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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第四十四章气得吐血啊!
话说,当以墨把从王府搜刮来的财物全部交到青龙手里的时候,青龙狠狠吃了一惊。爱残颚疈
青龙吃惊的不是王府财宝太多,而是惊讶王爷竟然会让主子从府里拿走这么多宝物。先不说一千万两现银,就说那堆金银财宝,可都是王爷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听说王爷宝贝得很,有事没事就拿出去炫耀炫耀。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朱雀七宿主攻击,接起杀人的活儿来得心应手。
渍渍~倚楼虽然才起步不久,可如此强大在阵容,足以看清它广阔的前景。以后成就必是不低!
不过~青龙的期盼注定要落空,因为呈以墨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只听她说,“既然如此,那我们明天就买战马去。”
“……”朱雀顿时耸拉着小脸,垂头丧气,看来还得吃几天白米饭。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
承天国是礼仪之邦,不如北方番邦好马,所以马匹虽多,好马却少。
好马虽少,却也不影响贩马之人的生意。承天乃大国,马匹需求量十分的大,因此贩马业十分的旺盛,再加上承天国历来就有贵族可圈养五千私兵的规矩,所以马业就更加发达。忘川更是有好几个产业庞大的马帮,其规模较小的马场更是不计其数。
呈以墨与青龙朱雀等人来到忘川颇有名气的文家马帮。文家乃是承天商业第一大家,承天首富,旗下产业无数,商铺满天下。为了买到最好的马匹,呈以墨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文家。
在忘川,文家马场的负责人是文家家主文富贵的三子,文财。文富贵育有三子两女,长子文金,二女文银,三子文财,四女文宝,这四个金银财宝全是妾侍所生,只有五子文喏乃是嫡系德阳郡主所出。哎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五子,不好说不好说!
先说这个三子,三子文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经营之道颇有一番手段,其能力丝毫不弱一直被文富贵当继承人培养的文金。
文财的亲母是个小家闺秀,长得清秀白皙,气质也温和。文财也遗传了其母的特质,清秀的脸白皙嫩白,身体消瘦修长,身材秀气匀称,看着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且对人总是面带三分笑,看着和善仁义,给人一种放松的心态。
但当呈以墨见着他时,不自觉的蹙起眉头,这人与传言不符。那双狐狸眼里一闪而过的满是算计,这种人是八面玲珑,心思圆滑,看着满面和善仁义,实际是在等你放松心态卸下防备之时给你迎头一击,让你永无翻身之地。
总得来说,商人本色:无利不起早,吃人不吐骨头!
文财习惯性的理了理袖袍,笑着起身迎接,为呈以墨引路的总管立马介绍道,“姑娘,这位便是我们马场的负责人,文三少爷。”
文财适宜的笑着抱拳见礼,“在下文财。”
呈以墨点了点头,并未开口,身后的青龙接话道,“文三公子,我家主子时间不多,直接去马场可好?”
买马的人一般都去马场看马,甭管什么追风流云,还是日行千里,只要放出来在马场上跑跑,好坏立竿见影。
文财也是个爽快之人,吩咐身边的总管道,“你先去马场那边说一声,我们一会儿就到。”
“好嘞。”总管眉开眼笑的下去了。
“那几位请跟我来。”文财引着呈以墨等人去了西郊最大的马场。
西郊马场的马多半是文家自家马场繁衍出的马匹,这些马体格强耐力好,价格也合适,适合广泛的使用。而小部分是从北地羌国购买,羌国之人凶猛好战,且羌地尽出好马,但这些马虽好,可价格太贵,数量也少,只适合贵族官家买来养着玩儿,用在重骑兵上,就太少,不适合。
文财将呈以墨等人引进马厩,指着各种不同品种的马一一介绍:“这几种马是本地产,体型比较矮小,耐力却极好,适合山地运输,但速度上却比不上那边那种西凉种马。如果是用来代步的话,这边的染种马比较合适,它的耐力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不得不说,文财做生意确实有一套,就从他这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到现在呈以墨都还没说她要买什么马,买多少匹,如果只买一匹或是不买,那他如此尽心尽力,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说,文财在生财之道上有时比他老子文富贵还要强一些。
幸好遇到呈以墨这个真心想买的,不过看了一圈,这些马都入不得她的眼。以墨摇摇头,“还有吗?”
