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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口中的那位,就是人没来的那位经营部的财务黄源顺。
黄源顺是赵援朝的亲信,据说是赵援朝的一个远房表侄,以前在厂里财务室做出纳,这回搞经营部,就把他给调来了。
这个黄源顺名义上归陆有山这个经理管,可是财务这一块的内容,除了他自己,反正谁也插不上手,他等于是赵援朝插在广东经营部里的一根钉子,直接听从赵援朝的遥控安排。
这回赵援朝倒势,黄源顺当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直都在托人打探消息,哪有空来参加家属聚餐啊!
“说起来,能扳倒赵援朝的那个人,真挺厉害的。”小李啧啧赞道。
“是啊!人家能走通京城的关系,又能把赵援朝捶到实处,这份能量太强大了!估计是省里的能人,我看咱们柳纺都没这号人物。”老张也点头道。
陆有山也跟着点点头,苦笑道:“是啊!我看着赵援朝这十几年一步步起势,他这个人很不简单,做事滴水不漏,心狠手辣,而那个能把他扳翻的人,我想不出有多厉害!”
说罢,陆有山还煞有其是的竖起了大拇指,一脸的江湖。
陆梦麟在旁边乖乖坐着,看着这几个明显喝大了的男人,心想要是老爸知道他这么崇拜的人就在面前,就是自己的乖儿子,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第二天一早,陆梦麟起了个早床,先陪着老爸老妈品尝了一顿广式早茶。
虽然肠粉的味道很正宗,但是对于老妈这种无辣不欢的重口味而言,还是像缺少了点什么,吃得感觉一般般。
“爸,妈,我想自己出去走走,就在这附近转转,或者找个书店看看,你们觉得行不?”
陆梦麟在饭后当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可不想陪着老妈去逛服装批发市场,因为逛街这种活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都不是享受,让老爸一个人承担就好了。
陆有山点点头,大手一挥道:“那行,你自己去转转吧!记得别跟陌生人搭腔,把咱们经营部的电话背熟了。”
“好!我知道的。”陆梦麟笑眯眯的答道。
“在外面要让人,千万别跟人置气啊!”陆妈妈连忙接了一句,然后又从钱包里摸出了一张五十块,递给了儿子。
陆梦麟接过这张五十元大钞,乐呵呵的下楼去了。
走到街上,陆梦麟加快的步伐,迅速的穿过了几条街道,把父母所在的餐馆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走进了一家写着公用电话的小商铺,当然不是火车站两块一秒坑人的那种,拿起电话,拔通了季胡的大哥大号码。
“季胡大叔,我已经到羊城了。今天有空,你们那边呢?”陆梦麟说道。
电话里传来了季胡大叔爽朗的笑声,“好,好啊!我们前两天就到了。你的稿子我们都看过了,非常好!你在什么地方?我们现在就过来接你吧!”
陆梦麟看了看店外的路牌,又问了一句店主,然后把地址报给了季胡大叔。
季胡大叔和阿V都在羊城,因为他们提议把新刊的办公地址放在这里,据说是阿V在这边文宣口有很硬的政府关系,新刊落在这座城市,能够拥有一定的便利资源。
而且广东靠近香港,南方人也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包括小说连载在周刊上的创意。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一辆皇冠缓缓驶到路边,陆梦麟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再次见到季胡大叔和阿V,两人在陆梦麟的眼中均有了和上次不一样的变化。
今天的季胡大叔明显有种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状态,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领口熨得笔直,看起来就像个新郎倌似的,和上次那副潦倒且着急上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阿V倒是和上回见到的一样精致动人,素手轻轻一捋秀发,不经意间露出剃短的两鬓。
他换了这个新发型,显得更时尚了。陆梦麟见到他的这个发型也是微微一愣。
这种把鬓角剃到极短,然后把顶上头发留长的发型,在二十年后一度极为流行,流行到烂大街的程度,可是在九八年,这绝对是潮流国际范。
“梦麟,你的小说我看过了,后面的写了吗?读起来真的很带感,我们编辑部好几个都快成你的书迷了!人家最欣赏有才华的年轻人了呢!”阿V风情万种的嫣然一笑道。... -->>
小李口中的那位,就是人没来的那位经营部的财务黄源顺。
黄源顺是赵援朝的亲信,据说是赵援朝的一个远房表侄,以前在厂里财务室做出纳,这回搞经营部,就把他给调来了。
这个黄源顺名义上归陆有山这个经理管,可是财务这一块的内容,除了他自己,反正谁也插不上手,他等于是赵援朝插在广东经营部里的一根钉子,直接听从赵援朝的遥控安排。
这回赵援朝倒势,黄源顺当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直都在托人打探消息,哪有空来参加家属聚餐啊!
