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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来个灭门儿哪。
原来这又是一桩富商与妻子的财产争夺案。周一鸣是以离婚案起家的,所有的离婚案绕不开共同的内容:财产保全。不同的是,这次请他辩护的是富商的家人,因为这位富商已经死了,富商的大儿也已经离世,且都是新婚之夜暴毙,且都跟女子有关。说真的,富豪的生活有时候穷奢极欲到你无法想象。一开始是这位新亡的富豪在新婚之夜身着情趣内衣暴毙。而这位刚满二十六岁的姑娘,已经是富豪的第五任妻子了。
富豪前几任妻子,无一例外全是病逝。在跟富豪结婚不到几年的时间里。
当然这些事情不足为外人道,人家夫妻既不违法也不没犯着别人,这种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是富豪的家人却不干了,尤其是他家大儿子,直接报警,直接抓人。警方到场的时候,女人的眼睛依旧被蒙着,身上的那件情趣内衣还没脱下来,就被警方带走问话了。
这事儿如果发生在一般家庭里可能连警都不用报,一是觉得丑,丢不起那个人,一是这事儿在民间发生的的也多,叫马上风,夫妻行房的时候由于过于激动导致的突然死亡。但是这户人家非同一般,因为这个方小宛是当时死者的第五个老婆。死者家财万贯,子女众多,关键男人五十多岁不算高龄,这么一下子死了,财产还没分好,这个时候大儿子作为这个家的长子嫡孙,非常及时地站了出来,死了老爹,赶走小妈,遗产方面理应由自己继承并分配,但是几位叔伯兄弟和自己亲弟妹首先不干了,遗产大家都有一份,凭什么你一个占,还要占那么多?对了那个小妈也得处理干净了,不能让她也分走一半。
对于最后一条,所有人都表示同意。
于是全家人齐心协力,一致对外。先把女方抓起来,判个死刑或是死缓,再说。
警方虽然大概率猜得出这家人是想先把这个小老婆踢出来,免分财产。但这很明显是马上风,属自愿行为意外伤亡,再怎么样也无法给人家定罪啊?但是人家既然报警,警方这边儿就得立案。老人死时为什么不打120紧急送医?明知道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心脏做了支架,还让他吃激素,穿情趣内衣刺激,是不是存心想他死?更重要的是,婚前老人为什么要立财产有你一半的公证书,你这明显是有很大作案动机的嘛。但这些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够定罪的,而且还仅仅都是猜测,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警方当时可能也是麻了,对于那家人的翻脸无情颇为愤怒,对于女人也是抱着很大的同情,于是马不停蹄地开始侦破,调查,取证,核对,想尽快把女人放了。然后查出来的问题却令警方都大跌眼镜,警方在给女人查验的时候,发现当时她身上确实遗留有老爷子的精斑,问题是,还有别人的,还不止两个人的,也就是说方小宛身上还有别人的体液,不仅仅只有他家老爷子。
这就麻烦了,老爷子很可能是女人伙同不止一个奸夫,害死的。
那这就属于刑事案件了,是要立案侦查并交到检方提起公诉的。周一鸣在参考卷宗的时候,还在想这个女人是不是狐狸精,因为警方一路侦破下来,发现女方身上除老爷子的精斑,还有老爷子大儿子和小儿子的,这家一共就俩儿子,都被这个叫方小宛的女人扫荡了!而他小儿才13岁。这事儿到这儿直接就让周一鸣爆炸了,父子三人同时性侵一个女人?还有一个未成年?
如果刚开始警方当这个女人是个受害者,对她多少还有点儿同情,事情发展到这儿的时候,警方已经发现这女人的非同寻常了。女人叫方小宛,原来她是个寡妇,上一个老公刚死了不到半年。
如此频繁的换老公速度,不能不让警方跟着起疑:难道真是黑寡妇?
但是纵然知道方小宛是个寡妇,对眼下目前这个案子帮助不大。案件侦破完毕,警方随即拘捕了死者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小儿子由于未成年,被警察依法训诫。但是小儿子说的一句话却是让警方直接起疑,小儿子说当时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他一看见小妈,整个人就仿佛吃了药,迷迷瞪瞪,不听使唤,警方说他在小妈身上犯案他还不相信。而此时死者的大儿子才改口说,这个女人是他先看上的,由于是个寡妇,他一直在想怎么样让方小宛获得父亲的认可,同意两人的婚事,想不到的是最后女孩儿居然被父亲这个老色批抢走当了老婆,他是心生不忿,于是趁女人和自己老爹结婚,两人约着打分手炮的。
搞得警方直接无语:真是约的?
真的。你可以查她手机。
你打炮就打炮怎么还把老爹弄死了?
他大儿子却说,老爹不是他弄死的,是方小宛给喂了过量的伟哥兴奋过度死的。你们找方小宛。
但是验尸你父亲体内没有激素类药物。
这不可能!方小宛说……方小宛说她心里还有我,她不愿意做一个将死之人的老婆。死者的大儿子说。
我们自去跟方小宛对质。
于是警方找方小宛问话,谁知道此时这个女人却异常冷静地说她才刚过门儿,富商家里的人还没认过来完,怎么可能认识他们家老大?要知道富商前后一共娶了五个老婆,光子女就有十来个。至于说分手炮更是无稽之谈。警方可以拿她手机随便查验,验到她说了一个字的假话,天打雷劈!
