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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废了武功的江别鹤很快就被飞霞山庄的人带走了, 一并带走的还有那位老仆,也就是飞霞山庄的老庄主。当然现在只能算是前老庄主了,自从他十年前无故失踪后, 他的儿子就成了飞霞庄庄主, 这么多年一直在苦苦寻觅自己的老父亲。
却不想自己的父亲竟然被人戳聋毒哑成了个神智都不清明的老仆。看着父亲老得都快认不出的模样, 飞霞山庄庄主咬牙切齿,想必江别鹤在他那里会得到深刻的反省和赎罪。
随着飞霞山庄的人离开,以玄悲大师他们为首的武林中人也离开了江南,林晓晓等人虽然要在江南呆上几天,不过也搬出了江别鹤的宅院。
毕竟经过一场酣战, 那原本就很是陈旧的宅院简直破烂的不能见人了, 这要是勉强修缮,那都不能叫房子上打了补丁,简直是补丁上长了个房子!
索性江玉郎本就不想要这房子了, 对于自幼在这房子内生活的他来说, 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好回忆的。
目前, 林晓晓等人正在一栋清雅的宅院中, 这是他们租来了,毕竟叶孤城闭关之时,需要清静无人打扰。自然不能选客栈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
叶孤鸿听闻叶孤城要闭关, 也觉得自己最近收获很多,需要静静心整理一下, 所以干脆也跟着闭关了。
除了几个收拾卫生,洗衣做饭的人, 宅院里目前清闲的也就林晓晓和江玉郎了。
今天天气晴朗,是个好天气。
林晓晓正坐在院子的桌前,手里拿着一根青草正在逗弄桌上的冰蚕。冰蚕最近越发的胖乎乎了, 晶莹透亮的身体内藏着一点鲜红,那是林晓晓的血。
她需要彻底驯化冰蚕,让它彻底记住她最真实的气味,而不是通过信息素来驱使它。毕竟林晓晓永不能接下来就一只当个扑棱蛾子了。作为一个博爱的玩家,她还有很多可爱的角色卡在等着她呢。
而喂血这个方法则是她从摘星子那威逼出来的,现在看来效果还是有的。在她可以收敛信息素的时候,冰蚕虽然会有些犹豫,但依然会顺着她的气味选择她。
不过还不够,起码还有几天。
随着林晓晓的动作,青草晃动,冰蚕随着青草左右挪动,看上去不像是一条冰蚕,倒像是吐舌头的小狗。
而且随着它的动作,它肚子里的血滴一晃一晃的,着实有趣。
“好无聊啊,小胖子,来,跳个舞给我看看。”
说着她把草叶抬高,引得冰蚕竟然真的竖直了身体,在空中扭动了两下,小脚脚紧张的踩着空气,随即就没了力气趴回了桌上。
林晓晓放低草叶,引得它来咬,随即又抬高,冰蚕就又竖起来。
就这么抬高竖起,抬高竖起,一盏茶后,冰蚕摊在桌上,它体内的血液已经被吸收,重新变回了半透明的状态,仿佛即将融化的冰块,整个虫都透着一股生无可恋的疲惫。
冰蚕:感觉身体被掏空.jpg
正在树下练功的江玉郎:……这个戏码他这三天每天都要看一次,到现在他都没想明白怎么会有人这么无聊?
他缓缓收势,同情的看了一眼趴那怎么逗弄都不肯再动一下的冰蚕,随即看向林晓晓,忍不住出声道。
“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事情?”
林晓晓看了看天色。
“现在还没到吃午饭的时候。”
江玉郎眼角抽了抽。
“我说的不是这个,除了吃饭你想不出来干什么了吗?你的话本呢?”
他记得这家伙最喜欢看话本了。
“没有了,都看完了。”
林晓晓瘪嘴。
“画皮系列竟然结束了,我的快乐没有了。”
所以说为什么一本恐怖的画皮鬼话本就那么吸引你?
江玉郎坐过去。
“那你就没有别的喜好了?”
喜好?
那可多了,什么珍珠奶茶方便面,云霄飞车大摆锤,总之吃喝玩乐她不说样样精通,但是绝对不差,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啊。
林晓晓想了又想,最后发现,自己能做的就只有两项了。
“我喜欢吃饭和搞事。”
你直接说你就是个搅事精不就得了。
江玉郎有些头疼。
“你就没有其他正常点的喜好吗?”
林晓晓挑眉。
“我的爱好不正常吗?”
江玉郎沉默了一下,果断忽视了这个问题,相当耐心的劝说道。
“要不你和其他姑娘学一学,琴棋书画你总有一样拿得出手吧?再不济女工和厨艺也行。”
顿了顿,他凑过去小声道。
“叶城主虽然不是介意这些的人,但他平日里棋艺不错,一手字更是苍劲有力,你总要也有点风雅的喜好,这样才能更加吸引他吧?”
