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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象当年我是父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怎么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
“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他们说,我没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继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们说?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想要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他们的头颅。“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这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剑,披着狐皮,现在的我就象盛开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刺得我双眼发花。虽然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知道清木何在,并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还是尽量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四天,下山才不到两天时间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就好象绒垫一样,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后,面朝正西方,顶着猛烈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我感觉地面应该是高低曲折的,但覆盖上白雪以后,看上去却平坦无垠。有的地方,雪才齐膝深,有的地方,却会没过我的身高。好几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过,但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的足迹,都可以引领自己前进的方向。然而这片雪原上,我却一个生物、一片足迹都没有看到过。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吧,如同身在大荒之野的时候一样,我已经逐渐无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周遭都是一望无际的雪白,连疆山都已被远远地抛在地平线后面了。我该往哪里去?太阳落下的地方,真的是西北吗?
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发现在地平线上有些不寻常的迹象。向那个方向又前进了大半天,才隐约辨出,那是一根高接天壤的巨大的立柱。那就是清木吗?不会错的,除了西方天柱的清木,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卓然地挺立在雪原上,如此孤傲地俯视着这片死寂的大地!
刹那间,我感觉疲惫的身体重新充满了活力。我迈动双腿,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清木跑去。正如接近绛桑时的经验,我知道它距离自己还有很远,甚至很可能比身后的疆山距离自己还要遥远。
又走了整整七天,我才终于来到清木脚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天柱“清木”根本就不是一株植物,或者说,它已经不是一株植物了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象当年我是父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怎么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
“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他们说,我没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继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们说?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想要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他们的头颅。“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这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剑,披着狐皮,现在的我就象盛开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刺得我双眼发花。虽然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知道清木何在,并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还是尽量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四天,下山才不到两天时间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就好象绒垫一样,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后,面朝正西方,顶着猛烈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我感觉地面应该是高低曲折的,但覆盖上白雪以后,看上去却平坦无垠。有的地方,雪才齐膝深,有的地方,却会没过我的身高。好几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过,但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的足迹,都可以引领自己前进的方向。然而这片雪原上,我却一个生物、一片足迹都没有看到过。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吧,如同身在大荒之野的时候一样,我已经逐渐无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周遭都是一望无际的雪白,连疆山都已被远远地抛在地平线后面了。我该往哪里去?太阳落下的地方,真的是西北吗?
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发现在地平线上有些不寻常的迹象。向那个方向又前进了大半天,才隐约辨出,那是一根高接天壤的巨大的立柱。那就是清木吗?不会错的,除了西方天柱的清木,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卓然地挺立在雪原上,如此孤傲地俯视着这片死寂的大地!
刹那间,我感觉疲惫的身体重新充满了活力。我迈动双腿,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清木跑去。正如接近绛桑时的经验,我知道它距离自己还有很远,甚至很可能比身后的疆山距离自己还要遥远。
又走了整整七天,我才终于来到清木脚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天柱“清木”根本就不是一株植物,或者说,它已经不是一株植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