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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枯死了。
他和曾旭的爱情,就是从这盆可怜的植物开始的吧?
大学开学那天,盛意抱着他的小盆景站在财务处交钱,那人走到自己身后,自来熟地搂住自己的肩膀:“学弟,带烟了吗?”
盛意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香烟递给他,他很是满意地拍着盛意的肩膀说:“我叫曾旭,以后在大学里有事就报我的名字。”
盛意第一段恋情就这样发生了。
曾旭没吹牛,他在学校真的混得好到不成。他舍得花钱,对待朋友两肋插刀,学习不错,在学生会还挂了个副会长的头衔。曾旭这两个字在学校代表着上等人这个流派。
他们就那样相识,奇迹一般找到对方,成为学校里很出名的一对同性恋人。鄙视的人有之,好奇的有之,围观的有之,总之什么都有之,但是被爱冲昏头脑的两人,肆无忌惮、毫不在意。
都市花园这里是曾旭租的公寓,盛意大一开始他们在此度过一年的同居生活,除了上课,去wc,他们就像连体婴。盛意随意得很,即使外面的人说他吃曾旭的、喝曾旭的、花曾旭的,他都无所谓,他的眼睛里只有曾旭。是曾旭释放了他压抑的情感,曾旭就如烈火一般燃烧着他,曾旭说什么都是对的……曾旭曾经是盛意的命,比命还重要。
每段初恋,都不完美,从开始……就有先天的残缺,多少年后,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记得当年我还小,人傻,简单,但纯洁!
这样的情感一直保留到大二,保留到……曾旭生日那天带着他去酒吧。那天之前,盛意做了一个梦,他清清楚楚地梦到,曾旭为了自己把酒吧老板打得倒地不起,大家被带到派出所,那位酒吧老板肋骨断裂,脾脏破裂,鉴定为重伤,因为是群架,大家还是学生,所以只需要一位主动站出来顶罪就可以。盛意清晰在梦里看到,曾旭的父母找到他,哀求他,说曾旭已经犯过一回事了,无论如何不能再出事,他们希望一直没动手的盛意可以代替曾旭……当然,他们不会亏待他的。曾旭家有钱、有权,于是曾旭无法无天,反抗期无限延长,延长得理直气壮。
即使……知道那是一盆火,盛意那天还是跳了进去,他不懂得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他不去阻止那些要发生的事情,梦里的种种令他觉得自己的爱是那么地轻、那么飘渺。那是初恋的祭礼!盛意多少年后也这样解释,那个时候,人傻,简单,尚且纯洁。
为什么要这么做?姐姐盛暖想不通,妈妈更是想不通,大概所有盛家的列祖列宗都无法想通吧?虽然有祖训,可是也可以回避啊?为什么就这样直冲冲地冲了过去?
盛家的人,和别人家不同,他们的血统里带了先天的残缺,预知是这个家族的诅咒,只要爱上谁,他们就会预知,为爱去预知。第一次的反抗,他无法抗击命运,代价有些大,盛意那时候开始明白,越是回避,代价越可怕。知道也是错,不知还是错。
就像妈妈一次又一次地结婚一般,明知道后果,但是贪婪地吸收着爱上那种感觉,一次一次地被伤害着。那时候的盛意还保有一丝丝的天真,那怕只是短暂的刹那。
关闭起窗户,盛意开始处理自己所有的痕迹,他很平静,真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个人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切,他想证明啥?如果想证明,为什么法庭上他一言不发?如果想证明,这草为什么枯死了?
