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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山额真,是八旗军里面的一旗长官,大概能够指挥将近一万人,“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固山额真算是现代军队的集团军司令。
没等我开口,老史就破口大骂了:“擦尼玛,你被我兄弟打的屁滚尿流,戴上一枚八旗子弟的破烂玩意,你还能上天啊,少尼玛装蒜!”
李东风这时也不装风度了,马上还口:“小王八羔子,就算史将在这里,我戴上这枚扳指也能踹他三脚,你少在这里狂叫,等下我就把你的头割下来!”
老史马上回了李东风一句:“采花贼,你少吹牛逼,等下老子把你头砸进肚子里,从屁眼给你拽出来,用绳拴着你的脖子,把你拉到北边的街道上,在水波纹理店门口溜达两圈。”
老史这个人我是知道的,他不但嘴很损,每次骂人都能骂出新高度,这个把头从屁股里拽出来的说法,把我惹得哈哈大笑。
“年轻人,我人到中年,气血亏了不少,气力跟不上才被姓岳的打败,现在我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法力!”
李东风应该不是骗人,刚才跟我打斗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挥出来一开始滚金钱镖的那种力道,应该是纵欲过度导致肾亏,体内的一口气老是跟不上。
李东风这句话说完,犹豫一下之后,捡起地上古代女尸留下的一把剪刀,割破了手指头,然后皱着眉头把扳指在手上一转,指血渗透到扳指里面,那个扳指变成血红的颜色,在他的肉里越陷越深,很快跟他的血肉结合起来。
李东风接着用左手在右臂上面使劲一拍,然后右臂一甩,甩出了一地的血,一阵黄豆爆裂的声音,他的右手五指暴涨一尺,变成了五根锋利的长爪。
五根利爪上面还滴着粘稠的黑色血液,很显然,上面带有见血封喉的剧毒,就连李东风跟利爪连接的肘部,衣服都烂掉了,半截胳膊上起了豆大的肉疙瘩,这肯定是毒气过盛鼓起来的。
我明白了,李东风这跟养玉人吞食血玉,用自己的身体提高战斗力是一个道理。
这枚犀角扳指喝了李东风的血,长到他的肉里之后,把所有的杀气也渗入到他身体里,把他的右手变成了一只巨大的毒爪。
唯一的缺点就是,李东风的右手想要重新恢复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以后还要想办法抵御自己右手不断传上来的毒性。
养玉人吞血玉,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李东风用扳指,失去的是一条右臂,还有自己下半生的健康。
我心里明白,李东风是见了程月的美貌,垂涎三尺心里饥渴,顾不上右手变异,这才用上了曾经开弓拉箭千次万次的犀角扳指。
李东风是为了抢美,我是为了护美,没有什么可谈的了,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谁的拳头硬谁是爷!
李东风现在离我七尺,正好在我真气的攻击范围之内,我打起精神,提起单掌聚集真气,对着李东风的胸前拍了过去。
我都能感觉我拍出的这一掌,无形的真气把空气凝聚成了一个盾牌大的手印,对着李东风的胸口按了过去。
李东风站稳脚跟,提着那个血淋淋的变种右手,以僵尸那种平伸的角度,对着我拍出的大手印戳了上来。
那只巨大的毒爪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瞬间把我拍出的手印,在半空里戳的四分五裂,然后穿过手印的碎片,对着我胸前刺了过来。
我的真气挡不住这只怪手,这要是被刺中,胸前就要出现五个小洞,我不敢硬接,一个侧身躲开,然后伸手去砍李东风的右肩膀。
我心里想的是,惹不起你的怪手,我就要把它从你身上砍下去!
李东风身形很快,很容易就躲了过去,后面我再跟他打在一起,因为要顾忌他的怪手,就吃力了很多。
我现在就像一个力气无穷的大象,而李东风,就像一条动作迅捷的毒蛇。
固山额真,是八旗军里面的一旗长官,大概能够指挥将近一万人,“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固山额真算是现代军队的集团军司令。
没等我开口,老史就破口大骂了:“擦尼玛,你被我兄弟打的屁滚尿流,戴上一枚八旗子弟的破烂玩意,你还能上天啊,少尼玛装蒜!”
李东风这时也不装风度了,马上还口:“小王八羔子,就算史将在这里,我戴上这枚扳指也能踹他三脚,你少在这里狂叫,等下我就把你的头割下来!”
老史马上回了李东风一句:“采花贼,你少吹牛逼,等下老子把你头砸进肚子里,从屁眼给你拽出来,用绳拴着你的脖子,把你拉到北边的街道上,在水波纹理店门口溜达两圈。”
老史这个人我是知道的,他不但嘴很损,每次骂人都能骂出新高度,这个把头从屁股里拽出来的说法,把我惹得哈哈大笑。
“年轻人,我人到中年,气血亏了不少,气力跟不上才被姓岳的打败,现在我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法力!”
李东风应该不是骗人,刚才跟我打斗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挥出来一开始滚金钱镖的那种力道,应该是纵欲过度导致肾亏,体内的一口气老是跟不上。
李东风这句话说完,犹豫一下之后,捡起地上古代女尸留下的一把剪刀,割破了手指头,然后皱着眉头把扳指在手上一转,指血渗透到扳指里面,那个扳指变成血红的颜色,在他的肉里越陷越深,很快跟他的血肉结合起来。
李东风接着用左手在右臂上面使劲一拍,然后右臂一甩,甩出了一地的血,一阵黄豆爆裂的声音,他的右手五指暴涨一尺,变成了五根锋利的长爪。
五根利爪上面还滴着粘稠的黑色血液,很显然,上面带有见血封喉的剧毒,就连李东风跟利爪连接的肘部,衣服都烂掉了,半截胳膊上起了豆大的肉疙瘩,这肯定是毒气过盛鼓起来的。
我明白了,李东风这跟养玉人吞食血玉,用自己的身体提高战斗力是一个道理。
这枚犀角扳指喝了李东风的血,长到他的肉里之后,把所有的杀气也渗入到他身体里,把他的右手变成了一只巨大的毒爪。
唯一的缺点就是,李东风的右手想要重新恢复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以后还要想办法抵御自己右手不断传上来的毒性。
养玉人吞血玉,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李东风用扳指,失去的是一条右臂,还有自己下半生的健康。
我心里明白,李东风是见了程月的美貌,垂涎三尺心里饥渴,顾不上右手变异,这才用上了曾经开弓拉箭千次万次的犀角扳指。
李东风是为了抢美,我是为了护美,没有什么可谈的了,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谁的拳头硬谁是爷!
李东风现在离我七尺,正好在我真气的攻击范围之内,我打起精神,提起单掌聚集真气,对着李东风的胸前拍了过去。
我都能感觉我拍出的这一掌,无形的真气把空气凝聚成了一个盾牌大的手印,对着李东风的胸口按了过去。
李东风站稳脚跟,提着那个血淋淋的变种右手,以僵尸那种平伸的角度,对着我拍出的大手印戳了上来。
那只巨大的毒爪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瞬间把我拍出的手印,在半空里戳的四分五裂,然后穿过手印的碎片,对着我胸前刺了过来。
我的真气挡不住这只怪手,这要是被刺中,胸前就要出现五个小洞,我不敢硬接,一个侧身躲开,然后伸手去砍李东风的右肩膀。
我心里想的是,惹不起你的怪手,我就要把它从你身上砍下去!
李东风身形很快,很容易就躲了过去,后面我再跟他打在一起,因为要顾忌他的怪手,就吃力了很多。
我现在就像一个力气无穷的大象,而李东风,就像一条动作迅捷的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