林晓晓一听这话忍不住思索起来。
眼看她似乎有些意动,江玉郎再接再厉。
“趁着他闭关,你好好学,到时候技惊四座,若是能让他一举倾心岂不是美哉?”
当然,如果这些风雅的喜好能把这个女人熏陶的正经一点,那就更好了。
林晓晓:【元芳,你怎么看?】
系统:【虽然我不觉得这样会对你的爱情有什么帮助,不过你确实应该有一项拿得出手的技能了。】
【我有啊。】
林晓晓故作忧愁道。
【我的美貌和智慧不就是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吗?我可是个颜值玩家,一向都是靠脸吃饭的。再来点才艺也不过是锦上添花,无足轻……】
她还没哔哔完,系统就默默道。
【还记得之前的花魁大比,美貌与智慧并重的你被当场出局的事吗?】
林晓晓:【……】
她转头郑重的看向江玉郎,严肃的点点头。
“你说的对,正所谓学无止境,我这个年纪怎么可以天天在家闲着呢,是时候为了生活或者爱情学一些东西了。”
于是很快,林晓晓强行拉着江玉郎出现在了大街上,美曰其名,现在叶孤城和叶孤鸿都在闭关,就他们姐弟两相依为命了,她对这些东西不熟,若是被骗了怎么办?
江玉郎:呵呵。
最普通的琴大街上就能买到,这种琴和铁匠铺买的剑一样,都是形制差不多的劣等货,用着用着就容易出问题,比如琴弦很容易断,比如音色不准啦,需要人修理。
当然,就算是这样的琴也还是有些小贵的。琴这种东西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算是奢侈品。而好琴自然很贵,几百上千两的都有。
这种好琴一般都由高超的琴匠所做,林晓晓现在不差钱,所以江玉郎正打算带着她去找这一代最好的琴匠,若是琴匠手上有不错的现货,就可以买下来。
然而他们走了一个时辰都没到。
因为……
“大娘,我要四块桂花糕。”
“这个糖人给我一个。”
“这个是龙须酥?”
“这个是什么?看上去好像很好吃?”
“诶,还有这个,这个我也没见过。”
江玉郎手上提溜着一堆纸包,额上的青筋跳了跳。
“你到底是出来吃东西的,还是出来买琴的?”
“边吃边买琴?”
林晓晓把小巧的桂花糕一口吃进去,含糊道。
“这不是来了江南这么久,一直都没好好逛过吗?在院子里还好,一出来这些东西也太香了。喏,这个挺好吃的,你也尝尝。”
江玉郎没好气的拿了一个,恨恨的咬了一口,发现确实挺好吃的,他一年没回江南,也许久没吃这种东西了。
乍一尝,竟然还有点怀念。
看他面色缓和,林晓晓笑了笑。
“挺好吃的吧?目的地虽然重要,但沿路的风景难道就必须忽略?这里东西这么好吃,边吃边去呗。”
江玉郎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声。
“你倒是豁达。”
随即倒也没有再催,就这么提溜着满是食物的纸包,慢慢走。
他离开家一年,现在沿路看看,有些店铺已经变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女人从店铺里出来,她看上去并不算很漂亮,但是气质却很是特殊,自带一股高傲出尘的味道,让那只能算是清秀的脸似乎都变得脱俗起来。
她看了眼林晓晓和江玉郎走到方向,拐入了后巷。
林晓晓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点细微的声响,往前看去,就看见不远处的地上有一根金色的发簪,再往前一点,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姑娘正毫无所觉的往前走,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发簪掉了。
林晓晓走过去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簪子,然后果断抬脚路过。
现在江玉郎虽然没有成为原著里两年后和江别鹤狼狈为奸的卑鄙小人,但他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也成不了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他没想到林晓晓也是。
看见林晓晓明明看见了,却面不改色的跨过,他有些疑惑回头看了看不远处地上的发簪道:“你怎么不捡?”
“你懂什么,这一定是月老牵的红线,谁捡起了簪子上前追那个姑娘,谁就能收获一个貌美如花,前来报恩的白素贞,这我哪能捡?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
林晓晓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小伙已经赶忙捡起了发簪,追了上去。
江玉郎更加疑惑了。
“白素贞是谁?那个姑娘的名字?”
