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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败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绑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舔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懊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败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婬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有一股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干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宾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巴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的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那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干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的怒气于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六吧?以他一八二的身高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的和他们打成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慌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狠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到了学校,宁愿挨板子,死也不肯说出打架的原因,并且还威胁他不许多嘴,否则要他好看。她那一身灰头土脸,回家后又遭江叔一顿好打。
他早知道,在她凶恶逞强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藏柔情又正义的心;为此,他思念至今。
傲无预警的,他伸手拨开她额头右方的刘海,在她右眉上方有条三公分长的疤痕,如今已呈淡粉红色,不仔细近看,绝对无法发现。他看得有些痴了,不自觉地眼中溢满柔情。“走开!”江青云猛地推开他的手,想挣脱出心中因他而产生的压迫感。
这种莫名所以产生的压迫感令她不知所措,急忙想要逃开,却未能踏出半步。
雷拓本能的抓紧她,捕捉到她脸上从未浮现过的嫣红。
他一楞,不小心给她挣脱开来。青云迅速躲入屋中,门板重重的关上,撞出砰然巨响。
她在脸红吗?为什么?一股希望的火苗在雷拓心中缓缓燃起。他微微的笑了,伸手敲了下木门,门内的青云却不肯出声。
他轻声道:“青云,我们会再见面的,台中就这么一点大,不是吗?而冤家总是路窄,你知道的。”
他说完,转身离去,脸上绽放着笑容。而大宅那边,一个白衣美人正向他走来,亲昵的勾住他手臂,撒娇开口:“拓,难怪全宅上下找不到你的人,雷妈妈建议让我来这边看看。你做什么跑来佣人房?这边有什么值得看的?”方香如紧紧偎近他,刻意将丰满的胸部往他身上贴去,整个人等于是半挂在雷拓身上。
雷拓不着痕迹的将她格开在安全距离的范围外,礼貌的笑道:“和乔治玩得开心吗?”
方香如柳眉造作的皱成一线
“他呀!最不好玩了,一到美术馆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美国人哪,最不懂得浪漫了”
声音渐行渐远,直到没了声息。
声音消失后,江青云抄起她的皮包,笔直的往车站的方向三步并二步的跑,活似有恶鬼在后面追她,跑得像奥运百米金牌选手。任何有雷拓存在的地方,她死也不肯多待一秒。那个白痴花心大萝卜!与他相见一次会倒楣三年!
直到跳上了公车,她才心平气和下来,渐渐平复心中的紊乱。藉着玻璃的反影,她不由自主的轻抚额头那一道小疤痕。反正她本来就不好看,也就不必介意破不破相了。他的手很温暖,很柔软,与她天生干燥粗糙的手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远。她一直把他想得太懦弱了,而刚才抓住她的那一双手,有力得像两只铁钳,让她根本无力去挣开逃脱。至于他记得的往事,她也记得,并且清晰得像昨日才发生似的深刻。
“你流血了,青云!”雷拓的声音中带着哭意,表情如丧考妣。
“不要哭!胆小表!要是我血流光死掉了,做鬼第一个抓你!就是因为你太没用,我才会流血!”她怕死了自己会死掉,但是更气他,气他的懦弱;用力推开他,大步走向学校。
“青云!你不要死!我娶你好了,我要娶你呢!”他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
她半回过头,跑得更快,大吼:“你不要脸!羞羞脸!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以为你家有钱了不起是不是?你除了钱,就只是个没用的男生”
必想起那一段往事,她不禁笑了出来。雷拓居然因为她流血而想娶她呢!
从她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开始,就知道雷拓与自己不是一国的,根本不会有交集。甚至一同演话剧时,她都宁愿当男生也不愿被抓去演公主而与雷拓配对。虽然事实上公主的角色永远轮不到她头上。
江青云失神的看着玻璃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心里竟然产生一丝丝无能为力、莫名浮现的惆怅
一定是沾到雷拓的晦气,今天一大早来公司就什么事都不对劲!
