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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花之所以被人追, 追到慌不择路的往客栈里面躲,不是追他的人有多强,多厉害, 恰恰相反, 那只是个黑黑瘦瘦, 个子娇小的酒馆老板娘,她甚至不会武功。跑的也不快。
而胡铁花之所以这么惧怕她,则是因为老板娘喜欢他。
胡铁花是因为老板娘长得干巴寡淡所以嫌弃吗?
这也不是,胡铁花确实会愿意多看两眼漂亮的姑娘,但他并不曾嫌弃过这老板娘, 不仅不嫌弃, 在几天之前,他还喜欢的不得了,每日都要去那小酒馆坐坐, 喝着寡淡的酒水, 看着干瘦黝黑的老板娘, 一看就是一天。而这样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三年。
那时的老板娘表现的就好似眼中没他这个人似的, 目不斜视,冷漠的很。
这一切都源于胡铁花的一个臭毛病,他喜欢别人, 可以锲而不舍的看个三年,但别人一旦喜欢他, 热烈的追逐他,那么他立刻就会吓得慌不择路的逃跑。
老板娘早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却心知他这个臭毛病,所以足足忍了许久,直到终于忍不住表明了心迹。
然后胡铁花果然就被吓跑了, 偏巧今日跑到了林晓晓的手上,被一顿痛揍。
林晓晓冷哼。
“果然是臭毛病。你既然付不起责任,还招惹人家?”
胡铁花挠头,他虽然穿着有些邋遢,胡子也好久没有修理了,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又黑又亮,散发着蓬勃的生气。
“我也知道我这毛病,所以除了要酒水外,我从未和她搭过话,就在那坐坐而已,她也从未主动对我说过话,我哪晓得她竟然……哎……”
他想要辩解,但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
他随后疑惑的看向楚留香等人。
“倒是你们,怎么会来这个地方?这地方住起来可不是那么舒服的。”
那位揍人极疼的林姑娘他不熟悉,但是叶孤城他还是认识的,早年间他因为楚留香的关系,也见过几面,也算是朋友关系。按理说,叶孤城不是一向呆在白云城,轻易不挪窝的吗?怎么会从那四季如春的白云城跑到了这天天张嘴吃沙的大漠?
再有楚留香,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了,他不应该在船上和蓉蓉她们一块过节吗?
“再不舒服也要去啊,而且不只是在这,我们还得进去。”
楚留香指了指窗户的方向,那是大漠的方向。
紧接着,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对胡铁花简单的讲了讲。
胡铁花顿时像是蚂蚱一样蹦跶起来,黑亮如甲壳虫的大眼睛满是震惊。
“你……你们疯了,跑去大沙漠,还要直入石观音的老巢去杀石观音?你们知道石观音有多不好对付吗?她那女魔头的称号难道是别人白送的?你们知道石观音在大漠的势力有多广吗?大漠的一些小国甚至都不敢和她对上,甚至传闻她已经暗中掌控了好几个小国!”
“我们没疯。”
叶孤城冷淡道。
林晓晓也道。
“杀死石观音是我们深思熟虑的结果,毕竟我们已经把她得罪的死死的了,这一次就算我们不去找她麻烦,她总有一日也会找上我们。到时候那才叫棘手。”
毕竟他们虽然够强,但是他们有亲朋好友,石观音之前敢对苏蓉蓉他们动手,之后只要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用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必须主动出击!
胡铁花喃喃。
“但石观音那么强。”
叶孤城握着剑。“我们也不弱。”
手上有什么东西在动,睡得迷糊的林晓晓迷茫的睁开眼睛,打了个哈切。随后才看见手上一只胖胖的,好似冰雕一样半透明的小东西正在哼哧哼哧的往她的手上爬。
【卧槽,冰蚕?!】
那一瞬间,林晓晓顿时什么瞌睡也没有了,猛地坐了起来。她举起手戳了戳那胖乎乎的小家伙。顿时惊了。
“你怎么来了?”
冰蚕不会说话,只是竖起上半身,似乎在打招呼。
等等,这一只好像胖了点,长了点?
