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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章对不起我很爱你(孙志扬番外)
我叫孙志扬,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爸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妈妈温柔贤淑,是爸爸的贤内助。而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唯一的宝贝。
从小在大学里当教授的外公就喜欢经常教训我,总是吹胡子瞪眼的想拿着外婆的拐棍敲我的脑袋,都被我机灵的躲过去了。之后,外婆都要好几天不理睬外公,抱着我亲亲,总怕外公打着我哪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10岁生日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游泳池泡脚,不知道怎么的就掉进水去了。据张妈讲等大人发现我的时候,已经脸色发白,四肢冰凉,气息都断了。妈妈当场哭晕过去,爸爸雷霆大怒,全场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人全都被警察一个个盘问,天亮才回去。
之后我是在医院醒过来,只有妈妈和外公、外婆在这里,独缺了爸爸。后来才知道正是因为这次我掉入水里面,爸爸雷厉风行的从公司里将大伯和二伯赶出了公司,对外宣称永不在录用,才导致了我们一家的悲剧。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风波过去之后,我无忧无虑的过着我富家子弟的生活。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虽说整天和一群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我也没有因此颓废,因为这是爸爸对我的最大底线。希望我能够接触多种多样的人,能抵得住诱惑。
可惜世界上有一种毒药叫“一见钟情”,一旦中了此毒,深入你的骨髓、你的血液、甚至是你的每一根发丝。从此你的眼睛只能容的下她一人,生活彻底被她打乱,吃着她喜欢吃的食物,走过她每天路过的花坛,只希望可惜寻找到她留下的一丝气息。即使...即使...即使她还不曾认识我...她还不曾认识我。呵呵~呵呵~
那一年的秋天,高中新生开学。我手插着口袋走在红叶大道上,逃了老巫婆的一节课,正打算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一生的劫。
一身勾勒着茉莉花边的白色齐膝短袖裙,贴身的勾勒出女孩发育良好的身材,双腿笔直修长晃瞎了我的眼。一席瀑布似的的乌发垂直到腰,发尾由于天生自然翘起,纯洁中更增添三分妩媚。皮肤犹如新鲜剥开的荔枝,嫩的能掐出水来。明明是和别人一样的五官,在她的脸上独加几分精致,黛眉,琼鼻,朱唇,耳垂更是珠圆玉润,挂着两颗白色米粒大小的珍珠。睫毛浓密,向上翘起,水汪汪的眼睛里波光淋漓。甜甜对着自己一笑,“同学,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
自此以后,我的脑海中就只留下她站在漫天红叶中,一身白裙,对着自己莞尔一笑。我就像是着魔一般,拼命的央求着别人替我打听那天女孩的姓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找到了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在校门口的餐馆里喝着北京二锅头,刀子般的划过我的喉咙,火热了我的全身,声音沙哑的对坐在我身边的人说,“打听到了那个陪在她身边的人了吗。”
“打听到了。那人叫刘鹏,是和你同一届的学生,家里住在秦村。从小与她青梅竹马,两人的家长甚至是给他们订了娃娃亲,说长大后就在一起。现在,他们似乎也是在谈对象,好像说好要一起考上大学。”来人看着我默不作声,小心翼翼的试探说,“你看上她了?”
“没有的事情,你先回去吧,我想呆着一会。”我猛烈的灌着二锅头,喉咙里早也感觉不知道任何的痛楚。一瓶一瓶的就拿酒当着白开水,不要命的往下灌。
“砰~”的一声碎酒瓶渣滓四处飞洒,来人怒气横生的提拽则着我的衣领,把我从桌子上拎起来。“**还要不要命了,不就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女人嘛。天下那么多喜欢你的,你不要,偏偏钟情于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人。”
呵呵~你不懂!你还不明白,等你明白的时候,你就会体会我的痛楚。我扯开他的手,晃晃悠悠的拎起一瓶酒,踉跄的出了门。事实证明,我也没有说错,那时候他也正遇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不过他比我幸福很多。
一夜宿醉,我醒过来头疼欲裂,陌生的空气里充满着熟悉的茉莉花香味,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自己的,干净整洁但小了一截。房间的布置也是明显是一个男生的风格,白色基调,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一张书桌。我站起身走到书桌前,书桌上照片两个人甜蜜的笑容,震醒了我的宿醉。这不是......
