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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缅因镇的人来说,落凤坡上的落凤谷无疑是一个让人胆寒的地方,因为里面住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十年前曾经有一个猎人走了进去,但是出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神经病,身体上呈现出各种各样五彩斑斓的颜色,不是涂上去的,而是由内而外展现出来的,实在是有够骇然。后来镇子里组织三十几个全镇最骁勇善战的猎人进去,甚至还有几个在威斯康星学过斗气的家伙,但是他们还没有进入落凤谷就被打了出来,那几个会斗气的家伙立即判定里面住了一个斗神级别的人物,所以他们朝着里面拜了几拜之后,带着三十几个伤痕累累的战士离开了落凤谷,从此以后缅因镇再也没有人敢提闯入落凤谷一探究竟的这个念头。
而落凤谷在口耳相传之下,成为了人人闻之胆寒的禁地,每当小孩不听话的时候,那些家长就会说:“再闹我就把你送进落凤谷去”而每当小孩听到这句话立即就会停止哭泣,因为他们的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范例,就是那个被搞成五彩蜘蛛的猎人伍德大叔,由于神志不清,所以他的老婆也带着他的儿子也离开了缅因镇去了威斯康星那个比较大一点的城市,而他则彻底的沦落成了缅因镇街边的一个乞丐,镇子里的人好心,每天都会送上一点吃的给他,到了冬天也会送一点食物给他,不过奇怪的是,神经病伍德到了冬天从来都不穿棉衣,任由寒风刺骨,却不生病。镇子里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心的索菲亚大婶看不过去,找了镇子里最好的治愈系魔法师拉姆老爷子给他看了一下,拉姆老爷子看了半天,终究还是没发现什么毛病,于是给他下了一个定义——中了魔障了。
至于落凤谷里到底住了什么人,大家都不知道,也不敢知道。只是从神经病伍德神神叨叨的嘴里得知了这样几个关键词——‘魔鬼!酒鬼!妖妇!炼金师!小孩!’除了这几个名词之外,缅因镇对落凤谷里面的人一无所知。
“嘿,老杂碎,小爷来看你了!”一个大致处在变声期的声音在落凤谷的一个最隐蔽的角落响起。
“小杂种,怎么今天你没被疯子抓去做实验吗?”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同时一个简陋的草棚里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斗篷,声音就从斗篷里传出来。
“我才懒得理会他呢,他就是一个变态的疯子,我刚刚逃了出来,你看,我把我家那个酒鬼的酒都给偷来了,我对你好吧!老杂碎!”伴随着这一粗扁的声音,一个身高约摸在一米八左右的少年出现在了视线当中。
看他衣着破烂,腰间插着一把短剑,手中提着一壶酒,黑色的长发散乱而又颓废,眼神里闪烁着狡黠,人长得倒也非常清秀,但是总体气质上看起来却像一个土鳖,一个山野粗夫。
“老酒鬼的酒我可不敢喝,万一他发飙把我的实验室砸了就不好了。”声音从黑色大斗篷里传出,而黑色大斗篷却转身朝草棚里面走去。
“嘻嘻,你就是嘴上说不敢!”少年倒也不恼,提着酒蹦蹦跳跳的便跟着黑色大斗篷走了进去,草棚里面是一个巨大的石室,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玻璃器具以及千奇百怪的石头或者块状金属物。
“老杂碎,你那伟大的实验进行的怎么样了啊?”少年嘴角带笑的调侃道。
“恩,快成功了。”大斗篷淡淡的说道,同时将压在鼻梁一下的大帽子翻了过去,一个苍老无比的脑袋显现了出来,满头干枯的银发粘在小小的脑袋上,脸上的老皮皱皱的压在脖子上面,在巨大的黑色斗篷的作用下使得原本干瘪的脸蛋映衬的更加干瘪,再加上那双永远半眯着的眼睛,倘若是晚上被人看见了,不吓死人才怪。
“我一直纳闷一件事,像你这样一点魔法都没有的废人,为什么疯子那帮家伙没有将你吃掉。”少年继续调侃道。
“大概是因为我老了,肉不好吃,酸!”老头面无表情的说道,不带半点喜怒。
“也是,你说我们这个谷里谁的武力最厉害啊!老疯子?老妖婆?还是那八个杀手?”少年蹲在一张堆满玻璃瓶的桌子上,摸着嘴角的小绒毛挑着眉毛玩味的问道。
“若是正面厮杀,你家的那个老酒鬼最厉害,若是来阴的,老疯子最厉害,若是不死不休,那么我最厉害!”老头仍旧面无表情的说道。
“为什么你说的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少年摸了摸后脑勺,眉头紧锁十分惊讶的说道。
“因为,你还小!”老头从橱柜里拿出两个玻璃杯,递了一个给少年“把酒拿过来吧!”
