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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们一起回去,从你出事后她的心里一直没安过,一直到找到你。她立刻就要来找你”他的声音顿了一下,似乎是自嘲的笑“虽然我非常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你在她的心底占据着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你介意?”
他嗤笑“是个男人都会介意。”
“是我的话,我应该不介意。”我侧头对上他漆黑的眸子,轻笑:“如果我介意当初应该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而去救她,你说是不是?”
“是。”他敛去笑容,严肃的点头“这点我还是很感激你的,不过别指望因此我会把她让你给,想都别想!她是我儿子女儿的妈!”
我吸了最后一口烟,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来,抬头看着明月当空,喃喃道:“明天是一个好天气,你们在这里玩一天吧。”
说完,我进屋睡觉了,没多久他也进来,躺在我身边,而我和他爱着的女人就在隔壁。
翌日的天气果然好,一早我和金兰就去了一趟田地里,不知道他们时候起来的,大概是出来散步。多远的就听到他在唱这里的山歌。
这里的风俗是要男女要恋爱,是通过唱山歌来定情。
“嘿,沐家阿妹美若仙咯,看的阿哥心神漾哟,黑黝黝黑。可知阿哥爱慕你的心比那山还要高比那水还要深哦,黑黝黝黑”
低哑的嗓音唱着淳朴的民谣格外的迷人与动人,听的沐晚夕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面对殷慕玦的深情凝视更是娇羞几分,犹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鲜花。
“嘿阿妹可知昨夜阿哥想的紧唷,一曲定情歌唷阿妹可愿跟我走唷,黑黝黝黑”
沐晚夕的手被他握在手里,迟迟没有抽回,红唇轻抿,轻盈的声音宛如银铃般的悦耳;“阿哥说话没正形唷,黑黝黝黑很多眼睛看着阿哥莫要耍流氓唷,黑黝黝黑阿哥小心山中野兽叼了去,宝宝们要找后爸黑黝黝黑”
“你敢!”殷慕玦双手揽住她的纤腰将她圈在一起,半假半真的生气道:“我还没死呢!你要敢给乐乐和阿风找后爹,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沐晚夕被他圈在怀中,温暖的气息喷在脸庞,笑的春风明媚,比东边的太阳还要耀眼。
我静静的站在远处看着他们相拥相吻的画面,心如止水,竟然没有一丝的嫉妒与愤怒;就好比是在欣赏一副赏心悦目的画,美的让人不忍破坏一丝一毫。
“林河。”金兰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用一种担忧探究的眼神看着我。
我没有说话,许久后听到她低喃的声音“你会跟他们走吗?”
“我不知道。”我说的实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属于过去,还是属于这里。
“从救你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和我们这里不是一个世界,你的世界可能是金碧辉煌,是我不曾见过的华丽与奢华;而这里有的只是树木与泥土。”金兰看着我,笑容苦涩,声音竟然带着一丝呜咽:“你跟他们走吧。回到你的世界去,不必留在这个不属于你的地方,就好像你本就不应该来这个地方一样。”
“金兰”
我的话还没说完,金兰已经飞快的跑走了,她似乎是在哭。
殷慕玦和沐晚夕不知何时走向我,清澈的眸子里蕴藏着关心与温暖“无论是林河还是安臣都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会尊重你的决定!”
“谢谢。”
站在她旁边的殷慕玦只是冷漠的一哼,抿着唇瓣没说话。
中午吃过饭,殷慕玦午休,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河边,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穿着金兰的衣服和鞋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那双清澈如琥珀的眼睛无法掩饰她的美丽,柔软的长发随风摇曳,风中弥散淡淡的香气,好像是从她的身上来的。
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她在我身边坐下,将鞋子脱了,白皙的双脚放入冰凉的水里,干净的容颜笑意盈然。
“你们过的很幸福,看得出来他对你很好。”我看着清澈的河水绕过她的双脚往下流去,就好比我们之间流失的时间,再也无法挽回。
“嗯。”她点头,眉梢染着明显的笑意与幸福“他对我很好,我很幸福。虽然有时他比乐乐和阿风还幼稚,可在他身边我很安心,仿佛什么都不需要再害怕,担心恐惧了。”
她说着侧头看向我,明亮的眼睛里充满希翼“我也希望你能找到幸福,不管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们走。我真的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热切的期盼你能幸福!”
“我想知道我的户头还有钱吗?”
