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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两天光希就出院了,他前前后后差不多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睍莼璩伤盛明锦打来电话说光希的护照下来了,过几天就会来接他。光希把录好的那一盘磁带交给徐美云,他和夏天约好中考完之前不再见面,等他考完试来找他的时候,就让徐美云把这盘磁带给他。
光希走的那天,正好是高考的第一天。街上随处可见“沉着冷静,细致大胆”的红色条幅,市区到处打上静止鸣笛的警示牌,就连交警也出动封锁了各大考点附近的路段。光希坐在车上,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他住了十八年的大院,他读过的小学和初中,他经常去打球的篮球场,他和夏天去过的溜冰城,他们一起唱过歌的KTV,他熟悉的城市街景。他想要多看一眼,再多记住一点有他的地方,可是车子开得太快,终于什么都被甩在了身后。
徐美云从送他出门起眼泪就没干过,擦了掉,掉了再擦,一路上抓着光希的手就没松过。
“儿子,记得要听姑姑的话,好好照顾自己。”
“嗯。”
“要是想家了就回来,妈一直在家等着你。”
“嗯。”
“要给妈妈打电话,知不知道。”
“嗯。”
“臭小子,你别老是嗯嗯嗯的,多跟妈说几句话啊。以后想见你一面都难了。”徐美云说着又哽咽了。
“妈,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我也会听姑姑的话。你就不要担心我了。你自己也要好好照顾好你和...爸的身体,不要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妈都知道,妈都知道,妈不用你操心。儿子,心情好一点了就早点回来吧,妈始终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坐在前排的盛明辉听着后座母子俩的对话,心里也不是滋味。光希住院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就变得有点尴尬,一开始是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光希,后来才发现光希竟然变得畏惧他,甚至刻意避开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那种感觉很挫败,可又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怨得了谁呢。
下午一点的飞机,他们提前一个半小时到了机场。盛明锦先去办了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之后也差不多时间要进去了。
“光希,我们差不多要进去了。跟你爸妈道个别吧。”
虽然这一路上都是浓浓的离愁别绪,可是越到这当口儿,徐美云的情绪就越有点收不住了。
“光希,儿子,一定要好好听话,早点回来,妈妈在家等你。”光希还坐着轮椅,徐美云死死抓着轮椅的扶手不肯松开。
“你别这样,等下误了点他们就上不了飞机了。”盛明辉只好把徐美云拉开。
“爸。”
盛明辉突然一怔,光希自从出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开口叫他。
“爸,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儿子,我给您丢脸了,我不奢望您会原谅我。我这就走了,以后也不会再在您面前惹您生气了。请你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也照顾好我妈好吗。”
“都是你,都是你,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也不待见他。你现在满意了,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他了。”徐美云突然把一腔怨气都转移到了盛明辉身上。盛明辉扶着她的肩任她捶打也不吭声。
“大哥,嫂子,我们真的该走了。你们也要好好保重身体,我会给你们带打电话的。再见!”
大堂的广播开始播报登机时间,盛明锦推着光希进了安检。徐美云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终于哭倒在了盛明辉怀里。
......
“盛,下班后要不要一起去酒吧喝一杯?八点有英超联赛的直播耶。”同事汤姆是个铁杆的英超迷,每次赶上有英超联赛就要拉着他一起去酒吧看球赛。
明天就是圣诞节,他打算晚点就坐飞机回悉尼。正想说今晚去不了时,阿曼达从外边进来了。听到汤姆说话,她忍不住打岔。
“盛才不会和你一起去呢。”
“你怎么知道,盛又没说不去。”汤姆不平道。
“人家有honey来接,当然是去约会要紧了。”阿曼达走到窗边指了指楼下,一个穿粉色POLO衫的男子正倚着车头在楼下吸烟。见到楼上窗口探出的两三颗头颅,他仰起一张帅气的脸夸张的跟他们打招呼。
“Honey!”
