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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伦蒂尼姆二三事儿
1095年1月2日 3:00Am.
“就这样说定了。不止要给军委会特聘教授的身份,还要给个军衔。”
“我会安排的,希望这是正确的。”
杜卡雷立刻回答道:“这也是为了让炎魔发挥些余热,就像我们的先祖那样。”
两人谈完天火的问题,陷入沉默。
特雷西斯先开囗了:“辛苦了,没想到鲜血王庭居然是第一个让萨卡兹走向繁荣的。”
“运气罢了。”杜卡雷轻笑道。
“运气?那些巫术与科技的完美结合,可不是运气可以做到的。”特雷西斯微翘起嘴角,“我从未如此高兴过,卡兹戴尔的复兴近在眼前,幻梦即将化作现实,我的妹妹也会看到吗?她也会欢喜地祝福我吧?”
特雷西斯坐到座位上,继续批改文书,头也不抬地说:“我不会过问你的知识和情报哪来的,就像我不会过问你的所作所为那样,只要你还是杜卡雷,还是萨卡兹的王庭,以及,恭喜你,你又变得健谈了,血魔大君。”
“呵,谢谢了。”
杜卡雷还以为把对天火说的话告诉特雷西斯会大吵一架呢,毕竟这在这片大地还是太超前了,不愧是大特老师!
杜卡雷把一部分文书 搬到旁边的桌子上,开始批改,个人图书馆只剩下柔和的沙沙声。
过了一会儿,杜卡雷开口说道:“陛下,想不到您这么辛苦”
“两百年前治理城市时练出来的,你不也一样?我还以为血魔大君从来不理政务呢!”
“我刚成年就开始随哥哥处理事务了,最近三百年才解放,让萨克雷那小子接手了,在那之前,我可是干了上千年!”
双方又不说话了,书房平静下来,只剩两人的呼吸声。
“陛下几点睡觉?”
“不睡,偶尔休息一会,我的妹妹倒是天天睡,起来时总是兴奋地对着我讲她看到的东西,明明我们这个层次已经不需要睡眠了,她还是会大白天赖床喊困,让我处理两份事务。”
特雷西斯笑出声:“什么时候我处理完,那懒虫也该起床了!”
“陛下,听说您又当了卡兹戴尔的摄政王?”
“你听谁说的?”特雷西斯笑容僵住了。
“军委会都在说啊。”
杜卡雷笑起来了,然后又立刻平静下来。
“我闻到了特蕾西娅的气味,还有死魂灵的波动。”
“…………”
“赦罪师的手笔?这一年你就干了这个?”
“我们需要她。”特雷西斯回答说,面无表情。
“但我们不需要死魂灵,你明知道皇女殿下会认可我们。”
“这是必要的,我没得选!”特雷西斯露出惨淡的笑,“就像她一样。”
“三年后,异族的魔王会来阻止我们,你想清楚了吗?”
特雷西斯冷着脸,回答道:“我知道该怎么做。”
“三年后,她会给予你祝福的,在那之前……”杜卡雷将文件处理完。
“别死在她手上。”
————————————
“萨克雷,好久不见了,你小子干的如何了?”
“都做完了,大君!”萨克雷眼神兴奋地说 道,“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因为工厂没着落都低迷了一阵,有人偷偷跑去了血库,被我狠揍了一顿,之后我悄悄去和贵族密谈,用一点高卢的金币就收买了这家伙,换走了他的工厂。
我在宴会上又同时交易了三个贵族的工厂,他们都不知道我跟其他人也做了交易,工人们加班赶出了一些订单,让他们以为其他人的工厂仍在他们的手下,殊不知工业区早就是我们的天下了!
我还派一部分士兵学习了工人们的技艺,又把皇家图书馆的书全印了一份。
诺伯特区的黑帮全接受了我们的招安,暗中帮我们管理诺伯特区。
城防炮已经改造完毕,现在它的装填速度提升至三倍,不需要操作员,工匠们发动巫术就可以使用了。
那些军委会士兵刚来时手不太老实,现在已经有初中水平的知识储备了,而且都学习了萨卡兹的历史,按您说的,神民与提卡兹的冲突原因, 分析了双方的理由,他们全表示理解了,说您是全知的贤者,还表示连魔王也不信了,全听您的。”
萨克雷如数家珍地说完,用期待的小眼神看向杜卡雷。
“做的不错,不愧是我看中的继承人!”杜卡雷自然是送上夸赞。
“那是~对了大君,有只菲林进城了,是公爵的子嗣。
“不用管她。”
“好嘞!”
