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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意吃着点心一窝酥, 脱了鞋子盘腿坐在唐远家沙发上看电视。唐远光脚盘腿坐在地上, 盯着家里的泡茶壶等它冒泡泡后冲一杯桂花茶就点心。他们的眼睛看着无聊的下午场电视剧。
猪八戒:“大哥,给个面子别吃我好不好。”
妖怪:“不给。”
唐远:“给哥剩两块。茶就要好了。”
盛意语气有些得意:“不。”
屋子里,唐远家的家味四处弥漫着, 每个人的家都有属于这个家的独有的味道。盛意一边吃一边看着唐远家唯一的那个不配套摆设,一座老式座钟摆放在上万元的台柜上。
唐远家有一台非常古老的老式座钟, 那是他从故乡带出来唯一的东西,据说当年唐远从故乡跑到大城市卖包子, 他阿姆在他临上车的时候拿着一块破床单包了那钟去车站送他。
他阿姆说, 如果没有钱就把这个在阿姆看来是传家之宝的东西卖掉。唐远就那样一边哭,一边抱着老座钟来到都市生活。后来唐远遇到很多事情,人说苦难造就伟人, 他有诸多苦难, 却始终依旧是一个小人物。那座钟陪着他走了许多地方。没事的时候,唐远喜欢听它秒针铮铮的声音。它总在一下一下的提示着唐远, 你就是个乡下孩子, 你没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对所有的人好,他们才会对你好。你就是个乡下娃,要对每个人尊重……那座钟就像死去的阿姆,她在唐远的心里捆了链条, 唐远这一生都在围着那个准则转。
盛意很少跟唐远交谈,他觉着唐远不喜欢打开摊开自己的内心。这个人的生长形态是很有趣的,当然盛意没打算去研究谁, 跟唐远在一起很舒服,每个人都喜欢靠着欺负他,逗逗他来达到某些满足自我的目的,唐远从不反抗,永远憨厚的笑着。他善良,懂得爱,这是盛意看来唐远最高尚的地方,当然,盛意也能透过一些唐远办的事情看到他的本质。所以他在找机会跟他交流。
“远哥。”盛意放下茶杯,想跟唐远摊开来去述说一些内心问题,魏醒那个笨蛋,虽然他们一起生活,但是那种截然相反的两种世界观令盛意总能萌生出无力感,盛意想了拉拢一个盟友听下别人的想法。
“恩?”唐远回头,拿起遥控调小了猪八戒的憨傻的语调。
“我不喜欢丁茗,他对魏醒目的不单纯,那个人的眼睛,我害怕。”盛意咬咬下嘴唇,他不认为唐远是傻得,他确定他什么都知道。比自己清楚的多,这一点也许大家忽略了,但是盛意和别人看待他人的角度不同。唐远没有仇人,没人恨他。就这一点,如不是有着一定的聪慧睿智,很少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唐远慢慢点燃香烟吸了一会,他看下盛意,这一刻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正常,那种正常时每个人都必然有的,但出现在唐远脸上,这就很别扭。
“盛意,我们都不善良,你知道吗?”唐远这样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另外一个唐远,一个陌生的唐远。
盛意看着他,他不懂。
唐远拿起盛意咬了一半的点心咽下去,想了好久才说:“知道吗?我看不起城里人,他们也看不起我。从乡下来的时候,阿姆,就是奶奶说,要做好人,要踏实。别人就会对我好。开始我一直那样做,但是,他们却认为那是傻,那是笨。知道吗,叫唐远前,我原来叫满囤,就因为这个名字,他们总是在讥笑我。满囤就必须吃亏,满囤必须跟随在他们身后被胡来呼去,满囤就必须把自己赚取的钱财分给别人。因为我叫唐满囤。
后来我回到家里跪在阿姆面前求阿姆答应我改了父亲给的名字,我成了唐远,但是他们依旧看不起我,我的骨头里依旧流着乡下人血液,必须憨厚,必须吃亏。那种鄙视是很痛苦的,它能把人逼迫成一个同性恋。我不确定我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同性恋,但是,我希望有个家,有个人疼,有个人爱,有个人抱我。有个人能够帮助我。在意我。这就是我。”
唐远说完,苦笑下看着盛意的眼睛,盛意却呆了。
“我们都不善良,知道吗,每个人都很自私,没有人是善良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性的。这是人。认识辛华明,还有魏醒那段日子。却是我最开心的。两个那样的城里孩子,住进我家。他们身上有的自信,那股子巨大的能量却是我从未有过的,我刻意的去模仿他们,刻意的和他们亲厚,一来二去的竟然真的有了感情。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盛意点点头。唐远无所谓的笑了下:“全世界都带着同情的眼睛看我。其实我自己早过了那个阶段了。所以,盛意没有什么是必须就规定属于你的,魏醒有魏醒的性格。那个丁茗,他比你聪明。所以……我要是你,我就要学会软弱。别什么都闷到心里,你不喜欢就要直接告诉他。就像我跟丁磊,我不喜欢,我都会说。虽然大家都觉得我们不合适。可是合适不合适,那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真的。别给别人机会毁了你的家。”
盛意显然不明白唐远的软弱到底是什么意思,像这样正经的唐远竟然令他有了一丝丝畏惧,他不懂什么是不善良,也想不通为什么要学会软弱,他刚要开口继续问询一下。外面却传来无数的呼喊声。
“着火了……!”