文财笑了笑,笑容当中有些遗憾,“如果姑娘早来一天,也许踏雪马能入您的眼,可惜两百多匹的踏雪马在昨天被一个李姓的商人全部买走了。”
踏雪马耐力强,速度快,是承天国最好的战马,也可以说是承天国最好的马种,不过踏雪马最大的养产出口在朝廷兵部手里,其他商贩手里最多也就几十匹的量,而文家能一次售出百来匹,可见其能力不俗。
这时,管家匆匆来报,“三公子,羌国和西域那两批马到了。”眉眼间全是掩饰不住的喜色。
文财也是一惊,“两批都到了?”
“恩,两批同时到的。”
脸上是止不住的兴奋,文财扬手,“走,去看看。”刚迈出脚,才想起呈以墨等人还在场,连忙作揖告罪,“对不住对不住,文某失礼了,实在是那两批马太珍贵,文财才失了分寸……如果不嫌弃的话,几位也可以跟文某一起去瞧瞧,如果能瞧上眼,也不枉亲自跑这一趟。”
刚才管家的话呈以墨也听到了,羌国和西域皆是出宝马之地,再看他们激动的神色,想来这次的货肯定不一般。如今她正缺战马,自然不会在小事上跟文财计较,爽然的点点头,“去看看。”
当文财等人到时,看见的便是满场疯跑的宝马,这些马多是野性未脱,傲气难驯。但越有野性的马越令人心生欢喜,就看张月鹿那双不停放光的眼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真真滴难得的好马。
场子里的管事见文财的身影,连忙跑过来,喜道,“三公子,这次的马太出色了,特别是那匹领头的‘乌雅’。”
呈以墨等人也顺着管事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百匹宝马齐奔腾中一匹通体黝黑的‘乌雅’独占鳌头。
乌骓通体黑如缎子,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乌骓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奔跑起来,肌理分明,矫健强壮的马身在半空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将优美的身姿展现得一览无余。着实惊艳了不少人。
文财更是忍不住道了声,“好!”
话音还未落,就被一道高声的娇喝压过,“驾——驾,驾!”身侧一道快马奔过,瞬间没入马群。
文财见了脸色大变,紧张的急呼,“宝儿——”
只见马背上坐着一位碧玉年华的女子。女子十五六岁,生着一张漂亮的瓜子小脸,画着精致的妆容,一头乌发束在脑后,耳垂上挂着一对莹润白玉珍珠,珍珠也随着她的动作而晃荡。弯弯柳眉下一双灵动的大眼内尽是傲然和张扬,娉婷如柳的身姿裹着件做工精致的火红骑装,浑身上下都透着无尽的活力。
马场的下人见了,也是齐齐惊呼,“四小姐!”
此女正是文富贵的四女文宝。
文宝是文财同胞妹妹,她那点心思,文财了若指掌,知道她此时驾马入群肯定是想要驯服那匹‘乌雅’。不过此乌雅是匹难得的宝马,烈得厉害,听说途中还伤了几个驯马的人,自家妹子那点本事,文财清楚得很。一般的野马还行,换了这种野性难驯的宝马,只有受伤落马的份儿。
见文宝驾马离那匹乌雅越来越近,文财心慌不已,忙招呼身边的人,“快,快将她拦下。”
马场的下人纷纷翻身上马,正欲驾马入场,却听远远传来一声娇叱,“不准过来。”
文宝兴奋的盯着那匹乌雅,傲然道,“看今天本小姐如何收服这畜生。”扬起手中软鞭,‘啪’的一声狠狠抽在身旁一匹赤兔宝马身上,惊得赤兔马乱窜,一时间马群受到刺激,瞬间凌乱,狂燥不安!