烧毁所有的照片,带走了所有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慢慢下了楼,门房大爷小心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看个小贼。
行李丢进车尾箱,盛意坐回车子,江律师发动车子离开那里。出小区的刹那,车子和奔跑而来的曾旭擦肩而过,他看着他拼命的喊着自己的名字,他看着他狂追着自己的车子,他看着他跌倒,越来越远。
江律师一直小心地观察着盛意的表情,抱歉,盛意什么都不会给他看出来。每个人都说曾旭的长短,唯独盛意他从未说过曾旭半句不好,曾旭没错,他的父母也没错,错的只是那个年纪,那个须要付出代价的一个年纪;那个肯为爱情付出,舍得为爱情去头破血流,声嘶力竭的像个疯子一般的年纪。当那个年纪度过,剩下的也许就只有一句话:
“我真怀念我那天真幼稚的青春,它是那么地纯洁。”
盛意不恨曾旭,他觉得每个人为青春无知都付出过各种各样的代价,他比女人幸运多了。有些女孩子,犹如花苞一般鲜香的时刻,为了完成青春的功课,她们付出的代价远远比男人大得多得多,那些伤害是一辈子的,盛意庆幸自己是男人。
他突然扭头看着那个曾旭消失的方向,他替他的父母感到惋惜,这样被保护过的孩子,下一次摔跤,没人再会为他阻挡什么了。这样的人,要么一蹶不振,要么……他会闯出更大的祸事来,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总是有办法帮到他、保护他,他的幼年期,也许会无限拉长……
为什么会帮曾旭顶罪,为什么?
曾旭那晚是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为他伤的人,曾旭为了他庆祝生日,曾旭是因为他吃的醋……
盛意离开了自己的大学,社会大学、感情大学,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汤,冒着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学,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钱上的。不知道江律师动用了什么关系,他进了一所二类大学重新读大二,同样的大学,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这一次却是冬季特别漫长的北方都市烽桦。
新到烽桦市的盛意没有去学校住,自由惯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监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热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围那些惊天动地、哭天抹泪的属于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属于那里。
他买了一条小狗,价值六百,一只血统不太纯的幼年金毛。他喜欢金毛,因为这种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时候一天都不叫一声,那狗名字叫豆腐脑。
他准备带着这条血统不纯的狗儿,沉寂在这个世界,再也不发出声音。
般,枯死了。
他和曾旭的爱情,就是从这盆可怜的植物开始的吧?
大学开学那天,盛意抱着他的小盆景站在财务处交钱,那人走到自己身后,自来熟地搂住自己的肩膀:“学弟,带烟了吗?”
盛意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香烟递给他,他很是满意地拍着盛意的肩膀说:“我叫曾旭,以后在大学里有事就报我的名字。”
盛意第一段恋情就这样发生了。
曾旭没吹牛,他在学校真的混得好到不成。他舍得花钱,对待朋友两肋插刀,学习不错,在学生会还挂了个副会长的头衔。曾旭这两个字在学校代表着上等人这个流派。
他们就那样相识,奇迹一般找到对方,成为学校里很出名的一对同性恋人。鄙视的人有之,好奇的有之,围观的有之,总之什么都有之,但是被爱冲昏头脑的两人,肆无忌惮、毫不在意。
都市花园这里是曾旭租的公寓,盛意大一开始他们在此度过一年的同居生活,除了上课,去wc,他们就像连体婴。盛意随意得很,即使外面的人说他吃曾旭的、喝曾旭的、花曾旭的,他都无所谓,他的眼睛里只有曾旭。是曾旭释放了他压抑的情感,曾旭就如烈火一般燃烧着他,曾旭说什么都是对的……曾旭曾经是盛意的命,比命还重要。
每段初恋,都不完美,从开始……就有先天的残缺,多少年后,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记得当年我还小,人傻,简单,但纯洁!
