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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小风回过神来看着眼前高大壮硕的男人,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皮叔,跟我一样就好啦!这是我新朋友,你叫他小风就好啦!”克朗笑着介绍皮叔跟小风。
皮叔高大的体型,穿著吊带的粗布裤子,把一身健美的肌肉展现无遗;短短的胡须配上开朗的笑容,给人豪爽亲切的感觉。不过,在小风的感觉里,这个壮硕的男子身上有著强大的能量,比克朗高过至少两筹。
“你好!”小风露出纯真的笑容。
“你好啊!来这里就不用客气啦!看你这样子,小心会被克朗这浑小子欺负喔!呵”皮叔先是豪爽的笑容,后来却变成带点诡异的微笑,让小风感受到这位大叔风趣的一面。
克朗敲敲台面,露出一脸不满的表情说著:“喂!老人家,不要乱讲话可以吧!”皮叔哈哈大笑,转身去准备东西。
克朗看皮叔离开,脸上假怒的表情也转为微笑说:“皮叔是我爸的老部下,是一个很值得依靠的长辈喔!”“嗯!我知道,皮叔的能量很温和很舒服,一定是好人。”小风笑嘻嘻地回答。
“你说什么能量,我怎么听不懂!”克朗习惯性地抓抓头,一脸疑惑。
“咦!你不知道吗?皮叔散发出来的能量波动啊!像你也有啊!一种感觉开朗爽快的气质。”小风一脸认真,克朗并不觉得小风在唬弄他,事实上,克朗也不认为小风会说谎。
不过克朗还是一副有听没有懂的样子,心想:“完全没听过放弃!”因为他的个性不会钻牛角尖,不懂就算了。
只是这并不能怪克朗不懂,因为真正了解的也没几个人,毕竟没有几个人有小风那么敏锐的感测能力,连每个人的个性波动都能略为感受到;那是比外在气质更为真实,却也更为纤细的一种能量波动,可以说是脑波所自然散发出的一种频率;这不像外在气质可以去模仿、掩饰,而是人性最自然的反射表现,这也是小风的基本感觉,是他不容易被人们外在的表现所矇蔽的原因。
“对了,你说你爸是做什么佣兵团的啊?”小风问道。
“什么什么佣兵团啊!是铁血佣兵团的团长,国内第四大的佣兵团,皮叔以前则是佣兵团的队长。”克朗虽然知道小风不懂,但是用如此无知的口气问他引以为傲的佣兵团,脸色还是有点不悦。
“佣兵团是干麻的?”小风还是一脸搞不清楚的样子。
克朗一脸哭笑不得,又习惯性地抓抓他一头杂乱的金发。
“谁啊!连佣兵团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白痴的人吗?”一个略带低沉的声音带著嘲笑的味道说。
小风感觉后面有人接近,转头一看,是一个高瘦的男人拿著一瓶酒走过来,一手搭在克朗的肩上,好奇地看着小风,说:“就是你这小子这么没常识啊?”克朗看着小风一脸无辜样,忍不住解释道:“杰叔,不要欺负人家了!小风从小在山里长大,什么都不懂,你就不要笑他了!”杰叔是个高瘦的男人,细长的眼睛,不时闪动著,十分机灵的感觉;不过整体外表倒是十分普通,是那种不刻意去认,很容易就遗忘的长相;但小风却知道,此人的功力与皮叔是同级的,都有著不错的功力。
杰叔也不客气,拉了椅子就坐下来。
“小朋友,这是今天大厨做的拿手菜─烟燻猪脚,保证你吃了还会想再吃喔!”皮叔边摆上麦酒跟食物,然后把一盘香喷喷的猪脚放在小风面前。
“皮叔,我没点这个吧?”克朗疑惑地指著猪脚,杰叔也奇怪地看着皮叔。
“没什么?这盘我请,算是给小朋友的见面礼!”皮叔扬一扬他几乎消失的眉毛,微笑地说。
“耶!这么好?我之前怎么没有?”“咦!老家伙你转性了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客?”克朗跟杰叔疑惑地提出抗议,不过当事人却头一甩,懒得理他们,继续去招呼其它客人了。
“这是什么情形?不管了,来,小风喝喝看,这是我们常喝的饮料喔!一种小麦发酵的好东西!”克朗口渴的要命,也不跟皮叔计较了,在他的观念中,反正大家都是朋友,对彼此好一点也没什么!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喝酒,所以简单地介绍一下,就跟杰叔的酒瓶干杯起来。