“这家伙真是......”他无奈的皱眉。
“噢上帝,我的心脏要受不了了,他的笑脸简直太迷人了。”阿曼达夸张的做出被丘比特射中的动作,被汤姆嗤之以鼻。
“汤姆抱歉了,今晚不能陪你去看球赛了,下次有时间再一起去吧。这里就交给你们,我先走了。”他脱下白大褂挂好,收拾好桌子就拎着挎包下了楼。
“Honey,我来接你下班了。”叶司见他出来,赶紧熄灭了手里的香烟张开双臂迎上去。
“STOP!”他一手撑住叶司的肩膀,离他站得远远的。
“没记错的话,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分手两年六个月零三天了。你还要冒充我honey到什么时候?”
“记得这么清楚,看来你心里还是忘不了我的嘛。”叶司依旧嬉皮笑脸的。
“这车怎么回事?”他眼光瞟了瞟身后那辆崭新的SUV。上次见他还是三个月前,穷到连房租都付不起,赖在他那里住了一个礼拜。
“很帅吧,我买的。上车吧,我送你回农场。”反正他每年都要回悉尼陪他姑姑过圣诞,叶司特意赶在这个时候过来为他效劳的。
“你哪来的钱?你该不会又......”
“哎呀,你真的好啰嗦,这是人家给我的分手费不行啊。哪像你那么小气,跟你交往那么久什么好处也没捞到。我现在可是倒贴上门服务耶,你给点面子好不好。上车啦。”叶司知道他又要说什么,赶紧打断了他的话,推着人就往车里走。
“你不用回公寓了吧,那我直接出城咯。”
“不回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像审视犯人似的盯着他。
“你再这么看下去,我都要以为你又要重新爱上我了。”
“身上有没有伤?”脸上没有伤痕,难不成都在看不见的地方?
“你真扫兴,配合我一下不行啊。”
“叶司!”
“好了,盛光希,我们都已经分手了,你就不要再装作很关心我的样子了。”叶司终于被他问烦了,原本只是想高高兴兴的来向他展示自己的新战利品,却总是被他戳中痛处。
车厢里顿时安静下来,气氛有点尴尬。
“对不起。”隔了半晌,叶司还是先道了歉。他早该知道来找盛光希就会有这种结果,可就像是一种改不掉的坏习惯似的,每次结束一段感情他总是会来找他。被他念也好,被他骂也好,他总是能很快的从他这里恢复过来,然后开始下一段快餐式的恋爱。
光希只暗叹了一口气,没再说话。
认识叶司,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来澳洲的第一年,他在盛明锦的农场里养了半年的伤之后又去上了半年的语言学校,之后重读了一年高三才考上墨尔本的一所大学。因为小腿曾经骨折过,那之后他就彻底放弃了体育,选读了园艺专业。
虽然盛明锦表示费用方面不用他操心,但光希最后还是和她约定,学费就先由她来出,生活费就靠他自己赚取。这的确是能锻炼一个人自身独立性的很好的方式,盛明锦也就没再坚持。于是大学四年,他都是靠着奖学金和打工的薪水过来的。
认识叶司那年,他二十三岁,还是个大三的学生。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缺钱,所以去酒吧做了一段时间的调酒师。他闲来无事跟一个前辈学的,技术称不上太好,但也还过得去。认识叶司,是因为他是那家酒吧的常客。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来,在吧台点一杯鸡尾酒,然后等着鱼儿主动上钩。
叶司是那种少见的长得漂亮却不娘气的男孩儿。加上西方人对神秘东方的向往,他的黑头发黄皮肤成了酒吧里最显眼招摇的标志,见过他的人几乎都会对他那张漂亮的脸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他每次来都会点一杯他调的玛格丽特,除此之外他们没有过任何交谈。然后一杯酒没喝完,就已经有人帮他付完账,之后他们双双离去。光希曾经无聊的观察过,他大概一个星期会来酒吧四次,每次绝对坐不到半个小时就会钓到大鱼然后离开。久了之后光希也发现,每次带走他的对象都不一样。光希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因为带走他的除了女人,也有男人。
他们第一次真正对话,是在他去那做调酒师的第二个月。那天是万圣节,原本光希和老板说好了他只做到十二点,因为第二天还有课,但是那天酒吧的生意真的是特别好。老板说尽了好话,并且愿意多付薪水他才勉为其难的留下来。结果等到打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因为经常晚上要打工,回去晚了会影响室友的休息,光希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就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公寓,从宿舍搬了出来 。侍应生的人手不够,他只得帮忙出去后巷扔垃圾,却发现晕死在垃圾箱后边的叶司。估计是被人揍了一顿给扔在这里的,身上脏兮兮的,头发上还黏着血。
光希本来不想惹麻烦,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处理就行了。他正要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人竟然醒了。光希赶紧合上电话把人扶起来。
“你被抢劫了吗,要不要帮你报警,还是先送你去医院?”
