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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何丝丝敛下浓密的眼睫,低头望着脚前一张攀附在风中吹来的银楼广告,为了看清楚纸上的字,她用手压住颈上随秋风翻飞的长丝巾,没了丝巾阻碍视线,几个斗大的字令她眼睛为之一亮!但另一方面,附在她耳上的手机所传来的爱人声音,让她差点对著事实,掉下泪来。
秋风把什么都吹得飘了起来,唯独她的心沉甸甸,什么风都无力助她飞扬。
又被放鸽子了!她最怕相约时间一过,电话铃声就无情无义的响起来,然而十次中却有六、七次必须去承受。
美丽的眸子热热的,小巧的樱红嘴唇因著心凉而微微颤抖,细致秀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却也有著失望后必须维持的坚强。
笑看风中空等一场。
她不是爱飞的鸟类,却老是被当鸽子,放了又放。
而元敬淮绝对是个优秀的驯鸽人,无论他把鸽子引到什么陌生地去放飞,鸽子都会乖乖振翅飞回家,一点怨言也没有的投入他怀抱。
没有道理可讲的。鸽子太爱驯鸽人,离不开他为她精心打造的鸽笼。
半笼里有爱、有激情,还有何丝丝恋恋不舍的幸福梦想。
“我说了没关系,你忙,不要来了。”坚信驯鸽人的爱,何丝丝对于元敬淮的道歉,不管是敷衍还是发自肺腑,她都无条件的包容与原谅。
她也知道,他打电话来,就是要她那句“没关系”
如果他因得到那句话而感到安心,那么,她纵容他吧!
“不会生气吧?”问好玩的啦!元敬淮根本不怕她生气,只是习惯嘴上说说。
“生气的话,你怎么办?”今天,何丝丝发神经,有别于以往的反问著他。
“不怎么办啊!就等你气消啊。”元敬淮不善于安抚别人的情绪,他是标准只在乎自己感受的人,不是他邪恶,是他忽略别人也是人,也有感觉。
“你不安慰安慰我?一点也不想安慰我吗?”何丝丝不死心的问。
“我不是那种人。”元敬淮说话简短,是因为他的时间宝贵,彼端的他朝被晾在一旁的秘书挥挥手,表明不会耽搁太久。
“如果我希望你安慰我呢?”她知道自己很无聊,又问。
“那就丝丝,乖?”元敬淮说是说了,自己根本也茫茫然,没办法,他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如果我的气不消呢?”得到一个名字叫做乖的礼物,何丝丝的心像没见过世面似的急跳了起来。
很久没这样了,她决定再跟他多要一点礼物。
“气不消?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丝丝,你连气都很少生。别忘了,丝丝有两种,一种是温柔的,一种是慈悲的,你不会为这小事跟我生气。好了吧,别开玩笑,我还有事要办。”元敬淮对她突如其来的啰唆感到不适应,也不太高兴,他话说得虽多,但不代表他时间忽然充裕起来,而是想堵她的嘴,赶紧收线做大事去,不想再陪今天怪怪的女朋友瞎聊。
“你去忙吧。再见。”放他去吧!何丝丝知道不该心存幻想,元敬淮这人是不可能说出什么贴心话来逗她开心的,他永远只会说“丝丝有两种”
何止两种?这八年来,在他口中,丝丝都有千百种了!
但是,因为爱他,她可以保持沉默,不让怨言有任何出口的机会。
“那,祝你用餐愉快。”元敬淮在电话彼端以这句没人性的话做结尾。
用餐愉快?
也许她该老实告诉他,从二十岁相恋至今,这八年来一只老是被丢在外头自生自灭的家鸽,是没有勇气也没有胃口,一个人坐在饭香四溢的餐厅里愉快用餐的。
能在打道回府的路上,有心情且记得为自己带上一个便当和一杯冰桔茶,就很不错了。
她无聊的弯下腰拾起那张广告纸。
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这广告词耸动吗?她不知道。
她只怀疑,幸福能一次带著走吗?而她贪恋元敬淮类似分期给付、甚且还每况愈下的幸福,是不是太卑微?