小风研究了一下这黄澄澄的饮料,然后喝了一小口;味道虽然有点苦,但是冰冰凉凉,倒是蛮顺口的;结果一小口变一大口,杯中大半就给他喝光了。
杰叔跟克朗笑着看小风的表情,从好奇、惊讶、到很感兴趣的样子,彷佛是一幕幕夸张的动作剧般生动有趣。
“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小子了,难怪老皮会这么大方!”杰叔忖度著,发觉自己对小风也是一见投缘,忍不住说:“为了对刚刚我的无礼表示抱歉,让我来说明一下佣兵团的事吧!”杰叔拿起酒瓶,又咕噜噜地喝了一大口,然后开始解释。
“由于现在的世界地广人稀,加上元兽在大地四处出没,人们特别需要武力集团的保卫,所以除了国家城市所拥有的军队外,佣兵团就是最大的一种武力集团了;其主要的功能就是护送商队往来各城市或各国家,其它就是协助军队防守或是运送保卫人或物,所以佣兵团强大的话,实力会比一城一市还要强大许多。而克朗父亲所率领的铁血佣兵团,则是布鲁法联邦中排名第四大的佣兵团,主要的工作是在国内护送商队在各城市间的往来。”“这样听来,克朗的身分好像蛮重要的不过好像看不太出来!”小风心中想着,虽然对佣兵团的重要性有些略的了解,不过从克朗的表现倒是感觉不太出来。
杰叔看小风没继续问,转而问克朗:“小子,今天有什么好货啊!”克朗把口中的食物咽下,然后有点尴尬地抓抓头上的金发说:“杰叔,不要说了,今天要不是小风,我就见不到你罗!”“不要开玩笑了,你的身手也算不错了,而且你也不会笨到跑进森林深处,怎么会有危险啊!何况小风看来比你还小,更不用说救你了!”杰叔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以两人的交情,自然知道克朗的实力到哪里里,而且这附近的森林他也十分熟悉,根本没有什么威力强大的元兽。
克朗摆摆手,无奈的说:“是真的啦!我在平常练功的地方遇到了一只很强的元兽,应该是雷角兔吧!如果不是小风赶来的话,我就挂了。”说完指著自己小腹包得乱七八糟的绷带。
杰叔看看克朗的绷带,上面被血水渗出来的暗红色染了一大片,惊讶地说:“啧雷角兔啊!真是稀奇啊!我已经十几年没见过了耶!难怪你这么狼狈!不过怎么突然会来这一只家伙,怪怪呢?”杰叔相信克朗不会骗他,让他对小风这少年更加好奇,转而仔细打量一番,这才看到小风腰间的东西,说:“小风,你腰间绑的那两支是什么,可以借我看吗?”小风点点头,然后把腰间那两支物品放在桌上;克朗原本也有注意到,只是沿路都在谈话,也就忘了这件事,这时杰叔提起才又想到。
杰叔则是很慎重的研究著这两支物品,两支是一模一样的物品,长约小臂大小,状似压扁的剑羚角般,有著螺旋的纹路;而另一头有著手掌长度的圆柱型握柄,上面绑著不知什么兽类的皮毛,且过了握柄则变为宽达拳头大小,然后逐渐往末端收束的剑形造型;虽然可以看出类似剑脊处有著明显的隆起,但上面如同兽类角般的螺旋纹,却让两侧边缘处根本没有剑刃般的锐利切口。
克朗拿起一支来挥挥看,出乎意料地感到十分顺手,且重量适中,一点也不会给手腕带来负担,比起他今天被雷角兔打裂的单刀舒服多了;只是这样的东西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棍或是钢鞭、鐧一类的兵器还更像,而且长度也太短了点。
杰叔也似乎看不出个所以然,转向小风问:“你这两支是兵器吗?”小风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克朗疑惑地看着,然后问杰叔:“杰叔你知道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吗?”杰叔困惑地摇摇头说:“想不到我克里夫杰,监定过无数的奇珍异宝,也看不出这东西的来历。”转而问小风:“你这东西怎么来的呢?”小风有点饿了,正啃著一条面包;对这里的食物,他可完全没吃过,这下当然猛吃一顿。听到克里夫的问题,他含著口中的面包,语音不清地说:“我爷爷给我的。”克朗苦笑地向克里夫说明一下小风的状况;不过这样想搞清楚这东西的材质就不可能了。
三人就这样边吃边聊,迅速地把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