“呃”她神色有些诧异,点头:“应该是有的,你还有不少房产在景宁。”
“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房产变卖,还有那些钱也帮我处理一下。”
金兰的弟弟在城里长大学每年的花费不小,靠着这几亩地和金兰的双手,还是很吃力的。自己的储蓄应该够让金兰轻松点,不需要为她弟弟太担心,还能让大叔再买一头牛,房子也可以重新翻修一下。
“没问题。”她听完笑容很灿烂,眼底里闪烁着兴奋与喜悦。
下午他们就先回去了,我说要留下来再帮金兰一段日子。送他们到公路上时,早已有漂亮的车子在路边等着他们,不需要他们亲自开门,有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恭敬的为他们拉开车门。
这就是以前我的生活吗?
金兰当时没说什么,可眼底是明显的失落与自卑。回去的路上,她什么话也没说,回到家像往常一样继续做农活。
我也像往常一样帮她的忙。
******
一个星期后,上次来接沐晚夕和殷慕玦的那个男人来了,带来厚实的一包现金,还有一张储蓄卡。
我没有把钱给金兰而是给大叔,他拒绝好几次,我强势的将钱塞给他。让他去把金兰和徐瘪三的婚约退了。
一年前金兰的弟弟考上大学却没钱上,没办法下大叔将金兰许给村里一个在外面做包工头的男人的儿子,徐瘪三智商有问题,还比金兰小,只不过家里有钱所以出了聘礼钱把金兰买回家做徐瘪三的老婆,好照顾他罢了。
金兰虽然长的不漂亮,可能做事又是善良的女孩,不应该这样被糟蹋。这也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退婚的晚上,徐家的人就过来闹事,说的话很难听,无非是因为我这个外人来了,金兰看我长的好看,嫌弃徐瘪三,早就和我搞到一起,下贱不要脸等等。
金兰站在门口,双手攥成拳头,紧紧的盯着那群要打过来的人,脸色煞白煞白的
我站在他们之间,冷冷的盯着徐家的几个人,一个个都面色狰狞,丑恶不堪。
“当初你们以两万块买了金兰,现在我用五万买回来!从此以后金兰就是我的妹妹,与你们徐家没任何的关系!你们再敢来骚扰她试试?”
徐家的一个男人不服气叫嚷着有钱了不起啊,冲上前就想要打金兰;我没丝毫的犹豫抓起地上的砖头朝着他脑袋打去,一瞬间血液流淌,惨叫的哀嚎吓坏了所有人。
我面不改色的丢掉手里沾着血迹的砖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丢在哀嚎的男人身上“滚!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多少医药费我都赔得起,不信我们试试看。”
徐家的人都吓傻了,半天回过神来拿着钱颤颤巍巍的相互搀扶的滚走。
我回头时金兰已经跑回房间,门被甩的很响。我看向那个陌生的男人,他不卑不吭的开口:“我去会找村长处理好徐家的事。殷先生和殷太太明天会在路边等你,就不亲自走进来接你了。”
“谢谢。”说完,我转身走进金兰的房间。
金兰坐在床边泣不成声。
“明天我就走了。”我站在门口,漠漠的声音说:“徐家的事没了,以后找到一个好人家就嫁过去;你弟弟的事不必担心,我也给你准备一份嫁妆,不管对方是谁,你嫁过去总不会低了身份。”
“你这是在可怜我还是因为我救了你报答我?”她抬头,满含着泪水的眸子看着我,似抱怨,似无奈
“都不是。”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她笑了笑:“我把你当妹妹看。”有谁会可怜自己的妹妹?
金兰站起来走向我,双手主动的抱住我,在我的胸膛哭了一小会,湿透了胸前的一块,小声的说:“你回到你的世界,我是不是就永远见不到你了?”
“怎么会?你结婚我可以回来,你生子我会来吃红鸡蛋”
“要是我一生不结婚不生子呢?”
“傻瓜,别乱说。”我抬手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好好的姑娘家不要被时间给糟蹋了。找到一份幸福不容易,要好好的珍惜。”反救确边。
她复杂的眼神看了我好一会“那你可以亲我一下吗?”
