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偷偷宠着你(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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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归吐槽,夏云却不敢跟慕景宸叫板,最终一脸憋屈地去隔壁给林可馨送大衣和松鼠。
林可馨在阳台上逗松鼠玩儿了两三分钟就返回房间去了。
她没觉得多冷,但害怕凉着肚子里的奶包们,所以也不敢太贪玩。
慢吞吞下了楼,才躺在沙发里边吃点心边看电视,夏云就来了。
林可馨有点吃惊:“你怎么过来了?今天不用上班吗?”
“当然要上……”宸少不放心,临时抓我当保姆。
委屈地吸吸鼻子,夏云笑着说:“文先生说你很喜欢我们家的松鼠,怕你贪玩在阳台上逗松鼠冻着了,让我把松鼠给你送过来解闷。对了可馨?你喜不喜欢小奶狗或者小奶猫?鹦鹉也行,那种不会说话,比较安静的鹦鹉,你要是喜欢,我让康健给你买几只养在家里玩儿。”
林可馨更吃惊了。
文轩怎么这么霸道?
要给她解闷,就把别人家的松鼠要来,还把夏云指挥得滴溜溜乱转,怎么感觉文轩使唤夏云和康健,跟慕景宸使唤王书似的啊?
而且,她林可馨喜欢小动物,难道不会自己去买么?
最差也能文轩给她买,为什么要让康健给她买?康健和夏云是她和文轩的管家?
想了下,林可馨说:“小奶狗和小奶猫我倒是很喜欢,鹦鹉也可以。但师兄说,我怀孕了,最好家里不要养这些小动物,不太卫生。再说,我又不开动物园,哪里需要在家里养这么多小动物?呵呵,云云?鹦鹉这个东西就是要会说话才好玩,不会说话的鹦鹉买回来做什么?当摆设吗?那我还不如买只挂钟回来呢!”
林可馨的话一下子把夏云逗笑了:“行,不要就不要,我和康健也是学生物科技的,孕妇确实不适合经常接触小动物。不过这只小松鼠身上没病菌,今天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我把松鼠留下陪你,晚上你和文先生来吃饭的时候,再给我们拎回来吧!”
说着话,夏云把松鼠放在地板上,同时把慕景宸的羽绒大衣递过来:“可馨?你从小在南方长大,不适应冰天雪地。芝加哥的冬天非常冷,气温最低的时候比东北还要冷,你如果想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得把衣服穿上,千万别冻坏了。”
“师兄也真是的,这样麻烦你。”林可馨笑起来,并不接大衣:“我现在不太怕冷,怀孕后每天像抱着个大火炉似的,倒是容易燥热。”
夏云强硬地把羽绒大衣塞进林可馨手里,仿佛急于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
“就算你不怕冷,你也要心疼心疼肚子里的宝宝们不是?再想出去的话,一定记得穿上哈,这可是我专门给你送来的爱心大衣。”
林可馨还想拒绝,夏云已站起身告辞。
夏云走后,林可馨莫名其妙地看着手里的羽绒大衣。
这是一件男式羽绒大衣,纯黑色,非常大,没有任何收腰效果,虽然做工精致、质地精良,但就是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直筒。林可馨如果穿在身上的话,大约连脚面都能盖住。
林可馨都能想象得到自己穿着这件难看到家的衣服,跟个笔筒似的站在冰天雪地里。
文轩的衣品和他的人一样,温暖、干净,喜欢穿暖色调的衣裳,尤其偏爱白色和米色。冬天的羽绒服最重的颜色也是咖啡色。
而且,文轩的衣服比较休闲,平时连西装都很少穿,更别提这么严谨、难看、老气横秋的羽绒大衣。
所以,尽管这件羽绒大衣跟文轩的衣服一个码数,但林可馨能肯定,这绝对不是文轩的衣服。
可这件衣服也不是康健的。
因为康健的个子中等,大约只有一米七五。
而这件大衣必须得慕景宸和文轩这种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才能穿,也只有慕景宸这种纯天然的衣架子,穿上才会好看吧?
想到慕景宸,林可馨的心不由自主抖了一下。
鬼使神差地,她将羽绒大衣抱进怀里,低下头,凑近仔细闻了闻。
大衣很干净,有阳光的味道,像江城三月的天气。
但大衣不是崭新的,很明显被人穿过。
不知道是心态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林可馨莫名其妙就嗅到了一股刻骨铭心的冷冽气息,这股气息夹杂着淡淡的,她无比熟悉的烟草味,一下子就渗透进了林可馨的血液,让她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阿宸?阿宸?是不是你,阿宸?”
抱着羽绒大衣,林可馨有种冲动,她要去找夏云,问问清楚。
刚从沙发上艰难地爬起来,手机就响了。
文轩的声音温柔地传来:“可馨?衣服拿到了吗?”
