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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权力,权力是会让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德,把受害人的百般苦恼视为忘恩负义的存在,是在别人反抗时下达的一个他所服从的命令的可能性。而在李芳华的眼中,干部大院中长大身为高级领导的女儿和儿媳的她,从父辈们起起落落的仕途遭遇中,在那些年曾经被打翻在地痛苦绝望的人生经历里,最终扭曲地将权力视为了信仰,去膜拜它,利用它,疯狂地攫取它,简直就是把它作为一种万能之物来顶礼。
她深信在丈夫主政的近江这一亩三分地里,倚靠两家人的强大权势和雄厚背景,她已经是权力的主人,可以为所欲为,但其实她不过是权力的奴隶,被权力所玩弄,沦为权力的玩物和笑料,最后还被玩死了。
在李芳华心中,所谓杀人偿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她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带有鲜明的家族特性,因为她一直以来在李小康闯祸以后就是这样利用特殊身份来平息事情,利用手中权力来包庇纵容。她坚信,儿子将来会成为更大的人物,要很有个性,要很有棱角,放任儿子不听话,不守规矩,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帮助孩子成长的爱的教育。
她儿子的生命是如此地高贵,怎么能为了“失手”杀死了一个虚荣浮华的女人而被剥夺,连钻法律的空子逃避罪名的审判和制裁这样的做法都让她不屑,她要尽用权力和身份来摆平一切,就像以前所做过的一样,把这整个发生在阳光下罪恶从现实中抹去,就当从来不曾发生过。李小康,她最溺爱的儿子,依旧是一个多么优秀,很热爱音乐,很热爱生活,非常有情趣的孩子,是在她的特殊教育下最成功的作品。
当李芳华偷偷把陆睿恒喊到自己家中的时候,就是抱着这样扭曲变形到极致的心态,把这一个“光荣”任务交付给他的。
你去想办法把这件事情摆平,李书记和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就连陆睿恒在认罪自白书中都这样写道:虽然她(李芳华)是我暗中谋算要策反的目标,但是在她家里时,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没想到她会这么地目中无人,这么地漠视法律,这么地草菅人命,当时我甚至产生了怀疑,这样子下去搞到最后,究竟是我把她拖下水,还是她会把我拖下深渊。
但是当时即使真的曾经动摇过那么一瞬间,陆睿恒都已经无法下船了,现在放弃的话,不但前面所做的一切前功尽弃,还会遭到李芳华的疯狂反噬,导致自己都会遭遇到危险。所以他反应过来后简直欣喜若狂,这对他来说就是天赐良机,通过李小康的杀人罪行把整个李家都拖下水的绝佳机会。李小康杀人,既是危机也是机遇,富贵险中求,陆睿恒必须要搏这一铺。
漂亮的蒋彤被李小康杀死了,陆睿恒固然有点心疼,因为发展一名可靠的漂亮的有事可以干、没事也可以干的女特工并不容易,但是他心中更多的是对蒋彤的愤怒,因为蒋彤实际上已经处于失控边缘。她受命去接近李小康,却对陆睿恒隐瞒了自己怀孕的消息,擅自去要挟李小康,就有妄图嫁入李家当孙媳妇,摆脱陆睿恒对她的控制的图谋。这个女人虽然爱慕虚荣,但是却不甘受人摆布,起了谋逆之心,即使李小康不杀害了她,陆睿恒得知后也有可能偷偷地想办法把这个隐患除掉。现在陆睿恒要做的是如何利用这起案件榨取蒋彤的最后价值获取到自己最大的利益。
陆睿恒很快想到,李家这样的庞然大物,要想把他们拖下水,就必须要把他们套牢,否则很容易害人不成反遭人害,转背李家利用完自己以后就会视自己为巨大的威胁而偷偷除掉。所以要趁着李芳华此刻狂妄自大暂时不太理智清醒的情况下,把这起杀人案做实,把它的影响力搞大,绝不能采取把蒋彤的尸体偷偷毁尸灭迹,然后把蒋彤列为失踪人口或者跟人私奔出走这样的处理方式。
隐瞒是隐瞒不住的,即使把尸体埋了、烧了、丢到大海里去了,答案是一个大活人不见了,对蒋彤家里人和里里外外也是必须要有一个交代的。她家里人口多,又逞凶斗狠,地方上势力也大,就指望着这个漂亮女儿攀龙附凤,飞黄腾达,万一蒋彤嘴巴多,和李小康在一起的消息被她家里人知道了,总是会找到李书记那里去闹的,她家里是贪得无厌的,癞蛤蟆爬脚背,不咬人,也膈应人不是!所以,这件事情要挑出来过过明路,要当成一个杀人案子来办,还要按流程走完形式,办成铁案,只不过凶手当然不可能是李小康,而是要另找一个合适的替死鬼。