“你刚刚不是说不敢喝吗?”少年一边将酒递过去,一边揶揄道。
“刚刚是在外面,现在是在里面!在我的实验室我可不怕老酒鬼,就算来十个我都不怕!”老头嘿嘿一笑,将酒满满倒进价值千金的玻璃杯中。
“你说着玻璃杯在拜占庭王都能卖一千金币,你不是在骗我吧?”少年轻轻的摇了摇玻璃杯的酒,轻声的问道。
“当然,那些王公贵族都喜欢这种纯净透明的杯子,他们认为这些洁净的杯子能够反映他们内心的纯洁,事实上,他们一肚子都是男盗女娼,素质比强盗还要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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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缅因镇的人来说,落凤坡上的落凤谷无疑是一个让人胆寒的地方,因为里面住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十年前曾经有一个猎人走了进去,但是出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神经病,身体上呈现出各种各样五彩斑斓的颜色,不是涂上去的,而是由内而外展现出来的,实在是有够骇然。后来镇子里组织三十几个全镇最骁勇善战的猎人进去,甚至还有几个在威斯康星学过斗气的家伙,但是他们还没有进入落凤谷就被打了出来,那几个会斗气的家伙立即判定里面住了一个斗神级别的人物,所以他们朝着里面拜了几拜之后,带着三十几个伤痕累累的战士离开了落凤谷,从此以后缅因镇再也没有人敢提闯入落凤谷一探究竟的这个念头。
而落凤谷在口耳相传之下,成为了人人闻之胆寒的禁地,每当小孩不听话的时候,那些家长就会说:“再闹我就把你送进落凤谷去”而每当小孩听到这句话立即就会停止哭泣,因为他们的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范例,就是那个被搞成五彩蜘蛛的猎人伍德大叔,由于神志不清,所以他的老婆也带着他的儿子也离开了缅因镇去了威斯康星那个比较大一点的城市,而他则彻底的沦落成了缅因镇街边的一个乞丐,镇子里的人好心,每天都会送上一点吃的给他,到了冬天也会送一点食物给他,不过奇怪的是,神经病伍德到了冬天从来都不穿棉衣,任由寒风刺骨,却不生病。镇子里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心的索菲亚大婶看不过去,找了镇子里最好的治愈系魔法师拉姆老爷子给他看了一下,拉姆老爷子看了半天,终究还是没发现什么毛病,于是给他下了一个定义——中了魔障了。
至于落凤谷里到底住了什么人,大家都不知道,也不敢知道。只是从神经病伍德神神叨叨的嘴里得知了这样几个关键词——‘魔鬼!酒鬼!妖妇!炼金师!小孩!’除了这几个名词之外,缅因镇对落凤谷里面的人一无所知。
“嘿,老杂碎,小爷来看你了!”一个大致处在变声期的声音在落凤谷的一个最隐蔽的角落响起。
“小杂种,怎么今天你没被疯子抓去做实验吗?”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同时一个简陋的草棚里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斗篷,声音就从斗篷里传出来。
“我才懒得理会他呢,他就是一个变态的疯子,我刚刚逃了出来,你看,我把我家那个酒鬼的酒都给偷来了,我对你好吧!老杂碎!”伴随着这一粗扁的声音,一个身高约摸在一米八左右的少年出现在了视线当中。
看他衣着破烂,腰间插着一把短剑,手中提着一壶酒,黑色的长发散乱而又颓废,眼神里闪烁着狡黠,人长得倒也非常清秀,但是总体气质上看起来却像一个土鳖,一个山野粗夫。
“老酒鬼的酒我可不敢喝,万一他发飙把我的实验室砸了就不好了。”声音从黑色大斗篷里传出,而黑色大斗篷却转身朝草棚里面走去。
“嘻嘻,你就是嘴上说不敢!”少年倒也不恼,提着酒蹦蹦跳跳的便跟着黑色大斗篷走了进去,草棚里面是一个巨大的石室,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玻璃器具以及千奇百怪的石头或者块状金属物。
“老杂碎,你那伟大的实验进行的怎么样了啊?”少年嘴角带笑的调侃道。
“恩,快成功了。”大斗篷淡淡的说道,同时将压在鼻梁一下的大帽子翻了过去,一个苍老无比的脑袋显现了出来,满头干枯的银发粘在小小的脑袋上,脸上的老皮皱皱的压在脖子上面,在巨大的黑色斗篷的作用下使得原本干瘪的脸蛋映衬的更加干瘪,再加上那双永远半眯着的眼睛,倘若是晚上被人看见了,不吓死人才怪。
“我一直纳闷一件事,像你这样一点魔法都没有的废人,为什么疯子那帮家伙没有将你吃掉。”少年继续调侃道。
“大概是因为我老了,肉不好吃,酸!”老头面无表情的说道,不带半点喜怒。
“也是,你说我们这个谷里谁的武力最厉害啊!老疯子?老妖婆?还是那八个杀手?”少年蹲在一张堆满玻璃瓶的桌子上,摸着嘴角的小绒毛挑着眉毛玩味的问道。
“若是正面厮杀,你家的那个老酒鬼最厉害,若是来阴的,老疯子最厉害,若是不死不休,那么我最厉害!”老头仍旧面无表情的说道。
“为什么你说的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少年摸了摸后脑勺,眉头紧锁十分惊讶的说道。
“因为,你还小!”老头从橱柜里拿出两个玻璃杯,递了一个给少年“把酒拿过来吧!”
“你刚刚不是说不敢喝吗?”少年一边将酒递过去,一边揶揄道。
“刚刚是在外面,现在是在里面!在我的实验室我可不怕老酒鬼,就算来十个我都不怕!”老头嘿嘿一笑,将酒满满倒进价值千金的玻璃杯中。
“你说着玻璃杯在拜占庭王都能卖一千金币,你不是在骗我吧?”少年轻轻的摇了摇玻璃杯的酒,轻声的问道。
“当然,那些王公贵族都喜欢这种纯净透明的杯子,他们认为这些洁净的杯子能够反映他们内心的纯洁,事实上,他们一肚子都是男盗女娼,素质比强盗还要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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