马群一乱,马儿四下乱跑,尘埃烟土随之激起,空气浑浊迷暗。漫天迷漫起的烟沙阻挡住众人的视线,隐隐间,只见文宝驭马与乌雅宝马并行,然后在坐下马屁股上一撑,借力跃到乌雅背上。
乌雅嘶吼一声,狂躁的蹦跳,眼里是明显的倔强不屈,势要将背上之人甩下马。
文宝刚上马,还未坐稳,差点被乌雅摔倒在地,紧急之下死命抓住马脖子上的长毛,利落的翻身,稳稳坐在马背上。文宝是家里的幺女,得了文富贵的喜欢,被宠得不知天高地厚,且心高气傲,极要面子。乌雅差点将她摔倒在地,在这么多人面前损了她的面子,心里便记恨上。扬手便是狠狠一鞭子抽在马身上,这一鞭子可谓是毒辣狠戾,鞭子落下便见了血。
股股鲜红的血液顺着马肚子就往下流!
乌雅吃疼,血腥味儿也激起了它骨子里的疯狂,竟起了同归于尽的心思,嘶吼着,拼命的往西边木桩围栏上冲——
“宝儿!”文财大惊,急呼着马场下人,“快!快!拦下!”他自己也翻身上马,驾着马往那方直奔而去,“宝儿,快下马,快下马。”
见它这不要命的癫狂架势,文宝也害怕了,吓得脸色发白,看着前面尖锐的木桩,瞳孔猛缩,心头一紧,咬牙,闭眼,跳马!
文宝借着冲力在地上翻滚几圈才停下,原本精致的妆容花了,整洁的骑装也乱了。相对于刚才的生死危机文宝更在乎自己的妆容,怒极之下,不由咒骂出声,“该死的……”畜生!
后面两个字还未出口,只闻三哥一声嘶喊传来,“快让开——!”
文宝一惊,蓦然抬首,只见那匹乌雅正疯狂的向她冲来,四蹄如飞,溅起一片尘烟。透过层层沙雾,文宝对上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眼里浓浓的杀气四溢,好似从地狱爬上来索命的恶鬼,吓得文宝身子一颤,刚要跑,却拌到落在地上的软鞭,脚步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文宝还来不及爬起来,就感觉一股凌厉的劲风刮来,心惊的侧脸一看,入眼的便是两只犹如天柱的蹄子向她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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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第四十四章气得吐血啊!
话说,当以墨把从王府搜刮来的财物全部交到青龙手里的时候,青龙狠狠吃了一惊。爱残颚疈
青龙吃惊的不是王府财宝太多,而是惊讶王爷竟然会让主子从府里拿走这么多宝物。先不说一千万两现银,就说那堆金银财宝,可都是王爷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听说王爷宝贝得很,有事没事就拿出去炫耀炫耀。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朱雀七宿主攻击,接起杀人的活儿来得心应手。
渍渍~倚楼虽然才起步不久,可如此强大在阵容,足以看清它广阔的前景。以后成就必是不低!
不过~青龙的期盼注定要落空,因为呈以墨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只听她说,“既然如此,那我们明天就买战马去。”
“……”朱雀顿时耸拉着小脸,垂头丧气,看来还得吃几天白米饭。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
承天国是礼仪之邦,不如北方番邦好马,所以马匹虽多,好马却少。
好马虽少,却也不影响贩马之人的生意。承天乃大国,马匹需求量十分的大,因此贩马业十分的旺盛,再加上承天国历来就有贵族可圈养五千私兵的规矩,所以马业就更加发达。忘川更是有好几个产业庞大的马帮,其规模较小的马场更是不计其数。
呈以墨与青龙朱雀等人来到忘川颇有名气的文家马帮。文家乃是承天商业第一大家,承天首富,旗下产业无数,商铺满天下。为了买到最好的马匹,呈以墨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文家。
在忘川,文家马场的负责人是文家家主文富贵的三子,文财。文富贵育有三子两女,长子文金,二女文银,三子文财,四女文宝,这四个金银财宝全是妾侍所生,只有五子文喏乃是嫡系德阳郡主所出。哎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五子,不好说不好说!
