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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对他们的家庭付出,同样的他也会要求他的妻子尽一份力。如果,只是他单方面的努力,时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绝对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像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那般宠溺女主角。有时,他真是搞不懂,会有哪个男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方如何的刁钻、使小性子、无理取闹、自以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稣,无法兼爱天下,更没有那般替世人背负所罪恶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认为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男人,真的称得上是圣人;除了圣人外,大够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种程度了。
“我目前在军中服务。”简而言之,他是个职业军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个军人时,总有两极化反应,一是趋之若鹜,另一个避如蛇蝎,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种。
“喔,原来你在军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简崇浩只是在某个公司上班,没有特别的反应。“应该很辛苦吧?”电影中演的军教片,好像每个职位较大的都会被那些个菜鸟兵给烦得半死。
“嗯,还好,工作都一样。”简崇浩的职务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选择到外就业,面对的压力也不下于当个职业军人吧。
“表哥,你是军人啊?”小芬这会儿才知道这个三千里表哥原来是军公教的一员。“现在军人的福利不错吧?”应该是不错才是,虽然要开始课税,不过据说他们用加薪来补课税的部份,也就是实质所得没有变动。
“是比几十年前好,”简崇浩中肯地说。“但是真要和外头福利制度健全的民营公司比,恐怕还是差了点。怎么说,图它的稳定吧。”一般社会对男人的印象,必须得在外头冲锋陷阵,努力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要不是这么做,或是不试图这么做的人,都会让人觉得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男人。
“是啊,稳定很重要。”他的说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让她不禁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她不像时下有事业企图心的女人,没什么钱和成就,出手也不阔绰,不过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给自足的。有些小钱让她偶尔可以买些小东西,吃点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几个好朋友出国玩个几天。在她的想法中,这些小小的奢侈已经足够了。人的欲望愈多,痛苦也跟着多了起来。做人嘛,不过短短几十年,清心寡欲过日子,人是快乐得多了。
小芬见这两人的谈话已经稍微上了轨道,该是让两人独处的时候,便连忙使眼色给她的男朋友,要他说出她事前交代他说的台词。谁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盘上,压根没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气得小芬从桌下狠狠踹他一脚。
“哎哟喂”
“建铭,你不是说和人约好了要去看家具吗?”小芬不理会他的哀号,将原来属于他的台词照本宣科。“要是我们再不走的话,会迟到的。”
“呃”陈建铭这时才恍然大悟地说:“对啊、对啊。”这会儿,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连忙照之前套好的剧本给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约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离开。”还算他会看脸色,他要是真的将小芬交代的事情给忘了,搞不好会被她念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沈青珊机灵地看向陈建铭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个底,知道这八成是小芬的临时脱术,好让她和男方有单独共处的时间。因此,她也聪明地不做声,让他们两个放手去演戏。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走吧,免得待会迟到就不好了。”这方面,简崇浩还算善解人意,他活到这个岁数,岂会看不出来他表妹的小把戏;不过相亲本就是这样,介绍人见情况在控制的话中,总是会找借口开溜。“今天就由我作东。”
“那就谢啦。”小芬愉快地看着这个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铭就先走了。”说着便拉起她那动作慢了好几拍的男朋友离开现场,留沈青珊和他两人独处。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不到必要时刻,她向来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准则,当个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现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词不可避免地多了起来,不说不成。
“崇浩,你在军中服务几年了?”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多话类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点能吸引他兴趣的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会很难熬早知如此,当初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时,她不该拒绝的。
“今年刚满十年了。”她似乎相当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以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对了,刚才忘了问沈小姐是在哪儿高就?”简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过他却不知道小芬是做什么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饼,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之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全神贯注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经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
他,他对他们的家庭付出,同样的他也会要求他的妻子尽一份力。如果,只是他单方面的努力,时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绝对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像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那般宠溺女主角。有时,他真是搞不懂,会有哪个男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方如何的刁钻、使小性子、无理取闹、自以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稣,无法兼爱天下,更没有那般替世人背负所罪恶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认为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男人,真的称得上是圣人;除了圣人外,大够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种程度了。
“我目前在军中服务。”简而言之,他是个职业军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个军人时,总有两极化反应,一是趋之若鹜,另一个避如蛇蝎,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种。
“喔,原来你在军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简崇浩只是在某个公司上班,没有特别的反应。“应该很辛苦吧?”电影中演的军教片,好像每个职位较大的都会被那些个菜鸟兵给烦得半死。
“嗯,还好,工作都一样。”简崇浩的职务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选择到外就业,面对的压力也不下于当个职业军人吧。
“表哥,你是军人啊?”小芬这会儿才知道这个三千里表哥原来是军公教的一员。“现在军人的福利不错吧?”应该是不错才是,虽然要开始课税,不过据说他们用加薪来补课税的部份,也就是实质所得没有变动。
“是比几十年前好,”简崇浩中肯地说。“但是真要和外头福利制度健全的民营公司比,恐怕还是差了点。怎么说,图它的稳定吧。”一般社会对男人的印象,必须得在外头冲锋陷阵,努力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要不是这么做,或是不试图这么做的人,都会让人觉得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男人。
“是啊,稳定很重要。”他的说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让她不禁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她不像时下有事业企图心的女人,没什么钱和成就,出手也不阔绰,不过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给自足的。有些小钱让她偶尔可以买些小东西,吃点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几个好朋友出国玩个几天。在她的想法中,这些小小的奢侈已经足够了。人的欲望愈多,痛苦也跟着多了起来。做人嘛,不过短短几十年,清心寡欲过日子,人是快乐得多了。
小芬见这两人的谈话已经稍微上了轨道,该是让两人独处的时候,便连忙使眼色给她的男朋友,要他说出她事前交代他说的台词。谁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盘上,压根没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气得小芬从桌下狠狠踹他一脚。
“哎哟喂”
“建铭,你不是说和人约好了要去看家具吗?”小芬不理会他的哀号,将原来属于他的台词照本宣科。“要是我们再不走的话,会迟到的。”
“呃”陈建铭这时才恍然大悟地说:“对啊、对啊。”这会儿,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连忙照之前套好的剧本给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约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离开。”还算他会看脸色,他要是真的将小芬交代的事情给忘了,搞不好会被她念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沈青珊机灵地看向陈建铭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个底,知道这八成是小芬的临时脱术,好让她和男方有单独共处的时间。因此,她也聪明地不做声,让他们两个放手去演戏。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走吧,免得待会迟到就不好了。”这方面,简崇浩还算善解人意,他活到这个岁数,岂会看不出来他表妹的小把戏;不过相亲本就是这样,介绍人见情况在控制的话中,总是会找借口开溜。“今天就由我作东。”
“那就谢啦。”小芬愉快地看着这个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铭就先走了。”说着便拉起她那动作慢了好几拍的男朋友离开现场,留沈青珊和他两人独处。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不到必要时刻,她向来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准则,当个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现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词不可避免地多了起来,不说不成。
“崇浩,你在军中服务几年了?”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多话类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点能吸引他兴趣的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会很难熬早知如此,当初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时,她不该拒绝的。
“今年刚满十年了。”她似乎相当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以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对了,刚才忘了问沈小姐是在哪儿高就?”简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过他却不知道小芬是做什么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饼,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之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全神贯注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经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