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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除了你以外,我还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人可以为使。不过,你进入济南之后,要千万小心。”唐一明道。
金勇点了点头,说道:“主公放心,属下必定完成使命。”
唐一明还是有点担心,问道:“这样吧,我让陶豹、孙虎陪伴你一同前去,也好有个照应。”
金勇道:“主公的好意,属下心领了。但是现在泰山上还有一个奸细存在,他无时无刻不想要主公的性命,有陶豹、孙虎二人护卫在主公的左右,属下才能安心。主公也尽管大可放心,古语有云‘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以使者身份出现,燕军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何况我凭借着一把长剑,进出济南也来去自如。主公只需派人在济南城外接应我便可,其他的事情主公无需挂虑。”
唐一明走到金勇身边,笑着拍了拍金勇的肩膀,大声说道:“好!有你这个大剑客在,我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你放心去,我会让关二牛在济南城外接应你的。”
金勇道:“主公,事不宜迟,属下这就告辞了。”
唐一明点了点头,和众人一起目送金勇离开。
金勇和关二牛一前一后出了将军府,先是到军火库里领取了一个炸药包,然后便一起下山,骑着快马,向济南城奔去。
一缕缕清幽的香气从古色古香的精铜香炉中飘出,再慢慢渗入空气,沁人心脾。
但这并不足以掩盖这房间里的血腥之气。
房间内光线透亮,一缕缕秋日的阳光懒洋洋地透过窗子,在地下勾勒出窗格上精美雕花的倒影。地上钉着各种富丽堂皇的兽皮,有条纹斑斓的虎皮,有蓬松柔软的狐皮,有棕色厚实的熊皮。这些皮毛都一张一张厚厚地叠起来,无论是谁到了这里,几乎都可以肯定,躺在这房间的地上简直就是躺在了最舒适的床上。
这间房子被中间的屏风分成了两部分。外间靠着墙壁是一个摆满了书的书架,旁边则是胡乱放置着笔墨纸砚的书案,案上还有一本毛诗,正翻开到“采薇”一章 ,可见主人的品味虽然有些奇怪,必然也是好读书之人。
墙壁上挂着几幅书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幅正对着书案,几乎占去了大半边墙壁的书法。那书法风神美妍,飘逸流畅,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房间靠窗的一角,放置着一把颇为奇怪的战枪。这战枪从上到下,分成了两种颜色。下半部分仍然是幽幽的淡青色,泛着金属光泽,上半边却隐隐泛着暗红,再也不是原来的颜色,越往上面看,越觉得这枪简直像一个独立的生命,似乎在散发着一种血腥的气息,阳光照射下,闪耀着紫色的明光。
那三寸枪尖,居然已经全部成了紫黑色!
慕容灵秀懒洋洋坐在榻上,对着一坛酒,她的心情是如此的糟糕。
这里是蓟城,是大燕国的国都。
慕容灵秀自从跟随慕容俊回到蓟城后,便一直被关押了起来。她住的地方是大燕国的皇宫,如同囚禁的生活,让她过的生不如死。在她的闹腾下,慕容俊不得不答应她出去散散心。昨日的一场狩猎,她杀的无比开心,那杆长枪上带着的血迹已经干枯。但是,当她再次无奈地回到皇宫时,心中的愁闷,却更加平添了一层。
她十七岁,本该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年龄,再加上她生性泼辣,从小喜欢舞枪弄棒,连续两个多月的宫廷生活,让她过的很是无趣。慕容俊怕她逃跑,便派重兵把守在她的周围。因为她的身上还肩负着一项重要使命,就是和占据河套的鲜卑拓拔氏联姻。
她伸出手,抓住了那坛子酒,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端起酒碗,便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了。
“公主……”站在慕容灵秀身边的一个宫女看到她的样子,心中不忍地叫道。
慕容灵秀冷笑了一声,缓缓地说道:“公主?你看我还像个公主吗?我现在跟囚犯有什么区别?”
