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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兵,是一项有着光荣历史的职业,很多名垂千古的牛人都客串过这一绝对不光彩有角色,着实为逃兵这一行增色不少————比如说管仲。他当逃兵的理由很简单:家里还有老娘要养,如果他战死了,老娘就得饿死,一尸两命啊!相信管仲绝对不是第一个出于这种原因当逃兵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眼前就有一大波人出于同样的原因要逃跑,而且他们的情况更加糟糕,如果他们战死了,饿死的可不仅仅是老娘,而是一家数口!他们有充足的理由逃跑,为了自己那个通风采光效果一流,除了四堵墙壁什么都没有的家,他们必须活着回去。
只是,他们似乎没有想过,城里这几万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他们的逃跑而死在建奴的屠刀之下。
方逸之慌慌张张的赶了过来,比起昨晚来,他好歹也有了点进步————这次是穿着鞋子出来的。见守军大多都扔掉了武器,他大惊失色,厉喝:“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大敌当前,你们不思杀敌报国,反而要逃跑,该当何罪!”
军汉们沉默不语。这种沉默不是因为被训得没话可说,而是懒得鸟你,当你放屁。
杨梦龙苦笑:“方大人,你省省吧,就算你说到嘴干,他们也不会听进一个字的,这些大道理又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
方逸之大怒:“你————”
杨梦龙附到他耳边,指了指那个被自己打得血流满面的老军汉,压低声音说:“方大人,你看看他们,他们像一群士兵吗?像叫花子更多一些吧?他们穷,他们家里更穷,一家大小全靠他们养活,如果他们死了,全家都会饿死!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我们连让他们吃顿饱饭,穿一套新衣服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去为了这座县城死战?”
方逸之窒了窒,看看这些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军汉,不得不承认杨梦龙说得有道理。卫所的军汉生活有多悲惨他略有耳闻,这不,听说建奴入寇,本地卫所的士兵就逃光了,迫使他不得不留下张千户帮他守城,哪怕张千户和他的手下手脚很不干净,欺男霸女,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现在张千户跑了,指望这些混得比叫花子还差,已经一盘散沙的军汉舍命死战,他还不如把这些军汉通通掐死让他们重新投胎,练就十八般武艺再来帮他守城更现实一些。他苦笑:“我也知道卫所官兵战力极差,可是你也看到了,除了他们,我们兵吗?”
杨梦龙说:“那也不能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想让人家给你卖命,好歹得给点好处吧?就好比大人要分我的功,但至少也给了我很多好处一样……”
方逸之咳嗽一声,暗示杨梦龙注意一点,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杨梦龙嘿嘿一笑,看来古人的脸皮还是薄了点,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算个屁啊,没吵得面红耳赤都算好的了。他正想说话,被城外一阵喧嚣给打断了。城楼上有人叫:“建奴来了!”杨梦龙顾不上那到多,三两下爬上一座箭楼,一眼望去,好家伙,好几百名后金骑兵正策马朝城门这边冲过来呢!他们一路欢呼,洋洋得意,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而事实上,他们确实是打了胜仗,不过跟他们以往那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战绩而言,这算不了什么大胜仗:
