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海上花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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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是国粹,是艺术,是九州独有的特色传统文化,流传至今,仍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闪耀着它独有的璀璨光辉。
很久以前,有一位在行头方面自创一派的戏曲大师,他的一套戏服曾拍出过七万刀的天价,换算成现在的价格就是三百多万。
她不知道三百多万是什么概念,更不知道三百多万的戏服会是什么样子。她只知道,就连现在自己身上穿的那身戏服,都是上任师姐留下来的。
她叫阿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一个流动戏班的班主收养,是师父也是养父。按理来说她应该跟自己的师父情同父女才对,可是,她讨厌自己的师父。确切的说,是讨厌吃苦。
她不明白,只是学个戏而已,为什么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吊嗓子,为什么只要稍微出一点点错就要挨板子,为什么要骂她不够聪明,什么叫情感不够深刻?什么叫姿态不够完美?
师父说,这是国粹,是艺术,是为了以后能让你成为角儿,这都是为了你好……
成角儿有什么好处?师父对艺术的要求那么高,还不是每天带着她饥一顿饱一顿的。整个戏班子能接到的演出少之又少,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喜欢听他们唱戏。
在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习中,阿云开始讨厌这种国粹了。
她不是什么有天分的人,做什么事都笨手笨脚的,学东西也学不快,因此没少挨打。但是她长得好看,用戏班里一些资历较老的前辈的话来说就是,小小年纪,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为了唱戏,最后还不是要在脸上涂上厚厚的妆。
不过就算她再笨,在机械填鸭式的教育下,她还是能登台演出了,正式成为了戏班的一员。她唱得还是不能尽善尽美,每次让师父听到都会频频摇头,但是仍然会有很多十里八乡的青年专门奔着她而来,为了看她唱戏。也有人特意为了她请整个戏班去演出。她成了戏班的台柱子。
她讨厌唱戏,但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唱下去。
她每天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在工作结束后,盯着戏班公用的那台黑白电视机看电视节目。
电视里的人们生活丰富多彩,是她羡慕又憧憬的生活。她最喜欢的是流行歌曲频道,看着那些靓丽时尚的歌手在台上演出,不用涂厚厚的妆,有时还会跟着哼唱几句,不过要躲着点师父,因为被师父听到会呵斥她,说流行音乐俗不可耐,是麻痹现代人精神的糟粕。
她有个师兄,已经脱离了戏班演出,常年在县城跑生意。偶尔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新奇的玩意做礼物。师兄好像对她有意思,因为只有送她的礼物与众不同,有时是一件漂亮衣服,有时是一朵红色的花。但是她不喜欢师兄,她只是更向往外面自由的生活。
“阿云,你听说了吗?最近城里在办一款选秀节目,是从全国海选唱歌好听的女孩子。我觉得,那几个被评委看好的种子选手都不如你。海选还没结束,你不是最喜欢唱歌了吗?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一次师兄回来后神神秘秘的把她拉到一边。
“可是,师父不会同意我去唱流行歌曲的。”阿云一边卸妆一边回答,她才刚刚结束一场演出。
“他同不同意有个屁用,成天说流行音乐是糟粕,我看戏曲才是糟粕,迟早要被埋没在时代里的东西。你看现在除了老年人还有几个喜欢看戏。”师兄骂骂咧咧道,他以前也没少挨师父打。
“可是,我看剧院每次开场还是会有很多人来的啊。”阿云说。他们现在已经有了固定的剧院。
“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呀,我的好师妹。你这张脸,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以后只能埋没在粉墨之下,最后再找个人嫁了。这样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你甘心吗?”师兄问。
“我不甘心。”阿云咬牙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电视上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了。
“可是,我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的收入全都在师父那里,剧场也离不开我,我去跟师父说他肯定不会同意。”阿云说。
“你不用征求他的同意,你跟着我走,我这些年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师兄说。
她犹豫了,她看出了师兄有私心。
“你不用担心,这场选秀最后的冠军奖金有一百万,季军也有十万,我不信咱们最后连一个奖都拿不到。等你拿了奖以后,可以把我为你花过的钱都还给我,这样你就不欠我的了。”师兄说。
她同意了师兄的提议,收拾好所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证件跟着师兄去了大城市追梦。
就算她再讨厌唱戏,多年的学戏生涯终究也是在她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痕迹,成为刻入骨髓的习惯。长期的“唱念做打”基本功练习,与“身眼手法步”五种技法的训练,使她无论是身段、眼神、气质还是举止做派,都有着旁人难以模仿的优雅气质。再加上凄惨的身世,漂亮的脸蛋,过硬的唱功,使她在选秀的舞台上所向披靡,一路杀到了决赛。
她夺得了选秀节目的冠军,师兄放弃了原来的生意,开始全职当起了她的经纪人。他们两个恋爱了,但是为了她的事业发展,并没有对外公布恋情,她所有的收入也全都交给了师兄来掌管。
她在全国越来越红,几乎是爆红,她的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在黑市炒出了天价。有太多的人为了见她一面而一掷千金。其中不乏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为了她以后的路子能发展的更宽更广,师兄开始让她去参加一些酒局。
“你让我去陪酒?”
