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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天气有些闷热,哪怕是在大早晨,依旧让人热的慌。
“来,大爷,钻进去。”
林凡扬了扬手里的通灵灯笼说道。
“干哈,打劫啊!”
打劫你个头,有啥好值得我打劫的。
“现在是白天,难不成大爷你有特殊爱好,想体验一下露天烤鬼的乐趣。”
林凡打趣道,老头急忙的摇头。
他只是普通的一级鬼魂,属于孤魂野鬼,打酱油一类的。
本身没有多大的本事和法力,长时间处在白天里,哪怕是这般阴暗得环境,依旧对灵体有所损伤。
但通灵灯笼不一样,能够转阳为阴,不仅能够遮挡住人的生气,还能够阻隔阳光,是鬼魂最好的寄存地方。
老人的鬼魂化作一缕细小的黑线,便钻进了古香古色的通灵灯笼之中。
刚刚钻进通灵灯笼没多久,便又探出小半截身体。
“哦,对了,小伙子,我那儿媳妇有的是钱,你懂的。”
老人一边说着,还对着林凡挤了几下浑浊的双眼。
“卧槽,老人家,真是知我者莫若你,人老成精。”
林凡恨不得抱住这可爱的小老头亲一口,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他,不用客气,尽情的要价。
当爸的能够做到这种地步,胳膊肘儿往外撇,真是让林凡侧目,不过,他喜欢。
有钱不赚那是傻子,他可不是雷锋,做个好事不求名利。
现在的社会,就算是知名的慈善家背后,都有一屁股说不清的秘密。
更何况他一个小老百姓。
“嘿嘿,低调,低调,行了,我先进去躲一下。”
老人眯着眼睛笑笑,然后便一溜烟的缩回了身体,看到出来此刻他的心情不错。
林凡哼着小歌,将通灵灯笼收进乾坤袋,便大步朝着老人的店铺走去。
“今儿个咱老百姓呀,真呀么真高兴…;…;。”
…;…;
此刻,在老人的店铺里。。
一男一女此刻正背对背的寻找着什么东西。
女的皮肤白皙俊俏,身材凹凸有致。
男的皮肤黝黑,样貌非常大众化,属于那种丢在人群里,就会被遗忘的角色。
这两个极端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走在一起的人。
不过,事实偏偏如此,这两人便是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妇。
两人的恋爱史非常的简单,就是农村孩子救了城市女孩,然后展开了非常狗血,而又轰轰烈烈的恋爱史。
今天,两人过来的目的,便是为了这祖传的金戒指而来的。
就在昨天晚上,范海辛梦到老爸托梦,让他到店铺找到金戒指,说是已经承认了这个媳妇,并且让他好好的对待自个媳妇。
为此,一大早,范海辛便兴奋的拉着谭晓丽过来。
只不过,事与愿违。
老头的店铺不大,只有四十多平方,目光所及,一眼就能够将店铺扫个遍。
找了一圈后,范新海也没有发现祖传的金戒指。
“奇怪,怎么会没有呢?”
范海辛停下手里的动作,有些颓废的说道。
金戒指虽然不值钱,但那代表着特殊的意义,用金钱是没办法衡量的。
“或许,爸走了都不愿意承认我这个儿媳妇,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谭晓丽柔情一笑,白皙的面色却是不禁闪过一丝黯然。
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划过自己的耳畔,拨动起那几缕秀发。
无论她做再多的努力,好像都无法得到老人的认同。
难道,在他的心里,一直像是防贼一样防着自己吗?
谭晓丽抿心自问,她对老人很好,尤其是老人生病那段时间,她可谓是尽心尽力。
不会做饭,她学,拿着菜谱,看了一遍又一遍,手指头也被菜刀划破了好多道口子。
不会做家务,她也学,洗衣扫地,这对于她一个公司的经理来说,说出去估计都没人信。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那个老人... -->>
八月的天气有些闷热,哪怕是在大早晨,依旧让人热的慌。
“来,大爷,钻进去。”
林凡扬了扬手里的通灵灯笼说道。
“干哈,打劫啊!”
打劫你个头,有啥好值得我打劫的。
“现在是白天,难不成大爷你有特殊爱好,想体验一下露天烤鬼的乐趣。”
林凡打趣道,老头急忙的摇头。
他只是普通的一级鬼魂,属于孤魂野鬼,打酱油一类的。
本身没有多大的本事和法力,长时间处在白天里,哪怕是这般阴暗得环境,依旧对灵体有所损伤。
但通灵灯笼不一样,能够转阳为阴,不仅能够遮挡住人的生气,还能够阻隔阳光,是鬼魂最好的寄存地方。
老人的鬼魂化作一缕细小的黑线,便钻进了古香古色的通灵灯笼之中。
刚刚钻进通灵灯笼没多久,便又探出小半截身体。
“哦,对了,小伙子,我那儿媳妇有的是钱,你懂的。”
老人一边说着,还对着林凡挤了几下浑浊的双眼。
“卧槽,老人家,真是知我者莫若你,人老成精。”
林凡恨不得抱住这可爱的小老头亲一口,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他,不用客气,尽情的要价。
当爸的能够做到这种地步,胳膊肘儿往外撇,真是让林凡侧目,不过,他喜欢。
有钱不赚那是傻子,他可不是雷锋,做个好事不求名利。
现在的社会,就算是知名的慈善家背后,都有一屁股说不清的秘密。
更何况他一个小老百姓。
“嘿嘿,低调,低调,行了,我先进去躲一下。”
老人眯着眼睛笑笑,然后便一溜烟的缩回了身体,看到出来此刻他的心情不错。
林凡哼着小歌,将通灵灯笼收进乾坤袋,便大步朝着老人的店铺走去。
“今儿个咱老百姓呀,真呀么真高兴…;…;。”
…;…;
此刻,在老人的店铺里。。
一男一女此刻正背对背的寻找着什么东西。
女的皮肤白皙俊俏,身材凹凸有致。
男的皮肤黝黑,样貌非常大众化,属于那种丢在人群里,就会被遗忘的角色。
这两个极端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走在一起的人。
不过,事实偏偏如此,这两人便是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妇。
两人的恋爱史非常的简单,就是农村孩子救了城市女孩,然后展开了非常狗血,而又轰轰烈烈的恋爱史。
今天,两人过来的目的,便是为了这祖传的金戒指而来的。
就在昨天晚上,范海辛梦到老爸托梦,让他到店铺找到金戒指,说是已经承认了这个媳妇,并且让他好好的对待自个媳妇。
为此,一大早,范海辛便兴奋的拉着谭晓丽过来。
只不过,事与愿违。
老头的店铺不大,只有四十多平方,目光所及,一眼就能够将店铺扫个遍。
找了一圈后,范新海也没有发现祖传的金戒指。
“奇怪,怎么会没有呢?”
范海辛停下手里的动作,有些颓废的说道。
金戒指虽然不值钱,但那代表着特殊的意义,用金钱是没办法衡量的。
“或许,爸走了都不愿意承认我这个儿媳妇,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谭晓丽柔情一笑,白皙的面色却是不禁闪过一丝黯然。
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划过自己的耳畔,拨动起那几缕秀发。
无论她做再多的努力,好像都无法得到老人的认同。
难道,在他的心里,一直像是防贼一样防着自己吗?
谭晓丽抿心自问,她对老人很好,尤其是老人生病那段时间,她可谓是尽心尽力。
不会做饭,她学,拿着菜谱,看了一遍又一遍,手指头也被菜刀划破了好多道口子。
不会做家务,她也学,洗衣扫地,这对于她一个公司的经理来说,说出去估计都没人信。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那个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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