前天才谈妥,打算今天签约的客户,居然给敌对公司抢跑了!早知道就当天签下合约!信用薄如纸,才过一个星期天就全走了样,没有灵为凭就统统不算数!她真是失算了!敌对公司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三不四的方法抢走她的客户。
为了这件事,她被叫进经理室,被经理骂了个狗血淋头,狠狠刮去了一层皮。一大早的美丽光阴就这么泡汤了,中午还险些难过得消化不良。
说起他们“信昌”的敌对公司、头号敌人,就是这栋办公大楼十二楼的那家“永勤。”两家公司都是台中商区的中型企业,专营家电类的产品:她则是“信昌”的业务部主任。
处在外商抢滩攻城掠地、本地商以价格相残的惨烈情况中,想图个温饱混一口饭吃还真是不容易。一方面不只要厂商有精益求精、追求高品质的精神;还得要靠行销业务人员南北四处奔波,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的本事,将买家、店家唬得一楞一楞的,才有机会存活下去,进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以价格相残,一向是同行大忌。“信昌”和“永勤”向来各凭本事争取订单,偶尔来个互扯后腿,才会成为死对头。
最近据说“永勤”向某大机构挖来一个业务高手坐镇,如虎添翼似的,业绩大幅上扬。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拉客户,受波及遭殃的可不只是“信昌”而已不只“信昌”的订单锐减,别家公司亦然。这种不择手段的作法迟早会惹毛同业,群起抗争!只要一人一口口水“永勤”就会做水灾了。她诅咒他们早日下地狱!
正当江青云埋首于业务报表时,助理小张闪了过来,站在她办公桌前。
“老大,有人找你,在会客室。”
“谁?”她问。她记得今天没约人。
“一个帅哥。”小张狐媚至极的眨眨眼,眨动她那两排染成蓝色的睫毛。
在江青云的瞪视下,连忙走人了。
走入会客室,看到来人,江青云楞了一下。
百!那不是十二楼“永勤”历尽艰辛挖来的业务高手方治南吗?他怎么敢独自一人单枪匹马的闯入八楼敌对阵营?不怕被人乱棒打死?瞧他一脸安适自在的。
“嗨!学妹。”方治南一派自命风流潇洒的向她打招呼,摆出迷人、英俊又奸狡的笑容。
说起方治南,她自是不会陌生。说起二人的渊源,不得不提起就读二专时的那一段岁月。
二专时,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在学校意气风发得很。唯一一次惨遭滑铁庐是在竞选班联会会长的那一次,败给了甫入学不久的江青云。没办法,江青云一向是女人心目中的英雄;上自七老八十,下至牙牙学语的女娃娃都喜欢她,童叟无欺、老少咸宜。刚好她就读的那所二专学生中又以女孩子居多,江青云想不当选都难。那次,她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胜利挤掉方治南,也从此命定了方治南与江青云的水火不容。
“你... -->>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败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绑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舔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懊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败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婬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有一股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干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宾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巴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的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那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干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的怒气于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六吧?以他一八二的身高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的和他们打成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慌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狠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到了学校,宁愿挨板子,死也不肯说出打架的原因,并且还威胁他不许多嘴,否则要他好看。她那一身灰头土脸,回家后又遭江叔一顿好打。
他早知道,在她凶恶逞强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藏柔情又正义的心;为此,他思念至今。
傲无预警的,他伸手拨开她额头右方的刘海,在她右眉上方有条三公分长的疤痕,如今已呈淡粉红色,不仔细近看,绝对无法发现。他看得有些痴了,不自觉地眼中溢满柔情。“走开!”江青云猛地推开他的手,想挣脱出心中因他而产生的压迫感。
这种莫名所以产生的压迫感令她不知所措,急忙想要逃开,却未能踏出半步。
雷拓本能的抓紧她,捕捉到她脸上从未浮现过的嫣红。
他一楞,不小心给她挣脱开来。青云迅速躲入屋中,门板重重的关上,撞出砰然巨响。
她在脸红吗?为什么?一股希望的火苗在雷拓心中缓缓燃起。他微微的笑了,伸手敲了下木门,门内的青云却不肯出声。
他轻声道:“青云,我们会再见面的,台中就这么一点大,不是吗?而冤家总是路窄,你知道的。”
他说完,转身离去,脸上绽放着笑容。而大宅那边,一个白衣美人正向他走来,亲昵的勾住他手臂,撒娇开口:“拓,难怪全宅上下找不到你的人,雷妈妈建议让我来这边看看。你做什么跑来佣人房?这边有什么值得看的?”方香如紧紧偎近他,刻意将丰满的胸部往他身上贴去,整个人等于是半挂在雷拓身上。
雷拓不着痕迹的将她格开在安全距离的范围外,礼貌的笑道:“和乔治玩得开心吗?”
方香如柳眉造作的皱成一线
“他呀!最不好玩了,一到美术馆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美国人哪,最不懂得浪漫了”
声音渐行渐远,直到没了声息。
声音消失后,江青云抄起她的皮包,笔直的往车站的方向三步并二步的跑,活似有恶鬼在后面追她,跑得像奥运百米金牌选手。任何有雷拓存在的地方,她死也不肯多待一秒。那个白痴花心大萝卜!与他相见一次会倒楣三年!