“只是去喝个酒而已,说些好听的哄那些大人物开心,又没有什么损失。”
“我是你的女朋友。”
“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的,得罪了那些大人物没有好处。”
不止一次的吵架后,她开始觉得不认识自己的师兄了,酒局上有人对她动手动脚,她把红酒浇在了那个人的头上。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再接到资源。意外的是,师兄竟然没有责怪她,反而还安慰她,钱我们已经赚了不少了,以后就安心做个普通人吧。她又开始感到愧疚,以为误解了师兄。
那天,她终于又接到了久违的工作机会。以为可以重返舞台。有几个全副武装的人用手帕将她迷晕,扔上一辆豪车,昏迷之前,她看到了师兄冷漠的眼神。
“你真的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过就是个玩物而已,以为自己是什么?”
“没有我,你能有今天?”
一瓶又一瓶的香槟报复性的淋在她身上,她被灌了药物,浑身发抖,... -->>
戏曲是国粹,是艺术,是九州独有的特色传统文化,流传至今,仍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闪耀着它独有的璀璨光辉。
很久以前,有一位在行头方面自创一派的戏曲大师,他的一套戏服曾拍出过七万刀的天价,换算成现在的价格就是三百多万。
她不知道三百多万是什么概念,更不知道三百多万的戏服会是什么样子。她只知道,就连现在自己身上穿的那身戏服,都是上任师姐留下来的。
她叫阿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一个流动戏班的班主收养,是师父也是养父。按理来说她应该跟自己的师父情同父女才对,可是,她讨厌自己的师父。确切的说,是讨厌吃苦。
她不明白,只是学个戏而已,为什么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吊嗓子,为什么只要稍微出一点点错就要挨板子,为什么要骂她不够聪明,什么叫情感不够深刻?什么叫姿态不够完美?
