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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市中对付五级魔,那么多异能者围攻了一天一夜才将之灭掉,可见单靠异能战斗,人类对上魔也不占什么便宜,人类始终还得靠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威力强大的武器才能在这场自然生存之战中占据主动。
是武器么?谢仲睁眼看着手中他一直视为宝贝的s38,几年来,这是地球公共武器店铺中最高级的狙击枪,但今天,他觉得其威力不足,起码在他有实力对付更高级更强大的魔时,这把枪的威力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他不想每次战斗都是现在这样,变成一个体力活,那还是狙击手?一枪得手,马上循走!那才是他想要的结果和战斗方式。
“嘿,谢,刚才有没有发现,火焰一烧,那些毒雾就变淡了,高温可以对付这种病毒。”史密戈有些兴奋的叫道,不过专家们都已经找到解毒之法了,这个发现也变得可有可无了,最多以后对付这种变异毒魔多一个法子罢了。
“我还发现,寄生者还会进食死掉的同伴,能力还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高温同时也会让他们变弱。”谢仲瞟向下面依然寂静的城市,淡淡的说道。
“那太好了,这样我们对付下一只魔就容易很多了,我还担心两人会搞不定呢。看来这次我们的合作是成功的。”
寄生魔的出现地点,是偏北的,谢仲和史密戈并没有休息太久,便又继续行动了。谢仲看了看天,估计现在中国,应该是深夜时分,正是熟睡时刻,时差的影响开始发挥作用,若不是战斗的激情还在,他几乎想回去倒头便睡了。
而史密戈则脸上稍有倦累,神情却兴奋,他一心扑在灭魔战斗上,自己的状态倒不太注意,从黑杜鹃宾馆顶层他战斗时就消耗了很多,之后虽然有短暂的休息,但却没有恢复多少,他一直是东奔西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他,谢仲觉得真正的守护者应该是这样的,自己做得似乎差远了,还经常存在私心,实在有些惭愧。
“史密戈,像你这样的强手,应该独立带着勇敢的战士,为开拓新星球而战斗,而不是在平静的地球,为守护人民而奔走。”谢仲与他并排飞着,一边搜寻一边询问。
“不,我觉得守护人民更加有意思,开拓新星球,那只不过是政府为了增加自己的权力筹码,对我而言,那毫无意义。”
“难道你不想获得更多的物质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人生更加耀眼,获得更多的人尊敬,为自己的家族带来无上的荣誉,让自己的亲人为你而骄傲?”谢仲印象中,米国人一向比较个人英雄,而且对表现自我非常追求,梦中都想着出名,为了出名可以不惜一切。
“嗯,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没有亲人了,但若他们在世,也一定会为我而骄傲的,我觉得自己做的事,都是对的!”史密戈一副满足的样子,谢仲几乎以为这人是一位中国普通老百姓扮的。
“这就是你的追求吗?”
“难道你不是?你也是一名实力不错的异能者,却成为一名佣兵,守护城市。”
“呵呵,说的是。”
寄生魔的位置,花费了不少功夫,谢仲才捕捉到,那居然只是一条更大的虫子,不过是金色的,躲在街道一角,周围塞满了寄生者,而寄生魔却居然在进食寄生者,那触角下嘴并不是进食用的,反而那对坚硬无匹的触角才是它的最主要吸食道具。
只见它把触角一伸,插进一名寄生者的身体里,慢慢的,那名寄生者仿佛被吸干一样,最后只剩一张皮,软软的倒下。
横出来的建筑把它的身影挡住了,密密的寄生者直直挺立,并不像其他地方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动,这个奇异的现象吸引了谢仲,最后才让他发现了一角的寄生魔。
看到寄生魔的样子,谢仲有种胃部翻腾的感觉,恶心难忍,这就是一条大号寄生虫嘛,而这种东西,一放大到某种程度都有种诡异可怖的形象。
而正是这恶心的虫子,才是把康利城变得恐怖的罪魁祸首,若不是它把人类变成寄生者,单凭毒魔,还不至于让人疯狂。
