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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珠子,一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一颗缩小了许多倍的水晶球呢,这恐怕是他所看到过最不起眼的飞行魔导器。

    论度,这把飞剑算不上出色,比起那些元素生物差远了,不过它比飞鸟之类的又快了许多,一日夜间能够飞行十万里,换算下来是一秒五百七十多米,这比重型军用弩射的箭矢快得多了。

    卜哥看中的是这东西还有攻击力,既然是飞剑,肯定是远距离攻击,对他这个射手来说,正合适。

    他是一个尴尬的射手,他的箭矢威力不足,更糟糕的是射程太近,威力可以用其它的办法弥补,但是射程太近的弱点,却没有办法解决,就算将护臂改装重炼,增加弦丝的弹力,也最多将距离拉长到三百米左右。

    这把飞剑的威力不怎么样,但是距离却够远,以他的实力,能够做到攻击任何目视范围之内的目标。

    卜哥打定主意要把它买下来。

    最感兴趣的东西都已经找到,卜哥开始翻看其它的目录。

    对于各种魔导器,卜哥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很多,图录之中数量最多的是法杖、法袍、头冠、戒指、项链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没什么用处。

    这里的特产飞毯和神灯更是用不着。

    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别的魔法师连看都没有兴趣看的那些“垃圾”

    垃圾中往往会找到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奇怪的东西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用处,就像他淘到的点金棒、虚空疾步靴子,和那条叫“裂山锤”的鞭子,原本都属于垃圾。

    除了垃圾,他还喜欢淘的是杂物一项,虫哨就是从其中淘来的。

    这个集市的垃圾很少,毛拉们并不擅长炼制魔导器,自从现召唤本命巨灵的方法之后,他们就失去了研究的动力,所以法杖、法袍、卷轴和各类药剂数量众多,价钱便宜,但是制造出来的垃圾却极少,大部分的垃圾反倒是从东方和西方各国进来的。

    卜哥顺着目录看下去,隔三差五就能够看到一件用得着的东西。

    其中有一样让卜哥感到欣喜不已,那是一套小旗子,总共有一百零八根之多,每一根都像是小孩的玩具,不过那上面布满了奇怪的符咒。

    卜哥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但上面的说明让他感到非常熟悉,这东西叫“奇门阵旗”展开之后,可以将人或者物品,在任意两根奇门之间传送。

    这根本就是一套组合的门嘛!

    按照说明上所写,这套奇门阵旗完全展开,能够笼罩方圆一公里左右,绝对是好东西。

    这样的好东西,怎么会被当成垃圾呢?

    仔细一想,卜哥顿时明白了。

    为什么“门”在西方各国可以卖得那么好?那是因为有教廷的存在,所以魔法师们不得不躲躲藏藏,门恰好有这样的作用。

    而在这里,毛拉们根本用不着躲藏,所以也就用不着这种掩人耳目的东西。加上巨灵之间的战斗往往笼罩数亩方圆,若是卷起狂风或沙暴,那范围更是惊人,在半径一公里之内传送,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毫无意义。

    卜哥突然间灵光一闪,塔奇还有两个集市,这类垃圾应该还有很多,如果将另外两个集市也走一遍,说不定还能够遇到什么好东西。

    买这些“垃圾”花不了什么钱,更何况现在他对钱一点都不在乎。

    他刚刚在特鲁贝尔了一笔横财,临走之前还通过埃德向伯爵借了一笔钱。随着水涨船高,伯爵愿意借出的限额越来越大,这让他既可以大手大脚花钱,又能够始终背负着巨额债务。

    如果再没钱他就做几件珠宝卖给那些拉波尔领,和那些拉波尔领打成一片的时候,他已经摸熟了拉波尔人的审美情趣。

    将图册合了起来,卜哥走到老毛拉哈塔卜的身边。

    “乘坐飞毯,把三个集市全都跑一遍,需要多少时间?”卜哥问道。

    老毛拉一脸苦涩,自己又要担当车夫角色了,他也猜到卜哥想做什么,这家伙淘垃圾货的喜好,早已经从巴米尔的口中传扬了出去。

    “塔奇帝国东西长六千多公里,三个集市相距虽然没有那么远,加起来却也有五千公里左右,来回就是一万公里,就算我不吃不睡,也要飞上五六天左右。”老头一脸愁容。

    “那就拜托你了,等到买好东西我们就立刻动身。让巴米尔、托尔和马罗尼克先留在圣城,去调查那位盗圣的行踪。”卜哥说得非常轻松,因为他并不需要担当车夫的角色。

    老毛拉已经无话可说,他早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进入圣城已经是晚上,在这里只能用双脚行走,骑马、骑骆驼都被认为是一种亵渎,更别说坐着飞毯在头顶上飞了对卜哥来说,这或许是他看到过的,规划得最为整齐的一座城市。