明知是广告推销手法,但为了那句幸福一次带走,何丝丝立即从郊外餐厅离开,叫了辆计程车就直接前往广告上的“爱情进行曲”珠宝银楼,去探个究竟。
“爱情进行曲”位于精华商区,有很大的玻璃橱窗,绝对是间非常高级而气派华丽的店面,想来价位也很一流吧?不然不必为了拉生意,而在广告上特别标榜可分期付费,企图打动经济行有余而力不足的消费族群。
在经济上,元敬淮当然有能力让她一次带走几克拉的钻石,但若以婚姻的承诺为前提,他可能就没那么阿沙力。
何丝丝又笑了,她爱的男人就是这个样,怎么办呢?
“小姐,要进来里面看看吗?喜欢的话,我们这里可以办分期喔!”门市小姐亲切的走来门口招呼著她,果然以此为主要开场白。
何丝丝微笑着摇摇头,轻声的回应一句谢谢,就快速离开现场。
现代女性要拥有一颗恒久远的钻石不是难事,犒赏自己、爱自己,任何理由都可以用金钱来换一个闪花花、亮晶晶的梦。
但是何丝丝不同。
在她心中,元敬淮送的、从他手中套进她手指的,才有意义。
他对她算是出手阔绰,什么高价昂贵的礼物都送了,包括电脑、电浆电视、电冰箱、电话、电磁炉反正带电的东西都送了,独缺那颗隐喻幸福永远的、冰冷的梦。
元敬淮,元敬淮。我还有多少青春跟你耗呢?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想起他,嘴边甜蜜的笑变成无奈的拉扯?
但浓浓的爱还是在那拉扯间,愈发无可自拔。
午休时间还没结束,她决定徒步回公司,顺便买一份午餐对,今天还算有心情。
叭叭!
声音从对街传来。何丝丝永远不会猜错,对她按喇叭的人是谁。问题是,才放她鸽子,她都还没飞远,驯鸽人怎么就摇旗吹哨了?
或许不是他。
基于这个想法,何丝丝仍不为所动的站在烧腊便当店门外排队,头也没回一下。
叭叭叭!
多了一声,表示内心浮躁。
是他!何丝丝回头往对街看去,吓!果然是元敬淮。
可能是没心理准备,她从来没这样与他在街头巧遇,被放了几百次鸽子,今天算是她首次被半路领回。
她正想拔足往对街奔去
“小姐,你的便当好了!八十元。”烧腊店老板提著她的便当,高声喊住她。
何丝丝定脚一愣,回头接过袋子,匆忙拿出钱包,却因急迫铜板掉了一地!
叭叭!叭叭!同一时间,制造噪音的元敬淮等得更烦了。
何丝丝连忙蹲下来捡铜板,排队的人也帮她捡了好几个,她说了起码十声以上的谢谢和对不起,终于付完钱,也收好自己的钱,再度回身往对街冲去。
跑得这么急,又没走斑马线,没被车撞到是何丝丝福大命大有积阴德。
她开了门坐进车子,眼睛还没与元敬淮对上,就先被责难一顿。
“怎么还没回公司?”说这话的元敬淮并非关心,只因他以为他的女友应该早就在餐厅吃完饭回公司打卡,而不是还在街上游荡。
“我去逛了一下街。”
“中午逛街?”元敬淮对女友的怪癖不解,也向来没注意,他只轻轻皱了一下鼻子,就立即嚷嚷:“肚子饿扁啦!烧腊便当快打开来吃。”
何丝丝笑了,他就是这般孩子气和霸气,她当然也心疼他为事业拼命,少有得闲时。他不是每次故意晃点她的吧!
