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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热情和灵气,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两度激发你的热情和才华的潜能。”
“你觉得她和我契合吗?”牧神一突然问。
她想了想“从我的角度上看,你们很相配,但是从音乐的感觉来听,你们两个人似乎在彼此竞争,互不相让,这不应该是情侣的相处方法。”
“战斗,”他低低地笑出声,想起了秦蔷的比喻,他和她之间就像在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即使现在是合作关系,但这种敌对的情绪依然连外人都看得出来。“这样才显得有趣啊!”他回头看了秦蔷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纠缠,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没有经历过,不过,这个女孩应该会带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他越来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点秦蔷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开落地门,拿起地上的报纸,她习惯性地向外看了看。还好,今天门口很干净。
最近连续几天,她的门口经常出现一些古怪的东西,不是动物的死尸,就是断了头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没有线索可查。
她报了警,警方也进行埋伏调查,但这些古怪的东西却再也没有出现,可见对方已有所察觉。
这应该只是一段不和谐的插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打开报纸,赫然发现头版上好大一张照片写着--乐坛教皇钟情好莱坞女星,年底完婚?旁边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门口与他拥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边新闻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也多到不胜枚举,只不过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这样的消息并不奇怪。秦蔷暗暗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这又是一个设计爱情但却弄巧成拙的可怜女人,牧神一岂是能任人摆布的?
果然,当她来到他的工作室时,正好听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讲电话。
“照片是你找人拍的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我,我们之间结束了。”他简单地下达命令,不给对方任何辩驳的机会就挂断电话。
秦蔷问:“难道不会是狗仔队拍的吗?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决定和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已经非常清楚她的脾气性格,她能做什么,底线在哪里我都能猜到。更何况,就算是狗仔队拍的又如何?我已经准备结束这段关系,这个报导倒是帮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带感情的说。接着走到钢琴前,准备开始新的工作。
“从没有失手的时候?”她追问。
“你指什么?”
“比如,不小心有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要你负责。”
他俊邪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会给任何女人这个机会。”
她觉得这个男人生出来就是要当女性杀手的,可叹那些女人都不争气,也给这种男人太多机会。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情人该是什么样的?”牧神一忽然反问她。
她想了想“应该是温柔体贴,给我足够的自由,对我百般呵护,还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向往地想着自己未来老公的样子,还没有说完,牧神一却冷笑一声。
“真是幼稚,原来你要的是像条狗一样的男人。这世上可能会有吗?”
“当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样的人!”她脱口而出,心中也马上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好友的离家出走觉得不解和愤怒,因为她羡慕敏慧可以找到一个那么出色的老公,也气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你该不会是暗恋宋世豪吧?”
“我才没那么变态。”她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听你的口气就像。”
秦蔷打了他的后背一拳“牧神一,别因为我没有迷恋你就对别人怀恨在心。”
“你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讨论这个话题,一番斗嘴之后,两人再度将目标转向工作。
今天工作进行到收尾阶段,晚些时候乐团成员全部到齐,整整录音一天,才将所有的曲子都制作完毕。
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你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情欲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你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你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你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情欲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你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你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满热情和灵气,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两度激发你的热情和才华的潜能。”
“你觉得她和我契合吗?”牧神一突然问。
她想了想“从我的角度上看,你们很相配,但是从音乐的感觉来听,你们两个人似乎在彼此竞争,互不相让,这不应该是情侣的相处方法。”
“战斗,”他低低地笑出声,想起了秦蔷的比喻,他和她之间就像在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即使现在是合作关系,但这种敌对的情绪依然连外人都看得出来。“这样才显得有趣啊!”他回头看了秦蔷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纠缠,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没有经历过,不过,这个女孩应该会带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他越来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点秦蔷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开落地门,拿起地上的报纸,她习惯性地向外看了看。还好,今天门口很干净。
最近连续几天,她的门口经常出现一些古怪的东西,不是动物的死尸,就是断了头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没有线索可查。
她报了警,警方也进行埋伏调查,但这些古怪的东西却再也没有出现,可见对方已有所察觉。
这应该只是一段不和谐的插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打开报纸,赫然发现头版上好大一张照片写着--乐坛教皇钟情好莱坞女星,年底完婚?旁边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门口与他拥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边新闻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也多到不胜枚举,只不过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这样的消息并不奇怪。秦蔷暗暗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这又是一个设计爱情但却弄巧成拙的可怜女人,牧神一岂是能任人摆布的?
果然,当她来到他的工作室时,正好听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讲电话。
“照片是你找人拍的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我,我们之间结束了。”他简单地下达命令,不给对方任何辩驳的机会就挂断电话。
秦蔷问:“难道不会是狗仔队拍的吗?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决定和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已经非常清楚她的脾气性格,她能做什么,底线在哪里我都能猜到。更何况,就算是狗仔队拍的又如何?我已经准备结束这段关系,这个报导倒是帮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带感情的说。接着走到钢琴前,准备开始新的工作。
“从没有失手的时候?”她追问。
“你指什么?”
“比如,不小心有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要你负责。”
他俊邪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会给任何女人这个机会。”
她觉得这个男人生出来就是要当女性杀手的,可叹那些女人都不争气,也给这种男人太多机会。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情人该是什么样的?”牧神一忽然反问她。
她想了想“应该是温柔体贴,给我足够的自由,对我百般呵护,还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向往地想着自己未来老公的样子,还没有说完,牧神一却冷笑一声。
“真是幼稚,原来你要的是像条狗一样的男人。这世上可能会有吗?”
“当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样的人!”她脱口而出,心中也马上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好友的离家出走觉得不解和愤怒,因为她羡慕敏慧可以找到一个那么出色的老公,也气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你该不会是暗恋宋世豪吧?”
“我才没那么变态。”她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听你的口气就像。”
秦蔷打了他的后背一拳“牧神一,别因为我没有迷恋你就对别人怀恨在心。”
“你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讨论这个话题,一番斗嘴之后,两人再度将目标转向工作。
今天工作进行到收尾阶段,晚些时候乐团成员全部到齐,整整录音一天,才将所有的曲子都制作完毕。
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你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情欲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你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你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你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情欲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你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你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