“对了,过去我教的历史都已经过时了,我给你讲一下我这段时间发掘出来的新的历史,能一直回溯到提卡兹诞生的阶段哦,别忘了讲给我们的同胞听。”
——————————
“索菲亚这是怎么了?”杜卡雷看着沙发上的索菲亚,向黛夕安问道。
“她?我愚蠢的姐姐大人在您走后天天蹲在电视机前,一星期才知道您已经离开伦蒂尼姆了。”
黛夕安小声说道:“闹脾气呢。 ”
“才没有!”
“您看。”
杜卡雷转身就走。
黛夕安连忙问道:“先生去哪?”
“找变形者,今儿晚在电视机前等着吧!”
1095年1月2日8:00 pm.
新年的第二天晚上,节日的欢迎庆氛围还未散去,伦蒂尼姆的家家户户坐在电视机前,桌子上是丰盛的饭菜。
一家之主们打开电视,调到熟悉的频道。
当然,开电视不是为了看肥皂剧,只是让家里嘈杂些,显得热闹罢了,自从有了移动终端,电视上就开始积灰了。
不过调好频道后,显现出的却不是那些毫无营养的肥皂剧,而是一片黑暗。
今天电视台是不干了吗?也没发通知啊?
光亮突兀地亮起,光柱照耀下,黑暗的一角显露出来,是隐约能看出是一个舞台,而在光柱中的,是一只血魔。
他穿着一身炎国服饰,戴着墨镜,手中接着一柄折扇,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江山风雨]。
那血魔开口:“大家伙晚上好啊!我是临时节目的主持人,杜卡雷。本节目由军委会特约赞助播出,没有固定内容,全凭本人的个人喜好。”
那血魔收起折扇,又笑着说:“今天先给大家拜个年,本人事务比较繁忙,只能迟一天发出祝贺了。不过,本人要讲的事情,也不适合昨晚说,今儿刚好!”
血魔右手一抖,折扇现出四个血红色的大字[针砭时弊]。
“今天本人表演的节目是讲故事,题目叫《包身工》。”(嫌麻烦可以直接跳过去了)
血魔开口了,周围的黑暗散去,竟现出一条街道来。
血魔漫步其中,左转,进入一处小巷子,画面也跟紧着变成了一座座房屋,周围都被高耸的黄色墙壁围起来,看样子是一处不知名园区。
血魔用温雅的声音解释道:“这里是维多利亚某座移动城市的工房区域,长方形的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这里,这一些房屋被一条小巷分为两块,像鸽子笼一样分得均匀,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八十户一楼一套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着三十二三个懒虫和猪猡。”
血魔顿了顿,站定了看向前方。
只见一群衣衫褴褛的人聚在一起,围着什么东西,血魔慢悠悠地上前,随着声音越来越嘈杂,画面也给出了答案。
那是自来水龙头,这些人用手捧些水泼洒在脸上,而他们胳膊上,脸上的黑色结晶在阳光下泛起光亮——感染者。
血魔指着这些感染者说:“但是这些‘猪猡’‘懒虫’的正式名称却是‘包身工’,他们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作‘带工’的老板。”
血魔挥挥扇子,将地面上的灰尘扫起,那漫天灰尘竟聚在一起,逐渐变成了一个老实面色老实的男人和一个面色憔悴的妇女。
“每到荒年,特别是天灾发生时,这些在工厂里有‘脚路’的带工,就会自己或派人到他们的家乡或灾后区域,用他们那多年熟练了的可以将一根麦子讲成赤金条的嘴巴,去游说那些无力饲养可又不忍让他们儿女饿死的同乡。”
那老实巴交的男人开口:“还用说?住的是城市的公司房子,吃的是鳞肉荤腥,一个月休息两天,咱们带到马路上去玩耍,嘿,几十层楼的高房子,两层楼的汽车,各种各样好看好用的东西。
老乡!人生一世,你也得去见识一下啊!做满三年,以后赚的钱就归你啦,块把钱一天的工钱,嘿!别人叩头了我也不替她写进去!
咱们是同乡,有交情。交给我去,有什么三差二错,我还能回家乡吗?”
血魔看着妇女接过纸张,开口说道:“这样说着,咬着草根树皮的孩子们可不必说,就是他们的父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福的福分了。
于是,在预备好了的‘包身契’上画一个十字,包身费一百维磅,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带工的供给住食,介绍工作,赚的钱归带工者收用,生死疾病一听天命,先付四十维磅,人钱两交,恐后无凭,立此包身据是实!”
妇女和男人化作灰尘消散了,灰尘中走出一个懒散的家伙,正是那老实巴交的男人。
他把墙上的木板桌提下来,身后的打杂把几十只碗,一把勺子胡乱地放在桌上,一桶浆糊般的薄粥放在板桌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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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伦蒂尼姆二三事儿
1095年1月2日 3:00Am.
