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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扬冷笑着自嘲道:“呵呵,还真是懦弱啊,从八岁之后,除了在梦境中看到我妈会流泪之外,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这种可笑的情愫了,没想到今天能再次重温那种感觉。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从认识白小雪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虽然说他和白小雪名义上是在谈恋爱,可杨飞扬却从来没有陪他诳街看电影,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陪她吃饭。谈恋爱谈到这种境界,就连杨飞扬都觉得自己是个渣滓。
这两年来,是杨飞扬最为关键的两年,他一直在谋划着想要杀掉那个人,所以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陪白小雪。也因此,他一直刻意让白小雪远离家族的视线,因为家族中的某些人一直想让他彻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从酒店的房间走出来,杨飞扬深沉地呼了一口气,原本落寞的神色开始变得冷漠而深沉。
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如同一头挣脱了牢笼的野兽,整个心境都变得无拘无束,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都能束缚住他一往直前。
从酒店出来,狂森奇怪地看了一眼杨飞扬,随后问道:“你的女人呢?”
杨飞扬自嘲地一笑:“走了!”
“走了也好!”狂森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
杨飞扬突然很想上前对着狂森冷漠的脸挥上一拳。
.........
赖三从黑色的奥迪A6轿车走下来,眺望着这个繁华的城市,贪婪地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尽管这个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远远超标,但是依然令他沉醉不已。
并不是因为这个城市繁华而让他沉醉,而是他沉醉于这个城市的本身,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
因为这个城市就是他出生的地方,而十年前,他落魄得就像就一条流浪狗一般背井离乡,这其中的艰辛痛楚也只有他自己才会刻骨铭心。
十年前,他在这个城市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小混混,贱命一条。而十年后,他在这个城市到底处于哪个阶层,他也分不清楚。但是,十年后的今天,他在另一个城市,虽然还不能只手遮天,却已经能呼风唤雨,称霸一方了。凡是在H市有头有脸的人,哪一个见到他不还得低下高傲的头颅,谦卑叫他一声“三哥”。
想要人前显贵,就必须人后遭罪。
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罪,如果能走到最后,你就能享别人享不了的福,玩别人玩不起的女人。当然,前提是你能挺过来。相反,假如你熬不过来,也就意味着你死得比别人——更彻底。
这几句话,一直都是赖三坚信的真理,也是他的座右铭,更是验证他这十年经历的精辟言辞。
回首这十年来的经历,他仍然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即使是他自己,也有点难以置信,不知不觉中,原来自己已经站得那么高了。相对他一个从最底层出身的小混混来说,能走到今天,或许算不上惊世骇俗,却也说得上难能可贵的了。
全世界加起来的小混混有多少,而能上位的又有多少呢?
当然,他并不会因此而满足,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站得高一些,再高一些,直到H市没有人能左右他,也没有人能让他仰视为止。当然,这一点也是他现在唯一的能够触及的领域。再大一点的领域,他现在想,似乎还遥远了一些。
他并不是那种盲目无知好高务远的狂想家。相反,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对自己的斤两总是能准确地评估出来。
“三哥,我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看到他们两个出现在一个小餐厅里面。”赖三的身后,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恭敬地汇报着。而这个年轻男子说到的“他们两个”俨然就是杨飞扬和狂森。
没有理会身后的小弟,赖三自顾地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嘴角微微上扬着,似笑非笑地感慨道:“世事真是无常啊,人生大起大落总是快得让人难以接受,前几天还是高高在上的义帮社团继承人,转眼之间就沦落到了人见人打的过街老鼠。不得不说,命运女神这个biao子,还真够有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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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扬冷笑着自嘲道:“呵呵,还真是懦弱啊,从八岁之后,除了在梦境中看到我妈会流泪之外,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这种可笑的情愫了,没想到今天能再次重温那种感觉。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从认识白小雪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虽然说他和白小雪名义上是在谈恋爱,可杨飞扬却从来没有陪他诳街看电影,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陪她吃饭。谈恋爱谈到这种境界,就连杨飞扬都觉得自己是个渣滓。
这两年来,是杨飞扬最为关键的两年,他一直在谋划着想要杀掉那个人,所以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陪白小雪。也因此,他一直刻意让白小雪远离家族的视线,因为家族中的某些人一直想让他彻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从酒店的房间走出来,杨飞扬深沉地呼了一口气,原本落寞的神色开始变得冷漠而深沉。
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如同一头挣脱了牢笼的野兽,整个心境都变得无拘无束,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都能束缚住他一往直前。
从酒店出来,狂森奇怪地看了一眼杨飞扬,随后问道:“你的女人呢?”
杨飞扬自嘲地一笑:“走了!”
“走了也好!”狂森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
杨飞扬突然很想上前对着狂森冷漠的脸挥上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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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三从黑色的奥迪A6轿车走下来,眺望着这个繁华的城市,贪婪地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尽管这个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远远超标,但是依然令他沉醉不已。
并不是因为这个城市繁华而让他沉醉,而是他沉醉于这个城市的本身,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
因为这个城市就是他出生的地方,而十年前,他落魄得就像就一条流浪狗一般背井离乡,这其中的艰辛痛楚也只有他自己才会刻骨铭心。
十年前,他在这个城市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小混混,贱命一条。而十年后,他在这个城市到底处于哪个阶层,他也分不清楚。但是,十年后的今天,他在另一个城市,虽然还不能只手遮天,却已经能呼风唤雨,称霸一方了。凡是在H市有头有脸的人,哪一个见到他不还得低下高傲的头颅,谦卑叫他一声“三哥”。
想要人前显贵,就必须人后遭罪。
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罪,如果能走到最后,你就能享别人享不了的福,玩别人玩不起的女人。当然,前提是你能挺过来。相反,假如你熬不过来,也就意味着你死得比别人——更彻底。
这几句话,一直都是赖三坚信的真理,也是他的座右铭,更是验证他这十年经历的精辟言辞。
回首这十年来的经历,他仍然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即使是他自己,也有点难以置信,不知不觉中,原来自己已经站得那么高了。相对他一个从最底层出身的小混混来说,能走到今天,或许算不上惊世骇俗,却也说得上难能可贵的了。
全世界加起来的小混混有多少,而能上位的又有多少呢?
当然,他并不会因此而满足,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站得高一些,再高一些,直到H市没有人能左右他,也没有人能让他仰视为止。当然,这一点也是他现在唯一的能够触及的领域。再大一点的领域,他现在想,似乎还遥远了一些。
他并不是那种盲目无知好高务远的狂想家。相反,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对自己的斤两总是能准确地评估出来。
“三哥,我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看到他们两个出现在一个小餐厅里面。”赖三的身后,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恭敬地汇报着。而这个年轻男子说到的“他们两个”俨然就是杨飞扬和狂森。
没有理会身后的小弟,赖三自顾地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嘴角微微上扬着,似笑非笑地感慨道:“世事真是无常啊,人生大起大落总是快得让人难以接受,前几天还是高高在上的义帮社团继承人,转眼之间就沦落到了人见人打的过街老鼠。不得不说,命运女神这个biao子,还真够有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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