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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便是京城了啊!”
夕阳之下,一名青年站在大道正中,仰着头,满带崇敬地看着前方的那座高大厚实气势不凡的城门,啧啧赞叹。
青年约莫二十出头的模样,面容还尚存几分稚气,身材颇高,肤如古铜,梳着一个松散的道髻,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道袍,款式倒是别致,别有风格,甚为美观。
他不丑,但也说不上如何英俊,只是若仅仅以“相貌平平”、“中人之姿”来形容,又好像亏待了他——好吧,且搜刮词汇:眉目端正?眼神明亮?都可以,但好像表面了些套路了些,如果说非要找出点特别的,第一感觉......便是干净,就像他的那身道袍一样,虽旅途仆仆,仍一尘不染,舒爽洁净,自有一股清逸的味道,令人自自然心生好感。
大约是江湖中人?肩上背着两把剑,其一展露于外,不过是一把寻常的精钢剑,另一却纳于布中,瞧不得其中真切,但看形状,断然是长剑无疑。
他的身边,行人如流水穿过,没有人搭理他,甚至懒得看他一眼——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像这样前来讨生活的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子,年中都不知道见过多少,才没有那个兴趣理会呐。
背着剑又怎么样?不就是奔着武举来的么?啐!又一个做着鲤跃龙门的白日梦的傻蛋!武举是那么好中的么?真当那些个将门、世家是摆着看的啊?也不瞧瞧,这些年每科武举的三甲都是些什么人!嗨,你也别提上一科的武状元,人家苏慨可是剑圣高足!你一乡下小子,拿什么和人家比?嗤!
青年不知道这些首善之民的想法,知道了也无所谓,他只定定地站在那里,自己跟自己念叨。
“师父,这便是京城了啊!啧啧,真不愧是京城,瞧,多高大的城门啊!”
听其语气,倒更像是在和谁说话——师父?然而他身边明明白白的空无一人。
见鬼了!
更见鬼的是,还真有人回答了他,不过只有青年人自己听到,那回话是直接照映在他心间,旁人听不到一个字。
“切!有什么好惊奇的?”
“哈?您不觉得这高高的城门很雄伟很壮观吗?”
“雄伟?壮观?算了吧!天下四京,就数这临安城的城郭最是文弱秀气。”
“天下四京啊......师父,您都见到过啦?”
“呃......咳咳,没有!行了吧?见过也是一百几十年前的事了。哼,也不想想,这些年来我的时间全都花在谁身上了?还不是你这臭小子!我哪有什么四方云游的功夫嘛!再说了,‘苍茫北平、雄迈长安、文秀余杭、天下神都’,这一十六字的四京简评都流传了几百年喽,‘文秀’二字,这临安城,摘不了!”
青年心想:没有我,师父,您哪里都去不了。
口上却道:“没有啊?我也没有。这临安城就是我见过的最雄伟的城池啦!”
“......”
“而且,也是我见过的最繁华的城市......瞧,好热闹啊,好多人啊,他们都好有钱啊!”看到周围川流的首善之民身上的华丽衣饰,青年就觉得羡慕,为藏在大山里头的山村老家的乡亲们羡慕,“这里还只是城门!”
“哎哎哎,别嚷啦!打住!赶紧打住!不是再三告诉过你了吗?在人前,就给我用玄念之法交流,你又不是不会!瞧你这般,句句都大声嚷出来,别人又不知道我的存在,只道你是对着空气瞎说,还不得把你当神经病啊?”
神经病是一种怪病,大概就和癔症、痴傻、疯癫差不多,因而这个词很多时候是用来指代傻子、疯子等的脑子不正常的人,含贬义,青年清楚这些,因为师父已曾多次科普。他可不想被别人当做神经病,然而别人已经这样干了——
这时候途人倒是舍得搭理他了,匆匆走过,回过头,瞥一眼,丢下一个或者嫌弃或者可怜的眼神,间中还有只言片语“哎哟,癫佬~!”
好尴尬啊......
青年讪讪挠头,又摸了摸纳于布中的长剑,心里默念:“咳咳,晓得啦,晓得啦......哎哟,还不都是师父您的要求么?一直以来,您总是让我大大声地和您说话,十年呐,都成本能了,现在又突然要改过来......”
“哧,你懂个屁!此一时彼一时也,能一样?在没人烟的深山里,强逼你大声说话是为了保持你的语言能力,免得你出来之后连‘你好’、‘吃了没’、‘我饿了’都不会说!下山了,走入城里,周围全是人,自然要注意影响——当然,你要愿意被人当成神经病我也没话说,毕竟是你自己的名誉,毁便毁了,关我甚事?”
“呃,好吧......”
“哼,你也是笨,这点用意都看不清楚。唉,可悲可叹,想我堂堂的‘逍遥子’李尔竟是教出了一个如此蠢笨的徒弟......”
“哎哎,是的是的,师父您学究天人、博贯古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堪破大道、通晓天机,实在是千古唯一辉耀天地的大贤哲大圣人,就是我太蠢了,苦学十年都学不到您的万一,辱没师门了啊......”