“你醒啦,快过来喝点粥吧。昨天你喝的很醉,是大鹏把你带过来的。”
一直存在**又一次的在现实中相见了,而且正笑颜如花的关心我。
“我...我...我叫孙志扬,你叫什么名字?”天知道我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说完整,脸都憋的通红,就想着能和她说一句话算一句话。
“噗嗤”女孩一声笑,纤纤玉指掩着朱唇,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晶透,“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自此,我在她生命中从一个过路客开始成为原著居民。我默默无闻的搜集着与她有关的一切消息。在我的吩咐之下,高中三年她和他平稳的过去了,而我也开始慢慢融洽在两人之间。
我们就像是铁人三角一样,除了睡在一起,其余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看见三人的身影。人送雅称:“三剑客”。我当然不会理睬外面的疯言疯语,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可是这一切还是我的镜花水月。
那一天,我们三个人一起踏青,我忘记有东西要给她。和他们说一声我回亭子那边拿一下落在那边的东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满眼泪水的扯着那人的胳膊,解释着我和她的关系只不过是朋友,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人不信,质问为什么每次他们一起都要加上我,她喜欢吃什么,我都知道。这不是企图是什么!她无言以对,只能死死的抓着他,祈求他要相信她。
我终究是舍不得她这样的委屈求全。我是有私心的、卑鄙的,我无数次的幻想如果两个人分开,我就立刻登堂入室,安慰她。现实比幻想残酷,人终究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后来,我装作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拿着东西和他们打招呼。这是我们最后一才三个人在一起吃饭。
后来的后来,我渐渐疏远了他们。... -->>
三十一章对不起我很爱你(孙志扬番外)
我叫孙志扬,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爸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妈妈温柔贤淑,是爸爸的贤内助。而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唯一的宝贝。
从小在大学里当教授的外公就喜欢经常教训我,总是吹胡子瞪眼的想拿着外婆的拐棍敲我的脑袋,都被我机灵的躲过去了。之后,外婆都要好几天不理睬外公,抱着我亲亲,总怕外公打着我哪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10岁生日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游泳池泡脚,不知道怎么的就掉进水去了。据张妈讲等大人发现我的时候,已经脸色发白,四肢冰凉,气息都断了。妈妈当场哭晕过去,爸爸雷霆大怒,全场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人全都被警察一个个盘问,天亮才回去。
之后我是在医院醒过来,只有妈妈和外公、外婆在这里,独缺了爸爸。后来才知道正是因为这次我掉入水里面,爸爸雷厉风行的从公司里将大伯和二伯赶出了公司,对外宣称永不在录用,才导致了我们一家的悲剧。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风波过去之后,我无忧无虑的过着我富家子弟的生活。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虽说整天和一群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我也没有因此颓废,因为这是爸爸对我的最大底线。希望我能够接触多种多样的人,能抵得住诱惑。
可惜世界上有一种毒药叫“一见钟情”,一旦中了此毒,深入你的骨髓、你的血液、甚至是你的每一根发丝。从此你的眼睛只能容的下她一人,生活彻底被她打乱,吃着她喜欢吃的食物,走过她每天路过的花坛,只希望可惜寻找到她留下的一丝气息。即使...即使...即使她还不曾认识我...她还不曾认识我。呵呵~呵呵~
那一年的秋天,高中新生开学。我手插着口袋走在红叶大道上,逃了老巫婆的一节课,正打算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一生的劫。