“公主,你是公主。陛下这样做,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啊……”宫女劝道。
“闭嘴!他封我为昭和公主,不就是希望我嫁给拓跋氏吗?不就是想用我来完成联姻,争取到拓跋氏的鼎立支持吗?我连自己的婚姻都左右不了,我还算什么公主?我不过是一个政治的产物,终究要背负着大燕国联姻的使命。我不要这样的生活,我不要嫁给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我要嫁给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的人……”(未完待续)
“嗯,除了你以外,我还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人可以为使。不过,你进入济南之后,要千万小心。”唐一明道。
金勇点了点头,说道:“主公放心,属下必定完成使命。”
唐一明还是有点担心,问道:“这样吧,我让陶豹、孙虎陪伴你一同前去,也好有个照应。”
金勇道:“主公的好意,属下心领了。但是现在泰山上还有一个奸细存在,他无时无刻不想要主公的性命,有陶豹、孙虎二人护卫在主公的左右,属下才能安心。主公也尽管大可放心,古语有云‘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以使者身份出现,燕军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何况我凭借着一把长剑,进出济南也来去自如。主公只需派人在济南城外接应我便可,其他的事情主公无需挂虑。”
唐一明走到金勇身边,笑着拍了拍金勇的肩膀,大声说道:“好!有你这个大剑客在,我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你放心去,我会让关二牛在济南城外接应你的。”
金勇道:“主公,事不宜迟,属下这就告辞了。”
唐一明点了点头,和众人一起目送金勇离开。
金勇和关二牛一前一后出了将军府,先是到军火库里领取了一个炸药包,然后便一起下山,骑着快马,向济南城奔去。
一缕缕清幽的香气从古色古香的精铜香炉中飘出,再慢慢渗入空气,沁人心脾。
但这并不足以掩盖这房间里的血腥之气。
房间内光线透亮,一缕缕秋日的阳光懒洋洋地透过窗子,在地下勾勒出窗格上精美雕花的倒影。地上钉着各种富丽堂皇的兽皮,有条纹斑斓的虎皮,有蓬松柔软的狐皮,有棕色厚实的熊皮。这些皮毛都一张一张厚厚地叠起来,无论是谁到了这里,几乎都可以肯定,躺在这房间的地上简直就是躺在了最舒适的床上。
这间房子被中间的屏风分成了两部分。外间靠着墙壁是一个摆满了书的书架,旁边则是胡乱放置着笔墨纸砚的书案,案上还有一本毛诗,正翻开到“采薇”一章 ,可见主人的品味虽然有些奇怪,必然也是好读书之人。
墙壁上挂着几幅书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幅正对着书案,几乎占去了大半边墙壁的书法。那书法风神美妍,飘逸流畅,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房间靠窗的一角,放置着一把颇为奇怪的战枪。这战枪从上到下,分成了两种颜色。下半部分仍然是幽幽的淡青色,泛着金属光泽,上半边却隐隐泛着暗红,再也不是原来的颜色,越往上面看,越觉得这枪简直像一个独立的生命,似乎在散发着一种血腥的气息,阳光照射下,闪耀着紫色的明光。
那三寸枪尖,居然已经全部成了紫黑色!
慕容灵秀懒洋洋坐在榻上,对着一坛酒,她的心情是如此的糟糕。
这里是蓟城,是大燕国的国都。
慕容灵秀自从跟随慕容俊回到蓟城后,便一直被关押了起来。她住的地方是大燕国的皇宫,如同囚禁的生活,让她过的生不如死。在她的闹腾下,慕容俊不得不答应她出去散散心。昨日的一场狩猎,她杀的无比开心,那杆长枪上带着的血迹已经干枯。但是,当她再次无奈地回到皇宫时,心中的愁闷,却更加平添了一层。
她十七岁,本该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年龄,再加上她生性泼辣,从小喜欢舞枪弄棒,连续两个多月的宫廷生活,让她过的很是无趣。慕容俊怕她逃跑,便派重兵把守在她的周围。因为她的身上还肩负着一项重要使命,就是和占据河套的鲜卑拓拔氏联姻。
她伸出手,抓住了那坛子酒,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端起酒碗,便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了。
“公主……”站在慕容灵秀身边的一个宫女看到她的样子,心中不忍地叫道。
慕容灵秀冷笑了一声,缓缓地说道:“公主?你看我还像个公主吗?我现在跟囚犯有什么区别?”
“公主,你是公主。陛下这样做,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啊……”宫女劝道。
“闭嘴!他封我为昭和公主,不就是希望我嫁给拓跋氏吗?不就是想用我来完成联姻,争取到拓跋氏的鼎立支持吗?我连自己的婚姻都左右不了,我还算什么公主?我不过是一个政治的产物,终究要背负着大燕国联姻的使命。我不要这样的生活,我不要嫁给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我要嫁给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