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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好同事呢,罗大夫几乎成了她们科室的女强人,而且每次在她请过假后又都是笑脸相迎的,还让她没休息好,再歇两天,年纪轻轻的,别把身体累坏了,这是革命的本钱,想要革命,总得有本钱吧,没本钱,革命没等胜利,你就得倒下,亏,忒亏。
杜若其实吧,总觉得罗大夫有些话里有话的意思,可是每次听下来,又觉得罗大夫是为了她好,所以她就大咧咧的不去多想了,没办法,她也不是多想的料,脑了没那么好用,男人又太强,生活中,缺少了让她用脑子的环境,所以,她觉得自己该是幸福的。
只是男人太强,也有个缺点,就像现在,杜若手指都抬不起来了,可是还是听见了厨房有声音传来,爸妈习惯了早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人上了岁数,早就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了,再说今天是三十,早点吃饭,还得贴对子,窗花,中午之前总得干完。
杜若羞愤的看着身下的男人,不知哪次开始,男人跑到了她的身下,一张单人床,躺下这么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愣是没觉得挤,因为她被置在了男人的身上。
“怎么办?”
杜若弱弱的低语,觉,是睡不成了,可是出去也成问题啊。
这会儿杜若还想起了昨天晚上她妈查岗的事儿,觉得有些好笑,有些窘迫。
“妈妈一定知道了。”
“不会。”
莫骄阳浓烈的阳刚气息,团团的包围着杜若的周身,眼里带着清浅的笑意,还有魇足的魅惑。
杜若不信,她妈妈的性子,一定得去客房看,“客房里面没人,我妈又不是傻子。”
虽然这么说话有些不厚道。
莫骄阳扬起眉角,“不相信?”
杜若觉得莫骄阳的自信,张扬在身体的每一次,哪怕是一道眉锋,哪怕是一根寒毛,更遑论那双让人沉醉的眼睛。
“你做了手脚?”
莫骄阳眼里闪着亮光,“今晚去我那屋。”
“啊?不要,我累死了。”
“我不累。”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杜若悲愤了,明明是两个人的事儿,可是为什么男人总是生龙活虎的,生活真TMD不公平。
“因为你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
扑哧。
杜若忍不住喷了,对于莫骄阳讲笑话的实力,真心的不接受啊,尼玛,谁写的这首歌,要是在医院碰到写这首歌的人,杜若一定会在病历本上把病情写的格外严重,尼玛,尼不是爱受伤吗,那就一直受着吧,甭好了。
“快点出去。”杜若听着家里的房门开了一下,好像是家里有人下楼的声音,正好钻个空子。
“也得你先下来吧。”莫骄阳觉得小媳妇有些太紧张了,当然,能不被抓包更好。
“哗——”杜若羞窘的恨不得把头插在鸡蛋壳子里,两人那里还没分开,这会儿一动,竟然水淹七军。
“要不要给你根面条?”
莫骄阳好笑的看着杜若,两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这种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的,还有什么好窘迫的。
杜若恨恨的瞪着莫骄阳,分明是幸灾乐祸。
“呜,床单子,怎么办?”
床单都湿了,要不是被子被踢到了地下,一准也成了褶皱王。
莫骄阳眨了眨眼,“你把被子盖在上面不就结了。”
说话的功夫,已经套上了昨天晚上脱下的衣服,又随手开了窗,轻声道:“你睡吧,我一会先出去,这屋里透会风,一会儿你想着把窗户关上。”
杜若舵红着脸色,整个人埋在了被莫骄阳递上的被子里,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细心。
屋里了弥漫着甜腻腻的味道,任何一个过来人进屋一闻,都能猜到,想不到这个男人在毁尸灭迹上还真是颇有建树呢。
莫骄阳身手敏捷的闪出了杜若的房间,像是幽灵一样的快速打开了自己的房间,再一次感谢手上这块表,这可是离开部队的时候,唯一跟着他一块离职的伙计,在无数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帮了他无数次忙的伙计。
拿过皮箱,换了一身衣物,莫骄阳像是初睡醒一般的走出屋子,客厅没人,方晓在厨房忙和着,昨天晚上心情不错,今天早上的早餐就丰富了一些。
杜志国正好从门外开门进来,瞧见莫骄阳的背影,笑道:“昨晚睡的怎么样?”