先说这个三子,三子文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经营之道颇有一番手段,其能力丝毫不弱一直被文富贵当继承人培养的文金。
文财的亲母是个小家闺秀,长得清秀白皙,气质也温和。文财也遗传了其母的特质,清秀的脸白皙嫩白,身体消瘦修长,身材秀气匀称,看着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且对人总是面带三分笑,看着和善仁义,给人一种放松的心态。
但当呈以墨见着他时,不自觉的蹙起眉头,这人与传言不符。那双狐狸眼里一闪而过的满是算计,这种人是八面玲珑,心思圆滑,看着满面和善仁义,实际是在等你放松心态卸下防备之时给你迎头一击,让你永无翻身之地。
总得来说,商人本色:无利不起早,吃人不吐骨头!
文财习惯性的理了理袖袍,笑着起身迎接,为呈以墨引路的总管立马介绍道,“姑娘,这位便是我们马场的负责人,文三少爷。”
文财适宜的笑着抱拳见礼,“在下文财。”
呈以墨点了点头,并未开口,身后的青龙接话道,“文三公子,我家主子时间不多,直接去马场可好?”
买马的人一般都去马场看马,甭管什么追风流云,还是日行千里,只要放出来在马场上跑跑,好坏立竿见影。
文财也是个爽快之人,吩咐身边的总管道,“你先去马场那边说一声,我们一会儿就到。”
“好嘞。”总管眉开眼笑的下去了。
“那几位请跟我来。”文财引着呈以墨等人去了西郊最大的马场。
西郊马场的马多半是文家自家马场繁衍出的马匹,这些马体格强耐力好,价格也合适,适合广泛的使用。而小部分是从北地羌国购买,羌国之人凶猛好战,且羌地尽出好马,但这些马虽好,可价格太贵,数量也少,只适合贵族官家买来养着玩儿,用在重骑兵上,就太少,不适合。
文财将呈以墨等人引进马厩,指着各种不同品种的马一一介绍:“这几种马是本地产,体型比较矮小,耐力却极好,适合山地运输,但速度上却比不上那边那种西凉种马。如果是用来代步的话,这边的染种马比较合适,它的耐力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不得不说,文财做生意确实有一套,就从他这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到现在呈以墨都还没说她要买什么马,买多少匹,如果只买一匹或是不买,那他如此尽心尽力,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说,文财在生财之道上有时比他老子文富贵还要强一些。
幸好遇到呈以墨这个真心想买的,不过看了一圈,这些马都入不得她的眼。以墨摇摇头,“还有吗?”
文财笑了笑,笑容当中有些遗憾,“如果姑娘早来一天,也许踏雪马能入您的眼,可惜两百多匹的踏雪马在昨天被一个李姓的商人全部买走了。”
踏雪马耐力强,速度快,是承天国最好的战马,也可以说是承天国最好的马种,不过踏雪马最大的养产出口在朝廷兵部手里,其他商贩手里最多也就几十匹的量,而文家能一次售出百来匹,可见其能力不俗。
这时,管家匆匆来报,“三公子,羌国和西域那两批马到了。”眉眼间全是掩饰不住的喜色。
文财也是一惊,“两批都到了?”
“恩,两批同时到的。”
脸上是止不住的兴奋,文财扬手,“走,去看看。”刚迈出脚,才想起呈以墨等人还在场,连忙作揖告罪,“对不住对不住,文某失礼了,实在是那两批马太珍贵,文财才失了分寸……如果不嫌弃的话,几位也可以跟文某一起去瞧瞧,如果能瞧上眼,也不枉亲自跑这一趟。”
刚才管家的话呈以墨也听到了,羌国和西域皆是出宝马之地,再看他们激动的神色,想来这次的货肯定不一般。如今她正缺战马,自然不会在小事上跟文财计较,爽然的点点头,“去看看。”
当文财等人到时,看见的便是满场疯跑的宝马,这些马多是野性未脱,傲气难驯。但越有野性的马越令人心生欢喜,就看张月鹿那双不停放光的眼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真真滴难得的好马。
场子里的管事见文财的身影,连忙跑过来,喜道,“三公子,这次的马太出色了,特别是那匹领头的‘乌雅’。”
呈以墨等人也顺着管事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百匹宝马齐奔腾中一匹通体黝黑的‘乌雅’独占鳌头。
乌骓通体黑如缎子,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乌骓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奔跑起来,肌理分明,矫健强壮的马身在半空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将优美的身姿展现得一览无余。着实惊艳了不少人。
文财更是忍不住道了声,“好!”
