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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鼠”这下林猛乐得眼睛珠子都要出来了“他娘的,许久没吃肉了”
林轩皱眉喝道:“还不快去!”
林猛激动不已,一边对付那窝山鼠,一边唠叨:“大哥显灵了,咱家轩儿会打山鼠了,这下有出息了”
林轩差点被噎住,前任少寨主再没用,也不至这般夸张,掏窝冬眠的山鼠然也能让人激动成这样:“二叔,山鼠而已,你笑话我?”
林猛脸色一红道:“轩儿,你笑话二叔才对,你二叔我什么都不会,就是个儿大嗓门大,站那喊几声吓唬人的!这寨子里现下的那些喽罗们,还不如你二叔我,都只能混吃等死,这都好些日子没吃肉了!”
“”林轩无语,盯着锅沸水哭笑不得,林猛见林轩不再说话,便继续心潮澎湃去了。
很快,蜈蚣毒被煮了个干净,林轩麻利的去壳炒肉,酱料放足,香喷油亮的红烧蜈蚣盛碗入盘了。
从蜈蚣出锅开始,林猛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盘子:“轩儿,你连厨子都会了?香,真香!”
他话音刚落,门外就探进个脑袋:“二当家,你哪弄的肉咧,也不分给兄弟们吃!”
林猛连连摇头,接着又指了指林轩道:“少寨主可不得了!掏来的天龙,还弄来了山鼠”
新来这人嘴厚唇肥,他一直没注意到背对自己的林轩,听林猛一说,立时开了那张大嘴,不敢相信地问道:“少寨主,是你吗?!”
“废话!”林轩忙着煮那山鼠。头也不回道:“众兄弟都有,肉不多,夹馒头吃,应该能饱!”
一口酒的功夫,大嘴以伙房大门为喇叭将声音传了出去:“太阳从西边升起了,少寨主会打猎了,少寨主会做饭啦,大家快来吃肉啊”
“少寨主猎了野兔啦,少寨主煮了稀粥啦”距伙房最近的一间房里,跟着放出声响,这声传得更远。
“少寨主杀狼啦,大家快到伙房集合啊”第三个声音。
“少寨主成了打虎英雄啦”
“”声音由近及远,再由远到近。半盏茶的功夫,二十几号骨瘦如柴的喽罗聚到了伙房门口,一个个连吞口水,眼睛死死地盯着红烧蜈蚣和清炖山鼠汤,没了声音。
林轩正感慨山贼们道听途说、传播八卦的能力强悍得无以匹敌之时,又一个声音伴随着快速的跑动声直奔伙房而来:“少寨主杀人啦”
这家伙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那对斜眼,又斜又小。他一头钻进伙房,才发现所有人都转头看着自己,顿时愣住了,半晌才发出声音:“勿要多看,以免生疮!”
“滚!”喽罗们集体发出了吼声,这没把斜眼怎么着,林猛倒是吓得一屁股坐地上来了。
“哈哈哈哈!”林轩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都来吃吧!”
话音刚落,喽罗们一拥而上,两道菜连点油腥也没剩下。
“你们良心何在,少寨主还没吃呢!”大嘴一边舔着嘴边的油腻,一边嚷道。
“大嘴,你喊个屁,就你吃的最多!”
“就是,你这厮最无耻!”
林猛一脸不好意思地看着林轩,刚才抢吃之时,他也只顾自己了。
林轩挥手制止喧闹,发表了一次简单的演说:
“想吃肉容易,有我在,这漫山的山鼠窝,都给你们掏出来!”