她没有送上便当,倒是出其不意的一把勾住他的颈项,投入他怀里。
“喂喂!发什么神经?”元敬淮现在可只有食欲,没有情欲。他轻拍著女友的背部,要她快点恢复正常。
“抱我一下下啦!”何丝丝低求著,他的第一次拥抱造就了她往后八年的痴恋,对于她的情深义重和投怀送抱,他著实不该敷衍。
“回家再抱不行吗?”元敬淮头好痛,肚子好饿。
“那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只要没换人,哪有不一样的?”元敬淮从来不懂女友怪脑袋里的怪想法是怎么回事。
“换人?”何丝丝抬起头来,心怀忐忑。“你想换人吗?”
“没有啊!你快放开我好不好?我要吃饭”元敬淮扯著她的手叫嚷著,但从她指间传来的一阵冰凉令他不禁皱起眉头,爱之深责之切的说:“怎么冬天都还没到,你的手总是先发冷?好奇怪的体质。”
冬天来了怎知道,丝丝冰手报告。
何丝丝撇了一下嘴角,一副“我也不愿意呀”的无奈表情。
元敬淮最受不了她手脚冰冷啦!所以不管她再冰再冷,他都会主动帮她回温。粗犷的大男人此时就会发自内心的握紧女友好冰的小手不断摩搓著,直到变温暖。
何丝丝最爱这时候的他了,粗中带细的温柔,弥足珍贵。他放过她无数次鸽子,却从不曾嫌弃、拒绝过她的冰手冰脚。
“呐,暖了,别再变冰啦!再变冰也得忍回家啰。”元敬淮将手还给何丝丝,然后又开始喊饿。“快快快,便当。”
他虽失约也没闲著,还忙得连饭都没吃。
元敬淮虽然是在自家的贸易公司服务,但一路从基层做起,平常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令旁人无可挑剔,而三年前升任总经理一职后,忙字就更与他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的不肯放过他。
能安心的吃顿饭,对他而言就是非常奢侈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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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何丝丝敛下浓密的眼睫,低头望着脚前一张攀附在风中吹来的银楼广告,为了看清楚纸上的字,她用手压住颈上随秋风翻飞的长丝巾,没了丝巾阻碍视线,几个斗大的字令她眼睛为之一亮!但另一方面,附在她耳上的手机所传来的爱人声音,让她差点对著事实,掉下泪来。
秋风把什么都吹得飘了起来,唯独她的心沉甸甸,什么风都无力助她飞扬。
又被放鸽子了!她最怕相约时间一过,电话铃声就无情无义的响起来,然而十次中却有六、七次必须去承受。
美丽的眸子热热的,小巧的樱红嘴唇因著心凉而微微颤抖,细致秀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却也有著失望后必须维持的坚强。
笑看风中空等一场。
她不是爱飞的鸟类,却老是被当鸽子,放了又放。
而元敬淮绝对是个优秀的驯鸽人,无论他把鸽子引到什么陌生地去放飞,鸽子都会乖乖振翅飞回家,一点怨言也没有的投入他怀抱。
没有道理可讲的。鸽子太爱驯鸽人,离不开他为她精心打造的鸽笼。
半笼里有爱、有激情,还有何丝丝恋恋不舍的幸福梦想。
“我说了没关系,你忙,不要来了。”坚信驯鸽人的爱,何丝丝对于元敬淮的道歉,不管是敷衍还是发自肺腑,她都无条件的包容与原谅。
她也知道,他打电话来,就是要她那句“没关系”
如果他因得到那句话而感到安心,那么,她纵容他吧!