难道不是自己的那一只?路过来找她愉快的玩耍的?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系统,系统无奈:【想太多,这就是你的那一只,正常的冰蚕怎么可能在大漠的边缘晃荡。至于它的体型变化,是因为你之前喂的太好了,又是剧毒,又是你的血,那对于它可都是好东西,所以它在茧子里长大了一点。】
林晓晓想到了某种可能。【那它该不会是破茧后自己找过来的吧?】
虽然这个操作难度有些高,但是放在行动快如闪电的冰蚕身上,并不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而除了这个解释,林晓晓想不出还有别的可能。
系统也觉得很有可能,虽然林晓晓和外表和生理都看似和普通人一样,但其实还是有差别的。她本身的身体已经死亡,现在这个是纯能量构建的,她的血自然也很特别。
现在的冰蚕相当于被驯化了,哪怕不用信息素,它也会被林晓晓的气味所吸引,所以只要它想找,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说实话,你来找我,我真的很感动。”
林晓晓摸了摸冰蚕的小脑袋。然后头疼的抱住自己的脑袋。
“但问题是我要去的是大漠啊!你一个冰蚕去大漠?怕不是掉地上滋啦一下就烤熟了?!”
冰蚕不懂她的话,还在蛄蛹着顺着衣袖往自己平日呆的肩膀那爬。
“不行,你不能跟着我。”林晓晓无情的把小家伙给揪下来放在桌子上。恐吓道。
“你已经是只成熟的冰蚕了,该懂事了,大漠真的不是你这么可爱的小虫虫能去的,会变虫干的,死相很惨的!”
冰蚕迷茫的竖起上身,然后一个弹射起步,蹦跶到了林晓晓的脸上。
冰蚕因为好吃好喝,之前还来了一场夏眠,直接胖了一圈,已经不是那个细细小小的小可了,而是一个软软胖胖的大可爱了。食指粗细的它蹦跶上来分量十足,以至于发出啪的一声。
林晓晓面无表情的把冰蚕揪下来:看来它一句都没听懂。
“你得听话,冰蚕不可以去大漠。”
“啪!”
“那里太热了,别看你现在胖乎乎的,到那里就皱巴巴了。”
“啪!”
“真的,我保证,办完事一定回来找你。”
“啪!”
“……你到底听没听懂?”
“啪!”
一盏茶后。
林晓晓出门。
同样喜欢睡懒觉的胡铁花也才起床,听到动静往边上一看,顿时惊了。
“这……林姑娘,你被人打了?”
那脸上的红痕倒也不严重,看上去很浅,似乎过一会就要散了,但这红痕也太多了,那张小脸都快布满了。
林晓晓:……
她怏怏不乐的往楼下走。
“不是人,是一条听不懂人话的小胖虫。”
最后她只能选择妥协,听从系统的话把这小胖子带在身上,毕竟小东西这么小点,脑容量也不够,偏偏实力过硬,想要把活着的它关起来简直是个不可能的事情。
这万一她把它找个地方放下就去大漠了,这小东西傻不愣登的也追着她进了大漠,和那些干燥的砂砾亲密接触一下,岂不是分分钟就变成虫干了?
所以还是带在身边安全点,起码有她照顾着,加上有她喂食,应该能撑住。
顶着一脸红印子下楼,楚留香和叶孤城自然会询问,所以很快他们就知道了冰蚕的到来。
楚留香好奇。
“想不到这小东西认主后这么忠诚。”
林晓晓无奈。
“没办法,看来我们三人小队只能必须加这个小胖虫了。”
谁知她刚说完,边上的胡铁花就道。
“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
叶孤城侧眸。
“你要去?”
胡铁花干了碗中的酒,得意道,
“当然了,你们要做这么了不得的事情被我知道了,我自然要去插一脚的!”