谢仲本以为它会更难对付,但没想到最后竟然轻松解决了。
; g市中对付五级魔,那么多异能者围攻了一天一夜才将之灭掉,可见单靠异能战斗,人类对上魔也不占什么便宜,人类始终还得靠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威力强大的武器才能在这场自然生存之战中占据主动。
是武器么?谢仲睁眼看着手中他一直视为宝贝的s38,几年来,这是地球公共武器店铺中最高级的狙击枪,但今天,他觉得其威力不足,起码在他有实力对付更高级更强大的魔时,这把枪的威力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他不想每次战斗都是现在这样,变成一个体力活,那还是狙击手?一枪得手,马上循走!那才是他想要的结果和战斗方式。
“嘿,谢,刚才有没有发现,火焰一烧,那些毒雾就变淡了,高温可以对付这种病毒。”史密戈有些兴奋的叫道,不过专家们都已经找到解毒之法了,这个发现也变得可有可无了,最多以后对付这种变异毒魔多一个法子罢了。
“我还发现,寄生者还会进食死掉的同伴,能力还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高温同时也会让他们变弱。”谢仲瞟向下面依然寂静的城市,淡淡的说道。
“那太好了,这样我们对付下一只魔就容易很多了,我还担心两人会搞不定呢。看来这次我们的合作是成功的。”
寄生魔的出现地点,是偏北的,谢仲和史密戈并没有休息太久,便又继续行动了。谢仲看了看天,估计现在中国,应该是深夜时分,正是熟睡时刻,时差的影响开始发挥作用,若不是战斗的激情还在,他几乎想回去倒头便睡了。
而史密戈则脸上稍有倦累,神情却兴奋,他一心扑在灭魔战斗上,自己的状态倒不太注意,从黑杜鹃宾馆顶层他战斗时就消耗了很多,之后虽然有短暂的休息,但却没有恢复多少,他一直是东奔西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他,谢仲觉得真正的守护者应该是这样的,自己做得似乎差远了,还经常存在私心,实在有些惭愧。
“史密戈,像你这样的强手,应该独立带着勇敢的战士,为开拓新星球而战斗,而不是在平静的地球,为守护人民而奔走。”谢仲与他并排飞着,一边搜寻一边询问。
“不,我觉得守护人民更加有意思,开拓新星球,那只不过是政府为了增加自己的权力筹码,对我而言,那毫无意义。”
“难道你不想获得更多的物质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人生更加耀眼,获得更多的人尊敬,为自己的家族带来无上的荣誉,让自己的亲人为你而骄傲?”谢仲印象中,米国人一向比较个人英雄,而且对表现自我非常追求,梦中都想着出名,为了出名可以不惜一切。
“嗯,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没有亲人了,但若他们在世,也一定会为我而骄傲的,我觉得自己做的事,都是对的!”史密戈一副满足的样子,谢仲几乎以为这人是一位中国普通老百姓扮的。
“这就是你的追求吗?”
“难道你不是?你也是一名实力不错的异能者,却成为一名佣兵,守护城市。”
“呵呵,说的是。”
寄生魔的位置,花费了不少功夫,谢仲才捕捉到,那居然只是一条更大的虫子,不过是金色的,躲在街道一角,周围塞满了寄生者,而寄生魔却居然在进食寄生者,那触角下嘴并不是进食用的,反而那对坚硬无匹的触角才是它的最主要吸食道具。
只见它把触角一伸,插进一名寄生者的身体里,慢慢的,那名寄生者仿佛被吸干一样,最后只剩一张皮,软软的倒下。
横出来的建筑把它的身影挡住了,密密的寄生者直直挺立,并不像其他地方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动,这个奇异的现象吸引了谢仲,最后才让他发现了一角的寄生魔。
看到寄生魔的样子,谢仲有种胃部翻腾的感觉,恶心难忍,这就是一条大号寄生虫嘛,而这种东西,一放大到某种程度都有种诡异可怖的形象。
而正是这恶心的虫子,才是把康利城变得恐怖的罪魁祸首,若不是它把人类变成寄生者,单凭毒魔,还不至于让人疯狂。
谢仲本以为它会更难对付,但没想到最后竟然轻松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