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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确实与权力有关。据我自己的经验,凡是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就至少同时存在着非典型腐败的可能性。我曾在西北的一个军垦农场呆过十年。那时,我们每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一顿大米饭。这样,米饭的分配就成了一种权力。当然,这顿米饭是凭票定量供应的,理论上“人人有份,大家一样”但你碗里的是否足量,却往往在于炊事员的一念之差。所以,那些特别爱吃米饭的南方知青,便会在这时格外讨好炊事员,比如在打饭时脸上堆满了笑容。某些更乖巧的,则提前做好了公关工作,送足了诸如饼干糖果之类的小恩小惠。这样,在米饭分配完毕尚有少量节余的时候,他们便可在厨房里再吃一碗蛋炒饭。
诸如此类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咱们中国人几乎无师自通,并不用读多少书。就连一个农民工都知道在揽活的时候,要先给包工头递一根烟过去。有一年秋天,我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一个女知青忽然叹了一口气说:今年冬天让我剥棉桃就好了。军垦农场冬季的农活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剥棉桃,一个是拉沙子(也就是将沙丘里的沙子拉到地里以改良土壤)。拉沙子要在零下数十度的严寒中出工,又苦又累;剥棉桃却不必出门,可以边烤火边聊天。所以当时就有人插嘴说:那你探亲回来的时候就该给连长带包酱油膏。那时,农场里吃不到酱油。要吃,就只能靠知识青年从城里带固体酱油。这当然也不算什么,更谈不上是腐败,但事不同而理同。在那些军机大臣、吏部尚书眼里,州县们一张几百上千两的银票,不就是一包酱油膏吗?分配工作的时候,是打发你到贫困县,还是安排你到富裕县,不就是拉沙子和剥棉桃之别吗?知识青年送给连长们的酱油膏,不也可以看作一种“孝敬”或者干脆叫做“酱油敬”吗?一个懂得给连长、排长送“酱油敬”的人,当了州官县官以后,当然会懂得给巡抚、总督送“冰敬”、“炭敬”培育“非典型腐败病毒”的温床,是到处都有的。
实际上,只要存在着权力,只要这权力能给别人带来好处或者造成伤害,权力的拥有者和这权力的受益(或受害)者之间,就很容易产生一种权与利的交换关系。然而,权力又是不可能取消的,除非你能回到“小国寡民”的原始氏族社会。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因此有个说法:“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但我对这种说法总是心存疑虑。因为按照这种说法的逻辑,只要有了监督,也就不该有腐败了。可惜事情并没有那么乐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秦汉始就有了专门的监察部门。它在西汉时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改称“都察院”不论御史台,还是都察院,都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同样,不论叫御史台,还是叫都察院,监察干部都叫御史。两汉至元,御史台的官员依次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监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的官员,则依次有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御史大夫和都御史是正长官,御史中丞和副都御史是副长官。清代的巡抚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监察部门的地位很崇高。汉代,御史大夫兼任副宰相。元代,御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当然,官位高的,只有御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长官,其他监察官的品级并不高。比如明清的监察御史只不过正七品,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业务进行对口监察的“六科给事中”也是正七品。但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的品级虽然不高,职权却很大,地位也很崇高。首先是权限大。上至亲王宰辅、重臣勋贵,下至督抚州县、司官道员,甚至包括其他监察干部和监察部的领导,都可以弹劾。这些人贪污腐败固然可以弹劾,即便只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弹劾。其次是责任轻。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都有一个特权,叫做“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就是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第三是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自己的长官批准。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监察御史肖至忠弹劾一个名叫苏味道的三品官。事后,御史大夫批评他说,这么大的事也不和长官说一声,不太合适吧?肖至忠却回答说:“台中无长官。”也就是说,监察部门和别的部门不一样,是没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每个人都独立办案,直接对皇上负责。肖至忠还反问:如果御史的弹劾每次都要请示,那么,批准了倒没什么,不批准又该怎么办?这就说出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了。御史大夫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赞许肖御史实在是忠于职守,刚直不阿。
为了支持御史独立行使监察权,朝廷甚至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礼仪。但凡重大的弹劾案,御史要头戴一种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 -->>