这样的情感一直保留到大二,保留到……曾旭生日那天带着他去酒吧。那天之前,盛意做了一个梦,他清清楚楚地梦到,曾旭为了自己把酒吧老板打得倒地不起,大家被带到派出所,那位酒吧老板肋骨断裂,脾脏破裂,鉴定为重伤,因为是群架,大家还是学生,所以只需要一位主动站出来顶罪就可以。盛意清晰在梦里看到,曾旭的父母找到他,哀求他,说曾旭已经犯过一回事了,无论如何不能再出事,他们希望一直没动手的盛意可以代替曾旭……当然,他们不会亏待他的。曾旭家有钱、有权,于是曾旭无法无天,反抗期无限延长,延长得理直气壮。
即使……知道那是一盆火,盛意那天还是跳了进去,他不懂得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他不去阻止那些要发生的事情,梦里的种种令他觉得自己的爱是那么地轻、那么飘渺。那是初恋的祭礼!盛意多少年后也这样解释,那个时候,人傻,简单,尚且纯洁。
为什么要这么做?姐姐盛暖想不通,妈妈更是想不通,大概所有盛家的列祖列宗都无法想通吧?虽然有祖训,可是也可以回避啊?为什么就这样直冲冲地冲了过去?
盛家的人,和别人家不同,他们的血统里带了先天的残缺,预知是这个家族的诅咒,只要爱上谁,他们就会预知,为爱去预知。第一次的反抗,他无法抗击命运,代价有些大,盛意那时候开始明白,越是回避,代价越可怕。知道也是错,不知还是错。
就像妈妈一次又一次地结婚一般,明知道后果,但是贪婪地吸收着爱上那种感觉,一次一次地被伤害着。那时候的盛意还保有一丝丝的天真,那怕只是短暂的刹那。
关闭起窗户,盛意开始处理自己所有的痕迹,他很平静,真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个人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切,他想证明啥?如果想证明,为什么法庭上他一言不发?如果想证明,这草为什么枯死了?
烧毁所有的照片,带走了所有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慢慢下了楼,门房大爷小心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看个小贼。
行李丢进车尾箱,盛意坐回车子,江律师发动车子离开那里。出小区的刹那,车子和奔跑而来的曾旭擦肩而过,他看着他拼命的喊着自己的名字,他看着他狂追着自己的车子,他看着他跌倒,越来越远。
江律师一直小心地观察着盛意的表情,抱歉,盛意什么都不会给他看出来。每个人都说曾旭的长短,唯独盛意他从未说过曾旭半句不好,曾旭没错,他的父母也没错,错的只是那个年纪,那个须要付出代价的一个年纪;那个肯为爱情付出,舍得为爱情去头破血流,声嘶力竭的像个疯子一般的年纪。当那个年纪度过,剩下的也许就只有一句话:
“我真怀念我那天真幼稚的青春,它是那么地纯洁。”
盛意不恨曾旭,他觉得每个人为青春无知都付出过各种各样的代价,他比女人幸运多了。有些女孩子,犹如花苞一般鲜香的时刻,为了完成青春的功课,她们付出的代价远远比男人大得多得多,那些伤害是一辈子的,盛意庆幸自己是男人。
他突然扭头看着那个曾旭消失的方向,他替他的父母感到惋惜,这样被保护过的孩子,下一次摔跤,没人再会为他阻挡什么了。这样的人,要么一蹶不振,要么……他会闯出更大的祸事来,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总是有办法帮到他、保护他,他的幼年期,也许会无限拉长……
为什么会帮曾旭顶罪,为什么?
曾旭那晚是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为他伤的人,曾旭为了他庆祝生日,曾旭是因为他吃的醋……
盛意离开了自己的大学,社会大学、感情大学,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汤,冒着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学,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钱上的。不知道江律师动用了什么关系,他进了一所二类大学重新读大二,同样的大学,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这一次却是冬季特别漫长的北方都市烽桦。
新到烽桦市的盛意没有去学校住,自由惯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监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热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围那些惊天动地、哭天抹泪的属于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属于那里。
他买了一条小狗,价值六百,一只血统不太纯的幼年金毛。他喜欢金毛,因为这种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时候一天都不叫一声,那狗名字叫豆腐脑。
他准备带着这条血统不纯的狗儿,沉寂在这个世界,再也不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