林晓晓挑眉。
“但是你之前还说石观音很强。”
胡铁花豪爽一笑。
“强归强,有些事情总是要做的。”
进沙漠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林晓晓等人找了两个向导,外加好几匹骆驼。
这所谓的东西,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食物和水,在沙漠里,水有的时候可是比黄金还要贵重
在下午之时,随着气温开始降低,众人离开了城池,真正的踏进了大沙漠。两个向导都是赶骆驼的好手,赶着身上挂满物品的骆驼们慢慢踩着砂砾往前。
他们的神情还算轻松,毕竟这次的雇主给的钱相当可观。
林晓晓坐在骆驼上,看似摇摇晃晃的,其实还算稳当。她极目远眺,入目只有一望无际的黄沙,零星的枯黄干瘪的植物,外加棱角尖锐的岩石。
如果排除他们这个队伍,排除那些枯黄的不知道死没死的植物,林晓晓几乎看不见任何生命的痕迹。
天上橘黄的太阳正在缓缓西沉,晚霞恋恋不舍的洒在这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有一种奇异的美。
楚留香习惯了海面的落日,此刻见了这大漠的落日,忍不住感慨道。
“这里的落日,倒也别有韵味。”
但到了晚上,他顿时不这么觉得了。
他坐在火堆边上,往里面又加了一点柴火。
“果然大漠边缘和这真正的大漠是比不得的,我现在已经想要太阳快点回来了。”
现在已经天黑了。天上繁星密布。
而众人在一个巨大的石头后面立起了帐篷,点起了火堆。寒风吹过,不断带走身上的温暖。骆驼们在最外围,全都卧在地上,为众人挡风。
不过这作用并不大,胡铁花缩在骆驼身上哆嗦着,好像要把自己嵌进去才好。
林晓晓听到这话顿时笑了。
“今日我们走的晚,还不太热,等到明天,你怕是又要恨不得太阳快点下山才好。”
高个的向导笑了。
“正是这个理。”
瘦小的向导笑道。
“咱们今天早点睡,明早早点起,尽量避开最热的时候。几位也不必太害怕,我们从小生活在这大漠附近,进进出出的次数也不少了,路熟的很。”
楚留香点点头。
用了简单的晚饭,众人用了点水简单洗漱一番就直接进帐篷睡了。
之后的两天,林晓晓等人总算感受到了大漠白日的威力,明白了什么叫酷热难耐。
头顶的大太阳晒得人头晕眼花,嘴唇起皮,自然是不能继续走的。
他们找到了一处背阴的地方,躲在那里,准备等到下午的时候再走。
胡铁花满头大汗的坐在地上抱怨。
“热死了。我觉得我都快要被烤干了。”
说着拿着水囊喝了口水,在这沙漠浑身的水分都像是快速蒸发一样,他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几分沙哑。
楚留香这个风度翩翩的盗帅此刻也没有比他好多少,浑身大汗淋漓,站在那往远处看了看。和昨天不同,经历了夜晚的寒冷,和这白日的酷热,再看那一望无际的大漠,他也不由心里打了个哆嗦。
这可实在是难熬。
叶孤城不是爱出汗的体质,此刻也不由额头出现薄汗,白皙的脸也因为太阳的暴晒而泛着薄红。倒是少了些清冷,多了点烟火气。
往常林晓晓要是看见这画面,怕是已经急着让系统录下来了,但现在她看着叶孤城起皮的嘴唇只有心疼。她拿着水囊走过去。
“喝点水。”
叶孤城却摇了摇头,让她先喝。
“你一天没喝水了。”
“我不渴。”
林晓晓说谎了,她确实有点渴,不过并没有太渴,系统选出来的行军蚁确实很有用,她体内的水分并没有流失太多。
不过叶孤城却不这么觉得,最后林晓晓拗不过他,只能先喝了一口。然后把水递了过去。
叶孤城看了林晓晓一眼,在她沾了水的唇上扫过,确定她似乎状态真的比自己好得多,这才喝了几口水,随后把这个水囊收了起来。
在大漠水实在太珍贵了,他第一次来这大漠,对于多久才能达到目的心里也没有底,所以还是谨慎点好。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纸包。
“没带点心,不过带了桂花糖。”
林晓晓顿时眼睛一亮,伸手接过。
“你还带了这个啊。谢啦。”
在边上看着的胡铁花憋不住了,他蹭到楚留香身边。凑近楚留香的耳朵。
“老臭虫,叶孤城和林姑娘什么情况?叶孤城那么喜洁的一个人竟然喝别人喝过的水?”
何止是喝林晓晓喝过的水啊,以后这种事还多着呢。
楚留香笑着低声道。
“就是你看到的这样。”
虽然有些怀疑,但听到楚留香的回答,胡铁花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毕竟那是谁啊,那可是叶孤城,他都以为这家伙一辈子都要和剑一块过了,谁能想到这才多久没见,叶孤城都有人要了!