    所有的街道都是平行或者垂直,每一个街区都是四四方方,就像是被刀切过一般平整,更整齐的是那些房子,这里的房子都差不多,不高,只有两层楼,楼梯在外面,楼顶平平的,既是屋顶也是阳台。

    离开集市之后,卜哥并没有能够和老毛拉立刻启程,因为没有老头在这里,那三个人根本别想进城。

    凭着老毛拉的身分和面子,总算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找到了一家旅店,旅店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塔奇人,戴着红色的小帽,总是笑咪咪的看上去非常和气

    虽然在法克,卜哥听到的全都是塔奇帝国如何落后和野蛮,不过亲自到了这里,他现塔奇人其实挺宽容的,或许是因为商业对这里来说,实在太重要的缘故,一路之上,人们即便看出他们是来自西方各国,也不会围拢过来指指点点,或者表现出敌意。

    如果换成一群塔奇人,行走在鲁普奈尔的大街上,情况肯定不同,就算治安署的人不过来查问,教会的人也会跳出来。

    “巴米尔,你在塔奇住过,对这里最熟,你和马罗尼克去调查那个人的消息,不管情况有多么糟糕,都要等我回来之后再做决定,托尔,你就留在旅店之中,别惹是生非。”

    卜哥吩咐完这些事情,突然想起法克那边还有重要的事情。

    “你们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法克那边的消息。”

    “你不是要去另外两个集市吗?其中有一个集市非常靠近奥德雷,你顺路绕一下,不就什么消息都有了?”巴米尔讪讪说道。

    “我可不想让别人现行踪。”卜哥心中暗想,现在他躲别人都还来不及呢。

    虽然对巴米尔的话不以为然,卜哥却又知道了一件事,原来塔奇帝国的一个集市离奥德雷很近。

    奥德雷的都维纳,肯定也有一个集市,要是有机会的话,在这两个集市之间倒卖东西,一定会得到非常可观的利润。

    毕竟除了那些垃圾之外,任何一件魔导器都值几千金币,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也不在少数。

    虽然心动,不过卜哥这一次不打算那么做,抱着魔宠兔子,卜哥和老毛拉哈塔卜出了城,一出城门,老头就将飞毯取了出来。

    随着一阵呼啸的风声,飞毯已经窜上云端,老毛拉这一次是用最快的度赶路,为了这趟旅行,他还专门在圣城的集市上,换了一条度最快的飞毯,比他以前用的飞毯快了近两成,不过价钱却贵了一倍不止。

    或许是因为有过乘坐飞毯全飞行的经历,卜哥比上一次平静了许多,看过了那本图录,他已经知道世界上还有比飞毯快得多的飞行工具。

    虽然飞毯很快,不过他们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这又是一次漫长的旅行,飞毯宽度才一米半,只能盘腿坐在上面,而且连动都不能动,这种旅行绝对称得上枯燥而且辛苦,卜哥无事可做,只能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观赏,用来打时间。

    飞行夜叉术是一本泛黄的书,除此之外还有一迭符纸,上面画满了稀奇古怪的符咒,这东西的用法异常简单,只要往小腿上一贴,就可以踏步飞行,那本书里所写的是符咒的画法和炼制的方法。

    书的背后黏着一张纸片,那上面有一个魔法数组,想要用魔力来启动符纸,就必须靠它,集市上卖的东西,几乎都有类似的附赠,要不然不同体系的魔导器,根本就无法使用。

    卜哥只是翻了翻,就把书放了回去,这类符纸是消耗品,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如何制作。

    随手翻出飞剑来,随着卜哥的心意转动,无色透明的珠子,渐渐变成了一把三寸长的透明尖梭,这下子总算是有点像剑了,有锋有刃只是没柄,透明的剑身薄如蝉翼,唯独正中心有一条红线,那是滴血认主的时候,注入的那一点血所化。

