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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是!”
所有骑兵挺胸拍甲,手中狼牙棒微微举起,身子前弓与马匹贴在在一起,做出了进攻的姿势。
“卧槽!”孙可望的头都要大了,暗道这狗日的见面就打啊?只是看他们衣甲鲜亮像是并未遇到任何阻击,那义父派遣的先锋队哪里去了?难道是绕道去了襄阳?
不管了,先管眼前的事情吧!
孙可望深吸一口气,两眼中凶光顿时一冒,长枪横在前胸,然后猛地向朱常渊一挺,道:“兄弟们,能杀死首恶朱常渊者,赏千金,封万户侯!”
他不敢说生擒,尼玛就算生擒了这货,人家也能一怒杀人。
“出击!”朱常渊的声音不大,可是听在所有士兵的耳中,便像是钢铁一样有力。
“哒哒哒。”所有骑兵躬身贴着马,将身子与马匹的动作融为一体,无论跳跃飞扑,都保持着一样的节奏。
转眼之间,冲入敌阵。
朱常渊一马当先,飞驰而去,身后腾起一道白色的烟尘,犹如大海中劈开的浪花一样,在这清冷的冬日极富动感。
“杀!”孙可望也不认怂,关键是他不能怂也不敢怂。
因为他是张献忠的义子,而且是长子,若是此时还没打就跑,结果就严重了,不但后面的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方的盔甲也不知道用什么做成,将他的虎口震得生疼也不能伤到人家分毫。
这都不是关键,如果自己部队的牺牲能够消耗掉对方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战力,或者能够拖延足够的时间等后续部队形成合围,也算是值了。
不过,两军相接十分钟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自己的部队,所有的人,在对面这些骑兵的手中没有一合之将。
屠杀,单方面的屠杀,在孙可望的眼中,朱常渊手下屠杀自己的部下像是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样简单。
“咚!”一记铁棒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孙可望的铠甲上。
顿时,他的铠甲被击开打撒,甲片飞舞。
“我打!”银甲马背上的士兵,在一棒将孙可望打成重伤之后,突然又快速飞起一脚,在马上做了一个超难度动作,一脚将孙可望踢飞。
“杀,杀,杀!”
杀声震天,二百奇兵如水银泻地,一路冲去。
孙可望的队伍,在面对如此虎狼之师的时候,特别是又失去了主将之后,突然掉头就跑,所有人,拼命的往后跑。
饿虎驱羊,焉有退意!
朱常渊看孙可望大部队溃败,主将不知所踪,一鼓作气勇猛往前冲击。
一路上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孙可望的队伍却被他冲击的七零八落,如此一来后头的部队听到前面的骚乱,甚至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开始逃跑,拔腿就跑,往谷城的方向跑。
逃跑时一种连锁反应,特别是在发生危险的时候。
有的因为看到了朱常渊及他麾下甲兵的雄武,心生绝望才跑;有的人是因为畏惧战争才跑;还有些人,根部就不知道为什么跑,反正人家跑咱也跑,跑就是了,只要跑在大家的前面,总是安全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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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骑兵挺胸拍甲,手中狼牙棒微微举起,身子前弓与马匹贴在在一起,做出了进攻的姿势。
“卧槽!”孙可望的头都要大了,暗道这狗日的见面就打啊?只是看他们衣甲鲜亮像是并未遇到任何阻击,那义父派遣的先锋队哪里去了?难道是绕道去了襄阳?
不管了,先管眼前的事情吧!
孙可望深吸一口气,两眼中凶光顿时一冒,长枪横在前胸,然后猛地向朱常渊一挺,道:“兄弟们,能杀死首恶朱常渊者,赏千金,封万户侯!”
他不敢说生擒,尼玛就算生擒了这货,人家也能一怒杀人。
“出击!”朱常渊的声音不大,可是听在所有士兵的耳中,便像是钢铁一样有力。
“哒哒哒。”所有骑兵躬身贴着马,将身子与马匹的动作融为一体,无论跳跃飞扑,都保持着一样的节奏。
转眼之间,冲入敌阵。
朱常渊一马当先,飞驰而去,身后腾起一道白色的烟尘,犹如大海中劈开的浪花一样,在这清冷的冬日极富动感。
“杀!”孙可望也不认怂,关键是他不能怂也不敢怂。
因为他是张献忠的义子,而且是长子,若是此时还没打就跑,结果就严重了,不但后面的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方的盔甲也不知道用什么做成,将他的虎口震得生疼也不能伤到人家分毫。
这都不是关键,如果自己部队的牺牲能够消耗掉对方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战力,或者能够拖延足够的时间等后续部队形成合围,也算是值了。
不过,两军相接十分钟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自己的部队,所有的人,在对面这些骑兵的手中没有一合之将。
屠杀,单方面的屠杀,在孙可望的眼中,朱常渊手下屠杀自己的部下像是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样简单。
“咚!”一记铁棒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孙可望的铠甲上。
顿时,他的铠甲被击开打撒,甲片飞舞。
“我打!”银甲马背上的士兵,在一棒将孙可望打成重伤之后,突然又快速飞起一脚,在马上做了一个超难度动作,一脚将孙可望踢飞。
“杀,杀,杀!”
杀声震天,二百奇兵如水银泻地,一路冲去。
孙可望的队伍,在面对如此虎狼之师的时候,特别是又失去了主将之后,突然掉头就跑,所有人,拼命的往后跑。
饿虎驱羊,焉有退意!
朱常渊看孙可望大部队溃败,主将不知所踪,一鼓作气勇猛往前冲击。
一路上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孙可望的队伍却被他冲击的七零八落,如此一来后头的部队听到前面的骚乱,甚至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开始逃跑,拔腿就跑,往谷城的方向跑。
逃跑时一种连锁反应,特别是在发生危险的时候。
有的因为看到了朱常渊及他麾下甲兵的雄武,心生绝望才跑;有的人是因为畏惧战争才跑;还有些人,根部就不知道为什么跑,反正人家跑咱也跑,跑就是了,只要跑在大家的前面,总是安全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