才刚刚因为自己的臭毛病惨痛的结束一段暗恋的胡铁花顿时就难过了,只觉得晚上好冷,太阳太晒,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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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花之所以被人追, 追到慌不择路的往客栈里面躲,不是追他的人有多强,多厉害, 恰恰相反, 那只是个黑黑瘦瘦, 个子娇小的酒馆老板娘,她甚至不会武功。跑的也不快。
而胡铁花之所以这么惧怕她,则是因为老板娘喜欢他。
胡铁花是因为老板娘长得干巴寡淡所以嫌弃吗?
这也不是,胡铁花确实会愿意多看两眼漂亮的姑娘,但他并不曾嫌弃过这老板娘, 不仅不嫌弃, 在几天之前,他还喜欢的不得了,每日都要去那小酒馆坐坐, 喝着寡淡的酒水, 看着干瘦黝黑的老板娘, 一看就是一天。而这样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三年。
那时的老板娘表现的就好似眼中没他这个人似的, 目不斜视,冷漠的很。
这一切都源于胡铁花的一个臭毛病,他喜欢别人, 可以锲而不舍的看个三年,但别人一旦喜欢他, 热烈的追逐他,那么他立刻就会吓得慌不择路的逃跑。
老板娘早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却心知他这个臭毛病,所以足足忍了许久,直到终于忍不住表明了心迹。
然后胡铁花果然就被吓跑了, 偏巧今日跑到了林晓晓的手上,被一顿痛揍。
林晓晓冷哼。
“果然是臭毛病。你既然付不起责任,还招惹人家?”
胡铁花挠头,他虽然穿着有些邋遢,胡子也好久没有修理了,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又黑又亮,散发着蓬勃的生气。
“我也知道我这毛病,所以除了要酒水外,我从未和她搭过话,就在那坐坐而已,她也从未主动对我说过话,我哪晓得她竟然……哎……”
他想要辩解,但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
他随后疑惑的看向楚留香等人。
“倒是你们,怎么会来这个地方?这地方住起来可不是那么舒服的。”
那位揍人极疼的林姑娘他不熟悉,但是叶孤城他还是认识的,早年间他因为楚留香的关系,也见过几面,也算是朋友关系。按理说,叶孤城不是一向呆在白云城,轻易不挪窝的吗?怎么会从那四季如春的白云城跑到了这天天张嘴吃沙的大漠?
再有楚留香,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了,他不应该在船上和蓉蓉她们一块过节吗?
“再不舒服也要去啊,而且不只是在这,我们还得进去。”
楚留香指了指窗户的方向,那是大漠的方向。
紧接着,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对胡铁花简单的讲了讲。
胡铁花顿时像是蚂蚱一样蹦跶起来,黑亮如甲壳虫的大眼睛满是震惊。
“你……你们疯了,跑去大沙漠,还要直入石观音的老巢去杀石观音?你们知道石观音有多不好对付吗?她那女魔头的称号难道是别人白送的?你们知道石观音在大漠的势力有多广吗?大漠的一些小国甚至都不敢和她对上,甚至传闻她已经暗中掌控了好几个小国!”
“我们没疯。”
叶孤城冷淡道。
林晓晓也道。
“杀死石观音是我们深思熟虑的结果,毕竟我们已经把她得罪的死死的了,这一次就算我们不去找她麻烦,她总有一日也会找上我们。到时候那才叫棘手。”
毕竟他们虽然够强,但是他们有亲朋好友,石观音之前敢对苏蓉蓉他们动手,之后只要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用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必须主动出击!
胡铁花喃喃。
“但石观音那么强。”
叶孤城握着剑。“我们也不弱。”
手上有什么东西在动,睡得迷糊的林晓晓迷茫的睁开眼睛,打了个哈切。随后才看见手上一只胖胖的,好似冰雕一样半透明的小东西正在哼哧哼哧的往她的手上爬。
【卧槽,冰蚕?!】
那一瞬间,林晓晓顿时什么瞌睡也没有了,猛地坐了起来。她举起手戳了戳那胖乎乎的小家伙。顿时惊了。
“你怎么来了?”
冰蚕不会说话,只是竖起上半身,似乎在打招呼。
等等,这一只好像胖了点,长了点?
