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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逸梵走了,孙用蕃来了,成为了爱玲的继母。爱玲深受刺激,为此怏怏不乐了许久。她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生生地挤入她和父亲之间紧密的空间。从此,多了一个“第三者”多了一个敌人!
其实她比她难。从来后母难做,如同与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顺,如非必要谁愿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贤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担个虐待的罪名,无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来指责,主持正义,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胆小怕事的,众人口中夹着尾巴做人;略有些担当的,免不了势急强做虎,个个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尝不是提着一颗心,拎着胆子做人?父亲是孙宝琦,由民国外交部长一路走上总理的宝座,说到底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人情大过天,窘迫的时候,仗着张老脸,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卖点小面子。
这样一个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癖好,二十三岁了也未许人,只得做了张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为低卑,她心里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悦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过婉从而已。
但凡爱玲说她一点好,给她一些好脸色,也能让她欢喜。她心血来潮写的后母的心,也曾让她感激不尽。可爱玲偏偏是那样一个冷人儿,对人好也不宣诸于口,何况是与她虚与委蛇呢?其实她也想尽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细致。譬如知道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带了许多自己年轻时穿的衣服给爱玲。无论结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爱玲搞好关系。
从父母大人的角度,爱玲的确不算是一个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她对她的怨恨并非针对她本人,而是对天下所有的继母。她在散文天才梦里坦然承认,对父亲再婚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产生一种迫切的冲动:如果那个女人就在阳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这样的恶毒和憎恨,也难怪父母对她严苛的管教。而那样的管教,在那个时代似乎并不过分。
于她能做到这一步了,实则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责难是难免的。她忘了爱玲的身份家世。无论怎样没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亲的熏陶下长大,骨子里有一股清高的贵族气,如何稀罕你那几箱破衣服?其实何止对她,便是表舅亲友有好心,想着把衣服给她穿,爱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经对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轮到我被周济了?”
爱玲自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济人,也轮不到别人来周济她,否则周身难受。此时她正是青春少女时,爱美之心初萌,对容貌服饰在意比之前以后更甚。她所上的圣玛丽亚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贵族学校之一,培养中国式的西洋淑女,校园里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娇女。满园绣带飘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让,燕妒莺惭。
继母给她旧衣服,爱玲穿在身上好比孙悟空进了八卦炉,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舒坦。因是旧的,要承他人的情本来就窝囊,何况是从孙用蕃身上脱下来,仿佛长了一双眼睛、一双手整日间盯着她,摩挲着她。爱玲算不得小心眼,却耿耿于那件黯红的薄棉袍,说它是“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样的描述简直有些恶毒。
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
黄逸梵走了,孙用蕃来了,成为了爱玲的继母。爱玲深受刺激,为此怏怏不乐了许久。她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生生地挤入她和父亲之间紧密的空间。从此,多了一个“第三者”多了一个敌人!
其实她比她难。从来后母难做,如同与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顺,如非必要谁愿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贤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担个虐待的罪名,无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来指责,主持正义,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胆小怕事的,众人口中夹着尾巴做人;略有些担当的,免不了势急强做虎,个个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尝不是提着一颗心,拎着胆子做人?父亲是孙宝琦,由民国外交部长一路走上总理的宝座,说到底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人情大过天,窘迫的时候,仗着张老脸,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卖点小面子。
这样一个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癖好,二十三岁了也未许人,只得做了张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为低卑,她心里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悦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过婉从而已。
但凡爱玲说她一点好,给她一些好脸色,也能让她欢喜。她心血来潮写的后母的心,也曾让她感激不尽。可爱玲偏偏是那样一个冷人儿,对人好也不宣诸于口,何况是与她虚与委蛇呢?其实她也想尽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细致。譬如知道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带了许多自己年轻时穿的衣服给爱玲。无论结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爱玲搞好关系。
从父母大人的角度,爱玲的确不算是一个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她对她的怨恨并非针对她本人,而是对天下所有的继母。她在散文天才梦里坦然承认,对父亲再婚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产生一种迫切的冲动:如果那个女人就在阳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这样的恶毒和憎恨,也难怪父母对她严苛的管教。而那样的管教,在那个时代似乎并不过分。
于她能做到这一步了,实则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责难是难免的。她忘了爱玲的身份家世。无论怎样没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亲的熏陶下长大,骨子里有一股清高的贵族气,如何稀罕你那几箱破衣服?其实何止对她,便是表舅亲友有好心,想着把衣服给她穿,爱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经对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轮到我被周济了?”
爱玲自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济人,也轮不到别人来周济她,否则周身难受。此时她正是青春少女时,爱美之心初萌,对容貌服饰在意比之前以后更甚。她所上的圣玛丽亚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贵族学校之一,培养中国式的西洋淑女,校园里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娇女。满园绣带飘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让,燕妒莺惭。
继母给她旧衣服,爱玲穿在身上好比孙悟空进了八卦炉,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舒坦。因是旧的,要承他人的情本来就窝囊,何况是从孙用蕃身上脱下来,仿佛长了一双眼睛、一双手整日间盯着她,摩挲着她。爱玲算不得小心眼,却耿耿于那件黯红的薄棉袍,说它是“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样的描述简直有些恶毒。
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