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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林哲一改之前的卑躬屈膝,气势猛然上涨,那叫一个帅啊,那叫一个拉风啊!
郑灵看的一愣一愣的,心里对林哲的好感刷刷上升;蒋轩更是如此,她心里都乐开了花!
认了这个小老弟可真值了,不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气,武力值还这么病态。往后要是领着这个小老弟,随便走到哪儿,都不怕了。
能一脚就在车身上留下两个大脚印,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林哲斜眼一瞥,早把蒋轩和郑灵两女的表情收在眼底,心里美滋滋的,就差把自己的头发往旁边甩甩,再摆出一个酷酷的造型了。
在这些小混混的极度恐惧中,在一一大一小两位美女的敬仰羡慕加崇拜中,林哲领着郑灵和蒋轩回到了之前的那个大排挡。
蒋轩虽然是有身份的人,不过她是贫苦人家出身,对这样的吃饭地方也不排斥。
郑灵和林哲依旧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蒋轩却是和林哲坐的更近了一些,就差没坐在林哲的怀里了。
“老板,这些啤酒哪够啊!先来一箱!”蒋轩在四处看了看,发现林哲就点了四瓶啤酒,立刻就把小老板喊了过来。
小老板刚才隔着大街,早把对面的那一幕看在眼里,原来这个斯斯文文的小青年,竟然是一个狠辣角色啊!
肥头哥在这一片,那绝对是呼风唤雨的存在,竟然被这个小青年吓成这逼样?!嘿嘿,好,好,看他以后还怎么再装逼!
朋友的朋友,还是朋友;敌人的敌人,那更是朋友。
小店老板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在招呼林哲的时候,比招待其他客人更要客气的多了。
“您要哪一种啤酒?我这店小,没有太高档的,您要是喜欢喝,我就到旁边的超市里给您买去!”
“不用麻烦,就你们店里的啤酒就行!还有,别您您的称呼我,该咋称呼就咋称呼!”林哲一点儿架子也没有,对待小混混的时候是一套,对待小老板就像是和自己的朋友说话一样。
“好嘞,您稍等!”小老板屁颠屁颠的跑去拿酒了。
“这位妹妹长的好水灵啊,是你的媳妇儿吧!”蒋轩和林哲接触过,知道他喜欢管老婆叫媳妇儿,不管哪个名字,都是晚上被老公骑的那个女人嘛!
“姐姐,你误会了,我就是他的朋友。”听到蒋轩这么说,郑灵赶紧澄清误会。不过心里却想着,要是自己真是林哲的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嘛!起码跟着他,蛮有安全感的。
“嘿嘿,早晚都会是的,姐,你现在就不用逗她了,她脸皮儿薄!”林哲笑嘻嘻说道,把郑灵弄的一直红到了耳根。
小老板因为对林哲有好感,所以上酒的速度很快,除此之外,还额外又做了两道菜,说是赠送的。
林哲和他争执了半天,最后拗不过小老板,只得接受了他的好意。
蒋轩久经沙场,喝酒是一把好手。有了她的加入,啤酒消失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就连不太喝酒的郑灵都喝了一瓶多了,让她的脸蛋更加哗嫩动人。
喝酒时,林哲的眼珠子一会儿看看美女蒋轩,一会儿看看清纯小白菜郑灵。两女各有各的妙处,当真是人间极品,百看不厌。
将来要是能把郑灵娶过来,那她绝对不会背叛自己。看她可爱而听话的模样,恐怕将来林哲连重话也不舍得说她一句吧!
蒋轩是属于熟透了的花朵,绝对是男人的天堂,体质不佳者的恶梦。
看看她的装扮就知道,她的花样少不了,估计什么玉人何处弄玉箫,什么壮汉推车,什么观音看莲,什么老僧入腚啥的,她都能配合的天衣无缝的。
等到这一箱酒都喝完了之后,郑灵是彻底醉的不行。蒋轩是有了八分的醉意,林哲却是一点儿醉酒的感觉都没有呢!晚上在哪儿住?”蒋轩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来。
“恩,还会仲夏之夜宾馆吧!那里是主办方特意安排下来的!”林哲想了想回答道。
蒋轩没有急着说话,而且伸出纤细的食指,在林哲的脑门上轻点了一下,有些嗔怒说道,“跟着姐姐还不说实话,今晚你是不太想回去吧!我给你一个建议,晚上跟着姐姐一起住。这个妹妹也带着,咱们都在一起!”
“啊?这……不好吧!”林哲假惺惺的说道。
“切!你要是不去,那我可不强留你啊!”蒋轩还不了解他的心意?装着生气的样子说道。
“唉,既然姐姐都要生气了,那就听你的吧,谁让你是我姐姐呢,当小老弟的当然要听话了哈!”付完了帐,看了看时间,这顿饭用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原本以为肥脑袋会很爷们很血腥的领着更多的小弟杀过来呢,结果却是没有想道,这个孬种竟然连面也不出。就这幅胆量还想在道上混?
蒋轩所住的宾馆和仲夏之夜晚距离不远,叫做世纪之星大饭店,也是五星级的。
蒋轩酒后不能开车,干脆把车子留在了这里,打了一辆出租车向着世纪之星... -->>
此时,林哲一改之前的卑躬屈膝,气势猛然上涨,那叫一个帅啊,那叫一个拉风啊!