腐败确实与权力有关。据我自己的经验,凡是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就至少同时存在着非典型腐败的可能性。我曾在西北的一个军垦农场呆过十年。那时,我们每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一顿大米饭。这样,米饭的分配就成了一种权力。当然,这顿米饭是凭票定量供应的,理论上“人人有份,大家一样”但你碗里的是否足量,却往往在于炊事员的一念之差。所以,那些特别爱吃米饭的南方知青,便会在这时格外讨好炊事员,比如在打饭时脸上堆满了笑容。某些更乖巧的,则提前做好了公关工作,送足了诸如饼干糖果之类的小恩小惠。这样,在米饭分配完毕尚有少量节余的时候,他们便可在厨房里再吃一碗蛋炒饭。
诸如此类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咱们中国人几乎无师自通,并不用读多少书。就连一个农民工都知道在揽活的时候,要先给包工头递一根烟过去。有一年秋天,我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一个女知青忽然叹了一口气说:今年冬天让我剥棉桃就好了。军垦农场冬季的农活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剥棉桃,一个是拉沙子(也就是将沙丘里的沙子拉到地里以改良土壤)。拉沙子要在零下数十度的严寒中出工,又苦又累;剥棉桃却不必出门,可以边烤火边聊天。所以当时就有人插嘴说:那你探亲回来的时候就该给连长带包酱油膏。那时,农场里吃不到酱油。要吃,就只能靠知识青年从城里带固体酱油。这当然也不算什么,更谈不上是腐败,但事不同而理同。在那些军机大臣、吏部尚书眼里,州县们一张几百上千两的银票,不就是一包酱油膏吗?分配工作的时候,是打发你到贫困县,还是安排你到富裕县,不就是拉沙子和剥棉桃之别吗?知识青年送给连长们的酱油膏,不也可以看作一种“孝敬”或者干脆叫做“酱油敬”吗?一个懂得给连长、排长送“酱油敬”的人,当了州官县官以后,当然会懂得给巡抚、总督送“冰敬”、“炭敬”培育“非典型腐败病毒”的温床,是到处都有的。
实际上,只要存在着权力,只要这权力能给别人带来好处或者造成伤害,权力的拥有者和这权力的受益(或受害)者之间,就很容易产生一种权与利的交换关系。然而,权力又是不可能取消的,除非你能回到“小国寡民”的原始氏族社会。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因此有个说法:“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但我对这种说法总是心存疑虑。因为按照这种说法的逻辑,只要有了监督,也就不该有腐败了。可惜事情并没有那么乐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秦汉始就有了专门的监察部门。它在西汉时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改称“都察院”不论御史台,还是都察院,都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同样,不论叫御史台,还是叫都察院,监察干部都叫御史。两汉至元,御史台的官员依次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监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的官员,则依次有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御史大夫和都御史是正长官,御史中丞和副都御史是副长官。清代的巡抚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监察部门的地位很崇高。汉代,御史大夫兼任副宰相。元代,御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当然,官位高的,只有御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长官,其他监察官的品级并不高。比如明清的监察御史只不过正七品,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业务进行对口监察的“六科给事中”也是正七品。但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的品级虽然不高,职权却很大,地位也很崇高。首先是权限大。上至亲王宰辅、重臣勋贵,下至督抚州县、司官道员,甚至包括其他监察干部和监察部的领导,都可以弹劾。这些人贪污腐败固然可以弹劾,即便只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弹劾。其次是责任轻。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都有一个特权,叫做“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就是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第三是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自己的长官批准。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监察御史肖至忠弹劾一个名叫苏味道的三品官。事后,御史大夫批评他说,这么大的事也不和长官说一声,不太合适吧?肖至忠却回答说:“台中无长官。”也就是说,监察部门和别的部门不一样,是没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每个人都独立办案,直接对皇上负责。肖至忠还反问:如果御史的弹劾每次都要请示,那么,批准了倒没什么,不批准又该怎么办?这就说出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了。御史大夫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赞许肖御史实在是忠于职守,刚直不阿。
为了支持御史独立行使监察权,朝廷甚至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礼仪。但凡重大的弹劾案,御史要头戴一种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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