难道不是自己的那一只?路过来找她愉快的玩耍的?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系统,系统无奈:【想太多,这就是你的那一只,正常的冰蚕怎么可能在大漠的边缘晃荡。至于它的体型变化,是因为你之前喂的太好了,又是剧毒,又是你的血,那对于它可都是好东西,所以它在茧子里长大了一点。】
林晓晓想到了某种可能。【那它该不会是破茧后自己找过来的吧?】
虽然这个操作难度有些高,但是放在行动快如闪电的冰蚕身上,并不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而除了这个解释,林晓晓想不出还有别的可能。
系统也觉得很有可能,虽然林晓晓和外表和生理都看似和普通人一样,但其实还是有差别的。她本身的身体已经死亡,现在这个是纯能量构建的,她的血自然也很特别。
现在的冰蚕相当于被驯化了,哪怕不用信息素,它也会被林晓晓的气味所吸引,所以只要它想找,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说实话,你来找我,我真的很感动。”
林晓晓摸了摸冰蚕的小脑袋。然后头疼的抱住自己的脑袋。
“但问题是我要去的是大漠啊!你一个冰蚕去大漠?怕不是掉地上滋啦一下就烤熟了?!”
冰蚕不懂她的话,还在蛄蛹着顺着衣袖往自己平日呆的肩膀那爬。
“不行,你不能跟着我。”林晓晓无情的把小家伙给揪下来放在桌子上。恐吓道。
“你已经是只成熟的冰蚕了,该懂事了,大漠真的不是你这么可爱的小虫虫能去的,会变虫干的,死相很惨的!”
冰蚕迷茫的竖起上身,然后一个弹射起步,蹦跶到了林晓晓的脸上。
冰蚕因为好吃好喝,之前还来了一场夏眠,直接胖了一圈,已经不是那个细细小小的小可了,而是一个软软胖胖的大可爱了。食指粗细的它蹦跶上来分量十足,以至于发出啪的一声。
林晓晓面无表情的把冰蚕揪下来:看来它一句都没听懂。
“你得听话,冰蚕不可以去大漠。”
“啪!”
“那里太热了,别看你现在胖乎乎的,到那里就皱巴巴了。”
“啪!”
“真的,我保证,办完事一定回来找你。”
“啪!”
“……你到底听没听懂?”
“啪!”
一盏茶后。
林晓晓出门。
同样喜欢睡懒觉的胡铁花也才起床,听到动静往边上一看,顿时惊了。
“这……林姑娘,你被人打了?”
那脸上的红痕倒也不严重,看上去很浅,似乎过一会就要散了,但这红痕也太多了,那张小脸都快布满了。
林晓晓:……
她怏怏不乐的往楼下走。
“不是人,是一条听不懂人话的小胖虫。”
最后她只能选择妥协,听从系统的话把这小胖子带在身上,毕竟小东西这么小点,脑容量也不够,偏偏实力过硬,想要把活着的它关起来简直是个不可能的事情。
这万一她把它找个地方放下就去大漠了,这小东西傻不愣登的也追着她进了大漠,和那些干燥的砂砾亲密接触一下,岂不是分分钟就变成虫干了?
所以还是带在身边安全点,起码有她照顾着,加上有她喂食,应该能撑住。
顶着一脸红印子下楼,楚留香和叶孤城自然会询问,所以很快他们就知道了冰蚕的到来。
楚留香好奇。
“想不到这小东西认主后这么忠诚。”
林晓晓无奈。
“没办法,看来我们三人小队只能必须加这个小胖虫了。”
谁知她刚说完,边上的胡铁花就道。
“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
叶孤城侧眸。
“你要去?”
胡铁花干了碗中的酒,得意道,
“当然了,你们要做这么了不得的事情被我知道了,我自然要去插一脚的!”