在城墙上无数军民近乎绝望的目光中,数百名后金骑兵策马飞驰,每个人的刀尖枪尖上,都挑着一颗血肉模糊的首级!张千户、张郁、种副千户、胡百户、刘百户……这些家伙以及他们的家丁、亲信,都变成了一颗血淋淋的首级,被人挑在枪尖上耀武扬威!两百来颗人头就在自己眼前晃动,那情景甚是骇人,方逸之当场就吐了,不少军汉也吐了,甚至哭出声来。不管张千户这些军官还有家丁怎么欺压他们,让他们恨之入骨,看到这么多人一转眼就被杀了个精光,脑袋被人挑在枪尖上示众,军汉们总有几分兔死狐悲,心中的绝望,难以形容。杨梦龙也是一阵恶心,这几天经过那么多被杀得连只活鸡都没剩下来的村镇,死人见多了,可是这么多血淋淋的人头,倒还是头一回见,他差点就吐了出来。
城墙上弥漫着惊怖的气氛,鸦雀无声。
牛录额真对于这个效果很满意,他停在两百步外,把张千户的人头高高举起,叽哩咕噜的一通鬼叫。太远了,听不大清楚,这个死鞑子死活不肯走近一点,没办法,昨晚那一记冷箭把他吓着了,谁知道那个变态的神箭手在不在,靠得太近是会有生命危险的!两百步,别说弓箭射不到,就算是最强的弩也射不中,除非用床弩吧,不过貌似明军已经很少装备床弩这玩意儿了……两百步,安全的。他咕噜完了,一挥手,一名包衣奴才硬着头皮策马上前,扯开喉咙开始翻译:“城里的明狗听着,你们的千户已经抛弃了你们,自己带人逃跑,被我们斩杀干净了!你们最能打的那些家丁已经死光了,这两百多颗首级已经可以证明,跟后金勇士对抗只有死路一条,识相的赶紧开城投降,否则……”
杨梦龙懒得听了,这年头,连汉奸都不大专业,喊话的水平比起抗战时期的汉奸差得太远啦,都没兴趣去听。喊话都没人愿意听的汉奸,是最最失败的汉奸,不过人家吼得声嘶力竭的,总该作点回应吧?他也冲箭楼下面吼了一嗓子:“戚破虏!”
戚破虏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小跟班了,看到他风风火火的冲出来他也跟了出来,而且背上了杨梦龙那具标志性的强弩。杨梦龙一叫,他马上应了一声,噌噌噌几下爬了上来,把强弩交给杨梦龙。杨梦龙二话不说,踏弦上机,戚破虏目测一下距离,说:“一百三十步,射那个包衣奴才应该射得到。”<... -->>
逃兵,是一项有着光荣历史的职业,很多名垂千古的牛人都客串过这一绝对不光彩有角色,着实为逃兵这一行增色不少————比如说管仲。他当逃兵的理由很简单:家里还有老娘要养,如果他战死了,老娘就得饿死,一尸两命啊!相信管仲绝对不是第一个出于这种原因当逃兵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眼前就有一大波人出于同样的原因要逃跑,而且他们的情况更加糟糕,如果他们战死了,饿死的可不仅仅是老娘,而是一家数口!他们有充足的理由逃跑,为了自己那个通风采光效果一流,除了四堵墙壁什么都没有的家,他们必须活着回去。
只是,他们似乎没有想过,城里这几万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他们的逃跑而死在建奴的屠刀之下。
方逸之慌慌张张的赶了过来,比起昨晚来,他好歹也有了点进步————这次是穿着鞋子出来的。见守军大多都扔掉了武器,他大惊失色,厉喝:“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大敌当前,你们不思杀敌报国,反而要逃跑,该当何罪!”
军汉们沉默不语。这种沉默不是因为被训得没话可说,而是懒得鸟你,当你放屁。
杨梦龙苦笑:“方大人,你省省吧,就算你说到嘴干,他们也不会听进一个字的,这些大道理又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
方逸之大怒:“你————”
杨梦龙附到他耳边,指了指那个被自己打得血流满面的老军汉,压低声音说:“方大人,你看看他们,他们像一群士兵吗?像叫花子更多一些吧?他们穷,他们家里更穷,一家大小全靠他们养活,如果他们死了,全家都会饿死!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我们连让他们吃顿饱饭,穿一套新衣服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去为了这座县城死战?”