小风突然想到什么,拍拍克朗问:“对了,克朗,你说打元兽可以赚零用钱是什么意思?”“打元兽赚钱这个”克朗对小风的问题有点错愕,这对他来说是很简单不过的事,想不到有人会这样问他。
克里夫看着克朗的表情,不由得笑了出来,转向小风说:“小风,这个我替克朗解释好了。”“以目前来说,所谓的元兽都是指体内有“元”的兽类;而元可以说是能量的结晶体,因为元兽体内有这样宝贝,使得牠们可以直接取汲大自然的能量,并加以使用;所以元兽的威力是依照体内元的大小来决定的。
人类在得到元后,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以元为中心,开发出许多军事及日常用品;这造成元被人们大量使用,导致元的需求量异常的大,元兽也变成了能量的供应者。克朗的零用钱就是从元来的,而我开的是宝石店,除了买卖一般宝石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监定跟买卖元。”小风听完后,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小袋子,说:“杰叔,这里有很多我从小收集的一些漂亮的石头,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元,能帮我看看吗?”克里夫跟克朗两人看着小风那一个用不知道什么兽类的胃袋作的袋子,不由得互望一眼,均看出对方的讶异,心里想着:“如果那个拳头大的袋子全是元的话,小风的身价可就很惊人了。”由于元的大小是以克拉算的,跟宝石一样。正常一克拉的魔核就有一个金币的价值了;现在的币值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一个银币等于十个铜币;以契夫的酒住宿费才二十个银币;另外两克拉不等于两个一克拉,而是约以四倍价格来算,所以只要小风里面有几颗大一点的,值个几千金币是一定有的。
克里夫想了一下,又摇摇头说:“小风,这东西很值钱,不要随便拿出来。而且现在是休息时间,明天再去我店看吧!”
bsp; 小风回过神来看着眼前高大壮硕的男人,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皮叔,跟我一样就好啦!这是我新朋友,你叫他小风就好啦!”克朗笑着介绍皮叔跟小风。
皮叔高大的体型,穿著吊带的粗布裤子,把一身健美的肌肉展现无遗;短短的胡须配上开朗的笑容,给人豪爽亲切的感觉。不过,在小风的感觉里,这个壮硕的男子身上有著强大的能量,比克朗高过至少两筹。
“你好!”小风露出纯真的笑容。
“你好啊!来这里就不用客气啦!看你这样子,小心会被克朗这浑小子欺负喔!呵”皮叔先是豪爽的笑容,后来却变成带点诡异的微笑,让小风感受到这位大叔风趣的一面。
克朗敲敲台面,露出一脸不满的表情说著:“喂!老人家,不要乱讲话可以吧!”皮叔哈哈大笑,转身去准备东西。
克朗看皮叔离开,脸上假怒的表情也转为微笑说:“皮叔是我爸的老部下,是一个很值得依靠的长辈喔!”“嗯!我知道,皮叔的能量很温和很舒服,一定是好人。”小风笑嘻嘻地回答。
“你说什么能量,我怎么听不懂!”克朗习惯性地抓抓头,一脸疑惑。
“咦!你不知道吗?皮叔散发出来的能量波动啊!像你也有啊!一种感觉开朗爽快的气质。”小风一脸认真,克朗并不觉得小风在唬弄他,事实上,克朗也不认为小风会说谎。
不过克朗还是一副有听没有懂的样子,心想:“完全没听过放弃!”因为他的个性不会钻牛角尖,不懂就算了。
只是这并不能怪克朗不懂,因为真正了解的也没几个人,毕竟没有几个人有小风那么敏锐的感测能力,连每个人的个性波动都能略为感受到;那是比外在气质更为真实,却也更为纤细的一种能量波动,可以说是脑波所自然散发出的一种频率;这不像外在气质可以去模仿、掩饰,而是人性最自然的反射表现,这也是小风的基本感觉,是他不容易被人们外在的表现所矇蔽的原因。
“对了,你说你爸是做什么佣兵团的啊?”小风问道。
“什么什么佣兵团啊!是铁血佣兵团的团长,国内第四大的佣兵团,皮叔以前则是佣兵团的队长。”克朗虽然知道小风不懂,但是用如此无知的口气问他引以为傲的佣兵团,脸色还是有点不悦。
