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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可能都记得住?
“算了,下次介绍你们认识,”刘炳灿直叹气:“你今天早上……何医生有没有找你谈话?”
在刘炳灿,或者说,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孟初夏是个只专注于医术,而并不在乎旁枝末节的人。这样的人做研究人员、学术人员还好,做公立医院的医生,没办法兼顾病人、家属、医院三方面的大局,很容易吃亏,甚至,葬送医疗生涯。
“有,不过他还没被我气到爆血管,所以应该还OK。”
孟初夏很是不在乎地说道。
刘炳灿:“……”
他觉得每次跟孟初夏在一起,他的血管都快爆了。
很快地解决掉外卖,孟初夏站起身:“我走了。”
走到一半她又回头:“把杯子给我刷了。”
说完,这次才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炳灿看着她这潇洒的背影,不知该说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担心,摇摇头,他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孟初夏的“肆意妄为”。
——
孟初夏这次做的是直肠癌手术,她主刀,手术时高度集中,从两点到六点,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从手术台上下来,就连她这种女汉子也浑身是汗。换过衣服,出来时直接面对的就是病人家属。
“手术很成功,你们可以放心。”
“唔该嗮(谢谢),医生,真是唔该嗮(真的很感谢)。”
“不用客气。”
从表情上来说,孟初夏还是那种很平淡的表情,但在病人家属眼里,这张曾经让他们很有疑问的脸,此时却是如此的可爱。
手术结束了,下班的时间也过了,孟初夏瞥了身边一个专科实习医生,一个实习医生两眼,她刚刚才发现,跟她一起手术的就是之前跟炳灿讨论过的新一批的houseman(实习医生)简晶晶。
“你们两个也下班吧,收工。”
两人道了谢,走到更衣室去换衣服。
简晶晶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手术,看到孟初夏还没有走,有点奇怪。
“侯医生,为什么孟医生不跟我们一起走?她还有首尾要跟吗?”
已经在肿瘤科做了一年,还差两年转正专科的侯医生:“你刚刚来不清楚,就算有on call的实习医生,孟医生一样会每次下班之前都查一次房。”
事实上,孟初夏这样,只是以前在国外实习时的习惯而已。她也是从实习期过来的,也犯过错,也被医生骂过,所以她养成了这种习惯,凡是她在的科室,下班之前一定要巡一次——毕竟人命关天。
听了侯医生的话,简晶晶怔了怔,早上她刚刚经历过“泼水节”大戏,对孟初夏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种看似冰冷,其实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上。尽管刚刚在手术室里孟初夏的手术完成的非常出色,但这也是一个学医十多年的专科医生应该做到的事,现在突然跟她说孟初夏是尽职尽责的好医生,有点接受不能。
看到简晶晶的模样,侯医生大概也懂她的想法,早上的事情基本上没有谁不知道的,她拍了拍简晶晶的肩膀。
“以后你就会明白,做医生,不容易的。孟医生能到仁爱来,其实我很佩服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放弃高薪厚禄,来公立医院挨辛苦的。她是什么人,时间久了你就知道了。”
——
孟初夏查房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有个病人不舒服,护士跟她说已经叫了on call的医生,果然没多久,一身白大褂人高腿长的张一健就赶了过来。
“你今天on call(值班)?”孟初夏问。
张一健点点头:“是啊。”
说话间,张一健腰间的寻呼机又响了起来,很明显不是肿瘤科,而是其他病房,他询问式地看了看孟初夏。
孟初夏:“你去吧,这里交给我。”
张一健松了一口气:“唔该(谢谢)。”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孟初夏头都没抬,冲着他跟哄母猪似的摆了摆手:“快点走。”
后者微笑了一下,跟着疾步走出门口。
过了一阵子,孟初夏这边的病人搞定了,刚刚走了的张一健也回来了,明明有冷气的地方,他的额头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水。
孟初夏正写着病历牌,瞄了他一眼:“这么忙啊?”
张一健犹豫了一下,道:“是啊。”
认识张一健二十多年,孟初夏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任何人,张一健是个不会说谎话的三十多岁傻青年。
于是她签完了字,抬眸,挑着眉毛看傻青年。
傻青年试图笑一下蒙混过关,结果发现自己强颜欢笑的本事不太强,只好说实话:“有个houseman(实习医生),搞乱了报告和X光片。”
看了一眼手表,孟初夏算了一下时间。
一般来讲,on call三十多小时之后第二天是正常工作天,例如周一8AM开工,周二6PM收工,再次上班就是周三8AM。值班医生没有特殊病患,还是能睡上几个小时的,他们这些医生就指着这几个小时的时间休息。但是按照张一健这种情况,别说睡了,能忙得过来不出错就算有福了。
她仿佛很不情愿似的说道:“记得请我吃豆腐花。”
张一健说出来并不是希望她帮忙,只是被戳穿了不得不说而已。
“豆腐花没问题,不过你回去吧,我这边可以搞定的。”
“嘀嘀嘀,嘀嘀嘀……”寻呼机的声音又在响起。
孟初夏斜眼看他:“搞得掂?”
张一健有些无奈,他一向不认为自己的事情应该别人做,洋葱现在是神经外科的houseman,他身为管理这些houseman的人,本来不应该把自己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过,现实好像总是不太让人满意。
“请你吃两碗。”
她怎么可能都记得住?
