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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莫志远在想,如果他们不是这么熟悉,会不会成为男女朋友。
忧愁了一阵子,莫志远捡起地上的落叶,扔在水面上,然后匆匆赶回宿舍,拿出昨天晚上剩下的信纸给苏小兰回信,“苏小兰,你好,我是莫志远,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来信,一年多了,我以为你失踪了呢,连一封信都不给我写,实在是太过份了,今天收到你的信,感觉你从来都在我身旁,一直没有离开过,你劝我复读,自己却跑去打工,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习惯了你做我同学,我复读时的好几个同学长什么样我都忘了,但是你那张脸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你替我做的太多了,我们当然是永远的朋友,哪怕十年没有见面,友谊也不会减淡几分。”
“十一顿饭那是肯定要还的,连本带利,决不能少,本来挺担心你的,收到你的来信我也就放心了,因为你在不稳定的情况下,绝对不可能给我写信,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很多话我也就不多说了,我在这个学校挺好,现在我还是班里的文娱委员呢,哎,本来是能当班长的,不提了,提起来都是伤。大学的管理不像是高中,说宽松也对,说严格也行,基本是不大可能找家长的,所以你想当我的姐姐,这个愿望多半是不能实现了,但是做我妹妹完全没有问题。”
“我至今还不能释怀的是,你居然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不过反正也过去了,你现在好就行,如果你有空,一定要到WH来看我。今年你过年一定会回家的吧?不能回家就早说,我放假后想去义乌一趟,去看看那边的市场,最近大学里经常讨论大学生创业的时情,想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正好可以找你去,急着把这封信寄出去,就不多说了,下次我照几张学校的照片给你看看,详细地址在信的后面,记得一定要写系和专业,否则很容易丢的,切记切记啊,勿念,念着挂着你的莫志远。”,然后写上日期,为了怕苏小兰写错地址,又认真地把地址在信封上再详细写了一遍,仔细检查后方才作罢。“苏小兰”这三个字,在莫志远心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什么所谓的笔友,在心中,都不值一提,只有这个苏小兰,才是自己高中三年最怀念的人和事之一,谁都无法替代。(到底是最还是之一啊,你说清楚啊。)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夜晚的窗玻璃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霜露,莫志远望着窗外朦胧稀疏的灯光,还有那飘飘零零的落叶,绵延的思绪飘回到了刚逝去不久的高中三年的日子。
高中三年,莫志远一直非常努力,但是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一直搞不明白莫志远为什么如此,看上去莫志远并不傻,挺聪明的一个,但怎么就是成绩上不去呢?难道是学习方法不对?哎,可惜了,这个孩子。其实,只有莫志远自己知道,自己的成绩之所以一直未有突破,完全是因为自己被班里的一个女孩所迷惑,一个坐在自己前排的女生吸引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搞得自己一点学习的心思都没,也不能说一点心思都没,主要是被她蛊惑后学习成绩上不去,上不去后就变得很自卑很压抑,因为压抑和自卑,成绩就更加上不去,成绩上不去后又变得更加压抑和自卑,形成了恶性循环了,整个高中三年,都处在混混沌沌稀里糊涂的状态。
考上大学后自己仔细回想分析了下当年为什么会如此着迷于这位女同学,主要原因是当时自己来自乡下农村,而这位女同学来自县城。——此时此年此月,县城和乡下的差别非常大,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当然了,以后的将来,小县城和乡下没有任何差别了,甚至还不如乡下,当然,那是后话。记得在初中升入高中后开学第一天看到这位女同学时,就被她时尚得体的穿着和靓丽的外表给深深吸引了,当时的情景,这位女生对于自己来说,简直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以至于在后来整个三年都生活在她巨大的阴影之下,哎,真是红颜祸水,害人不浅啊!