郑灵看的一愣一愣的,心里对林哲的好感刷刷上升;蒋轩更是如此,她心里都乐开了花!
认了这个小老弟可真值了,不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气,武力值还这么病态。往后要是领着这个小老弟,随便走到哪儿,都不怕了。
能一脚就在车身上留下两个大脚印,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林哲斜眼一瞥,早把蒋轩和郑灵两女的表情收在眼底,心里美滋滋的,就差把自己的头发往旁边甩甩,再摆出一个酷酷的造型了。
在这些小混混的极度恐惧中,在一一大一小两位美女的敬仰羡慕加崇拜中,林哲领着郑灵和蒋轩回到了之前的那个大排挡。
蒋轩虽然是有身份的人,不过她是贫苦人家出身,对这样的吃饭地方也不排斥。
郑灵和林哲依旧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蒋轩却是和林哲坐的更近了一些,就差没坐在林哲的怀里了。
“老板,这些啤酒哪够啊!先来一箱!”蒋轩在四处看了看,发现林哲就点了四瓶啤酒,立刻就把小老板喊了过来。
小老板刚才隔着大街,早把对面的那一幕看在眼里,原来这个斯斯文文的小青年,竟然是一个狠辣角色啊!
肥头哥在这一片,那绝对是呼风唤雨的存在,竟然被这个小青年吓成这逼样?!嘿嘿,好,好,看他以后还怎么再装逼!
朋友的朋友,还是朋友;敌人的敌人,那更是朋友。
小店老板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在招呼林哲的时候,比招待其他客人更要客气的多了。
“您要哪一种啤酒?我这店小,没有太高档的,您要是喜欢喝,我就到旁边的超市里给您买去!”
“不用麻烦,就你们店里的啤酒就行!还有,别您您的称呼我,该咋称呼就咋称呼!”林哲一点儿架子也没有,对待小混混的时候是一套,对待小老板就像是和自己的朋友说话一样。
“好嘞,您稍等!”小老板屁颠屁颠的跑去拿酒了。
“这位妹妹长的好水灵啊,是你的媳妇儿吧!”蒋轩和林哲接触过,知道他喜欢管老婆叫媳妇儿,不管哪个名字,都是晚上被老公骑的那个女人嘛!
“姐姐,你误会了,我就是他的朋友。”听到蒋轩这么说,郑灵赶紧澄清误会。不过心里却想着,要是自己真是林哲的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嘛!起码跟着他,蛮有安全感的。
“嘿嘿,早晚都会是的,姐,你现在就不用逗她了,她脸皮儿薄!”林哲笑嘻嘻说道,把郑灵弄的一直红到了耳根。
小老板因为对林哲有好感,所以上酒的速度很快,除此之外,还额外又做了两道菜,说是赠送的。
林哲和他争执了半天,最后拗不过小老板,只得接受了他的好意。
蒋轩久经沙场,喝酒是一把好手。有了她的加入,啤酒消失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就连不太喝酒的郑灵都喝了一瓶多了,让她的脸蛋更加哗嫩动人。
喝酒时,林哲的眼珠子一会儿看看美女蒋轩,一会儿看看清纯小白菜郑灵。两女各有各的妙处,当真是人间极品,百看不厌。
将来要是能把郑灵娶过来,那她绝对不会背叛自己。看她可爱而听话的模样,恐怕将来林哲连重话也不舍得说她一句吧!
蒋轩是属于熟透了的花朵,绝对是男人的天堂,体质不佳者的恶梦。
看看她的装扮就知道,她的花样少不了,估计什么玉人何处弄玉箫,什么壮汉推车,什么观音看莲,什么老僧入腚啥的,她都能配合的天衣无缝的。
等到这一箱酒都喝完了之后,郑灵是彻底醉的不行。蒋轩是有了八分的醉意,林哲却是一点儿醉酒的感觉都没有呢!晚上在哪儿住?”蒋轩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来。
“恩,还会仲夏之夜宾馆吧!那里是主办方特意安排下来的!”林哲想了想回答道。
蒋轩没有急着说话,而且伸出纤细的食指,在林哲的脑门上轻点了一下,有些嗔怒说道,“跟着姐姐还不说实话,今晚你是不太想回去吧!我给你一个建议,晚上跟着姐姐一起住。这个妹妹也带着,咱们都在一起!”
“啊?这……不好吧!”林哲假惺惺的说道。
“切!你要是不去,那我可不强留你啊!”蒋轩还不了解他的心意?装着生气的样子说道。
“唉,既然姐姐都要生气了,那就听你的吧,谁让你是我姐姐呢,当小老弟的当然要听话了哈!”付完了帐,看了看时间,这顿饭用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原本以为肥脑袋会很爷们很血腥的领着更多的小弟杀过来呢,结果却是没有想道,这个孬种竟然连面也不出。就这幅胆量还想在道上混?
蒋轩所住的宾馆和仲夏之夜晚距离不远,叫做世纪之星大饭店,也是五星级的。
蒋轩酒后不能开车,干脆把车子留在了这里,打了一辆出租车向着世纪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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