一身勾勒着茉莉花边的白色齐膝短袖裙,贴身的勾勒出女孩发育良好的身材,双腿笔直修长晃瞎了我的眼。一席瀑布似的的乌发垂直到腰,发尾由于天生自然翘起,纯洁中更增添三分妩媚。皮肤犹如新鲜剥开的荔枝,嫩的能掐出水来。明明是和别人一样的五官,在她的脸上独加几分精致,黛眉,琼鼻,朱唇,耳垂更是珠圆玉润,挂着两颗白色米粒大小的珍珠。睫毛浓密,向上翘起,水汪汪的眼睛里波光淋漓。甜甜对着自己一笑,“同学,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
自此以后,我的脑海中就只留下她站在漫天红叶中,一身白裙,对着自己莞尔一笑。我就像是着魔一般,拼命的央求着别人替我打听那天女孩的姓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找到了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在校门口的餐馆里喝着北京二锅头,刀子般的划过我的喉咙,火热了我的全身,声音沙哑的对坐在我身边的人说,“打听到了那个陪在她身边的人了吗。”
“打听到了。那人叫刘鹏,是和你同一届的学生,家里住在秦村。从小与她青梅竹马,两人的家长甚至是给他们订了娃娃亲,说长大后就在一起。现在,他们似乎也是在谈对象,好像说好要一起考上大学。”来人看着我默不作声,小心翼翼的试探说,“你看上她了?”
“没有的事情,你先回去吧,我想呆着一会。”我猛烈的灌着二锅头,喉咙里早也感觉不知道任何的痛楚。一瓶一瓶的就拿酒当着白开水,不要命的往下灌。
“砰~”的一声碎酒瓶渣滓四处飞洒,来人怒气横生的提拽则着我的衣领,把我从桌子上拎起来。“**还要不要命了,不就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女人嘛。天下那么多喜欢你的,你不要,偏偏钟情于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人。”
呵呵~你不懂!你还不明白,等你明白的时候,你就会体会我的痛楚。我扯开他的手,晃晃悠悠的拎起一瓶酒,踉跄的出了门。事实证明,我也没有说错,那时候他也正遇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不过他比我幸福很多。
一夜宿醉,我醒过来头疼欲裂,陌生的空气里充满着熟悉的茉莉花香味,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自己的,干净整洁但小了一截。房间的布置也是明显是一个男生的风格,白色基调,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一张书桌。我站起身走到书桌前,书桌上照片两个人甜蜜的笑容,震醒了我的宿醉。这不是......
“你醒啦,快过来喝点粥吧。昨天你喝的很醉,是大鹏把你带过来的。”
一直存在**又一次的在现实中相见了,而且正笑颜如花的关心我。
“我...我...我叫孙志扬,你叫什么名字?”天知道我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说完整,脸都憋的通红,就想着能和她说一句话算一句话。
“噗嗤”女孩一声笑,纤纤玉指掩着朱唇,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晶透,“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自此,我在她生命中从一个过路客开始成为原著居民。我默默无闻的搜集着与她有关的一切消息。在我的吩咐之下,高中三年她和他平稳的过去了,而我也开始慢慢融洽在两人之间。
我们就像是铁人三角一样,除了睡在一起,其余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看见三人的身影。人送雅称:“三剑客”。我当然不会理睬外面的疯言疯语,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可是这一切还是我的镜花水月。
那一天,我们三个人一起踏青,我忘记有东西要给她。和他们说一声我回亭子那边拿一下落在那边的东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满眼泪水的扯着那人的胳膊,解释着我和她的关系只不过是朋友,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人不信,质问为什么每次他们一起都要加上我,她喜欢吃什么,我都知道。这不是企图是什么!她无言以对,只能死死的抓着他,祈求他要相信她。
我终究是舍不得她这样的委屈求全。我是有私心的、卑鄙的,我无数次的幻想如果两个人分开,我就立刻登堂入室,安慰她。现实比幻想残酷,人终究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后来,我装作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拿着东西和他们打招呼。这是我们最后一才三个人在一起吃饭。
后来的后来,我渐渐疏远了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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