“就这样说定了。不止要给军委会特聘教授的身份,还要给个军衔。”
“我会安排的,希望这是正确的。”
杜卡雷立刻回答道:“这也是为了让炎魔发挥些余热,就像我们的先祖那样。”
两人谈完天火的问题,陷入沉默。
特雷西斯先开囗了:“辛苦了,没想到鲜血王庭居然是第一个让萨卡兹走向繁荣的。”
“运气罢了。”杜卡雷轻笑道。
“运气?那些巫术与科技的完美结合,可不是运气可以做到的。”特雷西斯微翘起嘴角,“我从未如此高兴过,卡兹戴尔的复兴近在眼前,幻梦即将化作现实,我的妹妹也会看到吗?她也会欢喜地祝福我吧?”
特雷西斯坐到座位上,继续批改文书,头也不抬地说:“我不会过问你的知识和情报哪来的,就像我不会过问你的所作所为那样,只要你还是杜卡雷,还是萨卡兹的王庭,以及,恭喜你,你又变得健谈了,血魔大君。”
“呵,谢谢了。”
杜卡雷还以为把对天火说的话告诉特雷西斯会大吵一架呢,毕竟这在这片大地还是太超前了,不愧是大特老师!
杜卡雷把一部分文书 搬到旁边的桌子上,开始批改,个人图书馆只剩下柔和的沙沙声。
过了一会儿,杜卡雷开口说道:“陛下,想不到您这么辛苦”
“两百年前治理城市时练出来的,你不也一样?我还以为血魔大君从来不理政务呢!”
“我刚成年就开始随哥哥处理事务了,最近三百年才解放,让萨克雷那小子接手了,在那之前,我可是干了上千年!”
双方又不说话了,书房平静下来,只剩两人的呼吸声。
“陛下几点睡觉?”
“不睡,偶尔休息一会,我的妹妹倒是天天睡,起来时总是兴奋地对着我讲她看到的东西,明明我们这个层次已经不需要睡眠了,她还是会大白天赖床喊困,让我处理两份事务。”
特雷西斯笑出声:“什么时候我处理完,那懒虫也该起床了!”
“陛下,听说您又当了卡兹戴尔的摄政王?”
“你听谁说的?”特雷西斯笑容僵住了。
“军委会都在说啊。”
杜卡雷笑起来了,然后又立刻平静下来。
“我闻到了特蕾西娅的气味,还有死魂灵的波动。”
“…………”
“赦罪师的手笔?这一年你就干了这个?”
“我们需要她。”特雷西斯回答说,面无表情。
“但我们不需要死魂灵,你明知道皇女殿下会认可我们。”
“这是必要的,我没得选!”特雷西斯露出惨淡的笑,“就像她一样。”
“三年后,异族的魔王会来阻止我们,你想清楚了吗?”
特雷西斯冷着脸,回答道:“我知道该怎么做。”
“三年后,她会给予你祝福的,在那之前……”杜卡雷将文件处理完。
“别死在她手上。”
————————————
“萨克雷,好久不见了,你小子干的如何了?”
“都做完了,大君!”萨克雷眼神兴奋地说 道,“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因为工厂没着落都低迷了一阵,有人偷偷跑去了血库,被我狠揍了一顿,之后我悄悄去和贵族密谈,用一点高卢的金币就收买了这家伙,换走了他的工厂。
我在宴会上又同时交易了三个贵族的工厂,他们都不知道我跟其他人也做了交易,工人们加班赶出了一些订单,让他们以为其他人的工厂仍在他们的手下,殊不知工业区早就是我们的天下了!
我还派一部分士兵学习了工人们的技艺,又把皇家图书馆的书全印了一份。
诺伯特区的黑帮全接受了我们的招安,暗中帮我们管理诺伯特区。
城防炮已经改造完毕,现在它的装填速度提升至三倍,不需要操作员,工匠们发动巫术就可以使用了。
那些军委会士兵刚来时手不太老实,现在已经有初中水平的知识储备了,而且都学习了萨卡兹的历史,按您说的,神民与提卡兹的冲突原因, 分析了双方的理由,他们全表示理解了,说您是全知的贤者,还表示连魔王也不信了,全听您的。”
萨克雷如数家珍地说完,用期待的小眼神看向杜卡雷。
“做的不错,不愧是我看中的继承人!”杜卡雷自然是送上夸赞。
“那是~对了大君,有只菲林进城了,是公爵的子嗣。
“不用管她。”
“好嘞!”
