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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翼走了,留下了我与乐书文独处,气氛却反倒比刚才更为尴尬了。
他拉着我再次坐下,我搜肠刮肚的想寻话题聊,自己都觉得自己特傻。没见着时总想见,见着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明明有满肚子的话想说,却一句都倒不出来。我着急,他却在一旁笑。我有些恼,问他笑什么,他说,看到我现在的模样,就觉得自己这许多年来的付出与等待是值得的。
我哼了声,心里不爽。男人,都是肤浅的动物!当然我也不例外,只是听书文这样说,心里会有一点酸,见色起意的家伙!
“见到我,不开心?”他问。
“没有。”
“那为什么要撅着嘴,拉长脸?”他好像哄小孩似的拍拍我的头,我挥开他的手,闷声说:“我才没有拉长脸!”
他歪头看我一会“小易的脾气变大了。”
我把头一撇“我才没有变。”如果是对着闻人翼,说不定我会指着他骂,肤浅无知又好色,但是对着书文,我一句都说不出口。我与他的相处,一直就是礼貌而有距离,直到他向我表白,可还没等我们变得亲昵,我就一命呜呼了。
他把头伸过来,一副探究的表情盯着我,眼都不眨一下“明明就是在生气,季学弟,你变得不坦白喽”
我把脸捂起来“不许看我的脸!”
他把我转过来,拉下我的手,不明所以的问:“怎么了?”
我看他一眼,低下头去:“我已经快要忘了自己长什么样了”每天对着这张“天下第一美人”的脸,我真的快要把“季易”给忘了,平凡又不起眼的“季易”哪比的上倾国又倾城“有琴玲珑”呢。
“你忘了不要紧,我记着不就行了。”
我猛一抬头,差点磕上他的下巴“等你看久了这张脸,也一样会把季易忘掉的!”
他一愣,随后笑了起来,不确定的问:“小易你在吃醋?吃你,不,是有琴玲珑的醋?”
我脸一红,难堪的扭过头:“胡说八道!”
他笑的更放肆了,一面还说:“我承认,这张脸”他斟酌着“是长的还行,不过”
“长的还行?”我瞪他,太假太虚伪!
“咳咳,是不错”
“不错?”
他叹气“是很美,会让许多人心动”我打断他,尖酸地问:“你也心动了?”
他抬抬眉毛,一本正经的说:“季易同学,多年不见,真当刮目相看啊!”“我怎么啦?”
他咳嗽一声,特认真的说:“以前你温和有礼,现在不仅变得蛮横不讲理,尤其啊醋劲特别的大!”
我气的对他挥舞老拳,大叫:“不许胡说!”
他动也不动,任我捶打,还笑的越来越大声。
以前的乐书文充其量是个运动男孩,身材不错,但和现在比,又差了一大节,二十七岁的年龄,已然成熟,常年练武令身上的肌肉可比钢板,一拳拳挥上去,他是不疼,玲珑细皮嫩肉的身体倒是吃不消了,拳头红红的,还生生的疼。
我甩甩手“老天爷真不公平,你倒是成了武林高手,可我呢简直比豆腐还要嫩!一点用都没有。”
乐书文收了笑,轻轻叹气,给我讲他以前的事。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进入了一个襁褓中婴儿的身体,可惜是个弃婴,和唐僧的际遇还有点像,都是被人用木盆装着放进了河里,任其自生自灭。我开玩笑的说,以我的经验,这样的人如果能被救起,那将来一定会拥有辉煌的一生。
书文笑着敲我的头,说那时候他真是要急死了,明明有着二十多岁的思想,身体却无法动弹,只能拼尽所有力气哇哇大哭,希望能被人注意救起。当时天气很冷,原本的婴孩大约就是被冻死的。他说他很幸运,当时有一条运货的船经过,把他救了起来,船工们心底都很好,可大家都是穷苦老百姓,没有能力收养他,后来那些人决定轮着照顾他,所以他是在那条船上,吃百家饭长大的。
我听他这样说,心里一阵发酸,虽然他轻描淡写,但我知道他一定吃了许多的苦,而我呢,一醒来就是锦衣玉食,还有脸埋怨。
接着书文又说,来了古代才知道自己有多没用,他在学校学的是金融,在这里,他那点理论知识完全的不顶用。作为一个现代人,已经忘记如何在原始环境下生活了,他不会生火,不会做饭,不会种地,不会打猎,反正没一样行的。擅长的有打篮球,那也得有球啊!顶多也就是做两副扑克牌,教会了大家,偶尔偏点小钱存起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八年,直到一次运货遇上了水匪,全船货物被劫不说,人也都被灭了口。庆幸的是他当时还小,乘乱钻进了尸体堆里,逃过一劫。说来也巧,逍遥宫的船也正打那经过。其实,闻人鹰身上的优点并没有行侠仗义这一项,所以原本他并没打算出手,但那些贼人杀红了眼,想连他们的船一起劫了,结局可想而知。
等他从尸体堆爬出来的时候,就见一个高大男子身穿着雪白衣衫立在船头,身边躺满了水匪的尸体,可他身上却连一点血迹都没沾上。
“那个就是闻人鹰?”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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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翼走了,留下了我与乐书文独处,气氛却反倒比刚才更为尴尬了。
他拉着我再次坐下,我搜肠刮肚的想寻话题聊,自己都觉得自己特傻。没见着时总想见,见着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明明有满肚子的话想说,却一句都倒不出来。我着急,他却在一旁笑。我有些恼,问他笑什么,他说,看到我现在的模样,就觉得自己这许多年来的付出与等待是值得的。
我哼了声,心里不爽。男人,都是肤浅的动物!当然我也不例外,只是听书文这样说,心里会有一点酸,见色起意的家伙!