师父说,这是国粹,是艺术,是为了以后能让你成为角儿,这都是为了你好……
成角儿有什么好处?师父对艺术的要求那么高,还不是每天带着她饥一顿饱一顿的。整个戏班子能接到的演出少之又少,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喜欢听他们唱戏。
在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习中,阿云开始讨厌这种国粹了。
她不是什么有天分的人,做什么事都笨手笨脚的,学东西也学不快,因此没少挨打。但是她长得好看,用戏班里一些资历较老的前辈的话来说就是,小小年纪,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为了唱戏,最后还不是要在脸上涂上厚厚的妆。
不过就算她再笨,在机械填鸭式的教育下,她还是能登台演出了,正式成为了戏班的一员。她唱得还是不能尽善尽美,每次让师父听到都会频频摇头,但是仍然会有很多十里八乡的青年专门奔着她而来,为了看她唱戏。也有人特意为了她请整个戏班去演出。她成了戏班的台柱子。
她讨厌唱戏,但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唱下去。
她每天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在工作结束后,盯着戏班公用的那台黑白电视机看电视节目。
电视里的人们生活丰富多彩,是她羡慕又憧憬的生活。她最喜欢的是流行歌曲频道,看着那些靓丽时尚的歌手在台上演出,不用涂厚厚的妆,有时还会跟着哼唱几句,不过要躲着点师父,因为被师父听到会呵斥她,说流行音乐俗不可耐,是麻痹现代人精神的糟粕。
她有个师兄,已经脱离了戏班演出,常年在县城跑生意。偶尔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新奇的玩意做礼物。师兄好像对她有意思,因为只有送她的礼物与众不同,有时是一件漂亮衣服,有时是一朵红色的花。但是她不喜欢师兄,她只是更向往外面自由的生活。
“阿云,你听说了吗?最近城里在办一款选秀节目,是从全国海选唱歌好听的女孩子。我觉得,那几个被评委看好的种子选手都不如你。海选还没结束,你不是最喜欢唱歌了吗?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一次师兄回来后神神秘秘的把她拉到一边。
“可是,师父不会同意我去唱流行歌曲的。”阿云一边卸妆一边回答,她才刚刚结束一场演出。
“他同不同意有个屁用,成天说流行音乐是糟粕,我看戏曲才是糟粕,迟早要被埋没在时代里的东西。你看现在除了老年人还有几个喜欢看戏。”师兄骂骂咧咧道,他以前也没少挨师父打。
“可是,我看剧院每次开场还是会有很多人来的啊。”阿云说。他们现在已经有了固定的剧院。
“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呀,我的好师妹。你这张脸,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以后只能埋没在粉墨之下,最后再找个人嫁了。这样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你甘心吗?”师兄问。
“我不甘心。”阿云咬牙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电视上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了。
“可是,我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的收入全都在师父那里,剧场也离不开我,我去跟师父说他肯定不会同意。”阿云说。
“你不用征求他的同意,你跟着我走,我这些年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师兄说。
她犹豫了,她看出了师兄有私心。
“你不用担心,这场选秀最后的冠军奖金有一百万,季军也有十万,我不信咱们最后连一个奖都拿不到。等你拿了奖以后,可以把我为你花过的钱都还给我,这样你就不欠我的了。”师兄说。
她同意了师兄的提议,收拾好所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证件跟着师兄去了大城市追梦。
就算她再讨厌唱戏,多年的学戏生涯终究也是在她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痕迹,成为刻入骨髓的习惯。长期的“唱念做打”基本功练习,与“身眼手法步”五种技法的训练,使她无论是身段、眼神、气质还是举止做派,都有着旁人难以模仿的优雅气质。再加上凄惨的身世,漂亮的脸蛋,过硬的唱功,使她在选秀的舞台上所向披靡,一路杀到了决赛。
她夺得了选秀节目的冠军,师兄放弃了原来的生意,开始全职当起了她的经纪人。他们两个恋爱了,但是为了她的事业发展,并没有对外公布恋情,她所有的收入也全都交给了师兄来掌管。
她在全国越来越红,几乎是爆红,她的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在黑市炒出了天价。有太多的人为了见她一面而一掷千金。其中不乏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为了她以后的路子能发展的更宽更广,师兄开始让她去参加一些酒局。
“你让我去陪酒?”
“只是去喝个酒而已,说些好听的哄那些大人物开心,又没有什么损失。”
“我是你的女朋友。”
“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的,得罪了那些大人物没有好处。”
不止一次的吵架后,她开始觉得不认识自己的师兄了,酒局上有人对她动手动脚,她把红酒浇在了那个人的头上。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再接到资源。意外的是,师兄竟然没有责怪她,反而还安慰她,钱我们已经赚了不少了,以后就安心做个普通人吧。她又开始感到愧疚,以为误解了师兄。
那天,她终于又接到了久违的工作机会。以为可以重返舞台。有几个全副武装的人用手帕将她迷晕,扔上一辆豪车,昏迷之前,她看到了师兄冷漠的眼神。
“你真的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过就是个玩物而已,以为自己是什么?”
“没有我,你能有今天?”
一瓶又一瓶的香槟报复性的淋在她身上,她被灌了药物,浑身发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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