“都不用,谢谢。”他挣开光希的手,摇摇晃晃的往前走,没走几步又跌倒了。
“这样吧,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你等我进去换完衣服。”光希匆匆跑进去换完衣服一出来,后巷已经不见他的影子了。
算了,人家不愿意领他的情。他耸耸肩走去公车站,结果却在马路边再一次发现晕过去的叶司。眼看着夜巴来了,他只好架起地上的人先上了回公寓的车。
光希后来才知道,叶司是被人故意报复。谁叫他平日里行事太高调,人家因他失了恋,自然要揍他。不过那时候他们已经很熟了,光希这才知道他竟然才十九岁,可是看起来却比他这个二十三岁的人还要老成。只是他也不明白,叶司这个年纪,放在国内那还是父母手中的宝,他怎么会出来做这种事。
光希又不傻,更何况叶司似乎也并不掩饰他是靠什么赚钱。虽然他并不歧视任何职业,在他看来,任何靠自己努力得来的收获都是该值得被尊重的。只是叶司还太小,不该这么浪费他的青春。
光希只在酒吧做了三个月就辞职了,毕竟每天都要上到很晚才能回家确实会影响到他第二天上课。叶司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坐坐,但多是挑阴雨天气来。他说他不喜欢阴雨天,更加讨厌阴雨天的时候一个人待着。叶司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落寞,总让他有一瞬间的错觉,好像看见了多年前的夏天。不知不觉,他们分开已经快六年了。
第一次听到叶司故事,已经是在他们认识快要一年之后了。很俗套的家庭惨剧,五年前他跟随父母移民澳洲,可是不到一年,父亲的生意就出了问题。之后因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他们家的房子被收走了,父亲也因诈骗罪被批入狱。母亲在那之后跟别的男人跑了,他一下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那年,他才刚刚十五岁。
“不同情一下我吗?一般人听到这种人间惨剧都会深表同情吧。”那时候他已经不那么彷徨了,也能嘻笑着说出那一段如坠地狱般的日子。
“你说我要是真的编一个这样的故事出来,那些金主们会不会更怜惜我。说不定我早就发财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光希反问他。
“不知道,可能连自己都觉得太恶俗了吧。”叶司耸耸肩,却把脸转向了窗外。
光希后来问他,那为什么又要告诉自己这些。毕竟在这之前,他们都很少聊到彼此的事。两个人都像是怀揣秘密的蜗牛,背着沉重的外壳踽踽独行。
“当然是为了想要引起你的同情和注意啊。”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叶司狡黠的笑倒在了光希怀里。
自那之后,叶司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光希知道他没什么朋友,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了,之后完全过上了这种出卖青春的奢靡生活。那些下了床就不认识彼此的人,不过都是他的赖以生存的工具
很奇怪,明明以前并不是那种超会念书的学霸,可是大四的下学期,光希却通过了研究生的考试。叶司最后一次来找他是在一个月前,因为忙着准备考试,光希也没过多在意他最近为什么没有来找他。直到放暑假的前一个星期,光希才在自己的公寓楼下捡到了浑身是伤的叶司。
“这回又是惹上什么麻烦了?”他皱着眉给他处理脸上的伤口。
“没事,遇到个BT。我都说不要了,他偏要玩什么S/M。我要走,他就叫人揍了我一顿。”他其实一向不跟钱过不去的,但只有这个,给再多的钱他也不愿意。
“现在的女客人都这么重口味了?”
