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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沧月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就这么点追求而已。其它的事情,顺手做一做就可以了。大志向,大抱负什么的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格莱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话是这样说,可是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不由己的。你不想站在历史的峰口,可是历史却硬生生把你往浪尖上推,你能怎么办?”
沧月心中一凛,格莱特话中有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刚想问个清楚,格莱特却摆了摆手“不早了,大家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汉森,你第一个守夜,两小时后叫醒我。”说完裹着毯子靠在背后的树桩上,闭上两眼睡了起来。
佣兵团众人互道晚安,除了第一个守夜的汉森,也都先后睡了过去。沧月心中诸多疑问,实在难以入睡,翻来覆去小半个钟头,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汉森身旁,和他并肩坐在火堆前。
“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可是要赶一天的路呢!”汉森冲沧月友善地笑笑,肌肉男虽然一身横肉非常恐怖,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和蔼的,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
沧月看了看周围熟睡的人,格莱特和多伦已经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噜声,看样子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累坏了。
“汉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团长他是不是很厉害?”沧月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实力的深浅,但对于格莱特,他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格莱特的实力就摆在这里,一眼看去,天空剑士级的高手,在如今这个圣域高手满地走,次圣域高手不如狗的时代,他这种实力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沧月总觉得他并没有完全看透格莱特,格莱特好像还隐藏了许多东西没被他发现。沧月甚至觉得,他根本无法看清格莱特的真实实力,他所看到的,只是格莱特故意表露出来的一小部分。
“团长啊”汉森沉吟着,寻思着怎么说才好:“团长真的非常厉害啊。他可以不借助任何手段就判断出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还可以轻易看穿任何陷阱和埋伏,他甚至可以凭风中的血腥味判断一场战斗的规模和惨烈程度总之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能瞒过他,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
沧月想了想,又问:“团长曾经当过兵吗?”
汉森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加入佣兵团也才三年,团长从不提他的过去,我们也不敢问。知道团长过去的,可能只有副团长一个人,不过副团长也从来不说。”
沧月寻思着,据汉森所说,格莱特的能力非常全面,像不借助任何手段判断说话的真假这个技能,军队里少数资深刑讯专家才具备。而看破陷阱、凭血腥味判断战场的技能则是非常优秀的侦察兵的技能。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格莱特什么都懂,那么格莱特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佣兵团长这么简单了。即使在军队里,各项技能都很全面的军人也少得可怜,而这样的军人大多被军队当成宝贝藏起来,只有执行特殊任务时才用上,颇似沧月前世呆过两千多年的地球军队中的特种兵。
令沧月非常奇怪的是,汉森好像非常信任他,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而格莱特现在虽然睡着了沧月不认为格莱特没有听到他和汉森的对话,却没有起来阻止。结合格莱特睡前对沧月说的那句高深莫测的话,虽然对格莱特了解更多了,但沧月感觉自己对格莱特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模糊了。
沧月现在对这个佣兵团,对格莱特这个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和这样的人玩,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沧月心想。
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沧月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就这么点追求而已。其它的事情,顺手做一做就可以了。大志向,大抱负什么的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格莱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话是这样说,可是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不由己的。你不想站在历史的峰口,可是历史却硬生生把你往浪尖上推,你能怎么办?”
沧月心中一凛,格莱特话中有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刚想问个清楚,格莱特却摆了摆手“不早了,大家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汉森,你第一个守夜,两小时后叫醒我。”说完裹着毯子靠在背后的树桩上,闭上两眼睡了起来。
佣兵团众人互道晚安,除了第一个守夜的汉森,也都先后睡了过去。沧月心中诸多疑问,实在难以入睡,翻来覆去小半个钟头,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汉森身旁,和他并肩坐在火堆前。
“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可是要赶一天的路呢!”汉森冲沧月友善地笑笑,肌肉男虽然一身横肉非常恐怖,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和蔼的,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
沧月看了看周围熟睡的人,格莱特和多伦已经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噜声,看样子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累坏了。
“汉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团长他是不是很厉害?”沧月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实力的深浅,但对于格莱特,他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格莱特的实力就摆在这里,一眼看去,天空剑士级的高手,在如今这个圣域高手满地走,次圣域高手不如狗的时代,他这种实力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沧月总觉得他并没有完全看透格莱特,格莱特好像还隐藏了许多东西没被他发现。沧月甚至觉得,他根本无法看清格莱特的真实实力,他所看到的,只是格莱特故意表露出来的一小部分。
“团长啊”汉森沉吟着,寻思着怎么说才好:“团长真的非常厉害啊。他可以不借助任何手段就判断出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还可以轻易看穿任何陷阱和埋伏,他甚至可以凭风中的血腥味判断一场战斗的规模和惨烈程度总之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能瞒过他,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
沧月想了想,又问:“团长曾经当过兵吗?”
汉森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加入佣兵团也才三年,团长从不提他的过去,我们也不敢问。知道团长过去的,可能只有副团长一个人,不过副团长也从来不说。”
沧月寻思着,据汉森所说,格莱特的能力非常全面,像不借助任何手段判断说话的真假这个技能,军队里少数资深刑讯专家才具备。而看破陷阱、凭血腥味判断战场的技能则是非常优秀的侦察兵的技能。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格莱特什么都懂,那么格莱特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佣兵团长这么简单了。即使在军队里,各项技能都很全面的军人也少得可怜,而这样的军人大多被军队当成宝贝藏起来,只有执行特殊任务时才用上,颇似沧月前世呆过两千多年的地球军队中的特种兵。
令沧月非常奇怪的是,汉森好像非常信任他,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而格莱特现在虽然睡着了沧月不认为格莱特没有听到他和汉森的对话,却没有起来阻止。结合格莱特睡前对沧月说的那句高深莫测的话,虽然对格莱特了解更多了,但沧月感觉自己对格莱特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模糊了。
沧月现在对这个佣兵团,对格莱特这个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和这样的人玩,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沧月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