“不会生气吧?”问好玩的啦!元敬淮根本不怕她生气,只是习惯嘴上说说。
“生气的话,你怎么办?”今天,何丝丝发神经,有别于以往的反问著他。
“不怎么办啊!就等你气消啊。”元敬淮不善于安抚别人的情绪,他是标准只在乎自己感受的人,不是他邪恶,是他忽略别人也是人,也有感觉。
“你不安慰安慰我?一点也不想安慰我吗?”何丝丝不死心的问。
“我不是那种人。”元敬淮说话简短,是因为他的时间宝贵,彼端的他朝被晾在一旁的秘书挥挥手,表明不会耽搁太久。
“如果我希望你安慰我呢?”她知道自己很无聊,又问。
“那就丝丝,乖?”元敬淮说是说了,自己根本也茫茫然,没办法,他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如果我的气不消呢?”得到一个名字叫做乖的礼物,何丝丝的心像没见过世面似的急跳了起来。
很久没这样了,她决定再跟他多要一点礼物。
“气不消?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丝丝,你连气都很少生。别忘了,丝丝有两种,一种是温柔的,一种是慈悲的,你不会为这小事跟我生气。好了吧,别开玩笑,我还有事要办。”元敬淮对她突如其来的啰唆感到不适应,也不太高兴,他话说得虽多,但不代表他时间忽然充裕起来,而是想堵她的嘴,赶紧收线做大事去,不想再陪今天怪怪的女朋友瞎聊。
“你去忙吧。再见。”放他去吧!何丝丝知道不该心存幻想,元敬淮这人是不可能说出什么贴心话来逗她开心的,他永远只会说“丝丝有两种”
何止两种?这八年来,在他口中,丝丝都有千百种了!
但是,因为爱他,她可以保持沉默,不让怨言有任何出口的机会。
“那,祝你用餐愉快。”元敬淮在电话彼端以这句没人性的话做结尾。
用餐愉快?
也许她该老实告诉他,从二十岁相恋至今,这八年来一只老是被丢在外头自生自灭的家鸽,是没有勇气也没有胃口,一个人坐在饭香四溢的餐厅里愉快用餐的。
能在打道回府的路上,有心情且记得为自己带上一个便当和一杯冰桔茶,就很不错了。
她无聊的弯下腰拾起那张广告纸。
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这广告词耸动吗?她不知道。
她只怀疑,幸福能一次带著走吗?而她贪恋元敬淮类似分期给付、甚且还每况愈下的幸福,是不是太卑微?
明知是广告推销手法,但为了那句幸福一次带走,何丝丝立即从郊外餐厅离开,叫了辆计程车就直接前往广告上的“爱情进行曲”珠宝银楼,去探个究竟。
“爱情进行曲”位于精华商区,有很大的玻璃橱窗,绝对是间非常高级而气派华丽的店面,想来价位也很一流吧?不然不必为了拉生意,而在广告上特别标榜可分期付费,企图打动经济行有余而力不足的消费族群。
在经济上,元敬淮当然有能力让她一次带走几克拉的钻石,但若以婚姻的承诺为前提,他可能就没那么阿沙力。
何丝丝又笑了,她爱的男人就是这个样,怎么办呢?
“小姐,要进来里面看看吗?喜欢的话,我们这里可以办分期喔!”门市小姐亲切的走来门口招呼著她,果然以此为主要开场白。
何丝丝微笑着摇摇头,轻声的回应一句谢谢,就快速离开现场。
现代女性要拥有一颗恒久远的钻石不是难事,犒赏自己、爱自己,任何理由都可以用金钱来换一个闪花花、亮晶晶的梦。
但是何丝丝不同。
在她心中,元敬淮送的、从他手中套进她手指的,才有意义。
他对她算是出手阔绰,什么高价昂贵的礼物都送了,包括电脑、电浆电视、电冰箱、电话、电磁炉反正带电的东西都送了,独缺那颗隐喻幸福永远的、冰冷的梦。
元敬淮,元敬淮。我还有多少青春跟你耗呢?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想起他,嘴边甜蜜的笑变成无奈的拉扯?
但浓浓的爱还是在那拉扯间,愈发无可自拔。
午休时间还没结束,她决定徒步回公司,顺便买一份午餐对,今天还算有心情。
叭叭!