“见到我,不开心?”他问。
“没有。”
“那为什么要撅着嘴,拉长脸?”他好像哄小孩似的拍拍我的头,我挥开他的手,闷声说:“我才没有拉长脸!”
他歪头看我一会“小易的脾气变大了。”
我把头一撇“我才没有变。”如果是对着闻人翼,说不定我会指着他骂,肤浅无知又好色,但是对着书文,我一句都说不出口。我与他的相处,一直就是礼貌而有距离,直到他向我表白,可还没等我们变得亲昵,我就一命呜呼了。
他把头伸过来,一副探究的表情盯着我,眼都不眨一下“明明就是在生气,季学弟,你变得不坦白喽”
我把脸捂起来“不许看我的脸!”
他把我转过来,拉下我的手,不明所以的问:“怎么了?”
我看他一眼,低下头去:“我已经快要忘了自己长什么样了”每天对着这张“天下第一美人”的脸,我真的快要把“季易”给忘了,平凡又不起眼的“季易”哪比的上倾国又倾城“有琴玲珑”呢。
“你忘了不要紧,我记着不就行了。”
我猛一抬头,差点磕上他的下巴“等你看久了这张脸,也一样会把季易忘掉的!”
他一愣,随后笑了起来,不确定的问:“小易你在吃醋?吃你,不,是有琴玲珑的醋?”
我脸一红,难堪的扭过头:“胡说八道!”
他笑的更放肆了,一面还说:“我承认,这张脸”他斟酌着“是长的还行,不过”
“长的还行?”我瞪他,太假太虚伪!
“咳咳,是不错”
“不错?”
他叹气“是很美,会让许多人心动”我打断他,尖酸地问:“你也心动了?”
他抬抬眉毛,一本正经的说:“季易同学,多年不见,真当刮目相看啊!”“我怎么啦?”
他咳嗽一声,特认真的说:“以前你温和有礼,现在不仅变得蛮横不讲理,尤其啊醋劲特别的大!”
我气的对他挥舞老拳,大叫:“不许胡说!”
他动也不动,任我捶打,还笑的越来越大声。
以前的乐书文充其量是个运动男孩,身材不错,但和现在比,又差了一大节,二十七岁的年龄,已然成熟,常年练武令身上的肌肉可比钢板,一拳拳挥上去,他是不疼,玲珑细皮嫩肉的身体倒是吃不消了,拳头红红的,还生生的疼。
我甩甩手“老天爷真不公平,你倒是成了武林高手,可我呢简直比豆腐还要嫩!一点用都没有。”
乐书文收了笑,轻轻叹气,给我讲他以前的事。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进入了一个襁褓中婴儿的身体,可惜是个弃婴,和唐僧的际遇还有点像,都是被人用木盆装着放进了河里,任其自生自灭。我开玩笑的说,以我的经验,这样的人如果能被救起,那将来一定会拥有辉煌的一生。
书文笑着敲我的头,说那时候他真是要急死了,明明有着二十多岁的思想,身体却无法动弹,只能拼尽所有力气哇哇大哭,希望能被人注意救起。当时天气很冷,原本的婴孩大约就是被冻死的。他说他很幸运,当时有一条运货的船经过,把他救了起来,船工们心底都很好,可大家都是穷苦老百姓,没有能力收养他,后来那些人决定轮着照顾他,所以他是在那条船上,吃百家饭长大的。
我听他这样说,心里一阵发酸,虽然他轻描淡写,但我知道他一定吃了许多的苦,而我呢,一醒来就是锦衣玉食,还有脸埋怨。
接着书文又说,来了古代才知道自己有多没用,他在学校学的是金融,在这里,他那点理论知识完全的不顶用。作为一个现代人,已经忘记如何在原始环境下生活了,他不会生火,不会做饭,不会种地,不会打猎,反正没一样行的。擅长的有打篮球,那也得有球啊!顶多也就是做两副扑克牌,教会了大家,偶尔偏点小钱存起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八年,直到一次运货遇上了水匪,全船货物被劫不说,人也都被灭了口。庆幸的是他当时还小,乘乱钻进了尸体堆里,逃过一劫。说来也巧,逍遥宫的船也正打那经过。其实,闻人鹰身上的优点并没有行侠仗义这一项,所以原本他并没打算出手,但那些贼人杀红了眼,想连他们的船一起劫了,结局可想而知。
等他从尸体堆爬出来的时候,就见一个高大男子身穿着雪白衣衫立在船头,身边躺满了水匪的尸体,可他身上却连一点血迹都没沾上。
“那个就是闻人鹰?”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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