说这话时,挂满泪水的脸庞泛着一丝丝的红晕。
我怔了怔片刻,低头亲吻落在她的额头上“金兰,哥哥祝福你一生幸福。”
“我走了。”既然要走,迟一天,早一晚没什么区别。
掰开她的双手,没有任何迟疑的转身离开。身后传来金兰的哭泣,我没有回头,也不能回头。
这里不属于我,而那里也不属于我。
我并没有跟那个男人一起走,而是揣着他带给我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直接去了景宁,从景宁的机场买了去英国的机票。
我从来没想过要和沐晚夕回到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是属于原本的程安臣,未必适合现在的程安臣,拥有林河记忆的程安臣。
看到她和殷慕玦幸福的画面,我不嫉妒却不表示叫心脏的地方不会再停止爱她,回去看着她幸福,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而我若是要留下来对金兰也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最好的办法就是远远的离开现在,不做沐晚夕的程安臣,也不做金兰的林河,去做我自己,漂流游荡,过自己的生活。
在英国租了一个公寓,买了关于法律的书,先是在一家小律师行做助理,接着去考律师执照,也许曾经我一个很出色的律师,所以在重新读法律时我没有任何的陌生,驾轻就熟,考回律师执照对我而言也没有那么困难。
从助理成为律师我的生活依然没有多少改变。没有接受大的律师行对我的邀请,继续留在小律师行接着小单,拿着一份自供自足的工资。
闲暇时我会拿着相机在到处拍照,又或者拿画板在路边给人画便宜的画,偶尔去小酒吧喝一杯,悠闲的回家。
她每个月都会写一封邮件给我,描绘着她的生活,丈夫、孩子、朋友,温馨的、争吵的、生活的,她都会不吝啬的与我分享。也会询问我的近况,感情与婚姻。
我从未回过她的邮件,心里有很多话想和她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看到她幸福就比什么都好,还需要说什么呢。
我的感情和我的记忆一样一片空白,又或许是曾经太过爱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没有留下半点给别人。
离开我的记忆从来没有回来过,而梦里那个背影一直没有消失过。
我可以像很多男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她,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我并不知道我到底是有多深爱她,或只是爱着那份不甘心与舍不得放下她的背影。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岁月的洪荒无情的掠过我的身体时,我想若是有一天她的背影不再出现我的梦中。
那时可能就是我忘掉她,不爱她的时候。
又或许,直到死亡光临我的那一刻,我依然梦见她的背影,在梦里无声无息的死亡后。
我依然爱着你。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
“跟我们一起回去,从你出事后她的心里一直没安过,一直到找到你。她立刻就要来找你”他的声音顿了一下,似乎是自嘲的笑“虽然我非常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你在她的心底占据着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你介意?”
他嗤笑“是个男人都会介意。”
“是我的话,我应该不介意。”我侧头对上他漆黑的眸子,轻笑:“如果我介意当初应该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而去救她,你说是不是?”
“是。”他敛去笑容,严肃的点头“这点我还是很感激你的,不过别指望因此我会把她让你给,想都别想!她是我儿子女儿的妈!”
我吸了最后一口烟,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来,抬头看着明月当空,喃喃道:“明天是一个好天气,你们在这里玩一天吧。”
说完,我进屋睡觉了,没多久他也进来,躺在我身边,而我和他爱着的女人就在隔壁。
翌日的天气果然好,一早我和金兰就去了一趟田地里,不知道他们时候起来的,大概是出来散步。多远的就听到他在唱这里的山歌。
这里的风俗是要男女要恋爱,是通过唱山歌来定情。
“嘿,沐家阿妹美若仙咯,看的阿哥心神漾哟,黑黝黝黑。可知阿哥爱慕你的心比那山还要高比那水还要深哦,黑黝黝黑”
低哑的嗓音唱着淳朴的民谣格外的迷人与动人,听的沐晚夕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面对殷慕玦的深情凝视更是娇羞几分,犹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鲜花。
“嘿阿妹可知昨夜阿哥想的紧唷,一曲定情歌唷阿妹可愿跟我走唷,黑黝黝黑”
沐晚夕的手被他握在手里,迟迟没有抽回,红唇轻抿,轻盈的声音宛如银铃般的悦耳;“阿哥说话没正形唷,黑黝黝黑很多眼睛看着阿哥莫要耍流氓唷,黑黝黝黑阿哥小心山中野兽叼了去,宝宝们要找后爸黑黝黝黑”
“你敢!”殷慕玦双手揽住她的纤腰将她圈在一起,半假半真的生气道:“我还没死呢!你要敢给乐乐和阿风找后爹,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沐晚夕被他圈在怀中,温暖的气息喷在脸庞,笑的春风明媚,比东边的太阳还要耀眼。
我静静的站在远处看着他们相拥相吻的画面,心如止水,竟然没有一丝的嫉妒与愤怒;就好比是在欣赏一副赏心悦目的画,美的让人不忍破坏一丝一毫。
“林河。”金兰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用一种担忧探究的眼神看着我。
我没有说话,许久后听到她低喃的声音“你会跟他们走吗?”