陆睿恒就是这样子给李芳华出主意的,他的真实想法就是把更多的人牵连到这个案子来,然后官官相卫,不但把整个案子的真相给掩盖住,而且通过这个巨大的把柄,拉拢分化进而策反更多的干部,大家形成一个一损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虽然是一起干过坏事,大家手上都有把柄,但是他是谁啊,他是近江反攻先遣队的队长啊,大家其实不在一个阵营里,本质上是敌对的啊,这把柄就不是把柄,而是变成催命的吊索了,那些入瓮了的党员干部们要想不锒铛入狱,身败名裂,最后就只能统统地跟着他和DANG国干了。
陆睿恒之所以会想出这样恶毒阴损的主意,当时是受到了晚清“四大名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启发。他看中的不仅仅是县令之子刘子和杀人夺色嫁祸给杨乃武的处理手法,更看中的是杨乃武案上上下下几十堂审理,官官相卫后牵连到从上至下一百多位官员身家前途的庞然而强大的关系网。他觉得自己似乎在创造历史,飞黄腾达的光明就在眼前。
李芳华一路来都是仗着自己的出身地位来压人办事的,并不具备处理复杂事物的智慧和能力,更要命是她不知道陆睿恒是特务,觊觎的就是她身后的权势和地位,稀里糊涂地信了陆睿恒的邪。案子能过明路另有凶手当然是最好的,而且这也最能发挥自己手上权力的优势,特别是想到近江县公安局长苟继能想接县里的政法书记都想疯了,上家里求李书记好几次了,老李一直都吊着他没有表态,对自己的态度也非常地谄媚时,李芳华心下大定,有局长亲自坐镇办案的话,公安局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公安局没有问题了,检察和法院就更没有问题了,一个县里的政法书记而已,搞得定。于是李芳华便自以为是地答应了陆睿恒的想法,还对陆睿恒赞赏有加,很是奖励了几下,害得陆睿恒当天晚上三更半夜笑了一夜,高兴得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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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权力,权力是会让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德,把受害人的百般苦恼视为忘恩负义的存在,是在别人反抗时下达的一个他所服从的命令的可能性。而在李芳华的眼中,干部大院中长大身为高级领导的女儿和儿媳的她,从父辈们起起落落的仕途遭遇中,在那些年曾经被打翻在地痛苦绝望的人生经历里,最终扭曲地将权力视为了信仰,去膜拜它,利用它,疯狂地攫取它,简直就是把它作为一种万能之物来顶礼。
她深信在丈夫主政的近江这一亩三分地里,倚靠两家人的强大权势和雄厚背景,她已经是权力的主人,可以为所欲为,但其实她不过是权力的奴隶,被权力所玩弄,沦为权力的玩物和笑料,最后还被玩死了。
在李芳华心中,所谓杀人偿命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她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带有鲜明的家族特性,因为她一直以来在李小康闯祸以后就是这样利用特殊身份来平息事情,利用手中权力来包庇纵容。她坚信,儿子将来会成为更大的人物,要很有个性,要很有棱角,放任儿子不听话,不守规矩,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帮助孩子成长的爱的教育。
她儿子的生命是如此地高贵,怎么能为了“失手”杀死了一个虚荣浮华的女人而被剥夺,连钻法律的空子逃避罪名的审判和制裁这样的做法都让她不屑,她要尽用权力和身份来摆平一切,就像以前所做过的一样,把这整个发生在阳光下罪恶从现实中抹去,就当从来不曾发生过。李小康,她最溺爱的儿子,依旧是一个多么优秀,很热爱音乐,很热爱生活,非常有情趣的孩子,是在她的特殊教育下最成功的作品。
当李芳华偷偷把陆睿恒喊到自己家中的时候,就是抱着这样扭曲变形到极致的心态,把这一个“光荣”任务交付给他的。