“当然不是,白素贞是一个修炼千年的白蛇。我这只是个比喻啦。话本子就是这么写的,白素贞为了报恩下山,她身边的小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的发簪变掉在许仙的脚边,然后许仙捡到簪子交给白素贞。”
林晓晓说完,那个送簪子的小伙正沮丧的站在路边,因为那个姑娘说着不是她的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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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废了武功的江别鹤很快就被飞霞山庄的人带走了, 一并带走的还有那位老仆,也就是飞霞山庄的老庄主。当然现在只能算是前老庄主了,自从他十年前无故失踪后, 他的儿子就成了飞霞庄庄主, 这么多年一直在苦苦寻觅自己的老父亲。
却不想自己的父亲竟然被人戳聋毒哑成了个神智都不清明的老仆。看着父亲老得都快认不出的模样, 飞霞山庄庄主咬牙切齿,想必江别鹤在他那里会得到深刻的反省和赎罪。
随着飞霞山庄的人离开,以玄悲大师他们为首的武林中人也离开了江南,林晓晓等人虽然要在江南呆上几天,不过也搬出了江别鹤的宅院。
毕竟经过一场酣战, 那原本就很是陈旧的宅院简直破烂的不能见人了, 这要是勉强修缮,那都不能叫房子上打了补丁,简直是补丁上长了个房子!
索性江玉郎本就不想要这房子了, 对于自幼在这房子内生活的他来说, 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好回忆的。
目前, 林晓晓等人正在一栋清雅的宅院中, 这是他们租来了,毕竟叶孤城闭关之时,需要清静无人打扰。自然不能选客栈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
叶孤鸿听闻叶孤城要闭关, 也觉得自己最近收获很多,需要静静心整理一下, 所以干脆也跟着闭关了。
除了几个收拾卫生,洗衣做饭的人, 宅院里目前清闲的也就林晓晓和江玉郎了。
今天天气晴朗,是个好天气。
林晓晓正坐在院子的桌前,手里拿着一根青草正在逗弄桌上的冰蚕。冰蚕最近越发的胖乎乎了, 晶莹透亮的身体内藏着一点鲜红,那是林晓晓的血。
她需要彻底驯化冰蚕,让它彻底记住她最真实的气味,而不是通过信息素来驱使它。毕竟林晓晓永不能接下来就一只当个扑棱蛾子了。作为一个博爱的玩家,她还有很多可爱的角色卡在等着她呢。
而喂血这个方法则是她从摘星子那威逼出来的,现在看来效果还是有的。在她可以收敛信息素的时候,冰蚕虽然会有些犹豫,但依然会顺着她的气味选择她。
不过还不够,起码还有几天。
随着林晓晓的动作,青草晃动,冰蚕随着青草左右挪动,看上去不像是一条冰蚕,倒像是吐舌头的小狗。
而且随着它的动作,它肚子里的血滴一晃一晃的,着实有趣。
“好无聊啊,小胖子,来,跳个舞给我看看。”
说着她把草叶抬高,引得冰蚕竟然真的竖直了身体,在空中扭动了两下,小脚脚紧张的踩着空气,随即就没了力气趴回了桌上。
林晓晓放低草叶,引得它来咬,随即又抬高,冰蚕就又竖起来。
就这么抬高竖起,抬高竖起,一盏茶后,冰蚕摊在桌上,它体内的血液已经被吸收,重新变回了半透明的状态,仿佛即将融化的冰块,整个虫都透着一股生无可恋的疲惫。
冰蚕:感觉身体被掏空.jpg
正在树下练功的江玉郎:……这个戏码他这三天每天都要看一次,到现在他都没想明白怎么会有人这么无聊?
他缓缓收势,同情的看了一眼趴那怎么逗弄都不肯再动一下的冰蚕,随即看向林晓晓,忍不住出声道。
“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事情?”
林晓晓看了看天色。
“现在还没到吃午饭的时候。”
江玉郎眼角抽了抽。
“我说的不是这个,除了吃饭你想不出来干什么了吗?你的话本呢?”
他记得这家伙最喜欢看话本了。
“没有了,都看完了。”
林晓晓瘪嘴。
“画皮系列竟然结束了,我的快乐没有了。”
所以说为什么一本恐怖的画皮鬼话本就那么吸引你?
江玉郎坐过去。
“那你就没有别的喜好了?”
喜好?
那可多了,什么珍珠奶茶方便面,云霄飞车大摆锤,总之吃喝玩乐她不说样样精通,但是绝对不差,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啊。
林晓晓想了又想,最后发现,自己能做的就只有两项了。
“我喜欢吃饭和搞事。”
你直接说你就是个搅事精不就得了。
江玉郎有些头疼。
“你就没有其他正常点的喜好吗?”
林晓晓挑眉。
“我的爱好不正常吗?”
江玉郎沉默了一下,果断忽视了这个问题,相当耐心的劝说道。
“要不你和其他姑娘学一学,琴棋书画你总有一样拿得出手吧?再不济女工和厨艺也行。”
顿了顿,他凑过去小声道。
“叶城主虽然不是介意这些的人,但他平日里棋艺不错,一手字更是苍劲有力,你总要也有点风雅的喜好,这样才能更加吸引他吧?”