    看着这个如同玻璃片一样的东西,卜哥暗自嘀咕,他真有些担心,这东西会不会一碰就碎,用它做武器好像有点玄。

    和飞行夜叉术一样,这柄飞剑也有附赠,不过附赠的却是一组法阵,这些法阵有的专门用来充填能量,有的用来启动,更多的是用来驾驭和操控。

    在附赠之中,还记录了这柄飞剑的来历。

    这东西来自一个叫“瞬影剑派”的小派系,这个派系中有一个怪才,制造了一件失败的作品,他借用一种在修道者之中公开的顶级飞行术——金光遁法,将这种飞行术炼进了飞剑之中。

    按照上面所说,金光遁法是一种极其高明的飞行术,只有那些修炼到极高境界的修道者才能够运用。

    那个怪才把金光遁法炼进飞剑之中,原本是希望能够藉此降低金光遁法的运用难度。结果居然成功了,不过同时他也现到自己的失败,练成的飞剑虽然谁都能够用,不过因为度太快的缘故,大多数人根本无法驾驭,能够驾驭的人,也都是能够运用金光遁法的高人。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件鸡肋作品,但它毕竟是一把将度挥到极致的飞剑,不能够御剑飞行,却还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当作武器来使用。

    正因为它有些鸡肋,所以非常便宜,只比那些“垃圾”稍微贵一些。

    掂着手里的“玻璃片”卜哥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这东西能够飞,而且飞行度快得惊人,只是不知道怎么用。

    看了一眼在前面驾驭飞毯的老毛拉哈塔卜,这老头应该也不懂得东方修道者的秘法,不过比他这样一无所知,总要强得多。

    想到这里,卜哥不由得试探问道:“教廷的神术、你们的巨灵召唤、瑜伽苦修士的个人力量和修道士的道术,谁更强一些?”

    听到这样问,老头颇为不悦,嘟囔了一句:“这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卜哥并没有因为老头的不悦而退缩,老头答应为他工作七年,到了时间肯定会离开,所以他用不着像对马罗尼克那样拉拢。

    老毛拉只能解释道:“教廷和我们打了那么多年,谁都没有赢得胜利,只能说我们的巨灵召唤和教廷的神术各有所长。不过这种不分胜负,还和人口、资源和国力有关。”

    换了一副鄙夷的语气,老头继续说道:“那些瑜伽苦修士所在的国家,自古以来都是一盘菜,谁都能够吃上两口,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比那些苦修士更强,只能说那些苦修士从来不管国事,太在意自己的修炼罢了。”

    像拉波尔和塔奇这样政教一体的社会,被称作为智者的毛拉们,同样把自己看作是部族和国家的守护者,对于那些瑜伽苦修士的不作为,理所当然看不上眼,言语之中也就不太客气。

    沉默了片刻,待要说到东方修道者的时候,老头有些头痛起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对于那些修道者,他所知也并不多,那些修道者保守而且封闭,他们不允许其它人进入其势力范围,也很少到外面行走。

    “那些修道者呢?他们很强吗?”卜哥追问道。

    老头有些讪然,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也可以那么说。”

    这不是卜哥需要的答案:“如果你们两方打起来,谁的胜算大一些?”

    老头听到这话有些不太舒服:“谁会和他们为敌?那些修道者从来不惹别人,别人也很少去惹他们。”

    卜哥稍微一想,顿时抓住了话中的破绽:“你刚才说到瑜伽苦修士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些苦修士所在的国度,经常受到别人的侵入,听那个意思,你们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以此推断,你们也不是很安分守己,肯定和东方的修道者也交过手,看来是打不过人家,被赶了回来。”

    老头颇为恼怒,不过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卜哥一下子捅在他软肋上。

    “说说看,东方修道者到底哪里厉害?”卜哥继续追问。

    老毛拉无奈,只得忿忿说道:“也不能说他们厉害,只是他们的观念有些与众不同。”

    既然开口了,老头也就不再遮掩,干脆全都说了出来。“那片土地上的人,并不喜欢光明正大的对决,他们眼中的高人并不是决斗场上的常胜者,而是一击不中全身而退的刺客。

    “不过他们比刺客厉害多了,东方修道者都会学一门预言术,他们在出手之前,总是用预言术测算各种可能,除非有极大的把握,要不然他们绝对不会出手,同样这也意味着,他们一旦出手,就很少落空。”

    老头的语气之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我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决定了有什么擅长,东方修道者展出了几千种预言术,有些预言术专门测算别人的弱点,有些预言术能够推算别人的行动,有些甚至能够用来侦察和窥探,让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突袭和逃跑,他们是除了我们之外,最擅长飞行的种族,不过我们是为了旅行而研究飞行,他们则是为了突袭或逃跑而研究飞行。

    “他们的攻击方法也讲究突然,比如他们喜欢用的飞剑,就是一种快迅疾的远射武器,能够在你感知的范围之外起攻击,等到你察觉,已经来不及躲避,更别说抵挡。他们还擅长各种神雷,那是事先收集并且储存的雷电,需要用的时候,只要直接释放,既用不着念咒,也没有雷元素聚集的征兆,让人防不胜防。”

    卜哥心中一喜,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很像碎山雷!”