“我不知道。”我说的实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属于过去,还是属于这里。
“从救你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和我们这里不是一个世界,你的世界可能是金碧辉煌,是我不曾见过的华丽与奢华;而这里有的只是树木与泥土。”金兰看着我,笑容苦涩,声音竟然带着一丝呜咽:“你跟他们走吧。回到你的世界去,不必留在这个不属于你的地方,就好像你本就不应该来这个地方一样。”
“金兰”
我的话还没说完,金兰已经飞快的跑走了,她似乎是在哭。
殷慕玦和沐晚夕不知何时走向我,清澈的眸子里蕴藏着关心与温暖“无论是林河还是安臣都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会尊重你的决定!”
“谢谢。”
站在她旁边的殷慕玦只是冷漠的一哼,抿着唇瓣没说话。
中午吃过饭,殷慕玦午休,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河边,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穿着金兰的衣服和鞋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那双清澈如琥珀的眼睛无法掩饰她的美丽,柔软的长发随风摇曳,风中弥散淡淡的香气,好像是从她的身上来的。
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她在我身边坐下,将鞋子脱了,白皙的双脚放入冰凉的水里,干净的容颜笑意盈然。
“你们过的很幸福,看得出来他对你很好。”我看着清澈的河水绕过她的双脚往下流去,就好比我们之间流失的时间,再也无法挽回。
“嗯。”她点头,眉梢染着明显的笑意与幸福“他对我很好,我很幸福。虽然有时他比乐乐和阿风还幼稚,可在他身边我很安心,仿佛什么都不需要再害怕,担心恐惧了。”
她说着侧头看向我,明亮的眼睛里充满希翼“我也希望你能找到幸福,不管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们走。我真的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热切的期盼你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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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她神色有些诧异,点头:“应该是有的,你还有不少房产在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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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的弟弟在城里长大学每年的花费不小,靠着这几亩地和金兰的双手,还是很吃力的。自己的储蓄应该够让金兰轻松点,不需要为她弟弟太担心,还能让大叔再买一头牛,房子也可以重新翻修一下。
“没问题。”她听完笑容很灿烂,眼底里闪烁着兴奋与喜悦。
下午他们就先回去了,我说要留下来再帮金兰一段日子。送他们到公路上时,早已有漂亮的车子在路边等着他们,不需要他们亲自开门,有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恭敬的为他们拉开车门。
这就是以前我的生活吗?
金兰当时没说什么,可眼底是明显的失落与自卑。回去的路上,她什么话也没说,回到家像往常一样继续做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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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上次来接沐晚夕和殷慕玦的那个男人来了,带来厚实的一包现金,还有一张储蓄卡。
我没有把钱给金兰而是给大叔,他拒绝好几次,我强势的将钱塞给他。让他去把金兰和徐瘪三的婚约退了。
一年前金兰的弟弟考上大学却没钱上,没办法下大叔将金兰许给村里一个在外面做包工头的男人的儿子,徐瘪三智商有问题,还比金兰小,只不过家里有钱所以出了聘礼钱把金兰买回家做徐瘪三的老婆,好照顾他罢了。
金兰虽然长的不漂亮,可能做事又是善良的女孩,不应该这样被糟蹋。这也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退婚的晚上,徐家的人就过来闹事,说的话很难听,无非是因为我这个外人来了,金兰看我长的好看,嫌弃徐瘪三,早就和我搞到一起,下贱不要脸等等。
金兰站在门口,双手攥成拳头,紧紧的盯着那群要打过来的人,脸色煞白煞白的
我站在他们之间,冷冷的盯着徐家的几个人,一个个都面色狰狞,丑恶不堪。
“当初你们以两万块买了金兰,现在我用五万买回来!从此以后金兰就是我的妹妹,与你们徐家没任何的关系!你们再敢来骚扰她试试?”
