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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饶为殷落落操碎了心,花光了所有藏在墙洞里的钱,甚至偷拿了一部分父亲的钱,为殷落落请到了当地的名医,可医生说他活了七十年,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是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当余饶再拿钱给那位名医的时候,叫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殷落落,那位名医却说:“你把这些钱留着买棺材,准备后事吧。”
余饶惊了,他没有想过有一天,宣判生命死亡的不是剑,而是一名医生。在殷落落的眼睛里,余饶看到了不甘,同时,也看到了信任。不知道为什么,余饶觉得殷落落信任自己,而自己也信任殷落落。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余饶几乎整天陪在了殷落落的身边。
殷落落说,余饶更像他的家人,这时候余饶也说,殷落落更像他的家人。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不同的目的,最终走在了一起。只可惜了那时候,余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殷落落。
余枭发现了儿子这几天都不太对劲,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是他的好朋友殷落落患了奇怪的病。余枭本来不以为然,可是听说医生都治不好,余枭倒起了好奇心,他只是过去看了一眼,就惊讶地问了出来:“你们是不是去了问道学院后山的禁地?”
察觉到自己太激动了,余枭连忙背过身去,解释说:“咳咳咳……前几年有个家伙去了后山,也患了同样的病。”
见到有希望,余饶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盘拖了出来。余枭听完摇了摇头,说余饶疯了,说再有下一次的话,就不再认余饶这个儿子。余饶头一次见到父亲发那么大的火,不过父亲发完怒以后,就说让余饶出去,他能够治好殷落落的病。
那一天,殷落落忽然觉得余饶的这个废物老爹不废物了,她觉得余枭和后山山顶的小木匣似乎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小木匣就像一股神秘的力量,把所有人统统都扯了进去。当然,殷落落最后否定了这些想法,她觉得是自己多疑了。可能自己真的病的不轻了。
殷落落穿着余饶的衣服,十分宽松。衣服下的娇躯若隐若现……
余枭散漫的目光刚好一眼看到了殷落落背后的那朵紫荆花瓣,一瞬间,余枭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紫荆花开满山的地方,神农一族永远不死……
余枭连忙问殷落落是什么人。
狡猾的殷落落给余枭胡诌了一圈。
余枭知道殷落落说了谎话,感叹了一句“这就是宿命吧。”
当又听到“宿命”二字的时候,殷落落想起了父亲,父亲也同样说过“宿命”二字。而且两人在说“宿命”二字的时候,绝不是一般的感叹,而是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宿命”二字带着浓浓的感情色彩。
这一切究竟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余枭让殷落落坐下,他准备运功了。
看到余枭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金光,金光里仿佛藏着一柄剑,殷落落下意识地呢喃了出来,“轩辕剑。”
这时余枭的双手停在了空中,他尴尬地挠了挠头,笑道:“哎呀,前几年学过的手艺,都已经忘的一干而尽了。这病,没法治。”说着余枭走出了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又说了一句:“真把她当朋友,就准备棺材吧。钱不够自己想办法去,老子这一个子也没有。”
废物!
那是余饶第一次当着父亲的面骂他是废物,得亏声音很小,余枭没有听到。
躺在床上的殷落落看着余饶,轻声呼唤道:“余饶,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余饶不理解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殷落落还藏着掖着,也太不把自己当朋友了。
殷落落说:“出了城,找父亲救我。可是城外是魔族的领地,我害怕他们知道你是武国人以后,把你吊死。”
原来她是为了保护我。
余饶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流。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么关心过余饶的安危。余饶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样,让人疯狂。余饶立马握紧了拳头,道:“走,出去找人救你,就算被吊死了我也不怕。只要你告诉你的魔族同胞们,让他们用剑把我杀死就好了。”
“用剑?”殷落落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余饶。他不明白余饶为什么突然提到“用剑”,难不成他又想讲什么蹩脚的笑话?
余饶已经把殷落落背在了背上,淡淡地说:“因为我的母亲是死在剑下,所以我也想死在剑下。我不怕死,但是害怕不是死在剑下。吊死,呵,那一定很难受吧……”
疯狗,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殷落落的心里感叹到,双手抱着余饶更加紧了。是呀,倘若余饶不是一条疯狗,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跑出城去找魔族救自己呢。
武国人救魔族人,这在整个平阳城的历史上,好像还是第一次。只不过像余饶这样的小角色,即使救活了魔族人,也登不上历史的舞台。
城门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可是每到了城门口,都会自觉的回来,原因倒是很简单,平阳城外除了一条宽阔的商旅道路,皆是丛林密布的山川,高耸的断崖,和一条条深浅不一的河流。没准河流里就冒出一个魔族人,把你的脖子按住,捂进水里活生生淹死……
况且城门口还站着身着武国军装的长矛战士,这些战士,都是些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青年人。
这些士兵们大都归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管理,也就是宋美玉的父亲;常年不征战,他们战甲已经破了,长矛都生了锈,杀自己人可以,可若魔族真的打了过来,还得看风不平那样的顶尖战力。
士兵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非有了宋家的通行令,否则一概人等不准去平阳城半步;违者,以魔族人同处,斩立决!