“救命啊!!!!!!!!!!!!”
“救火啊!!!!!”
唐远跟盛意对视了一下,两人连忙穿了鞋子跑出家门。
小区前院的一栋房子里,滚滚黑烟向天上翻滚着,就像一条黑色的烟龙慢慢升腾,它将前院的天空都染成了黑色,盛意他们在家里也许是聊的太过专心,这么大的火,他们一点征兆都没感觉到,
盛意跟唐远一路小跑的来到那里,现场早已是乱成一锅粥。
着火的小楼正在丁茗家那栋。当盛意到达那,他看到许多小区的邻居都在忙着救火,但由于火势太大,很多人无法接近。盛意他们住的这个小区,在郊区,许多退休的人在此养老,此刻正是上班时间,壮年都不在。
“我的熊熊,我的孙……我的孙在里面,谁来救救他!!!!!!”
这位在竭尽全力嚎哭的老大婶,盛意认识,唐远也认识。正是那位多嘴多舌的彪悍大婶。
“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啊!!!!!!!!”此刻,这位大婶已经瘫软无力,几次要冲进去,都被邻居按下去了。
唐远跟盛意呆了片刻,他们转身向家跑去,每个车上都有小型的灭火器,就凭着现场这些老头老太太,还有几位保安拿着那几盆谁根本不顶事。
这雨水这几天压根没断过,但是当真的需要一些雨水的时候,老天爷却放了晴。
现场的火势越来越大,那种酷热燎烧感令人不敢接近,也无法接近。那位哭喊的大婶已经软到地上了。开始拿... -->>
盛意吃着点心一窝酥, 脱了鞋子盘腿坐在唐远家沙发上看电视。唐远光脚盘腿坐在地上, 盯着家里的泡茶壶等它冒泡泡后冲一杯桂花茶就点心。他们的眼睛看着无聊的下午场电视剧。
猪八戒:“大哥,给个面子别吃我好不好。”
妖怪:“不给。”
唐远:“给哥剩两块。茶就要好了。”
盛意语气有些得意:“不。”
屋子里,唐远家的家味四处弥漫着, 每个人的家都有属于这个家的独有的味道。盛意一边吃一边看着唐远家唯一的那个不配套摆设,一座老式座钟摆放在上万元的台柜上。
唐远家有一台非常古老的老式座钟, 那是他从故乡带出来唯一的东西,据说当年唐远从故乡跑到大城市卖包子, 他阿姆在他临上车的时候拿着一块破床单包了那钟去车站送他。
他阿姆说, 如果没有钱就把这个在阿姆看来是传家之宝的东西卖掉。唐远就那样一边哭,一边抱着老座钟来到都市生活。后来唐远遇到很多事情,人说苦难造就伟人, 他有诸多苦难, 却始终依旧是一个小人物。那座钟陪着他走了许多地方。没事的时候,唐远喜欢听它秒针铮铮的声音。它总在一下一下的提示着唐远, 你就是个乡下孩子, 你没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对所有的人好,他们才会对你好。你就是个乡下娃,要对每个人尊重……那座钟就像死去的阿姆,她在唐远的心里捆了链条, 唐远这一生都在围着那个准则转。
盛意很少跟唐远交谈,他觉着唐远不喜欢打开摊开自己的内心。这个人的生长形态是很有趣的,当然盛意没打算去研究谁, 跟唐远在一起很舒服,每个人都喜欢靠着欺负他,逗逗他来达到某些满足自我的目的,唐远从不反抗,永远憨厚的笑着。他善良,懂得爱,这是盛意看来唐远最高尚的地方,当然,盛意也能透过一些唐远办的事情看到他的本质。所以他在找机会跟他交流。
“远哥。”盛意放下茶杯,想跟唐远摊开来去述说一些内心问题,魏醒那个笨蛋,虽然他们一起生活,但是那种截然相反的两种世界观令盛意总能萌生出无力感,盛意想了拉拢一个盟友听下别人的想法。
“恩?”唐远回头,拿起遥控调小了猪八戒的憨傻的语调。
“我不喜欢丁茗,他对魏醒目的不单纯,那个人的眼睛,我害怕。”盛意咬咬下嘴唇,他不认为唐远是傻得,他确定他什么都知道。比自己清楚的多,这一点也许大家忽略了,但是盛意和别人看待他人的角度不同。唐远没有仇人,没人恨他。就这一点,如不是有着一定的聪慧睿智,很少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唐远慢慢点燃香烟吸了一会,他看下盛意,这一刻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正常,那种正常时每个人都必然有的,但出现在唐远脸上,这就很别扭。