相对于令人痛苦压抑的高中三年,莫志远还是比较喜欢复读期间的日子,那种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老师宠爱每个人都是失败者每个人都是弃儿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感觉非常好,简直可以用令人惬意来形容,最让人怀念的是复读住校期间,对面女生寝室(复读班里的生活非常艰苦,男女生的宿舍都挨在一起,非常挤,并还都是通铺)的那个老是用长发遮住刘海的漂亮女孩,总是害羞地低垂着头永远见不得人的模样,甚是娇羞可爱,催人奋进,在那不经意的抬头低头的瞬间,莫志远都能明显感觉到,偷偷望向自己的暧昧目光,每当中午打饭回寝室时,经过莫志远寝室门口的时候,都要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哦,MyGod,这份柔情,只有用心体会才能感受她的细腻,整整一年的复读生涯,都是在这幽怨暧昧的目光中度过,想来真是令人怀念啊,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让自己忘掉了魂牵梦绕的高中前桌,还有哥们苏小兰,才能度过那艰难的峥嵘岁月吧。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在什么环境条件下,过什么样的生活,当你飞黄腾达之时就开始好高骛远,当你虎落平阳之时,就学会延口残存,适应力真是强啊。
哎,自从自己高中三年最喜欢的女同学考入名牌大学BJ邮电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了(其实,高中三年总共说过的话不超过三句,联系个鸟蛋。),哎,自己为了追随她,所以在报考志愿时,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都填写了BJ邮电,结果,没有达到北邮的分数线,就变成了今天这个结局,被发配充军到边疆来了,来到了这个垃圾学校,哎,自古红颜多祸水,这句话,还真的一点也不错,气死我了。什么时候,写封信到BJ邮电去,看看,当年的女孩是不是还记得自己,哎,想想还是算了,自己现在念的这个垃圾学校怎么跟BJ邮电比啊,估计写给她,她也不会给自己回信,到时还嘲笑自己,或者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她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写信跟她说什么呢?她这么好的学校,估计会想着出国或有很多条件好的男生追她吧,怎么会记得自己?再说,就算记得自己,人家现在如果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冒冒然地写信去,徒给别人添麻烦,还是算了吧。
此时的莫志远渐渐地沉静下来,从入学到现在,自己一直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喧嚣繁华的大学,让自己有种忘乎所以的感觉,都让自己忘记了曾经的苦难和煎熬,把漫长的高中四年艰难的时光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苏小兰的来信,就像给自己泼了盆凉水,瞬间把自己拉回到现实和回忆中。(大学就是这样,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当喧嚣过后,一切都渐渐沉寂下来的时候,个个都会回到原来状态,开始过起有条不紊平平淡淡的扑通生活,以待再一次重新崛起。)
哎呀,不知道复读班里的那个女孩考上大学了没有,今年回去要去复读班去找找她,很羞涩很漂亮的女孩子啊,想起她的笑容就让人遐想。此时的自己,虽然对于那些在名校的同学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但对于那些还挣扎在死亡线上在独木桥对面引颈张望的那些小师妹来说,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哎,一想到自己就要衣锦还乡情景,就不免得意起来。
千万别觉得莫志远太花心了,男人嘛,谁没个三妻四妾的,这很正常。
哎,人生都是因为太多的担心和猜测害死人,也许,说的仅是也许,如果苏小兰早点向莫志远表白,如果莫志远早点向那个考入北邮的女同学表白,如果复读班里的那个老是用长发遮住刘海的女同学早点向莫志远表白的话,也许,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人生就是这样,永远在自卑和阴差阳错中走向遥远的未知,直至走向一条决绝的不归路,哦,Mygod,上帝啊,饶了我吧。
时候莫志远在想,如果他们不是这么熟悉,会不会成为男女朋友。
忧愁了一阵子,莫志远捡起地上的落叶,扔在水面上,然后匆匆赶回宿舍,拿出昨天晚上剩下的信纸给苏小兰回信,“苏小兰,你好,我是莫志远,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来信,一年多了,我以为你失踪了呢,连一封信都不给我写,实在是太过份了,今天收到你的信,感觉你从来都在我身旁,一直没有离开过,你劝我复读,自己却跑去打工,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习惯了你做我同学,我复读时的好几个同学长什么样我都忘了,但是你那张脸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你替我做的太多了,我们当然是永远的朋友,哪怕十年没有见面,友谊也不会减淡几分。”
“十一顿饭那是肯定要还的,连本带利,决不能少,本来挺担心你的,收到你的来信我也就放心了,因为你在不稳定的情况下,绝对不可能给我写信,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很多话我也就不多说了,我在这个学校挺好,现在我还是班里的文娱委员呢,哎,本来是能当班长的,不提了,提起来都是伤。大学的管理不像是高中,说宽松也对,说严格也行,基本是不大可能找家长的,所以你想当我的姐姐,这个愿望多半是不能实现了,但是做我妹妹完全没有问题。”