方逸之窒了窒,看看这些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军汉,不得不承认杨梦龙说得有道理。卫所的军汉生活有多悲惨他略有耳闻,这不,听说建奴入寇,本地卫所的士兵就逃光了,迫使他不得不留下张千户帮他守城,哪怕张千户和他的手下手脚很不干净,欺男霸女,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现在张千户跑了,指望这些混得比叫花子还差,已经一盘散沙的军汉舍命死战,他还不如把这些军汉通通掐死让他们重新投胎,练就十八般武艺再来帮他守城更现实一些。他苦笑:“我也知道卫所官兵战力极差,可是你也看到了,除了他们,我们兵吗?”
杨梦龙说:“那也不能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想让人家给你卖命,好歹得给点好处吧?就好比大人要分我的功,但至少也给了我很多好处一样……”
方逸之咳嗽一声,暗示杨梦龙注意一点,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杨梦龙嘿嘿一笑,看来古人的脸皮还是薄了点,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算个屁啊,没吵得面红耳赤都算好的了。他正想说话,被城外一阵喧嚣给打断了。城楼上有人叫:“建奴来了!”杨梦龙顾不上那到多,三两下爬上一座箭楼,一眼望去,好家伙,好几百名后金骑兵正策马朝城门这边冲过来呢!他们一路欢呼,洋洋得意,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而事实上,他们确实是打了胜仗,不过跟他们以往那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战绩而言,这算不了什么大胜仗:
在城墙上无数军民近乎绝望的目光中,数百名后金骑兵策马飞驰,每个人的刀尖枪尖上,都挑着一颗血肉模糊的首级!张千户、张郁、种副千户、胡百户、刘百户……这些家伙以及他们的家丁、亲信,都变成了一颗血淋淋的首级,被人挑在枪尖上耀武扬威!两百来颗人头就在自己眼前晃动,那情景甚是骇人,方逸之当场就吐了,不少军汉也吐了,甚至哭出声来。不管张千户这些军官还有家丁怎么欺压他们,让他们恨之入骨,看到这么多人一转眼就被杀了个精光,脑袋被人挑在枪尖上示众,军汉们总有几分兔死狐悲,心中的绝望,难以形容。杨梦龙也是一阵恶心,这几天经过那么多被杀得连只活鸡都没剩下来的村镇,死人见多了,可是这么多血淋淋的人头,倒还是头一回见,他差点就吐了出来。
城墙上弥漫着惊怖的气氛,鸦雀无声。
牛录额真对于这个效果很满意,他停在两百步外,把张千户的人头高高举起,叽哩咕噜的一通鬼叫。太远了,听不大清楚,这个死鞑子死活不肯走近一点,没办法,昨晚那一记冷箭把他吓着了,谁知道那个变态的神箭手在不在,靠得太近是会有生命危险的!两百步,别说弓箭射不到,就算是最强的弩也射不中,除非用床弩吧,不过貌似明军已经很少装备床弩这玩意儿了……两百步,安全的。他咕噜完了,一挥手,一名包衣奴才硬着头皮策马上前,扯开喉咙开始翻译:“城里的明狗听着,你们的千户已经抛弃了你们,自己带人逃跑,被我们斩杀干净了!你们最能打的那些家丁已经死光了,这两百多颗首级已经可以证明,跟后金勇士对抗只有死路一条,识相的赶紧开城投降,否则……”
杨梦龙懒得听了,这年头,连汉奸都不大专业,喊话的水平比起抗战时期的汉奸差得太远啦,都没兴趣去听。喊话都没人愿意听的汉奸,是最最失败的汉奸,不过人家吼得声嘶力竭的,总该作点回应吧?他也冲箭楼下面吼了一嗓子:“戚破虏!”
戚破虏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小跟班了,看到他风风火火的冲出来他也跟了出来,而且背上了杨梦龙那具标志性的强弩。杨梦龙一叫,他马上应了一声,噌噌噌几下爬了上来,把强弩交给杨梦龙。杨梦龙二话不说,踏弦上机,戚破虏目测一下距离,说:“一百三十步,射那个包衣奴才应该射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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