警方于是果真拿着方小宛的手机去验证,结果真如方小宛说的,根本就没有跟他大儿子的聊天纪录。方小宛质问警方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去的时候我是不是还蒙着眼睛?就两人活动的时候,由于感觉自己身上一直有人,她也不知道富商是啥时候死的,不知道在她身上的到底是谁。如果说自己居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奸污,警方是不是要为民请命而不是要她自证清白。
警方就纳了闷儿了:女人的感觉什么时候这么迟钝了?
审到这里其实已经审不下去了,事情虽然复杂,好在警方终于算是捋清楚了。方小宛是不是黑寡妇先不说,死者的大儿子肯定是强奸没跑儿。好在警方只负责审,定罪是检查院的事儿。检查院审完卷宗,确认富商的死确实是马上风,跟所有人都没关系,方小宛直接释放,回家。但是那个富商的大儿子可就不好了,方小宛咬死自己不认识他,那他就属于强奸,绝对的十年以上!这件事情当时闹得全城皆知,成为笑柄,觉得富豪家庭还真是不同一般,三个男人搞一个女的,这样也行!还没等城里人笑完,更大的瓜来了,过没几天他大儿子释放回家,和方小宛结婚了,更劲爆的是,这位大儿子也在新婚之夜暴毙。
还说不是黑寡妇,这是要把这一家子灭门儿吗?
警方这回行动迅速,立即逮捕了方小宛。
然后富商那个13岁的小儿子直接吓傻了,也住进了警局请求贴身保护,坚决与寡妇专业户划清界限。并听从家人的建议,请了着名的周一鸣律师为自己辩护,一是为自己的父兄报仇雪恨,一是直接把方小宛戳死,免除后患。
方小宛不争不吵,对于警局也好,检查院也好,你什么时候传唤,我什么时候到场,坚决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如果你们认定我有罪,请找证据。我不可能自证有罪。
然后周一鸣就疯了。这次他真是拿到了方小宛的证据,跟富商大儿子游车河,公然在富商不在家的时候与大儿子亲热。证实方小宛说谎,就可以证实他大儿子并非强奸,证实他大儿子不是强奸,就有可能证实老头子是他俩害死的,方小宛洗都洗不白。
然后问题来了,这些个东西为什么上不了大堂?
周一鸣说到这里,望着王一,又望望桑荫,问,我说明白了吗?
家来个灭门儿哪。
原来这又是一桩富商与妻子的财产争夺案。周一鸣是以离婚案起家的,所有的离婚案绕不开共同的内容:财产保全。不同的是,这次请他辩护的是富商的家人,因为这位富商已经死了,富商的大儿也已经离世,且都是新婚之夜暴毙,且都跟女子有关。说真的,富豪的生活有时候穷奢极欲到你无法想象。一开始是这位新亡的富豪在新婚之夜身着情趣内衣暴毙。而这位刚满二十六岁的姑娘,已经是富豪的第五任妻子了。
富豪前几任妻子,无一例外全是病逝。在跟富豪结婚不到几年的时间里。
当然这些事情不足为外人道,人家夫妻既不违法也不没犯着别人,这种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是富豪的家人却不干了,尤其是他家大儿子,直接报警,直接抓人。警方到场的时候,女人的眼睛依旧被蒙着,身上的那件情趣内衣还没脱下来,就被警方带走问话了。
这事儿如果发生在一般家庭里可能连警都不用报,一是觉得丑,丢不起那个人,一是这事儿在民间发生的的也多,叫马上风,夫妻行房的时候由于过于激动导致的突然死亡。但是这户人家非同一般,因为这个方小宛是当时死者的第五个老婆。死者家财万贯,子女众多,关键男人五十多岁不算高龄,这么一下子死了,财产还没分好,这个时候大儿子作为这个家的长子嫡孙,非常及时地站了出来,死了老爹,赶走小妈,遗产方面理应由自己继承并分配,但是几位叔伯兄弟和自己亲弟妹首先不干了,遗产大家都有一份,凭什么你一个占,还要占那么多?对了那个小妈也得处理干净了,不能让她也分走一半。
对于最后一条,所有人都表示同意。
于是全家人齐心协力,一致对外。先把女方抓起来,判个死刑或是死缓,再说。
警方虽然大概率猜得出这家人是想先把这个小老婆踢出来,免分财产。但这很明显是马上风,属自愿行为意外伤亡,再怎么样也无法给人家定罪啊?但是人家既然报警,警方这边儿就得立案。老人死时为什么不打120紧急送医?明知道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心脏做了支架,还让他吃激素,穿情趣内衣刺激,是不是存心想他死?更重要的是,婚前老人为什么要立财产有你一半的公证书,你这明显是有很大作案动机的嘛。但这些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够定罪的,而且还仅仅都是猜测,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警方当时可能也是麻了,对于那家人的翻脸无情颇为愤怒,对于女人也是抱着很大的同情,于是马不停蹄地开始侦破,调查,取证,核对,想尽快把女人放了。然后查出来的问题却令警方都大跌眼镜,警方在给女人查验的时候,发现当时她身上确实遗留有老爷子的精斑,问题是,还有别人的,还不止两个人的,也就是说方小宛身上还有别人的体液,不仅仅只有他家老爷子。
这就麻烦了,老爷子很可能是女人伙同不止一个奸夫,害死的。
那这就属于刑事案件了,是要立案侦查并交到检方提起公诉的。周一鸣在参考卷宗的时候,还在想这个女人是不是狐狸精,因为警方一路侦破下来,发现女方身上除老爷子的精斑,还有老爷子大儿子和小儿子的,这家一共就俩儿子,都被这个叫方小宛的女人扫荡了!而他小儿才13岁。这事儿到这儿直接就让周一鸣爆炸了,父子三人同时性侵一个女人?还有一个未成年?