“盛意,我们都不善良,你知道吗?”唐远这样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另外一个唐远,一个陌生的唐远。
盛意看着他,他不懂。
唐远拿起盛意咬了一半的点心咽下去,想了好久才说:“知道吗?我看不起城里人,他们也看不起我。从乡下来的时候,阿姆,就是奶奶说,要做好人,要踏实。别人就会对我好。开始我一直那样做,但是,他们却认为那是傻,那是笨。知道吗,叫唐远前,我原来叫满囤,就因为这个名字,他们总是在讥笑我。满囤就必须吃亏,满囤必须跟随在他们身后被胡来呼去,满囤就必须把自己赚取的钱财分给别人。因为我叫唐满囤。
后来我回到家里跪在阿姆面前求阿姆答应我改了父亲给的名字,我成了唐远,但是他们依旧看不起我,我的骨头里依旧流着乡下人血液,必须憨厚,必须吃亏。那种鄙视是很痛苦的,它能把人逼迫成一个同性恋。我不确定我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同性恋,但是,我希望有个家,有个人疼,有个人爱,有个人抱我。有个人能够帮助我。在意我。这就是我。”
唐远说完,苦笑下看着盛意的眼睛,盛意却呆了。
“我们都不善良,知道吗,每个人都很自私,没有人是善良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性的。这是人。认识辛华明,还有魏醒那段日子。却是我最开心的。两个那样的城里孩子,住进我家。他们身上有的自信,那股子巨大的能量却是我从未有过的,我刻意的去模仿他们,刻意的和他们亲厚,一来二去的竟然真的有了感情。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盛意点点头。唐远无所谓的笑了下:“全世界都带着同情的眼睛看我。其实我自己早过了那个阶段了。所以,盛意没有什么是必须就规定属于你的,魏醒有魏醒的性格。那个丁茗,他比你聪明。所以……我要是你,我就要学会软弱。别什么都闷到心里,你不喜欢就要直接告诉他。就像我跟丁磊,我不喜欢,我都会说。虽然大家都觉得我们不合适。可是合适不合适,那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真的。别给别人机会毁了你的家。”
盛意显然不明白唐远的软弱到底是什么意思,像这样正经的唐远竟然令他有了一丝丝畏惧,他不懂什么是不善良,也想不通为什么要学会软弱,他刚要开口继续问询一下。外面却传来无数的呼喊声。
“着火了……!”
“救命啊!!!!!!!!!!!!”
“救火啊!!!!!”
唐远跟盛意对视了一下,两人连忙穿了鞋子跑出家门。
小区前院的一栋房子里,滚滚黑烟向天上翻滚着,就像一条黑色的烟龙慢慢升腾,它将前院的天空都染成了黑色,盛意他们在家里也许是聊的太过专心,这么大的火,他们一点征兆都没感觉到,
盛意跟唐远一路小跑的来到那里,现场早已是乱成一锅粥。
着火的小楼正在丁茗家那栋。当盛意到达那,他看到许多小区的邻居都在忙着救火,但由于火势太大,很多人无法接近。盛意他们住的这个小区,在郊区,许多退休的人在此养老,此刻正是上班时间,壮年都不在。
“我的熊熊,我的孙……我的孙在里面,谁来救救他!!!!!!”
这位在竭尽全力嚎哭的老大婶,盛意认识,唐远也认识。正是那位多嘴多舌的彪悍大婶。
“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啊!!!!!!!!”此刻,这位大婶已经瘫软无力,几次要冲进去,都被邻居按下去了。
唐远跟盛意呆了片刻,他们转身向家跑去,每个车上都有小型的灭火器,就凭着现场这些老头老太太,还有几位保安拿着那几盆谁根本不顶事。
这雨水这几天压根没断过,但是当真的需要一些雨水的时候,老天爷却放了晴。
现场的火势越来越大,那种酷热燎烧感令人不敢接近,也无法接近。那位哭喊的大婶已经软到地上了。开始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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