话音还未落,就被一道高声的娇喝压过,“驾——驾,驾!”身侧一道快马奔过,瞬间没入马群。
文财见了脸色大变,紧张的急呼,“宝儿——”
只见马背上坐着一位碧玉年华的女子。女子十五六岁,生着一张漂亮的瓜子小脸,画着精致的妆容,一头乌发束在脑后,耳垂上挂着一对莹润白玉珍珠,珍珠也随着她的动作而晃荡。弯弯柳眉下一双灵动的大眼内尽是傲然和张扬,娉婷如柳的身姿裹着件做工精致的火红骑装,浑身上下都透着无尽的活力。
马场的下人见了,也是齐齐惊呼,“四小姐!”
此女正是文富贵的四女文宝。
文宝是文财同胞妹妹,她那点心思,文财了若指掌,知道她此时驾马入群肯定是想要驯服那匹‘乌雅’。不过此乌雅是匹难得的宝马,烈得厉害,听说途中还伤了几个驯马的人,自家妹子那点本事,文财清楚得很。一般的野马还行,换了这种野性难驯的宝马,只有受伤落马的份儿。
见文宝驾马离那匹乌雅越来越近,文财心慌不已,忙招呼身边的人,“快,快将她拦下。”
马场的下人纷纷翻身上马,正欲驾马入场,却听远远传来一声娇叱,“不准过来。”
文宝兴奋的盯着那匹乌雅,傲然道,“看今天本小姐如何收服这畜生。”扬起手中软鞭,‘啪’的一声狠狠抽在身旁一匹赤兔宝马身上,惊得赤兔马乱窜,一时间马群受到刺激,瞬间凌乱,狂燥不安!
马群一乱,马儿四下乱跑,尘埃烟土随之激起,空气浑浊迷暗。漫天迷漫起的烟沙阻挡住众人的视线,隐隐间,只见文宝驭马与乌雅宝马并行,然后在坐下马屁股上一撑,借力跃到乌雅背上。
乌雅嘶吼一声,狂躁的蹦跳,眼里是明显的倔强不屈,势要将背上之人甩下马。
文宝刚上马,还未坐稳,差点被乌雅摔倒在地,紧急之下死命抓住马脖子上的长毛,利落的翻身,稳稳坐在马背上。文宝是家里的幺女,得了文富贵的喜欢,被宠得不知天高地厚,且心高气傲,极要面子。乌雅差点将她摔倒在地,在这么多人面前损了她的面子,心里便记恨上。扬手便是狠狠一鞭子抽在马身上,这一鞭子可谓是毒辣狠戾,鞭子落下便见了血。
股股鲜红的血液顺着马肚子就往下流!
乌雅吃疼,血腥味儿也激起了它骨子里的疯狂,竟起了同归于尽的心思,嘶吼着,拼命的往西边木桩围栏上冲——
“宝儿!”文财大惊,急呼着马场下人,“快!快!拦下!”他自己也翻身上马,驾着马往那方直奔而去,“宝儿,快下马,快下马。”
见它这不要命的癫狂架势,文宝也害怕了,吓得脸色发白,看着前面尖锐的木桩,瞳孔猛缩,心头一紧,咬牙,闭眼,跳马!
文宝借着冲力在地上翻滚几圈才停下,原本精致的妆容花了,整洁的骑装也乱了。相对于刚才的生死危机文宝更在乎自己的妆容,怒极之下,不由咒骂出声,“该死的……”畜生!
后面两个字还未出口,只闻三哥一声嘶喊传来,“快让开——!”
文宝一惊,蓦然抬首,只见那匹乌雅正疯狂的向她冲来,四蹄如飞,溅起一片尘烟。透过层层沙雾,文宝对上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眼里浓浓的杀气四溢,好似从地狱爬上来索命的恶鬼,吓得文宝身子一颤,刚要跑,却拌到落在地上的软鞭,脚步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文宝还来不及爬起来,就感觉一股凌厉的劲风刮来,心惊的侧脸一看,入眼的便是两只犹如天柱的蹄子向她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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