“是男的!”叶司擦了擦破裂的唇角,无所谓的答道。
光希举着棉花棒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给他的伤口消毒。
“你以后还是别做了,仔细找找总会有适合的工作的,总好过这样老是受伤。”
“像我这种人,一没学历二没技能,连做苦力人家都嫌我不够力气。不做这个你养我啊?”叶司突然挑起嘴角挑衅般的看着他。
光希那时候已经找到了一分助教的工作,再加上偶尔也能接到一两个公司的外包case,他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一天打好几份工了。
“我可养不起你这种大少爷。”
叶司身上穿的大都是名牌,随便一件风衣都能抵他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虽然大部分都是金主给他买的,但他的确过得比光希滋润。只是外表再光鲜,内里始终都透不进阳光,遇到盛光希,算是一个意外。
盛光希这个人,有时候外表看起来挺冷淡的,但其实还算得上是个好人。以前不管他是喝到醉死在路边,还是被人揍晕扔在旮旯角,从来没人管过他。这么多年了,盛光希是第一个将他捡回了家的人,还给他包扎伤口。不过这人无情起来的时候还真是不讲情面,等他一醒就把他赶出了公寓。
“我其实很好养的,我不挑食,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叶司又凑近了些,眼睛亮亮的看着他,像条努力讨好主人的哈巴狗。
“你再不挑食我也养不起你。”光希拧好消毒酒精的盖子,把用过的棉花棒扔进垃圾桶里。为了省钱,他学会了自己做饭。叶司尝过几次他的手艺之后,就经常跑过来蹭。
“你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做这个吗?”
“为什么?”
“我们家的房子被收走后,我就被社区的... -->>
没过两天光希就出院了,他前前后后差不多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睍莼璩伤盛明锦打来电话说光希的护照下来了,过几天就会来接他。光希把录好的那一盘磁带交给徐美云,他和夏天约好中考完之前不再见面,等他考完试来找他的时候,就让徐美云把这盘磁带给他。
光希走的那天,正好是高考的第一天。街上随处可见“沉着冷静,细致大胆”的红色条幅,市区到处打上静止鸣笛的警示牌,就连交警也出动封锁了各大考点附近的路段。光希坐在车上,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他住了十八年的大院,他读过的小学和初中,他经常去打球的篮球场,他和夏天去过的溜冰城,他们一起唱过歌的KTV,他熟悉的城市街景。他想要多看一眼,再多记住一点有他的地方,可是车子开得太快,终于什么都被甩在了身后。
徐美云从送他出门起眼泪就没干过,擦了掉,掉了再擦,一路上抓着光希的手就没松过。
“儿子,记得要听姑姑的话,好好照顾自己。”
“嗯。”
“要是想家了就回来,妈一直在家等着你。”
“嗯。”
“要给妈妈打电话,知不知道。”
“嗯。”
“臭小子,你别老是嗯嗯嗯的,多跟妈说几句话啊。以后想见你一面都难了。”徐美云说着又哽咽了。
“妈,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我也会听姑姑的话。你就不要担心我了。你自己也要好好照顾好你和...爸的身体,不要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妈都知道,妈都知道,妈不用你操心。儿子,心情好一点了就早点回来吧,妈始终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坐在前排的盛明辉听着后座母子俩的对话,心里也不是滋味。光希住院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就变得有点尴尬,一开始是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光希,后来才发现光希竟然变得畏惧他,甚至刻意避开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那种感觉很挫败,可又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怨得了谁呢。
下午一点的飞机,他们提前一个半小时到了机场。盛明锦先去办了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之后也差不多时间要进去了。
“光希,我们差不多要进去了。跟你爸妈道个别吧。”
虽然这一路上都是浓浓的离愁别绪,可是越到这当口儿,徐美云的情绪就越有点收不住了。
“光希,儿子,一定要好好听话,早点回来,妈妈在家等你。”光希还坐着轮椅,徐美云死死抓着轮椅的扶手不肯松开。
“你别这样,等下误了点他们就上不了飞机了。”盛明辉只好把徐美云拉开。
“爸。”
盛明辉突然一怔,光希自从出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开口叫他。
“爸,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儿子,我给您丢脸了,我不奢望您会原谅我。我这就走了,以后也不会再在您面前惹您生气了。请你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也照顾好我妈好吗。”
“都是你,都是你,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也不待见他。你现在满意了,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他了。”徐美云突然把一腔怨气都转移到了盛明辉身上。盛明辉扶着她的肩任她捶打也不吭声。
“大哥,嫂子,我们真的该走了。你们也要好好保重身体,我会给你们带打电话的。再见!”