余饶为殷落落操碎了心,花光了所有藏在墙洞里的钱,甚至偷拿了一部分父亲的钱,为殷落落请到了当地的名医,可医生说他活了七十年,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是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当余饶再拿钱给那位名医的时候,叫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殷落落,那位名医却说:“你把这些钱留着买棺材,准备后事吧。”
余饶惊了,他没有想过有一天,宣判生命死亡的不是剑,而是一名医生。在殷落落的眼睛里,余饶看到了不甘,同时,也看到了信任。不知道为什么,余饶觉得殷落落信任自己,而自己也信任殷落落。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余饶几乎整天陪在了殷落落的身边。
殷落落说,余饶更像他的家人,这时候余饶也说,殷落落更像他的家人。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不同的目的,最终走在了一起。只可惜了那时候,余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殷落落。
余枭发现了儿子这几天都不太对劲,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是他的好朋友殷落落患了奇怪的病。余枭本来不以为然,可是听说医生都治不好,余枭倒起了好奇心,他只是过去看了一眼,就惊讶地问了出来:“你们是不是去了问道学院后山的禁地?”
察觉到自己太激动了,余枭连忙背过身去,解释说:“咳咳咳……前几年有个家伙去了后山,也患了同样的病。”
见到有希望,余饶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盘拖了出来。余枭听完摇了摇头,说余饶疯了,说再有下一次的话,就不再认余饶这个儿子。余饶头一次见到父亲发那么大的火,不过父亲发完怒以后,就说让余饶出去,他能够治好殷落落的病。
那一天,殷落落忽然觉得余饶的这个废物老爹不废物了,她觉得余枭和后山山顶的小木匣似乎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小木匣就像一股神秘的力量,把所有人统统都扯了进去。当然,殷落落最后否定了这些想法,她觉得是自己多疑了。可能自己真的病的不轻了。
殷落落穿着余饶的衣服,十分宽松。衣服下的娇躯若隐若现……
余枭散漫的目光刚好一眼看到了殷落落背后的那朵紫荆花瓣,一瞬间,余枭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紫荆花开满山的地方,神农一族永远不死……
余枭连忙问殷落落是什么人。
狡猾的殷落落给余枭胡诌了一圈。
余枭知道殷落落说了谎话,感叹了一句“这就是宿命吧。”
当又听到“宿命”二字的时候,殷落落想起了父亲,父亲也同样说过“宿命”二字。而且两人在说“宿命”二字的时候,绝不是一般的感叹,而是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宿命”二字带着浓浓的感情色彩。
这一切究竟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余枭让殷落落坐下,他准备运功了。
看到余枭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金光,金光里仿佛藏着一柄剑,殷落落下意识地呢喃了出来,“轩辕剑。”
这时余枭的双手停在了空中,他尴尬地挠了挠头,笑道:“哎呀,前几年学过的手艺,都已经忘的一干而尽了。这病,没法治。”说着余枭走出了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又说了一句:“真把她当朋友,就准备棺材吧。钱不够自己想办法去,老子这一个子也没有。”
废物!
那是余饶第一次当着父亲的面骂他是废物,得亏声音很小,余枭没有听到。
躺在床上的殷落落看着余饶,轻声呼唤道:“余饶,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余饶不理解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殷落落还藏着掖着,也太不把自己当朋友了。
殷落落说:“出了城,找父亲救我。可是城外是魔族的领地,我害怕他们知道你是武国人以后,把你吊死。”
原来她是为了保护我。
余饶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流。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么关心过余饶的安危。余饶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样,让人疯狂。余饶立马握紧了拳头,道:“走,出去找人救你,就算被吊死了我也不怕。只要你告诉你的魔族同胞们,让他们用剑把我杀死就好了。”
“用剑?”殷落落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余饶。他不明白余饶为什么突然提到“用剑”,难不成他又想讲什么蹩脚的笑话?
余饶已经把殷落落背在了背上,淡淡地说:“因为我的母亲是死在剑下,所以我也想死在剑下。我不怕死,但是害怕不是死在剑下。吊死,呵,那一定很难受吧……”
疯狗,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殷落落的心里感叹到,双手抱着余饶更加紧了。是呀,倘若余饶不是一条疯狗,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跑出城去找魔族救自己呢。
武国人救魔族人,这在整个平阳城的历史上,好像还是第一次。只不过像余饶这样的小角色,即使救活了魔族人,也登不上历史的舞台。
城门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可是每到了城门口,都会自觉的回来,原因倒是很简单,平阳城外除了一条宽阔的商旅道路,皆是丛林密布的山川,高耸的断崖,和一条条深浅不一的河流。没准河流里就冒出一个魔族人,把你的脖子按住,捂进水里活生生淹死……
况且城门口还站着身着武国军装的长矛战士,这些战士,都是些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青年人。
这些士兵们大都归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管理,也就是宋美玉的父亲;常年不征战,他们战甲已经破了,长矛都生了锈,杀自己人可以,可若魔族真的打了过来,还得看风不平那样的顶尖战力。
士兵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非有了宋家的通行令,否则一概人等不准去平阳城半步;违者,以魔族人同处,斩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