声音从对街传来。何丝丝永远不会猜错,对她按喇叭的人是谁。问题是,才放她鸽子,她都还没飞远,驯鸽人怎么就摇旗吹哨了?
或许不是他。
基于这个想法,何丝丝仍不为所动的站在烧腊便当店门外排队,头也没回一下。
叭叭叭!
多了一声,表示内心浮躁。
是他!何丝丝回头往对街看去,吓!果然是元敬淮。
可能是没心理准备,她从来没这样与他在街头巧遇,被放了几百次鸽子,今天算是她首次被半路领回。
她正想拔足往对街奔去
“小姐,你的便当好了!八十元。”烧腊店老板提著她的便当,高声喊住她。
何丝丝定脚一愣,回头接过袋子,匆忙拿出钱包,却因急迫铜板掉了一地!
叭叭!叭叭!同一时间,制造噪音的元敬淮等得更烦了。
何丝丝连忙蹲下来捡铜板,排队的人也帮她捡了好几个,她说了起码十声以上的谢谢和对不起,终于付完钱,也收好自己的钱,再度回身往对街冲去。
跑得这么急,又没走斑马线,没被车撞到是何丝丝福大命大有积阴德。
她开了门坐进车子,眼睛还没与元敬淮对上,就先被责难一顿。
“怎么还没回公司?”说这话的元敬淮并非关心,只因他以为他的女友应该早就在餐厅吃完饭回公司打卡,而不是还在街上游荡。
“我去逛了一下街。”
“中午逛街?”元敬淮对女友的怪癖不解,也向来没注意,他只轻轻皱了一下鼻子,就立即嚷嚷:“肚子饿扁啦!烧腊便当快打开来吃。”
何丝丝笑了,他就是这般孩子气和霸气,她当然也心疼他为事业拼命,少有得闲时。他不是每次故意晃点她的吧!
她没有送上便当,倒是出其不意的一把勾住他的颈项,投入他怀里。
“喂喂!发什么神经?”元敬淮现在可只有食欲,没有情欲。他轻拍著女友的背部,要她快点恢复正常。
“抱我一下下啦!”何丝丝低求著,他的第一次拥抱造就了她往后八年的痴恋,对于她的情深义重和投怀送抱,他著实不该敷衍。
“回家再抱不行吗?”元敬淮头好痛,肚子好饿。
“那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只要没换人,哪有不一样的?”元敬淮从来不懂女友怪脑袋里的怪想法是怎么回事。
“换人?”何丝丝抬起头来,心怀忐忑。“你想换人吗?”
“没有啊!你快放开我好不好?我要吃饭”元敬淮扯著她的手叫嚷著,但从她指间传来的一阵冰凉令他不禁皱起眉头,爱之深责之切的说:“怎么冬天都还没到,你的手总是先发冷?好奇怪的体质。”
冬天来了怎知道,丝丝冰手报告。
何丝丝撇了一下嘴角,一副“我也不愿意呀”的无奈表情。
元敬淮最受不了她手脚冰冷啦!所以不管她再冰再冷,他都会主动帮她回温。粗犷的大男人此时就会发自内心的握紧女友好冰的小手不断摩搓著,直到变温暖。
何丝丝最爱这时候的他了,粗中带细的温柔,弥足珍贵。他放过她无数次鸽子,却从不曾嫌弃、拒绝过她的冰手冰脚。
“呐,暖了,别再变冰啦!再变冰也得忍回家啰。”元敬淮将手还给何丝丝,然后又开始喊饿。“快快快,便当。”
他虽失约也没闲著,还忙得连饭都没吃。
元敬淮虽然是在自家的贸易公司服务,但一路从基层做起,平常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令旁人无可挑剔,而三年前升任总经理一职后,忙字就更与他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的不肯放过他。
能安心的吃顿饭,对他而言就是非常奢侈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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