大堂的广播开始播报登机时间,盛明锦推着光希进了安检。徐美云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终于哭倒在了盛明辉怀里。
......
“盛,下班后要不要一起去酒吧喝一杯?八点有英超联赛的直播耶。”同事汤姆是个铁杆的英超迷,每次赶上有英超联赛就要拉着他一起去酒吧看球赛。
明天就是圣诞节,他打算晚点就坐飞机回悉尼。正想说今晚去不了时,阿曼达从外边进来了。听到汤姆说话,她忍不住打岔。
“盛才不会和你一起去呢。”
“你怎么知道,盛又没说不去。”汤姆不平道。
“人家有honey来接,当然是去约会要紧了。”阿曼达走到窗边指了指楼下,一个穿粉色POLO衫的男子正倚着车头在楼下吸烟。见到楼上窗口探出的两三颗头颅,他仰起一张帅气的脸夸张的跟他们打招呼。
“Honey!”
“这家伙真是......”他无奈的皱眉。
“噢上帝,我的心脏要受不了了,他的笑脸简直太迷人了。”阿曼达夸张的做出被丘比特射中的动作,被汤姆嗤之以鼻。
“汤姆抱歉了,今晚不能陪你去看球赛了,下次有时间再一起去吧。这里就交给你们,我先走了。”他脱下白大褂挂好,收拾好桌子就拎着挎包下了楼。
“Honey,我来接你下班了。”叶司见他出来,赶紧熄灭了手里的香烟张开双臂迎上去。
“STOP!”他一手撑住叶司的肩膀,离他站得远远的。
“没记错的话,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分手两年六个月零三天了。你还要冒充我honey到什么时候?”
“记得这么清楚,看来你心里还是忘不了我的嘛。”叶司依旧嬉皮笑脸的。
“这车怎么回事?”他眼光瞟了瞟身后那辆崭新的SUV。上次见他还是三个月前,穷到连房租都付不起,赖在他那里住了一个礼拜。
“很帅吧,我买的。上车吧,我送你回农场。”反正他每年都要回悉尼陪他姑姑过圣诞,叶司特意赶在这个时候过来为他效劳的。
“你哪来的钱?你该不会又......”
“哎呀,你真的好啰嗦,这是人家给我的分手费不行啊。哪像你那么小气,跟你交往那么久什么好处也没捞到。我现在可是倒贴上门服务耶,你给点面子好不好。上车啦。”叶司知道他又要说什么,赶紧打断了他的话,推着人就往车里走。
“你不用回公寓了吧,那我直接出城咯。”
“不回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像审视犯人似的盯着他。
“你再这么看下去,我都要以为你又要重新爱上我了。”
“身上有没有伤?”脸上没有伤痕,难不成都在看不见的地方?
“你真扫兴,配合我一下不行啊。”
“叶司!”