“算了,下次介绍你们认识,”刘炳灿直叹气:“你今天早上……何医生有没有找你谈话?”
在刘炳灿,或者说,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孟初夏是个只专注于医术,而并不在乎旁枝末节的人。这样的人做研究人员、学术人员还好,做公立医院的医生,没办法兼顾病人、家属、医院三方面的大局,很容易吃亏,甚至,葬送医疗生涯。
“有,不过他还没被我气到爆血管,所以应该还OK。”
孟初夏很是不在乎地说道。
刘炳灿:“……”
他觉得每次跟孟初夏在一起,他的血管都快爆了。
很快地解决掉外卖,孟初夏站起身:“我走了。”
走到一半她又回头:“把杯子给我刷了。”
说完,这次才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炳灿看着她这潇洒的背影,不知该说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担心,摇摇头,他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孟初夏的“肆意妄为”。
——
孟初夏这次做的是直肠癌手术,她主刀,手术时高度集中,从两点到六点,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从手术台上下来,就连她这种女汉子也浑身是汗。换过衣服,出来时直接面对的就是病人家属。
“手术很成功,你们可以放心。”
“唔该嗮(谢谢),医生,真是唔该嗮(真的很感谢)。”
“不用客气。”
从表情上来说,孟初夏还是那种很平淡的表情,但在病人家属眼里,这张曾经让他们很有疑问的脸,此时却是如此的可爱。
手术结束了,下班的时间也过了,孟初夏瞥了身边一个专科实习医生,一个实习医生两眼,她刚刚才发现,跟她一起手术的就是之前跟炳灿讨论过的新一批的houseman(实习医生)简晶晶。
“你们两个也下班吧,收工。”
两人道了谢,走到更衣室去换衣服。
简晶晶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手术,看到孟初夏还没有走,有点奇怪。
“侯医生,为什么孟医生不跟我们一起走?她还有首尾要跟吗?”
已经在肿瘤科做了一年,还差两年转正专科的侯医生:“你刚刚来不清楚,就算有on call的实习医生,孟医生一样会每次下班之前都查一次房。”
事实上,孟初夏这样,只是以前在国外实习时的习惯而已。她也是从实习期过来的,也犯过错,也被医生骂过,所以她养成了这种习惯,凡是她在的科室,下班之前一定要巡一次——毕竟人命关天。
听了侯医生的话,简晶晶怔了怔,早上她刚刚经历过“泼水节”大戏,对孟初夏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种看似冰冷,其实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上。尽管刚刚在手术室里孟初夏的手术完成的非常出色,但这也是一个学医十多年的专科医生应该做到的事,现在突然跟她说孟初夏是尽职尽责的好医生,有点接受不能。
看到简晶晶的模样,侯医生大概也懂她的想法,早上的事情基本上没有谁不知道的,她拍了拍简晶晶的肩膀。
“以后你就会明白,做医生,不容易的。孟医生能到仁爱来,其实我很佩服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放弃高薪厚禄,来公立医院挨辛苦的。她是什么人,时间久了你就知道了。”
——
孟初夏查房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有个病人不舒服,护士跟她说已经叫了on call的医生,果然没多久,一身白大褂人高腿长的张一健就赶了过来。
“你今天on call(值班)?”孟初夏问。
张一健点点头:“是啊。”
说话间,张一健腰间的寻呼机又响了起来,很明显不是肿瘤科,而是其他病房,他询问式地看了看孟初夏。
孟初夏:“你去吧,这里交给我。”
张一健松了一口气:“唔该(谢谢)。”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孟初夏头都没抬,冲着他跟哄母猪似的摆了摆手:“快点走。”
后者微笑了一下,跟着疾步走出门口。
过了一阵子,孟初夏这边的病人搞定了,刚刚走了的张一健也回来了,明明有冷气的地方,他的额头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水。
孟初夏正写着病历牌,瞄了他一眼:“这么忙啊?”
张一健犹豫了一下,道:“是啊。”
认识张一健二十多年,孟初夏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任何人,张一健是个不会说谎话的三十多岁傻青年。
于是她签完了字,抬眸,挑着眉毛看傻青年。
傻青年试图笑一下蒙混过关,结果发现自己强颜欢笑的本事不太强,只好说实话:“有个houseman(实习医生),搞乱了报告和X光片。”
看了一眼手表,孟初夏算了一下时间。
一般来讲,on call三十多小时之后第二天是正常工作天,例如周一8AM开工,周二6PM收工,再次上班就是周三8AM。值班医生没有特殊病患,还是能睡上几个小时的,他们这些医生就指着这几个小时的时间休息。但是按照张一健这种情况,别说睡了,能忙得过来不出错就算有福了。
她仿佛很不情愿似的说道:“记得请我吃豆腐花。”
张一健说出来并不是希望她帮忙,只是被戳穿了不得不说而已。
“豆腐花没问题,不过你回去吧,我这边可以搞定的。”
“嘀嘀嘀,嘀嘀嘀……”寻呼机的声音又在响起。
孟初夏斜眼看他:“搞得掂?”
张一健有些无奈,他一向不认为自己的事情应该别人做,洋葱现在是神经外科的houseman,他身为管理这些houseman的人,本来不应该把自己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过,现实好像总是不太让人满意。
“请你吃两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