    老头两眼翻白,这才想起,眼前也有一个喜欢算计的家伙,而且此人似乎也对突袭极感兴趣。

    “为什么我没有在集市上看到类似的东西?”卜哥忍不住问道,碎山雷属于杂物,对这个目录的东西,他绝对没有漏掉。

    “他们不会卖的。”

    老头耐着性子解释:“那些东方修道者非常封闭,他们甚至不允许非人类联盟进入他们的国度,所以那里也就没有集市。

    “他们只出售低级的货色,而我所说的神雷,都是高级物品,他们很少往外卖,神雷只是一个统称,据我所知,这类东西有数十种之多,有的叫‘霹雳子’,有的叫‘雷鸣弹’,名称多着呢。”

    卜哥仔细地听着,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一直以来他都感到迷惘,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他的能力有些凌乱,半吊子箭术曾经是他仰仗的手段,现在看来用处越来越小。和箭术一起得到的,还有同样半吊子的魔法,他最擅长的就只有一招强光术,这招用来暗算倒是不错,不过毕竟只是辅助魔法。

    鱼人鳞甲给予他控水的能力,除了水上行走,还可以短距离控制别人的血液,不过对高手用处不大。

    剩下的就只有神圣斗气和神术加持,偏偏他又缺少运用的方法,空有力量不知道怎么使用。

    卜哥一直都觉得自己缺乏进攻的手段。

    现在他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塔奇帝国的另外两个集市,一个在靠近奥德雷的伊斯坦城,另外一个是在被吞并的古波斯帝国都喀布城。

    卜哥的运气确实不错,在喀布城,缩尺成寸的法术也被他买到了,同样是一迭符纸和一本书,只要把符号纸贴在腿上,就能提高十倍的奔跑度

    在喀布城他又淘到了一套奇门阵旗,这一次只有三十六根,不过展开之后笼罩的范围反倒比前一套更远。

    除此之外,他还在杂物一类中买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块名叫“息壤”的泥土,按照介绍上所说,真正的息壤是神话之中神赐的泥土,能够自行增长,不过他买到的这东西并非神物,而是东方修道者按照神物炼制的赝品。

    这块仿造的“息壤”只有拳头大一团,只要和泥水沙石混合在一起,就能够变得坚硬如岩石,据说东方的修道者都用它来建造洞府。

    这团东西的价钱并不便宜,幸好卜哥用不着很多,虽然只是赝品,却也有生生不息的能力,只要把这东西和泥土以及另外几种材料混合在一起,用附赠的炼制方法炼一遍,就可以复制出更多的息壤。

    卜哥其实也并不需要用很多,千年帝国时代,人们就懂得使用火山灰和沙子混合,制造混凝土,只是没有砖石那么坚固,加一点点息壤进去,只是为了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六天的漫长旅行,当然不可能只有这点收获,卜哥零零碎碎买了一大堆东西,身上背着戒律,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钱人的他,花起钱来自然有些大手大脚。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充当车夫的老毛拉哈塔卜,想要别人卖命,就得经常给点甜头,三个集市跑下来,老头上上下下所有的东西都换了一遍。

    六天之后,两个兴奋却又充满了疲惫的旅行者,进入了圣城。

    仍旧是那家旅店,仍旧是那个和气店主,但是卜哥却没有看到三个同伴的踪影。

    在他们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光头无须的胖男人,此人光头短袄,手臂上戴着金箍,明明是男人,眉眼间居然带着一丝妩媚。

    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胃有些翻腾,他知道这是什么人了,这是阉奴。

    “至高无上的皇帝窝马尔哈山陛下想见你。”

    传信的阉奴并没有传闻之中那样傲慢,不过那尖细的,如同掐着脖子的公鸭叫喊的声音,仍旧让卜哥浑身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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