“太好了”
“少寨主神勇”
看着众喽罗这般热烈,林轩知道自己演说成功了,要带好这帮兔崽子,就得用混社团带小弟的真理之一:为兄弟们谋利益,才能绑住兄弟们的心。
此刻,对这帮面带菜色、几月不知肉味的山贼们来说,能每天吃肉,那便是最大的利益。
回到房里,就着馒头啃完了悄悄留给自己的一只山鼠,林轩几日来第一次躺下。
夜凉如水,望着窗外淡淡的月光,心中泛起了丝丝的想念,想念一起进行魔鬼训练的战友;想念在社团做卧底时认识的那几个早他一步丧命街头的兄弟。
夜绚繁星点苍穹,风飘碎月洒孤舟,林轩默默的念着,这是王璇写的词,那个特种军校的女军医,那个工作之余喜欢古诗词的女孩,在他做卧底前的一天,把自己给了他。天使面容的人儿,即使穿上宽大的白色医生服,也掩盖不了她修长的近乎完美的动人身躯,她是林轩前生唯一的女人。
即使做了三年卧底,混迹各大夜总会,林轩也只是逢场作戏,从未真枪实弹,依他的性格,那不是怕犯错误,而是心中只有他的王璇。
想这些干什么,徒增伤感!
队长,我是你带出来最优秀的兵!你看好了,这一世我依然要做最优秀的,即使当不成兵,做山贼也是一样!这年代皇帝昏庸,当他的兵,不如直接把脑袋割了。对啊,还有岳飞,韩世忠,还可以同金人干仗,要做的事儿太多了
在胡思乱想中,林轩沉沉地睡去,这一觉可睡得是天昏地暗。等醒来的时候,又已是深夜,借着桌上房屋四角燃着的红烛,一个被反绑双手的少女落在林轩的眼中。
这少女身穿大红喜服,头挽新娘发髻,身材娇柔如杨柳扶风,此情此景,别有风韵。
林轩情不自禁地说出三个字:“够古典!”
那少女听见林轩的声音,立即站起,转身回道:“你敢过来,我就自尽。”话虽决绝,但语气却异常平静。
林轩一见这少女,顿时呆住了,这生得也太美了点,杏眼柳眉、鹅蛋脸、点绛唇,清丽温婉,林轩的脑中闪出八个字来:花容月貌,大家闺秀。
; “山鼠”这下林猛乐得眼睛珠子都要出来了“他娘的,许久没吃肉了”
林轩皱眉喝道:“还不快去!”
林猛激动不已,一边对付那窝山鼠,一边唠叨:“大哥显灵了,咱家轩儿会打山鼠了,这下有出息了”
林轩差点被噎住,前任少寨主再没用,也不至这般夸张,掏窝冬眠的山鼠然也能让人激动成这样:“二叔,山鼠而已,你笑话我?”
林猛脸色一红道:“轩儿,你笑话二叔才对,你二叔我什么都不会,就是个儿大嗓门大,站那喊几声吓唬人的!这寨子里现下的那些喽罗们,还不如你二叔我,都只能混吃等死,这都好些日子没吃肉了!”
“”林轩无语,盯着锅沸水哭笑不得,林猛见林轩不再说话,便继续心潮澎湃去了。
很快,蜈蚣毒被煮了个干净,林轩麻利的去壳炒肉,酱料放足,香喷油亮的红烧蜈蚣盛碗入盘了。
从蜈蚣出锅开始,林猛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盘子:“轩儿,你连厨子都会了?香,真香!”
他话音刚落,门外就探进个脑袋:“二当家,你哪弄的肉咧,也不分给兄弟们吃!”
林猛连连摇头,接着又指了指林轩道:“少寨主可不得了!掏来的天龙,还弄来了山鼠”
新来这人嘴厚唇肥,他一直没注意到背对自己的林轩,听林猛一说,立时开了那张大嘴,不敢相信地问道:“少寨主,是你吗?!”
“废话!”林轩忙着煮那山鼠。头也不回道:“众兄弟都有,肉不多,夹馒头吃,应该能饱!”