林可馨愕然。
“师兄?这件羽绒大衣,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难道你想穿康健的?人家有老婆,和夏云还很恩爱,不会自作多情借衣服给你穿。”
文轩极少开这种荤笑话,林可馨本来应该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心口堵得厉害,失望像潮水般席卷上来,居然发不出声音。
像是感受到她情绪不佳,文轩又问:“怎么了可馨?你不舒... -->>
吐槽归吐槽,夏云却不敢跟慕景宸叫板,最终一脸憋屈地去隔壁给林可馨送大衣和松鼠。
林可馨在阳台上逗松鼠玩儿了两三分钟就返回房间去了。
她没觉得多冷,但害怕凉着肚子里的奶包们,所以也不敢太贪玩。
慢吞吞下了楼,才躺在沙发里边吃点心边看电视,夏云就来了。
林可馨有点吃惊:“你怎么过来了?今天不用上班吗?”
“当然要上……”宸少不放心,临时抓我当保姆。
委屈地吸吸鼻子,夏云笑着说:“文先生说你很喜欢我们家的松鼠,怕你贪玩在阳台上逗松鼠冻着了,让我把松鼠给你送过来解闷。对了可馨?你喜不喜欢小奶狗或者小奶猫?鹦鹉也行,那种不会说话,比较安静的鹦鹉,你要是喜欢,我让康健给你买几只养在家里玩儿。”
林可馨更吃惊了。
文轩怎么这么霸道?
要给她解闷,就把别人家的松鼠要来,还把夏云指挥得滴溜溜乱转,怎么感觉文轩使唤夏云和康健,跟慕景宸使唤王书似的啊?
而且,她林可馨喜欢小动物,难道不会自己去买么?
最差也能文轩给她买,为什么要让康健给她买?康健和夏云是她和文轩的管家?
想了下,林可馨说:“小奶狗和小奶猫我倒是很喜欢,鹦鹉也可以。但师兄说,我怀孕了,最好家里不要养这些小动物,不太卫生。再说,我又不开动物园,哪里需要在家里养这么多小动物?呵呵,云云?鹦鹉这个东西就是要会说话才好玩,不会说话的鹦鹉买回来做什么?当摆设吗?那我还不如买只挂钟回来呢!”
林可馨的话一下子把夏云逗笑了:“行,不要就不要,我和康健也是学生物科技的,孕妇确实不适合经常接触小动物。不过这只小松鼠身上没病菌,今天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我把松鼠留下陪你,晚上你和文先生来吃饭的时候,再给我们拎回来吧!”
说着话,夏云把松鼠放在地板上,同时把慕景宸的羽绒大衣递过来:“可馨?你从小在南方长大,不适应冰天雪地。芝加哥的冬天非常冷,气温最低的时候比东北还要冷,你如果想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得把衣服穿上,千万别冻坏了。”
“师兄也真是的,这样麻烦你。”林可馨笑起来,并不接大衣:“我现在不太怕冷,怀孕后每天像抱着个大火炉似的,倒是容易燥热。”
夏云强硬地把羽绒大衣塞进林可馨手里,仿佛急于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
“就算你不怕冷,你也要心疼心疼肚子里的宝宝们不是?再想出去的话,一定记得穿上哈,这可是我专门给你送来的爱心大衣。”
林可馨还想拒绝,夏云已站起身告辞。
夏云走后,林可馨莫名其妙地看着手里的羽绒大衣。
这是一件男式羽绒大衣,纯黑色,非常大,没有任何收腰效果,虽然做工精致、质地精良,但就是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直筒。林可馨如果穿在身上的话,大约连脚面都能盖住。
林可馨都能想象得到自己穿着这件难看到家的衣服,跟个笔筒似的站在冰天雪地里。
文轩的衣品和他的人一样,温暖、干净,喜欢穿暖色调的衣裳,尤其偏爱白色和米色。冬天的羽绒服最重的颜色也是咖啡色。
而且,文轩的衣服比较休闲,平时连西装都很少穿,更别提这么严谨、难看、老气横秋的羽绒大衣。
所以,尽管这件羽绒大衣跟文轩的衣服一个码数,但林可馨能肯定,这绝对不是文轩的衣服。
可这件衣服也不是康健的。
因为康健的个子中等,大约只有一米七五。
而这件大衣必须得慕景宸和文轩这种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才能穿,也只有慕景宸这种纯天然的衣架子,穿上才会好看吧?
想到慕景宸,林可馨的心不由自主抖了一下。
鬼使神差地,她将羽绒大衣抱进怀里,低下头,凑近仔细闻了闻。
大衣很干净,有阳光的味道,像江城三月的天气。
但大衣不是崭新的,很明显被人穿过。
不知道是心态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林可馨莫名其妙就嗅到了一股刻骨铭心的冷冽气息,这股气息夹杂着淡淡的,她无比熟悉的烟草味,一下子就渗透进了林可馨的血液,让她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阿宸?阿宸?是不是你,阿宸?”
抱着羽绒大衣,林可馨有种冲动,她要去找夏云,问问清楚。
刚从沙发上艰难地爬起来,手机就响了。
文轩的声音温柔地传来:“可馨?衣服拿到了吗?”
林可馨愕然。
“师兄?这件羽绒大衣,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难道你想穿康健的?人家有老婆,和夏云还很恩爱,不会自作多情借衣服给你穿。”
文轩极少开这种荤笑话,林可馨本来应该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心口堵得厉害,失望像潮水般席卷上来,居然发不出声音。
像是感受到她情绪不佳,文轩又问:“怎么了可馨?你不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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