“佣兵团是干麻的?”小风还是一脸搞不清楚的样子。
克朗一脸哭笑不得,又习惯性地抓抓他一头杂乱的金发。
“谁啊!连佣兵团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白痴的人吗?”一个略带低沉的声音带著嘲笑的味道说。
小风感觉后面有人接近,转头一看,是一个高瘦的男人拿著一瓶酒走过来,一手搭在克朗的肩上,好奇地看着小风,说:“就是你这小子这么没常识啊?”克朗看着小风一脸无辜样,忍不住解释道:“杰叔,不要欺负人家了!小风从小在山里长大,什么都不懂,你就不要笑他了!”杰叔是个高瘦的男人,细长的眼睛,不时闪动著,十分机灵的感觉;不过整体外表倒是十分普通,是那种不刻意去认,很容易就遗忘的长相;但小风却知道,此人的功力与皮叔是同级的,都有著不错的功力。
杰叔也不客气,拉了椅子就坐下来。
“小朋友,这是今天大厨做的拿手菜─烟燻猪脚,保证你吃了还会想再吃喔!”皮叔边摆上麦酒跟食物,然后把一盘香喷喷的猪脚放在小风面前。
“皮叔,我没点这个吧?”克朗疑惑地指著猪脚,杰叔也奇怪地看着皮叔。
“没什么?这盘我请,算是给小朋友的见面礼!”皮叔扬一扬他几乎消失的眉毛,微笑地说。
“耶!这么好?我之前怎么没有?”“咦!老家伙你转性了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客?”克朗跟杰叔疑惑地提出抗议,不过当事人却头一甩,懒得理他们,继续去招呼其它客人了。
“这是什么情形?不管了,来,小风喝喝看,这是我们常喝的饮料喔!一种小麦发酵的好东西!”克朗口渴的要命,也不跟皮叔计较了,在他的观念中,反正大家都是朋友,对彼此好一点也没什么!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喝酒,所以简单地介绍一下,就跟杰叔的酒瓶干杯起来。
小风研究了一下这黄澄澄的饮料,然后喝了一小口;味道虽然有点苦,但是冰冰凉凉,倒是蛮顺口的;结果一小口变一大口,杯中大半就给他喝光了。
杰叔跟克朗笑着看小风的表情,从好奇、惊讶、到很感兴趣的样子,彷佛是一幕幕夸张的动作剧般生动有趣。
“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小子了,难怪老皮会这么大方!”杰叔忖度著,发觉自己对小风也是一见投缘,忍不住说:“为了对刚刚我的无礼表示抱歉,让我来说明一下佣兵团的事吧!”杰叔拿起酒瓶,又咕噜噜地喝了一大口,然后开始解释。
“由于现在的世界地广人稀,加上元兽在大地四处出没,人们特别需要武力集团的保卫,所以除了国家城市所拥有的军队外,佣兵团就是最大的一种武力集团了;其主要的功能就是护送商队往来各城市或各国家,其它就是协助军队防守或是运送保卫人或物,所以佣兵团强大的话,实力会比一城一市还要强大许多。而克朗父亲所率领的铁血佣兵团,则是布鲁法联邦中排名第四大的佣兵团,主要的工作是在国内护送商队在各城市间的往来。”“这样听来,克朗的身分好像蛮重要的不过好像看不太出来!”小风心中想着,虽然对佣兵团的重要性有些略的了解,不过从克朗的表现倒是感觉不太出来。
杰叔看小风没继续问,转而问克朗:“小子,今天有什么好货啊!”克朗把口中的食物咽下,然后有点尴尬地抓抓头上的金发说:“杰叔,不要说了,今天要不是小风,我就见不到你罗!”“不要开玩笑了,你的身手也算不错了,而且你也不会笨到跑进森林深处,怎么会有危险啊!何况小风看来比你还小,更不用说救你了!”杰叔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以两人的交情,自然知道克朗的实力到哪里里,而且这附近的森林他也十分熟悉,根本没有什么威力强大的元兽。
克朗摆摆手,无奈的说:“是真的啦!我在平常练功的地方遇到了一只很强的元兽,应该是雷角兔吧!如果不是小风赶来的话,我就挂了。”说完指著自己小腹包得乱七八糟的绷带。
