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温市的凤凰花开得依旧很鲜艳,一簇簇的火苗妖娆地在枝头跳跃舞动,像是要将这个夏天燃烧成灰烬。
这座城市的变化速度以每秒万楼林立的速度飞快朝着时光尽头奔去,人们如行尸走肉般穿行于高楼大厦之间。红灯亮起时,僵硬地抬起手臂在脑海中搜寻到一个无感的名字,然后装作热络地打个招呼;红灯熄灭时,单薄的躯壳提起各自的行李和记忆,再一次开始注定孤独的旅行。
当我从火车上下来的那一刻,那股操控我回来的力量像是突然抽出了我的身体,原本那些多得要涌出心脏的冲动和勇气全都在一瞬间化为粉尘,我面对着车水马龙的故地,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敢前进一步。
经过抉择我决定先租一间公寓再慢慢思考什么时候回家这个重要的问题,这一思考就是半个月了。这段时间里,我每天都会反问自己自己为什么要回来或是既然回到了温市却为什么不回家,而我又在这样的纠结中重复着花存款吃泡面,哀叹钱不够用的生活。
我以为我可以这样像所有的平凡人一样,舒舒坦坦地一直拖延下去,可是命运这个折磨人的东西,似乎要缠着我一辈子,把我的一生全都毁掉才肯罢休。
当我在超市里的薯片栏前犹豫着该买哪种比较划算的时候,夏以沫挺着肚子与身边的人说说笑笑从我的右边走来。
“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我拿起一包玉米卷扔进筐里,转身的时候,刚好看见夏以沫捂嘴微笑的样子,一股电流从脚底窜到心口,让我久久动弹不得。
无论过了多久,我都会清清楚楚地记得这个人,她叫夏以沫。我可以报出她的生日,星座,三围,喜好,幸运数字,甚至她的身份证号码我都可以在一秒钟内倒背如流。
我像是最不耻的偷窥者,即使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腔了,还是挪不开步伐。
她变了好多,褪去了冰菱和芒刺,一头海藻般的大波浪柔顺地披在双肩,身着一件宽大的纯白色裙子,脚下是一双平底的帆布鞋。以前瘦得好像一阵风就可以将其吹倒,现在她的脸圆润了许多,双颊微红,眼底流转波光,一对梨涡溢出了满满的幸福。
那时候,她美得惊心动魄,像是一株生于芒草中的玫瑰,周围遍布着刺,身上携带着刺,但还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