“我至今还不能释怀的是,你居然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不过反正也过去了,你现在好就行,如果你有空,一定要到WH来看我。今年你过年一定会回家的吧?不能回家就早说,我放假后想去义乌一趟,去看看那边的市场,最近大学里经常讨论大学生创业的时情,想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正好可以找你去,急着把这封信寄出去,就不多说了,下次我照几张学校的照片给你看看,详细地址在信的后面,记得一定要写系和专业,否则很容易丢的,切记切记啊,勿念,念着挂着你的莫志远。”,然后写上日期,为了怕苏小兰写错地址,又认真地把地址在信封上再详细写了一遍,仔细检查后方才作罢。“苏小兰”这三个字,在莫志远心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什么所谓的笔友,在心中,都不值一提,只有这个苏小兰,才是自己高中三年最怀念的人和事之一,谁都无法替代。(到底是最还是之一啊,你说清楚啊。)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夜晚的窗玻璃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霜露,莫志远望着窗外朦胧稀疏的灯光,还有那飘飘零零的落叶,绵延的思绪飘回到了刚逝去不久的高中三年的日子。
高中三年,莫志远一直非常努力,但是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一直搞不明白莫志远为什么如此,看上去莫志远并不傻,挺聪明的一个,但怎么就是成绩上不去呢?难道是学习方法不对?哎,可惜了,这个孩子。其实,只有莫志远自己知道,自己的成绩之所以一直未有突破,完全是因为自己被班里的一个女孩所迷惑,一个坐在自己前排的女生吸引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搞得自己一点学习的心思都没,也不能说一点心思都没,主要是被她蛊惑后学习成绩上不去,上不去后就变得很自卑很压抑,因为压抑和自卑,成绩就更加上不去,成绩上不去后又变得更加压抑和自卑,形成了恶性循环了,整个高中三年,都处在混混沌沌稀里糊涂的状态。
考上大学后自己仔细回想分析了下当年为什么会如此着迷于这位女同学,主要原因是当时自己来自乡下农村,而这位女同学来自县城。——此时此年此月,县城和乡下的差别非常大,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当然了,以后的将来,小县城和乡下没有任何差别了,甚至还不如乡下,当然,那是后话。记得在初中升入高中后开学第一天看到这位女同学时,就被她时尚得体的穿着和靓丽的外表给深深吸引了,当时的情景,这位女生对于自己来说,简直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以至于在后来整个三年都生活在她巨大的阴影之下,哎,真是红颜祸水,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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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在什么环境条件下,过什么样的生活,当你飞黄腾达之时就开始好高骛远,当你虎落平阳之时,就学会延口残存,适应力真是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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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莫志远渐渐地沉静下来,从入学到现在,自己一直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喧嚣繁华的大学,让自己有种忘乎所以的感觉,都让自己忘记了曾经的苦难和煎熬,把漫长的高中四年艰难的时光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苏小兰的来信,就像给自己泼了盆凉水,瞬间把自己拉回到现实和回忆中。(大学就是这样,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当喧嚣过后,一切都渐渐沉寂下来的时候,个个都会回到原来状态,开始过起有条不紊平平淡淡的扑通生活,以待再一次重新崛起。)
哎呀,不知道复读班里的那个女孩考上大学了没有,今年回去要去复读班去找找她,很羞涩很漂亮的女孩子啊,想起她的笑容就让人遐想。此时的自己,虽然对于那些在名校的同学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但对于那些还挣扎在死亡线上在独木桥对面引颈张望的那些小师妹来说,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哎,一想到自己就要衣锦还乡情景,就不免得意起来。
千万别觉得莫志远太花心了,男人嘛,谁没个三妻四妾的,这很正常。
哎,人生都是因为太多的担心和猜测害死人,也许,说的仅是也许,如果苏小兰早点向莫志远表白,如果莫志远早点向那个考入北邮的女同学表白,如果复读班里的那个老是用长发遮住刘海的女同学早点向莫志远表白的话,也许,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人生就是这样,永远在自卑和阴差阳错中走向遥远的未知,直至走向一条决绝的不归路,哦,Mygod,上帝啊,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