徐家的一个男人不服气叫嚷着有钱了不起啊,冲上前就想要打金兰;我没丝毫的犹豫抓起地上的砖头朝着他脑袋打去,一瞬间血液流淌,惨叫的哀嚎吓坏了所有人。
我面不改色的丢掉手里沾着血迹的砖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丢在哀嚎的男人身上“滚!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多少医药费我都赔得起,不信我们试试看。”
徐家的人都吓傻了,半天回过神来拿着钱颤颤巍巍的相互搀扶的滚走。
我回头时金兰已经跑回房间,门被甩的很响。我看向那个陌生的男人,他不卑不吭的开口:“我去会找村长处理好徐家的事。殷先生和殷太太明天会在路边等你,就不亲自走进来接你了。”
“谢谢。”说完,我转身走进金兰的房间。
金兰坐在床边泣不成声。
“明天我就走了。”我站在门口,漠漠的声音说:“徐家的事没了,以后找到一个好人家就嫁过去;你弟弟的事不必担心,我也给你准备一份嫁妆,不管对方是谁,你嫁过去总不会低了身份。”
“你这是在可怜我还是因为我救了你报答我?”她抬头,满含着泪水的眸子看着我,似抱怨,似无奈
“都不是。”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她笑了笑:“我把你当妹妹看。”有谁会可怜自己的妹妹?
金兰站起来走向我,双手主动的抱住我,在我的胸膛哭了一小会,湿透了胸前的一块,小声的说:“你回到你的世界,我是不是就永远见不到你了?”
“怎么会?你结婚我可以回来,你生子我会来吃红鸡蛋”
“要是我一生不结婚不生子呢?”
“傻瓜,别乱说。”我抬手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好好的姑娘家不要被时间给糟蹋了。找到一份幸福不容易,要好好的珍惜。”反救确边。
她复杂的眼神看了我好一会“那你可以亲我一下吗?”
说这话时,挂满泪水的脸庞泛着一丝丝的红晕。
我怔了怔片刻,低头亲吻落在她的额头上“金兰,哥哥祝福你一生幸福。”
“我走了。”既然要走,迟一天,早一晚没什么区别。
掰开她的双手,没有任何迟疑的转身离开。身后传来金兰的哭泣,我没有回头,也不能回头。
这里不属于我,而那里也不属于我。
我并没有跟那个男人一起走,而是揣着他带给我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直接去了景宁,从景宁的机场买了去英国的机票。
我从来没想过要和沐晚夕回到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是属于原本的程安臣,未必适合现在的程安臣,拥有林河记忆的程安臣。
看到她和殷慕玦幸福的画面,我不嫉妒却不表示叫心脏的地方不会再停止爱她,回去看着她幸福,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而我若是要留下来对金兰也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最好的办法就是远远的离开现在,不做沐晚夕的程安臣,也不做金兰的林河,去做我自己,漂流游荡,过自己的生活。
在英国租了一个公寓,买了关于法律的书,先是在一家小律师行做助理,接着去考律师执照,也许曾经我一个很出色的律师,所以在重新读法律时我没有任何的陌生,驾轻就熟,考回律师执照对我而言也没有那么困难。
从助理成为律师我的生活依然没有多少改变。没有接受大的律师行对我的邀请,继续留在小律师行接着小单,拿着一份自供自足的工资。
闲暇时我会拿着相机在到处拍照,又或者拿画板在路边给人画便宜的画,偶尔去小酒吧喝一杯,悠闲的回家。
她每个月都会写一封邮件给我,描绘着她的生活,丈夫、孩子、朋友,温馨的、争吵的、生活的,她都会不吝啬的与我分享。也会询问我的近况,感情与婚姻。
我从未回过她的邮件,心里有很多话想和她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看到她幸福就比什么都好,还需要说什么呢。
我的感情和我的记忆一样一片空白,又或许是曾经太过爱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没有留下半点给别人。
离开我的记忆从来没有回来过,而梦里那个背影一直没有消失过。
我可以像很多男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她,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我并不知道我到底是有多深爱她,或只是爱着那份不甘心与舍不得放下她的背影。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岁月的洪荒无情的掠过我的身体时,我想若是有一天她的背影不再出现我的梦中。
那时可能就是我忘掉她,不爱她的时候。
又或许,直到死亡光临我的那一刻,我依然梦见她的背影,在梦里无声无息的死亡后。
我依然爱着你。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