“好了,盛光希,我们都已经分手了,你就不要再装作很关心我的样子了。”叶司终于被他问烦了,原本只是想高高兴兴的来向他展示自己的新战利品,却总是被他戳中痛处。
车厢里顿时安静下来,气氛有点尴尬。
“对不起。”隔了半晌,叶司还是先道了歉。他早该知道来找盛光希就会有这种结果,可就像是一种改不掉的坏习惯似的,每次结束一段感情他总是会来找他。被他念也好,被他骂也好,他总是能很快的从他这里恢复过来,然后开始下一段快餐式的恋爱。
光希只暗叹了一口气,没再说话。
认识叶司,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来澳洲的第一年,他在盛明锦的农场里养了半年的伤之后又去上了半年的语言学校,之后重读了一年高三才考上墨尔本的一所大学。因为小腿曾经骨折过,那之后他就彻底放弃了体育,选读了园艺专业。
虽然盛明锦表示费用方面不用他操心,但光希最后还是和她约定,学费就先由她来出,生活费就靠他自己赚取。这的确是能锻炼一个人自身独立性的很好的方式,盛明锦也就没再坚持。于是大学四年,他都是靠着奖学金和打工的薪水过来的。
认识叶司那年,他二十三岁,还是个大三的学生。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缺钱,所以去酒吧做了一段时间的调酒师。他闲来无事跟一个前辈学的,技术称不上太好,但也还过得去。认识叶司,是因为他是那家酒吧的常客。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来,在吧台点一杯鸡尾酒,然后等着鱼儿主动上钩。
叶司是那种少见的长得漂亮却不娘气的男孩儿。加上西方人对神秘东方的向往,他的黑头发黄皮肤成了酒吧里最显眼招摇的标志,见过他的人几乎都会对他那张漂亮的脸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他每次来都会点一杯他调的玛格丽特,除此之外他们没有过任何交谈。然后一杯酒没喝完,就已经有人帮他付完账,之后他们双双离去。光希曾经无聊的观察过,他大概一个星期会来酒吧四次,每次绝对坐不到半个小时就会钓到大鱼然后离开。久了之后光希也发现,每次带走他的对象都不一样。光希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因为带走他的除了女人,也有男人。
他们第一次真正对话,是在他去那做调酒师的第二个月。那天是万圣节,原本光希和老板说好了他只做到十二点,因为第二天还有课,但是那天酒吧的生意真的是特别好。老板说尽了好话,并且愿意多付薪水他才勉为其难的留下来。结果等到打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因为经常晚上要打工,回去晚了会影响室友的休息,光希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就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公寓,从宿舍搬了出来 。侍应生的人手不够,他只得帮忙出去后巷扔垃圾,却发现晕死在垃圾箱后边的叶司。估计是被人揍了一顿给扔在这里的,身上脏兮兮的,头发上还黏着血。
光希本来不想惹麻烦,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处理就行了。他正要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人竟然醒了。光希赶紧合上电话把人扶起来。
“你被抢劫了吗,要不要帮你报警,还是先送你去医院?”