如果刚开始警方当这个女人是个受害者,对她多少还有点儿同情,事情发展到这儿的时候,警方已经发现这女人的非同寻常了。女人叫方小宛,原来她是个寡妇,上一个老公刚死了不到半年。
如此频繁的换老公速度,不能不让警方跟着起疑:难道真是黑寡妇?
但是纵然知道方小宛是个寡妇,对眼下目前这个案子帮助不大。案件侦破完毕,警方随即拘捕了死者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小儿子由于未成年,被警察依法训诫。但是小儿子说的一句话却是让警方直接起疑,小儿子说当时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他一看见小妈,整个人就仿佛吃了药,迷迷瞪瞪,不听使唤,警方说他在小妈身上犯案他还不相信。而此时死者的大儿子才改口说,这个女人是他先看上的,由于是个寡妇,他一直在想怎么样让方小宛获得父亲的认可,同意两人的婚事,想不到的是最后女孩儿居然被父亲这个老色批抢走当了老婆,他是心生不忿,于是趁女人和自己老爹结婚,两人约着打分手炮的。
搞得警方直接无语:真是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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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儿子却说,老爹不是他弄死的,是方小宛给喂了过量的伟哥兴奋过度死的。你们找方小宛。
但是验尸你父亲体内没有激素类药物。
这不可能!方小宛说……方小宛说她心里还有我,她不愿意做一个将死之人的老婆。死者的大儿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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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警方找方小宛问话,谁知道此时这个女人却异常冷静地说她才刚过门儿,富商家里的人还没认过来完,怎么可能认识他们家老大?要知道富商前后一共娶了五个老婆,光子女就有十来个。至于说分手炮更是无稽之谈。警方可以拿她手机随便查验,验到她说了一个字的假话,天打雷劈!
警方于是果真拿着方小宛的手机去验证,结果真如方小宛说的,根本就没有跟他大儿子的聊天纪录。方小宛质问警方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去的时候我是不是还蒙着眼睛?就两人活动的时候,由于感觉自己身上一直有人,她也不知道富商是啥时候死的,不知道在她身上的到底是谁。如果说自己居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奸污,警方是不是要为民请命而不是要她自证清白。
警方就纳了闷儿了:女人的感觉什么时候这么迟钝了?
审到这里其实已经审不下去了,事情虽然复杂,好在警方终于算是捋清楚了。方小宛是不是黑寡妇先不说,死者的大儿子肯定是强奸没跑儿。好在警方只负责审,定罪是检查院的事儿。检查院审完卷宗,确认富商的死确实是马上风,跟所有人都没关系,方小宛直接释放,回家。但是那个富商的大儿子可就不好了,方小宛咬死自己不认识他,那他就属于强奸,绝对的十年以上!这件事情当时闹得全城皆知,成为笑柄,觉得富豪家庭还真是不同一般,三个男人搞一个女的,这样也行!还没等城里人笑完,更大的瓜来了,过没几天他大儿子释放回家,和方小宛结婚了,更劲爆的是,这位大儿子也在新婚之夜暴毙。
还说不是黑寡妇,这是要把这一家子灭门儿吗?
警方这回行动迅速,立即逮捕了方小宛。
然后富商那个13岁的小儿子直接吓傻了,也住进了警局请求贴身保护,坚决与寡妇专业户划清界限。并听从家人的建议,请了着名的周一鸣律师为自己辩护,一是为自己的父兄报仇雪恨,一是直接把方小宛戳死,免除后患。
方小宛不争不吵,对于警局也好,检查院也好,你什么时候传唤,我什么时候到场,坚决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如果你们认定我有罪,请找证据。我不可能自证有罪。
然后周一鸣就疯了。这次他真是拿到了方小宛的证据,跟富商大儿子游车河,公然在富商不在家的时候与大儿子亲热。证实方小宛说谎,就可以证实他大儿子并非强奸,证实他大儿子不是强奸,就有可能证实老头子是他俩害死的,方小宛洗都洗不白。
然后问题来了,这些个东西为什么上不了大堂?
周一鸣说到这里,望着王一,又望望桑荫,问,我说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