直到跳上了公车,她才心平气和下来,渐渐平复心中的紊乱。藉着玻璃的反影,她不由自主的轻抚额头那一道小疤痕。反正她本来就不好看,也就不必介意破不破相了。他的手很温暖,很柔软,与她天生干燥粗糙的手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远。她一直把他想得太懦弱了,而刚才抓住她的那一双手,有力得像两只铁钳,让她根本无力去挣开逃脱。至于他记得的往事,她也记得,并且清晰得像昨日才发生似的深刻。
“你流血了,青云!”雷拓的声音中带着哭意,表情如丧考妣。
“不要哭!胆小表!要是我血流光死掉了,做鬼第一个抓你!就是因为你太没用,我才会流血!”她怕死了自己会死掉,但是更气他,气他的懦弱;用力推开他,大步走向学校。
“青云!你不要死!我娶你好了,我要娶你呢!”他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
她半回过头,跑得更快,大吼:“你不要脸!羞羞脸!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以为你家有钱了不起是不是?你除了钱,就只是个没用的男生”
必想起那一段往事,她不禁笑了出来。雷拓居然因为她流血而想娶她呢!
从她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开始,就知道雷拓与自己不是一国的,根本不会有交集。甚至一同演话剧时,她都宁愿当男生也不愿被抓去演公主而与雷拓配对。虽然事实上公主的角色永远轮不到她头上。
江青云失神的看着玻璃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心里竟然产生一丝丝无能为力、莫名浮现的惆怅
一定是沾到雷拓的晦气,今天一大早来公司就什么事都不对劲!
前天才谈妥,打算今天签约的客户,居然给敌对公司抢跑了!早知道就当天签下合约!信用薄如纸,才过一个星期天就全走了样,没有灵为凭就统统不算数!她真是失算了!敌对公司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三不四的方法抢走她的客户。
为了这件事,她被叫进经理室,被经理骂了个狗血淋头,狠狠刮去了一层皮。一大早的美丽光阴就这么泡汤了,中午还险些难过得消化不良。
说起他们“信昌”的敌对公司、头号敌人,就是这栋办公大楼十二楼的那家“永勤。”两家公司都是台中商区的中型企业,专营家电类的产品:她则是“信昌”的业务部主任。
处在外商抢滩攻城掠地、本地商以价格相残的惨烈情况中,想图个温饱混一口饭吃还真是不容易。一方面不只要厂商有精益求精、追求高品质的精神;还得要靠行销业务人员南北四处奔波,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的本事,将买家、店家唬得一楞一楞的,才有机会存活下去,进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以价格相残,一向是同行大忌。“信昌”和“永勤”向来各凭本事争取订单,偶尔来个互扯后腿,才会成为死对头。
最近据说“永勤”向某大机构挖来一个业务高手坐镇,如虎添翼似的,业绩大幅上扬。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拉客户,受波及遭殃的可不只是“信昌”而已不只“信昌”的订单锐减,别家公司亦然。这种不择手段的作法迟早会惹毛同业,群起抗争!只要一人一口口水“永勤”就会做水灾了。她诅咒他们早日下地狱!
正当江青云埋首于业务报表时,助理小张闪了过来,站在她办公桌前。
“老大,有人找你,在会客室。”
“谁?”她问。她记得今天没约人。
“一个帅哥。”小张狐媚至极的眨眨眼,眨动她那两排染成蓝色的睫毛。
在江青云的瞪视下,连忙走人了。
走入会客室,看到来人,江青云楞了一下。
百!那不是十二楼“永勤”历尽艰辛挖来的业务高手方治南吗?他怎么敢独自一人单枪匹马的闯入八楼敌对阵营?不怕被人乱棒打死?瞧他一脸安适自在的。
“嗨!学妹。”方治南一派自命风流潇洒的向她打招呼,摆出迷人、英俊又奸狡的笑容。
说起方治南,她自是不会陌生。说起二人的渊源,不得不提起就读二专时的那一段岁月。
二专时,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在学校意气风发得很。唯一一次惨遭滑铁庐是在竞选班联会会长的那一次,败给了甫入学不久的江青云。没办法,江青云一向是女人心目中的英雄;上自七老八十,下至牙牙学语的女娃娃都喜欢她,童叟无欺、老少咸宜。刚好她就读的那所二专学生中又以女孩子居多,江青云想不当选都难。那次,她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胜利挤掉方治南,也从此命定了方治南与江青云的水火不容。
“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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