“说起来,能扳倒赵援朝的那个人,真挺厉害的。”小李啧啧赞道。
“是啊!人家能走通京城的关系,又能把赵援朝捶到实处,这份能量太强大了!估计是省里的能人,我看咱们柳纺都没这号人物。”老张也点头道。
陆有山也跟着点点头,苦笑道:“是啊!我看着赵援朝这十几年一步步起势,他这个人很不简单,做事滴水不漏,心狠手辣,而那个能把他扳翻的人,我想不出有多厉害!”
说罢,陆有山还煞有其是的竖起了大拇指,一脸的江湖。
陆梦麟在旁边乖乖坐着,看着这几个明显喝大了的男人,心想要是老爸知道他这么崇拜的人就在面前,就是自己的乖儿子,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第二天一早,陆梦麟起了个早床,先陪着老爸老妈品尝了一顿广式早茶。
虽然肠粉的味道很正宗,但是对于老妈这种无辣不欢的重口味而言,还是像缺少了点什么,吃得感觉一般般。
“爸,妈,我想自己出去走走,就在这附近转转,或者找个书店看看,你们觉得行不?”
陆梦麟在饭后当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可不想陪着老妈去逛服装批发市场,因为逛街这种活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都不是享受,让老爸一个人承担就好了。
陆有山点点头,大手一挥道:“那行,你自己去转转吧!记得别跟陌生人搭腔,把咱们经营部的电话背熟了。”
“好!我知道的。”陆梦麟笑眯眯的答道。
“在外面要让人,千万别跟人置气啊!”陆妈妈连忙接了一句,然后又从钱包里摸出了一张五十块,递给了儿子。
陆梦麟接过这张五十元大钞,乐呵呵的下楼去了。
走到街上,陆梦麟加快的步伐,迅速的穿过了几条街道,把父母所在的餐馆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走进了一家写着公用电话的小商铺,当然不是火车站两块一秒坑人的那种,拿起电话,拔通了季胡的大哥大号码。
“季胡大叔,我已经到羊城了。今天有空,你们那边呢?”陆梦麟说道。
电话里传来了季胡大叔爽朗的笑声,“好,好啊!我们前两天就到了。你的稿子我们都看过了,非常好!你在什么地方?我们现在就过来接你吧!”
陆梦麟看了看店外的路牌,又问了一句店主,然后把地址报给了季胡大叔。
季胡大叔和阿V都在羊城,因为他们提议把新刊的办公地址放在这里,据说是阿V在这边文宣口有很硬的政府关系,新刊落在这座城市,能够拥有一定的便利资源。
而且广东靠近香港,南方人也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包括小说连载在周刊上的创意。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一辆皇冠缓缓驶到路边,陆梦麟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再次见到季胡大叔和阿V,两人在陆梦麟的眼中均有了和上次不一样的变化。
今天的季胡大叔明显有种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状态,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领口熨得笔直,看起来就像个新郎倌似的,和上次那副潦倒且着急上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阿V倒是和上回见到的一样精致动人,素手轻轻一捋秀发,不经意间露出剃短的两鬓。
他换了这个新发型,显得更时尚了。陆梦麟见到他的这个发型也是微微一愣。
这种把鬓角剃到极短,然后把顶上头发留长的发型,在二十年后一度极为流行,流行到烂大街的程度,可是在九八年,这绝对是潮流国际范。
“梦麟,你的小说我看过了,后面的写了吗?读起来真的很带感,我们编辑部好几个都快成你的书迷了!人家最欣赏有才华的年轻人了呢!”阿V风情万种的嫣然一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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