杰叔看看克朗的绷带,上面被血水渗出来的暗红色染了一大片,惊讶地说:“啧雷角兔啊!真是稀奇啊!我已经十几年没见过了耶!难怪你这么狼狈!不过怎么突然会来这一只家伙,怪怪呢?”杰叔相信克朗不会骗他,让他对小风这少年更加好奇,转而仔细打量一番,这才看到小风腰间的东西,说:“小风,你腰间绑的那两支是什么,可以借我看吗?”小风点点头,然后把腰间那两支物品放在桌上;克朗原本也有注意到,只是沿路都在谈话,也就忘了这件事,这时杰叔提起才又想到。
杰叔则是很慎重的研究著这两支物品,两支是一模一样的物品,长约小臂大小,状似压扁的剑羚角般,有著螺旋的纹路;而另一头有著手掌长度的圆柱型握柄,上面绑著不知什么兽类的皮毛,且过了握柄则变为宽达拳头大小,然后逐渐往末端收束的剑形造型;虽然可以看出类似剑脊处有著明显的隆起,但上面如同兽类角般的螺旋纹,却让两侧边缘处根本没有剑刃般的锐利切口。
克朗拿起一支来挥挥看,出乎意料地感到十分顺手,且重量适中,一点也不会给手腕带来负担,比起他今天被雷角兔打裂的单刀舒服多了;只是这样的东西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棍或是钢鞭、鐧一类的兵器还更像,而且长度也太短了点。
杰叔也似乎看不出个所以然,转向小风问:“你这两支是兵器吗?”小风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克朗疑惑地看着,然后问杰叔:“杰叔你知道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吗?”杰叔困惑地摇摇头说:“想不到我克里夫杰,监定过无数的奇珍异宝,也看不出这东西的来历。”转而问小风:“你这东西怎么来的呢?”小风有点饿了,正啃著一条面包;对这里的食物,他可完全没吃过,这下当然猛吃一顿。听到克里夫的问题,他含著口中的面包,语音不清地说:“我爷爷给我的。”克朗苦笑地向克里夫说明一下小风的状况;不过这样想搞清楚这东西的材质就不可能了。
三人就这样边吃边聊,迅速地把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
小风突然想到什么,拍拍克朗问:“对了,克朗,你说打元兽可以赚零用钱是什么意思?”“打元兽赚钱这个”克朗对小风的问题有点错愕,这对他来说是很简单不过的事,想不到有人会这样问他。
克里夫看着克朗的表情,不由得笑了出来,转向小风说:“小风,这个我替克朗解释好了。”“以目前来说,所谓的元兽都是指体内有“元”的兽类;而元可以说是能量的结晶体,因为元兽体内有这样宝贝,使得牠们可以直接取汲大自然的能量,并加以使用;所以元兽的威力是依照体内元的大小来决定的。
人类在得到元后,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以元为中心,开发出许多军事及日常用品;这造成元被人们大量使用,导致元的需求量异常的大,元兽也变成了能量的供应者。克朗的零用钱就是从元来的,而我开的是宝石店,除了买卖一般宝石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监定跟买卖元。”小风听完后,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小袋子,说:“杰叔,这里有很多我从小收集的一些漂亮的石头,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元,能帮我看看吗?”克里夫跟克朗两人看着小风那一个用不知道什么兽类的胃袋作的袋子,不由得互望一眼,均看出对方的讶异,心里想着:“如果那个拳头大的袋子全是元的话,小风的身价可就很惊人了。”由于元的大小是以克拉算的,跟宝石一样。正常一克拉的魔核就有一个金币的价值了;现在的币值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一个银币等于十个铜币;以契夫的酒住宿费才二十个银币;另外两克拉不等于两个一克拉,而是约以四倍价格来算,所以只要小风里面有几颗大一点的,值个几千金币是一定有的。
克里夫想了一下,又摇摇头说:“小风,这东西很值钱,不要随便拿出来。而且现在是休息时间,明天再去我店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