“对了,过去我教的历史都已经过时了,我给你讲一下我这段时间发掘出来的新的历史,能一直回溯到提卡兹诞生的阶段哦,别忘了讲给我们的同胞听。”
——————————
“索菲亚这是怎么了?”杜卡雷看着沙发上的索菲亚,向黛夕安问道。
“她?我愚蠢的姐姐大人在您走后天天蹲在电视机前,一星期才知道您已经离开伦蒂尼姆了。”
黛夕安小声说道:“闹脾气呢。 ”
“才没有!”
“您看。”
杜卡雷转身就走。
黛夕安连忙问道:“先生去哪?”
“找变形者,今儿晚在电视机前等着吧!”
1095年1月2日8:00 pm.
新年的第二天晚上,节日的欢迎庆氛围还未散去,伦蒂尼姆的家家户户坐在电视机前,桌子上是丰盛的饭菜。
一家之主们打开电视,调到熟悉的频道。
当然,开电视不是为了看肥皂剧,只是让家里嘈杂些,显得热闹罢了,自从有了移动终端,电视上就开始积灰了。
不过调好频道后,显现出的却不是那些毫无营养的肥皂剧,而是一片黑暗。
今天电视台是不干了吗?也没发通知啊?
光亮突兀地亮起,光柱照耀下,黑暗的一角显露出来,是隐约能看出是一个舞台,而在光柱中的,是一只血魔。
他穿着一身炎国服饰,戴着墨镜,手中接着一柄折扇,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江山风雨]。
那血魔开口:“大家伙晚上好啊!我是临时节目的主持人,杜卡雷。本节目由军委会特约赞助播出,没有固定内容,全凭本人的个人喜好。”
那血魔收起折扇,又笑着说:“今天先给大家拜个年,本人事务比较繁忙,只能迟一天发出祝贺了。不过,本人要讲的事情,也不适合昨晚说,今儿刚好!”
血魔右手一抖,折扇现出四个血红色的大字[针砭时弊]。
“今天本人表演的节目是讲故事,题目叫《包身工》。”(嫌麻烦可以直接跳过去了)
血魔开口了,周围的黑暗散去,竟现出一条街道来。
血魔漫步其中,左转,进入一处小巷子,画面也跟紧着变成了一座座房屋,周围都被高耸的黄色墙壁围起来,看样子是一处不知名园区。
血魔用温雅的声音解释道:“这里是维多利亚某座移动城市的工房区域,长方形的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这里,这一些房屋被一条小巷分为两块,像鸽子笼一样分得均匀,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八十户一楼一套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着三十二三个懒虫和猪猡。”
血魔顿了顿,站定了看向前方。
只见一群衣衫褴褛的人聚在一起,围着什么东西,血魔慢悠悠地上前,随着声音越来越嘈杂,画面也给出了答案。
那是自来水龙头,这些人用手捧些水泼洒在脸上,而他们胳膊上,脸上的黑色结晶在阳光下泛起光亮——感染者。
血魔指着这些感染者说:“但是这些‘猪猡’‘懒虫’的正式名称却是‘包身工’,他们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作‘带工’的老板。”
血魔挥挥扇子,将地面上的灰尘扫起,那漫天灰尘竟聚在一起,逐渐变成了一个老实面色老实的男人和一个面色憔悴的妇女。
“每到荒年,特别是天灾发生时,这些在工厂里有‘脚路’的带工,就会自己或派人到他们的家乡或灾后区域,用他们那多年熟练了的可以将一根麦子讲成赤金条的嘴巴,去游说那些无力饲养可又不忍让他们儿女饿死的同乡。”
那老实巴交的男人开口:“还用说?住的是城市的公司房子,吃的是鳞肉荤腥,一个月休息两天,咱们带到马路上去玩耍,嘿,几十层楼的高房子,两层楼的汽车,各种各样好看好用的东西。
老乡!人生一世,你也得去见识一下啊!做满三年,以后赚的钱就归你啦,块把钱一天的工钱,嘿!别人叩头了我也不替她写进去!
咱们是同乡,有交情。交给我去,有什么三差二错,我还能回家乡吗?”
血魔看着妇女接过纸张,开口说道:“这样说着,咬着草根树皮的孩子们可不必说,就是他们的父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福的福分了。
于是,在预备好了的‘包身契’上画一个十字,包身费一百维磅,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带工的供给住食,介绍工作,赚的钱归带工者收用,生死疾病一听天命,先付四十维磅,人钱两交,恐后无凭,立此包身据是实!”
妇女和男人化作灰尘消散了,灰尘中走出一个懒散的家伙,正是那老实巴交的男人。
他把墙上的木板桌提下来,身后的打杂把几十只碗,一把勺子胡乱地放在桌上,一桶浆糊般的薄粥放在板桌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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