你去想办法把这件事情摆平,李书记和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就连陆睿恒在认罪自白书中都这样写道:虽然她(李芳华)是我暗中谋算要策反的目标,但是在她家里时,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没想到她会这么地目中无人,这么地漠视法律,这么地草菅人命,当时我甚至产生了怀疑,这样子下去搞到最后,究竟是我把她拖下水,还是她会把我拖下深渊。
但是当时即使真的曾经动摇过那么一瞬间,陆睿恒都已经无法下船了,现在放弃的话,不但前面所做的一切前功尽弃,还会遭到李芳华的疯狂反噬,导致自己都会遭遇到危险。所以他反应过来后简直欣喜若狂,这对他来说就是天赐良机,通过李小康的杀人罪行把整个李家都拖下水的绝佳机会。李小康杀人,既是危机也是机遇,富贵险中求,陆睿恒必须要搏这一铺。
漂亮的蒋彤被李小康杀死了,陆睿恒固然有点心疼,因为发展一名可靠的漂亮的有事可以干、没事也可以干的女特工并不容易,但是他心中更多的是对蒋彤的愤怒,因为蒋彤实际上已经处于失控边缘。她受命去接近李小康,却对陆睿恒隐瞒了自己怀孕的消息,擅自去要挟李小康,就有妄图嫁入李家当孙媳妇,摆脱陆睿恒对她的控制的图谋。这个女人虽然爱慕虚荣,但是却不甘受人摆布,起了谋逆之心,即使李小康不杀害了她,陆睿恒得知后也有可能偷偷地想办法把这个隐患除掉。现在陆睿恒要做的是如何利用这起案件榨取蒋彤的最后价值获取到自己最大的利益。
陆睿恒很快想到,李家这样的庞然大物,要想把他们拖下水,就必须要把他们套牢,否则很容易害人不成反遭人害,转背李家利用完自己以后就会视自己为巨大的威胁而偷偷除掉。所以要趁着李芳华此刻狂妄自大暂时不太理智清醒的情况下,把这起杀人案做实,把它的影响力搞大,绝不能采取把蒋彤的尸体偷偷毁尸灭迹,然后把蒋彤列为失踪人口或者跟人私奔出走这样的处理方式。
隐瞒是隐瞒不住的,即使把尸体埋了、烧了、丢到大海里去了,答案是一个大活人不见了,对蒋彤家里人和里里外外也是必须要有一个交代的。她家里人口多,又逞凶斗狠,地方上势力也大,就指望着这个漂亮女儿攀龙附凤,飞黄腾达,万一蒋彤嘴巴多,和李小康在一起的消息被她家里人知道了,总是会找到李书记那里去闹的,她家里是贪得无厌的,癞蛤蟆爬脚背,不咬人,也膈应人不是!所以,这件事情要挑出来过过明路,要当成一个杀人案子来办,还要按流程走完形式,办成铁案,只不过凶手当然不可能是李小康,而是要另找一个合适的替死鬼。
陆睿恒就是这样子给李芳华出主意的,他的真实想法就是把更多的人牵连到这个案子来,然后官官相卫,不但把整个案子的真相给掩盖住,而且通过这个巨大的把柄,拉拢分化进而策反更多的干部,大家形成一个一损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虽然是一起干过坏事,大家手上都有把柄,但是他是谁啊,他是近江反攻先遣队的队长啊,大家其实不在一个阵营里,本质上是敌对的啊,这把柄就不是把柄,而是变成催命的吊索了,那些入瓮了的党员干部们要想不锒铛入狱,身败名裂,最后就只能统统地跟着他和DANG国干了。
陆睿恒之所以会想出这样恶毒阴损的主意,当时是受到了晚清“四大名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启发。他看中的不仅仅是县令之子刘子和杀人夺色嫁祸给杨乃武的处理手法,更看中的是杨乃武案上上下下几十堂审理,官官相卫后牵连到从上至下一百多位官员身家前途的庞然而强大的关系网。他觉得自己似乎在创造历史,飞黄腾达的光明就在眼前。
李芳华一路来都是仗着自己的出身地位来压人办事的,并不具备处理复杂事物的智慧和能力,更要命是她不知道陆睿恒是特务,觊觎的就是她身后的权势和地位,稀里糊涂地信了陆睿恒的邪。案子能过明路另有凶手当然是最好的,而且这也最能发挥自己手上权力的优势,特别是想到近江县公安局长苟继能想接县里的政法书记都想疯了,上家里求李书记好几次了,老李一直都吊着他没有表态,对自己的态度也非常地谄媚时,李芳华心下大定,有局长亲自坐镇办案的话,公安局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公安局没有问题了,检察和法院就更没有问题了,一个县里的政法书记而已,搞得定。于是李芳华便自以为是地答应了陆睿恒的想法,还对陆睿恒赞赏有加,很是奖励了几下,害得陆睿恒当天晚上三更半夜笑了一夜,高兴得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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