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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环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温顺,被那样折腾,实在痛极了才忍不住轻轻呻吟两声,因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中与其说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说是茫然的平静,好像什么食草动物。他的眼睛很黑,不过黑得很温润,有点水汽氤氲,就显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欢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有人邀请也不加入,后来其余人都玩够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来。抱到我房里弄干净。
第一次尝到男人的滋味,说实话,男人的味道确实比起女人别有风味,难怪有几个特别沉迷此道。
我没怎么折腾他,兰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许多年都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温柔的好人,这当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因为这一次,我觉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兰倌虽然喜欢仰慕地盯着我,他的眼神却没有那些女人叫我讨厌的东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兰倌包了下来,不让他再唱戏,因为我的因素,他当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种脏活。
不过,兰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争风吃醋,结果闹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头子本来就讨厌我,嫌我长得漂亮,嫌我斗鸡走马,嫌我不如两个哥哥,嫌我不读书不练武。其实,我倒不是很喜欢斗鸡走马,也不喜欢那些狐朋狗友,可是无聊的感觉是会让人发疯的,一闲下来会想些玄之又玄的事情,比如我究竟为了什么要活在这世上之类的问题,所以,即使事后觉得没意思,只要当时有点乐子的事我都会做。
至于说读书,我不喜欢经书,也不喜欢八股文,可是我爹的兵书我也没少看。而练武呢,就是冤枉我了。哥哥们像我这么大时武功还不如我呢,我虽然不大勤快,武功还是练得挺好的,之所以被我爹嫌弃,就牵涉到除了我爹之外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姚锦梓。
那个臭小孩实在是讨厌极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一岁,他六岁,他爹跟我爹交情很好,两家常有来往。
说实话,我以前都没想过一个六岁的小孩能骄傲成这样,还老是安安静静的,不大搭理人,他爹叫他演练武功,他就走到厅中间,抱拳说“是”既不露怯,也不兴奋,一点都不像六岁的小孩,一点都不可爱。
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要一直讨厌他。这个家伙凭什么这么骄傲?要说长相,虽然他也不错,我可比他美得多了,要说武功他是比我强,可那是... -->>
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环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温顺,被那样折腾,实在痛极了才忍不住轻轻呻吟两声,因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中与其说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说是茫然的平静,好像什么食草动物。他的眼睛很黑,不过黑得很温润,有点水汽氤氲,就显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欢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有人邀请也不加入,后来其余人都玩够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来。抱到我房里弄干净。
第一次尝到男人的滋味,说实话,男人的味道确实比起女人别有风味,难怪有几个特别沉迷此道。
我没怎么折腾他,兰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许多年都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温柔的好人,这当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因为这一次,我觉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兰倌虽然喜欢仰慕地盯着我,他的眼神却没有那些女人叫我讨厌的东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兰倌包了下来,不让他再唱戏,因为我的因素,他当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种脏活。
不过,兰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争风吃醋,结果闹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头子本来就讨厌我,嫌我长得漂亮,嫌我斗鸡走马,嫌我不如两个哥哥,嫌我不读书不练武。其实,我倒不是很喜欢斗鸡走马,也不喜欢那些狐朋狗友,可是无聊的感觉是会让人发疯的,一闲下来会想些玄之又玄的事情,比如我究竟为了什么要活在这世上之类的问题,所以,即使事后觉得没意思,只要当时有点乐子的事我都会做。
至于说读书,我不喜欢经书,也不喜欢八股文,可是我爹的兵书我也没少看。而练武呢,就是冤枉我了。哥哥们像我这么大时武功还不如我呢,我虽然不大勤快,武功还是练得挺好的,之所以被我爹嫌弃,就牵涉到除了我爹之外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姚锦梓。
那个臭小孩实在是讨厌极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一岁,他六岁,他爹跟我爹交情很好,两家常有来往。
说实话,我以前都没想过一个六岁的小孩能骄傲成这样,还老是安安静静的,不大搭理人,他爹叫他演练武功,他就走到厅中间,抱拳说“是”既不露怯,也不兴奋,一点都不像六岁的小孩,一点都不可爱。
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要一直讨厌他。这个家伙凭什么这么骄傲?要说长相,虽然他也不错,我可比他美得多了,要说武功他是比我强,可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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