莫骄阳笑着点了点头,“很好,家里的供暖不错。”
杜志国也跟着附和,“恩,虽然咱们这片小区都是老房子,不过咱们这边是单位的家属楼,以前又是干部楼,供暖到是一直不错。”
莫骄阳明白似的点了点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C县虽然不算大,可瞧着整体的经济算是不错。”
杜志国觉得这当官的吧,无论年龄大小,说出来的话,总有一种宏观之感,像他这种小市民,更关心的只怕是柴米油盐长不长价,今年的菜是不是比去年便宜一些,或者商场里的衣服比前两年都贵了不少,以前买双皮鞋,有二百块钱,就能买到里外全皮的,而且能穿着四五年,可是现在不行了,二百块,也就能买个皮碎屑子压成的,要是一双质量好了,能穿住的,至少也要一千来块,哎,物价翻了几倍。
“你们爷俩说什么呢,一会开饭了,乖乖怎么还没起来,这孩子,以前回来也不见这孩子有睡懒觉的习惯,这次怎么还赖起床来了。”
方晓出声像是打破了杜志国的尴尬一般,笑着接道:“骄阳去洗手吧,我去叫乖乖起来。”
莫骄阳步子微错,拦住了杜志国的半个身子,不在意的说着,“爸,妈,若若平时挺忙的,好容易放个假,又是在自家,让她松泛些,什么时候睡醒了再起来就是。”
杜志国其实也就是做个样子,女儿从小就懂事,这会儿睡懒觉,没准就像女婿说的,这孩子定是平时上班累了,跟家里也不说,也不抱怨的。
“骄阳啊,乖乖平时上班很累吗?”
方晓手上的动作也顿了下来,目光落到了莫骄阳身上。
莫骄阳被两道目光审示,不急不缓的点了点头,“爸妈该知道若若的性子,好强,不服输,尤其现在才刚参加工作,资历浅,机会本来就不易,有那么多资力深厚的老前辈,她一边看病,还要学经验,回家还得看医书,给自己冲电,过了年还想再考个研,这些事儿对于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而言,的确压力挺重的,我妈就说这若若的性子怕是随了爸爸和妈妈,在工作上总要求个真,总想用实际行动让别人竖一根大拇指,可是工作以外,又最贴心,宁可委屈自己,也不会让她身边的亲人受委屈。”
方晓眼睛一热,眼圈都红了。
杜志国也是鼻子一酸,微微扬起了头。
方晓叹了口气,声音也放轻了,生怕惊着还在睡觉的女儿,“哎,你这孩子,到是真说的对,我跟她爸,就是这样的性子,这人啊,在外头,为人处事,虽说不能让个个满意,可咱们总是要做到无愧于心,有的时候,吃点亏,不要紧,这年月不是流行一句话,吃亏是福吗。”
一般的好同事呢,罗大夫几乎成了她们科室的女强人,而且每次在她请过假后又都是笑脸相迎的,还让她没休息好,再歇两天,年纪轻轻的,别把身体累坏了,这是革命的本钱,想要革命,总得有本钱吧,没本钱,革命没等胜利,你就得倒下,亏,忒亏。
杜若其实吧,总觉得罗大夫有些话里有话的意思,可是每次听下来,又觉得罗大夫是为了她好,所以她就大咧咧的不去多想了,没办法,她也不是多想的料,脑了没那么好用,男人又太强,生活中,缺少了让她用脑子的环境,所以,她觉得自己该是幸福的。
只是男人太强,也有个缺点,就像现在,杜若手指都抬不起来了,可是还是听见了厨房有声音传来,爸妈习惯了早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人上了岁数,早就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了,再说今天是三十,早点吃饭,还得贴对子,窗花,中午之前总得干完。
杜若羞愤的看着身下的男人,不知哪次开始,男人跑到了她的身下,一张单人床,躺下这么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愣是没觉得挤,因为她被置在了男人的身上。
“怎么办?”
杜若弱弱的低语,觉,是睡不成了,可是出去也成问题啊。
这会儿杜若还想起了昨天晚上她妈查岗的事儿,觉得有些好笑,有些窘迫。
“妈妈一定知道了。”
“不会。”
莫骄阳浓烈的阳刚气息,团团的包围着杜若的周身,眼里带着清浅的笑意,还有魇足的魅惑。
杜若不信,她妈妈的性子,一定得去客房看,“客房里面没人,我妈又不是傻子。”
虽然这么说话有些不厚道。
莫骄阳扬起眉角,“不相信?”
杜若觉得莫骄阳的自信,张扬在身体的每一次,哪怕是一道眉锋,哪怕是一根寒毛,更遑论那双让人沉醉的眼睛。
“你做了手脚?”