“都不用,谢谢。”他挣开光希的手,摇摇晃晃的往前走,没走几步又跌倒了。
“这样吧,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你等我进去换完衣服。”光希匆匆跑进去换完衣服一出来,后巷已经不见他的影子了。
算了,人家不愿意领他的情。他耸耸肩走去公车站,结果却在马路边再一次发现晕过去的叶司。眼看着夜巴来了,他只好架起地上的人先上了回公寓的车。
光希后来才知道,叶司是被人故意报复。谁叫他平日里行事太高调,人家因他失了恋,自然要揍他。不过那时候他们已经很熟了,光希这才知道他竟然才十九岁,可是看起来却比他这个二十三岁的人还要老成。只是他也不明白,叶司这个年纪,放在国内那还是父母手中的宝,他怎么会出来做这种事。
光希又不傻,更何况叶司似乎也并不掩饰他是靠什么赚钱。虽然他并不歧视任何职业,在他看来,任何靠自己努力得来的收获都是该值得被尊重的。只是叶司还太小,不该这么浪费他的青春。
光希只在酒吧做了三个月就辞职了,毕竟每天都要上到很晚才能回家确实会影响到他第二天上课。叶司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坐坐,但多是挑阴雨天气来。他说他不喜欢阴雨天,更加讨厌阴雨天的时候一个人待着。叶司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落寞,总让他有一瞬间的错觉,好像看见了多年前的夏天。不知不觉,他们分开已经快六年了。
第一次听到叶司故事,已经是在他们认识快要一年之后了。很俗套的家庭惨剧,五年前他跟随父母移民澳洲,可是不到一年,父亲的生意就出了问题。之后因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他们家的房子被收走了,父亲也因诈骗罪被批入狱。母亲在那之后跟别的男人跑了,他一下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那年,他才刚刚十五岁。
“不同情一下我吗?一般人听到这种人间惨剧都会深表同情吧。”那时候他已经不那么彷徨了,也能嘻笑着说出那一段如坠地狱般的日子。
“你说我要是真的编一个这样的故事出来,那些金主们会不会更怜惜我。说不定我早就发财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光希反问他。
“不知道,可能连自己都觉得太恶俗了吧。”叶司耸耸肩,却把脸转向了窗外。
光希后来问他,那为什么又要告诉自己这些。毕竟在这之前,他们都很少聊到彼此的事。两个人都像是怀揣秘密的蜗牛,背着沉重的外壳踽踽独行。
“当然是为了想要引起你的同情和注意啊。”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叶司狡黠的笑倒在了光希怀里。
自那之后,叶司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光希知道他没什么朋友,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了,之后完全过上了这种出卖青春的奢靡生活。那些下了床就不认识彼此的人,不过都是他的赖以生存的工具
很奇怪,明明以前并不是那种超会念书的学霸,可是大四的下学期,光希却通过了研究生的考试。叶司最后一次来找他是在一个月前,因为忙着准备考试,光希也没过多在意他最近为什么没有来找他。直到放暑假的前一个星期,光希才在自己的公寓楼下捡到了浑身是伤的叶司。
“这回又是惹上什么麻烦了?”他皱着眉给他处理脸上的伤口。
“没事,遇到个BT。我都说不要了,他偏要玩什么S/M。我要走,他就叫人揍了我一顿。”他其实一向不跟钱过不去的,但只有这个,给再多的钱他也不愿意。
“现在的女客人都这么重口味了?”
“是男的!”叶司擦了擦破裂的唇角,无所谓的答道。
光希举着棉花棒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给他的伤口消毒。
“你以后还是别做了,仔细找找总会有适合的工作的,总好过这样老是受伤。”
“像我这种人,一没学历二没技能,连做苦力人家都嫌我不够力气。不做这个你养我啊?”叶司突然挑起嘴角挑衅般的看着他。
光希那时候已经找到了一分助教的工作,再加上偶尔也能接到一两个公司的外包case,他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一天打好几份工了。
“我可养不起你这种大少爷。”
叶司身上穿的大都是名牌,随便一件风衣都能抵他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虽然大部分都是金主给他买的,但他的确过得比光希滋润。只是外表再光鲜,内里始终都透不进阳光,遇到盛光希,算是一个意外。
盛光希这个人,有时候外表看起来挺冷淡的,但其实还算得上是个好人。以前不管他是喝到醉死在路边,还是被人揍晕扔在旮旯角,从来没人管过他。这么多年了,盛光希是第一个将他捡回了家的人,还给他包扎伤口。不过这人无情起来的时候还真是不讲情面,等他一醒就把他赶出了公寓。
“我其实很好养的,我不挑食,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叶司又凑近了些,眼睛亮亮的看着他,像条努力讨好主人的哈巴狗。
“你再不挑食我也养不起你。”光希拧好消毒酒精的盖子,把用过的棉花棒扔进垃圾桶里。为了省钱,他学会了自己做饭。叶司尝过几次他的手艺之后,就经常跑过来蹭。
“你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做这个吗?”
“为什么?”
“我们家的房子被收走后,我就被社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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