林晓晓挑眉。
“但是你之前还说石观音很强。”
胡铁花豪爽一笑。
“强归强,有些事情总是要做的。”
进沙漠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林晓晓等人找了两个向导,外加好几匹骆驼。
这所谓的东西,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食物和水,在沙漠里,水有的时候可是比黄金还要贵重
在下午之时,随着气温开始降低,众人离开了城池,真正的踏进了大沙漠。两个向导都是赶骆驼的好手,赶着身上挂满物品的骆驼们慢慢踩着砂砾往前。
他们的神情还算轻松,毕竟这次的雇主给的钱相当可观。
林晓晓坐在骆驼上,看似摇摇晃晃的,其实还算稳当。她极目远眺,入目只有一望无际的黄沙,零星的枯黄干瘪的植物,外加棱角尖锐的岩石。
如果排除他们这个队伍,排除那些枯黄的不知道死没死的植物,林晓晓几乎看不见任何生命的痕迹。
天上橘黄的太阳正在缓缓西沉,晚霞恋恋不舍的洒在这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有一种奇异的美。
楚留香习惯了海面的落日,此刻见了这大漠的落日,忍不住感慨道。
“这里的落日,倒也别有韵味。”
但到了晚上,他顿时不这么觉得了。
他坐在火堆边上,往里面又加了一点柴火。
“果然大漠边缘和这真正的大漠是比不得的,我现在已经想要太阳快点回来了。”
现在已经天黑了。天上繁星密布。
而众人在一个巨大的石头后面立起了帐篷,点起了火堆。寒风吹过,不断带走身上的温暖。骆驼们在最外围,全都卧在地上,为众人挡风。
不过这作用并不大,胡铁花缩在骆驼身上哆嗦着,好像要把自己嵌进去才好。
林晓晓听到这话顿时笑了。
“今日我们走的晚,还不太热,等到明天,你怕是又要恨不得太阳快点下山才好。”
高个的向导笑了。
“正是这个理。”
瘦小的向导笑道。
“咱们今天早点睡,明早早点起,尽量避开最热的时候。几位也不必太害怕,我们从小生活在这大漠附近,进进出出的次数也不少了,路熟的很。”
楚留香点点头。
用了简单的晚饭,众人用了点水简单洗漱一番就直接进帐篷睡了。
之后的两天,林晓晓等人总算感受到了大漠白日的威力,明白了什么叫酷热难耐。
头顶的大太阳晒得人头晕眼花,嘴唇起皮,自然是不能继续走的。
他们找到了一处背阴的地方,躲在那里,准备等到下午的时候再走。
胡铁花满头大汗的坐在地上抱怨。
“热死了。我觉得我都快要被烤干了。”
说着拿着水囊喝了口水,在这沙漠浑身的水分都像是快速蒸发一样,他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几分沙哑。
楚留香这个风度翩翩的盗帅此刻也没有比他好多少,浑身大汗淋漓,站在那往远处看了看。和昨天不同,经历了夜晚的寒冷,和这白日的酷热,再看那一望无际的大漠,他也不由心里打了个哆嗦。
这可实在是难熬。
叶孤城不是爱出汗的体质,此刻也不由额头出现薄汗,白皙的脸也因为太阳的暴晒而泛着薄红。倒是少了些清冷,多了点烟火气。
往常林晓晓要是看见这画面,怕是已经急着让系统录下来了,但现在她看着叶孤城起皮的嘴唇只有心疼。她拿着水囊走过去。
“喝点水。”
叶孤城却摇了摇头,让她先喝。
“你一天没喝水了。”
“我不渴。”
林晓晓说谎了,她确实有点渴,不过并没有太渴,系统选出来的行军蚁确实很有用,她体内的水分并没有流失太多。
不过叶孤城却不这么觉得,最后林晓晓拗不过他,只能先喝了一口。然后把水递了过去。
叶孤城看了林晓晓一眼,在她沾了水的唇上扫过,确定她似乎状态真的比自己好得多,这才喝了几口水,随后把这个水囊收了起来。
在大漠水实在太珍贵了,他第一次来这大漠,对于多久才能达到目的心里也没有底,所以还是谨慎点好。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纸包。
“没带点心,不过带了桂花糖。”
林晓晓顿时眼睛一亮,伸手接过。
“你还带了这个啊。谢啦。”
在边上看着的胡铁花憋不住了,他蹭到楚留香身边。凑近楚留香的耳朵。
“老臭虫,叶孤城和林姑娘什么情况?叶孤城那么喜洁的一个人竟然喝别人喝过的水?”
何止是喝林晓晓喝过的水啊,以后这种事还多着呢。
楚留香笑着低声道。
“就是你看到的这样。”
虽然有些怀疑,但听到楚留香的回答,胡铁花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毕竟那是谁啊,那可是叶孤城,他都以为这家伙一辈子都要和剑一块过了,谁能想到这才多久没见,叶孤城都有人要了!
才刚刚因为自己的臭毛病惨痛的结束一段暗恋的胡铁花顿时就难过了,只觉得晚上好冷,太阳太晒,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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