莫骄阳眼里闪着亮光,“今晚去我那屋。”
“啊?不要,我累死了。”
“我不累。”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杜若悲愤了,明明是两个人的事儿,可是为什么男人总是生龙活虎的,生活真TMD不公平。
“因为你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
扑哧。
杜若忍不住喷了,对于莫骄阳讲笑话的实力,真心的不接受啊,尼玛,谁写的这首歌,要是在医院碰到写这首歌的人,杜若一定会在病历本上把病情写的格外严重,尼玛,尼不是爱受伤吗,那就一直受着吧,甭好了。
“快点出去。”杜若听着家里的房门开了一下,好像是家里有人下楼的声音,正好钻个空子。
“也得你先下来吧。”莫骄阳觉得小媳妇有些太紧张了,当然,能不被抓包更好。
“哗——”杜若羞窘的恨不得把头插在鸡蛋壳子里,两人那里还没分开,这会儿一动,竟然水淹七军。
“要不要给你根面条?”
莫骄阳好笑的看着杜若,两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这种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的,还有什么好窘迫的。
杜若恨恨的瞪着莫骄阳,分明是幸灾乐祸。
“呜,床单子,怎么办?”
床单都湿了,要不是被子被踢到了地下,一准也成了褶皱王。
莫骄阳眨了眨眼,“你把被子盖在上面不就结了。”
说话的功夫,已经套上了昨天晚上脱下的衣服,又随手开了窗,轻声道:“你睡吧,我一会先出去,这屋里透会风,一会儿你想着把窗户关上。”
杜若舵红着脸色,整个人埋在了被莫骄阳递上的被子里,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细心。
屋里了弥漫着甜腻腻的味道,任何一个过来人进屋一闻,都能猜到,想不到这个男人在毁尸灭迹上还真是颇有建树呢。
莫骄阳身手敏捷的闪出了杜若的房间,像是幽灵一样的快速打开了自己的房间,再一次感谢手上这块表,这可是离开部队的时候,唯一跟着他一块离职的伙计,在无数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帮了他无数次忙的伙计。
拿过皮箱,换了一身衣物,莫骄阳像是初睡醒一般的走出屋子,客厅没人,方晓在厨房忙和着,昨天晚上心情不错,今天早上的早餐就丰富了一些。
杜志国正好从门外开门进来,瞧见莫骄阳的背影,笑道:“昨晚睡的怎么样?”
莫骄阳笑着点了点头,“很好,家里的供暖不错。”
杜志国也跟着附和,“恩,虽然咱们这片小区都是老房子,不过咱们这边是单位的家属楼,以前又是干部楼,供暖到是一直不错。”
莫骄阳明白似的点了点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C县虽然不算大,可瞧着整体的经济算是不错。”
杜志国觉得这当官的吧,无论年龄大小,说出来的话,总有一种宏观之感,像他这种小市民,更关心的只怕是柴米油盐长不长价,今年的菜是不是比去年便宜一些,或者商场里的衣服比前两年都贵了不少,以前买双皮鞋,有二百块钱,就能买到里外全皮的,而且能穿着四五年,可是现在不行了,二百块,也就能买个皮碎屑子压成的,要是一双质量好了,能穿住的,至少也要一千来块,哎,物价翻了几倍。
“你们爷俩说什么呢,一会开饭了,乖乖怎么还没起来,这孩子,以前回来也不见这孩子有睡懒觉的习惯,这次怎么还赖起床来了。”
方晓出声像是打破了杜志国的尴尬一般,笑着接道:“骄阳去洗手吧,我去叫乖乖起来。”
莫骄阳步子微错,拦住了杜志国的半个身子,不在意的说着,“爸,妈,若若平时挺忙的,好容易放个假,又是在自家,让她松泛些,什么时候睡醒了再起来就是。”
杜志国其实也就是做个样子,女儿从小就懂事,这会儿睡懒觉,没准就像女婿说的,这孩子定是平时上班累了,跟家里也不说,也不抱怨的。
“骄阳啊,乖乖平时上班很累吗?”
方晓手上的动作也顿了下来,目光落到了莫骄阳身上。
莫骄阳被两道目光审示,不急不缓的点了点头,“爸妈该知道若若的性子,好强,不服输,尤其现在才刚参加工作,资历浅,机会本来就不易,有那么多资力深厚的老前辈,她一边看病,还要学经验,回家还得看医书,给自己冲电,过了年还想再考个研,这些事儿对于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而言,的确压力挺重的,我妈就说这若若的性子怕是随了爸爸和妈妈,在工作上总要求个真,总想用实际行动让别人竖一根大拇指,可是工作以外,又最贴心,宁可委屈自己,也不会让她身边的亲人受委屈。”
方晓眼睛一热,眼圈都红了。
杜志国也是鼻子一酸,微微扬起了头。
方晓叹了口气,声音也放轻了,生怕惊着还在睡觉的女儿,“哎,你这孩子,到是真说的对,我跟她爸,就是这样的性子,这人啊,在外头,为人处事,虽说不能让个个满意,可咱们总是要做到无愧于心,有的时候,吃点亏,不要紧,这年月不是流行一句话,吃亏是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