林晓晓一听这话忍不住思索起来。
眼看她似乎有些意动,江玉郎再接再厉。
“趁着他闭关,你好好学,到时候技惊四座,若是能让他一举倾心岂不是美哉?”
当然,如果这些风雅的喜好能把这个女人熏陶的正经一点,那就更好了。
林晓晓:【元芳,你怎么看?】
系统:【虽然我不觉得这样会对你的爱情有什么帮助,不过你确实应该有一项拿得出手的技能了。】
【我有啊。】
林晓晓故作忧愁道。
【我的美貌和智慧不就是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吗?我可是个颜值玩家,一向都是靠脸吃饭的。再来点才艺也不过是锦上添花,无足轻……】
她还没哔哔完,系统就默默道。
【还记得之前的花魁大比,美貌与智慧并重的你被当场出局的事吗?】
林晓晓:【……】
她转头郑重的看向江玉郎,严肃的点点头。
“你说的对,正所谓学无止境,我这个年纪怎么可以天天在家闲着呢,是时候为了生活或者爱情学一些东西了。”
于是很快,林晓晓强行拉着江玉郎出现在了大街上,美曰其名,现在叶孤城和叶孤鸿都在闭关,就他们姐弟两相依为命了,她对这些东西不熟,若是被骗了怎么办?
江玉郎:呵呵。
最普通的琴大街上就能买到,这种琴和铁匠铺买的剑一样,都是形制差不多的劣等货,用着用着就容易出问题,比如琴弦很容易断,比如音色不准啦,需要人修理。
当然,就算是这样的琴也还是有些小贵的。琴这种东西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算是奢侈品。而好琴自然很贵,几百上千两的都有。
这种好琴一般都由高超的琴匠所做,林晓晓现在不差钱,所以江玉郎正打算带着她去找这一代最好的琴匠,若是琴匠手上有不错的现货,就可以买下来。
然而他们走了一个时辰都没到。
因为……
“大娘,我要四块桂花糕。”
“这个糖人给我一个。”
“这个是龙须酥?”
“这个是什么?看上去好像很好吃?”
“诶,还有这个,这个我也没见过。”
江玉郎手上提溜着一堆纸包,额上的青筋跳了跳。
“你到底是出来吃东西的,还是出来买琴的?”
“边吃边买琴?”
林晓晓把小巧的桂花糕一口吃进去,含糊道。
“这不是来了江南这么久,一直都没好好逛过吗?在院子里还好,一出来这些东西也太香了。喏,这个挺好吃的,你也尝尝。”
江玉郎没好气的拿了一个,恨恨的咬了一口,发现确实挺好吃的,他一年没回江南,也许久没吃这种东西了。
乍一尝,竟然还有点怀念。
看他面色缓和,林晓晓笑了笑。
“挺好吃的吧?目的地虽然重要,但沿路的风景难道就必须忽略?这里东西这么好吃,边吃边去呗。”
江玉郎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声。
“你倒是豁达。”
随即倒也没有再催,就这么提溜着满是食物的纸包,慢慢走。
他离开家一年,现在沿路看看,有些店铺已经变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女人从店铺里出来,她看上去并不算很漂亮,但是气质却很是特殊,自带一股高傲出尘的味道,让那只能算是清秀的脸似乎都变得脱俗起来。
她看了眼林晓晓和江玉郎走到方向,拐入了后巷。
林晓晓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点细微的声响,往前看去,就看见不远处的地上有一根金色的发簪,再往前一点,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姑娘正毫无所觉的往前走,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发簪掉了。
林晓晓走过去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簪子,然后果断抬脚路过。
现在江玉郎虽然没有成为原著里两年后和江别鹤狼狈为奸的卑鄙小人,但他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也成不了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他没想到林晓晓也是。
看见林晓晓明明看见了,却面不改色的跨过,他有些疑惑回头看了看不远处地上的发簪道:“你怎么不捡?”
“你懂什么,这一定是月老牵的红线,谁捡起了簪子上前追那个姑娘,谁就能收获一个貌美如花,前来报恩的白素贞,这我哪能捡?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
林晓晓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小伙已经赶忙捡起了发簪,追了上去。
江玉郎更加疑惑了。
“白素贞是谁?那个姑娘的名字?”
“当然不是,白素贞是一个修炼千年的白蛇。我这只是个比喻啦。话本子就是这么写的,白素贞为了报恩下山,她身边的小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的发簪变掉在许仙的脚边,然后许仙捡到簪子交给白素贞。”
林晓晓说完,那个送簪子的小伙正沮丧的站在路边,因为那个姑娘说着不是她的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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