一口酒的功夫,大嘴以伙房大门为喇叭将声音传了出去:“太阳从西边升起了,少寨主会打猎了,少寨主会做饭啦,大家快来吃肉啊”
“少寨主猎了野兔啦,少寨主煮了稀粥啦”距伙房最近的一间房里,跟着放出声响,这声传得更远。
“少寨主杀狼啦,大家快到伙房集合啊”第三个声音。
“少寨主成了打虎英雄啦”
“”声音由近及远,再由远到近。半盏茶的功夫,二十几号骨瘦如柴的喽罗聚到了伙房门口,一个个连吞口水,眼睛死死地盯着红烧蜈蚣和清炖山鼠汤,没了声音。
林轩正感慨山贼们道听途说、传播八卦的能力强悍得无以匹敌之时,又一个声音伴随着快速的跑动声直奔伙房而来:“少寨主杀人啦”
这家伙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那对斜眼,又斜又小。他一头钻进伙房,才发现所有人都转头看着自己,顿时愣住了,半晌才发出声音:“勿要多看,以免生疮!”
“滚!”喽罗们集体发出了吼声,这没把斜眼怎么着,林猛倒是吓得一屁股坐地上来了。
“哈哈哈哈!”林轩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都来吃吧!”
话音刚落,喽罗们一拥而上,两道菜连点油腥也没剩下。
“你们良心何在,少寨主还没吃呢!”大嘴一边舔着嘴边的油腻,一边嚷道。
“大嘴,你喊个屁,就你吃的最多!”
“就是,你这厮最无耻!”
林猛一脸不好意思地看着林轩,刚才抢吃之时,他也只顾自己了。
林轩挥手制止喧闹,发表了一次简单的演说:
“想吃肉容易,有我在,这漫山的山鼠窝,都给你们掏出来!”
“太好了”
“少寨主神勇”
看着众喽罗这般热烈,林轩知道自己演说成功了,要带好这帮兔崽子,就得用混社团带小弟的真理之一:为兄弟们谋利益,才能绑住兄弟们的心。
此刻,对这帮面带菜色、几月不知肉味的山贼们来说,能每天吃肉,那便是最大的利益。
回到房里,就着馒头啃完了悄悄留给自己的一只山鼠,林轩几日来第一次躺下。
夜凉如水,望着窗外淡淡的月光,心中泛起了丝丝的想念,想念一起进行魔鬼训练的战友;想念在社团做卧底时认识的那几个早他一步丧命街头的兄弟。
夜绚繁星点苍穹,风飘碎月洒孤舟,林轩默默的念着,这是王璇写的词,那个特种军校的女军医,那个工作之余喜欢古诗词的女孩,在他做卧底前的一天,把自己给了他。天使面容的人儿,即使穿上宽大的白色医生服,也掩盖不了她修长的近乎完美的动人身躯,她是林轩前生唯一的女人。
即使做了三年卧底,混迹各大夜总会,林轩也只是逢场作戏,从未真枪实弹,依他的性格,那不是怕犯错误,而是心中只有他的王璇。
想这些干什么,徒增伤感!
队长,我是你带出来最优秀的兵!你看好了,这一世我依然要做最优秀的,即使当不成兵,做山贼也是一样!这年代皇帝昏庸,当他的兵,不如直接把脑袋割了。对啊,还有岳飞,韩世忠,还可以同金人干仗,要做的事儿太多了
在胡思乱想中,林轩沉沉地睡去,这一觉可睡得是天昏地暗。等醒来的时候,又已是深夜,借着桌上房屋四角燃着的红烛,一个被反绑双手的少女落在林轩的眼中。
这少女身穿大红喜服,头挽新娘发髻,身材娇柔如杨柳扶风,此情此景,别有风韵。
林轩情不自禁地说出三个字:“够古典!”
那少女听见林轩的声音,立即站起,转身回道:“你敢过来,我就自尽。”话虽决绝,但语气却异常平静。
林轩一见这少女,顿时呆住了,这生得也太美了点,杏眼柳眉、鹅蛋脸、点绛唇,清丽温婉,林轩的脑中闪出八个字来:花容月貌,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