“知道就好......咳咳,差点被你带了节奏。臭小子!你的马屁最好省着点用,用过的,下次的效果就没那么好啦!好啦!别再废话也别再傻站啦——傻站在城门外很好玩是么?天色已晚,你再不赶紧去找家客栈落脚,今晚可就要睡街啦!”
“啊?喔!”
......
......
毫无疑问,纳于布中的长剑就是李尔,青年便是十年前在深山中把他捡到的小孩,十年过去了,小孩长成了青年,也习得了他悉心传授的一身本领。
对于成为别人的随身老爷爷这样的荒诞事情,李尔并不反感,以前不都已经做过很多回了嘛!——虽然全给忘了,记忆里再没有半点痕迹。反正,再次做来,他是轻易便宽心接受,没有太多抵触,以至,还有几分驾轻就熟的感觉。
不过,总还一定会感到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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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便是京城了啊!”
夕阳之下,一名青年站在大道正中,仰着头,满带崇敬地看着前方的那座高大厚实气势不凡的城门,啧啧赞叹。
青年约莫二十出头的模样,面容还尚存几分稚气,身材颇高,肤如古铜,梳着一个松散的道髻,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道袍,款式倒是别致,别有风格,甚为美观。
他不丑,但也说不上如何英俊,只是若仅仅以“相貌平平”、“中人之姿”来形容,又好像亏待了他——好吧,且搜刮词汇:眉目端正?眼神明亮?都可以,但好像表面了些套路了些,如果说非要找出点特别的,第一感觉......便是干净,就像他的那身道袍一样,虽旅途仆仆,仍一尘不染,舒爽洁净,自有一股清逸的味道,令人自自然心生好感。
大约是江湖中人?肩上背着两把剑,其一展露于外,不过是一把寻常的精钢剑,另一却纳于布中,瞧不得其中真切,但看形状,断然是长剑无疑。
他的身边,行人如流水穿过,没有人搭理他,甚至懒得看他一眼——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像这样前来讨生活的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子,年中都不知道见过多少,才没有那个兴趣理会呐。
背着剑又怎么样?不就是奔着武举来的么?啐!又一个做着鲤跃龙门的白日梦的傻蛋!武举是那么好中的么?真当那些个将门、世家是摆着看的啊?也不瞧瞧,这些年每科武举的三甲都是些什么人!嗨,你也别提上一科的武状元,人家苏慨可是剑圣高足!你一乡下小子,拿什么和人家比?嗤!
青年不知道这些首善之民的想法,知道了也无所谓,他只定定地站在那里,自己跟自己念叨。
“师父,这便是京城了啊!啧啧,真不愧是京城,瞧,多高大的城门啊!”
听其语气,倒更像是在和谁说话——师父?然而他身边明明白白的空无一人。
见鬼了!
更见鬼的是,还真有人回答了他,不过只有青年人自己听到,那回话是直接照映在他心间,旁人听不到一个字。
“切!有什么好惊奇的?”
“哈?您不觉得这高高的城门很雄伟很壮观吗?”
“雄伟?壮观?算了吧!天下四京,就数这临安城的城郭最是文弱秀气。”
“天下四京啊......师父,您都见到过啦?”
“呃......咳咳,没有!行了吧?见过也是一百几十年前的事了。哼,也不想想,这些年来我的时间全都花在谁身上了?还不是你这臭小子!我哪有什么四方云游的功夫嘛!再说了,‘苍茫北平、雄迈长安、文秀余杭、天下神都’,这一十六字的四京简评都流传了几百年喽,‘文秀’二字,这临安城,摘不了!”
青年心想:没有我,师父,您哪里都去不了。
口上却道:“没有啊?我也没有。这临安城就是我见过的最雄伟的城池啦!”
“......”
“而且,也是我见过的最繁华的城市......瞧,好热闹啊,好多人啊,他们都好有钱啊!”看到周围川流的首善之民身上的华丽衣饰,青年就觉得羡慕,为藏在大山里头的山村老家的乡亲们羡慕,“这里还只是城门!”
“哎哎哎,别嚷啦!打住!赶紧打住!不是再三告诉过你了吗?在人前,就给我用玄念之法交流,你又不是不会!瞧你这般,句句都大声嚷出来,别人又不知道我的存在,只道你是对着空气瞎说,还不得把你当神经病啊?”
神经病是一种怪病,大概就和癔症、痴傻、疯癫差不多,因而这个词很多时候是用来指代傻子、疯子等的脑子不正常的人,含贬义,青年清楚这些,因为师父已曾多次科普。他可不想被别人当做神经病,然而别人已经这样干了——
这时候途人倒是舍得搭理他了,匆匆走过,回过头,瞥一眼,丢下一个或者嫌弃或者可怜的眼神,间中还有只言片语“哎哟,癫佬~!”
好尴尬啊......
青年讪讪挠头,又摸了摸纳于布中的长剑,心里默念:“咳咳,晓得啦,晓得啦......哎哟,还不都是师父您的要求么?一直以来,您总是让我大大声地和您说话,十年呐,都成本能了,现在又突然要改过来......”
“哧,你懂个屁!此一时彼一时也,能一样?在没人烟的深山里,强逼你大声说话是为了保持你的语言能力,免得你出来之后连‘你好’、‘吃了没’、‘我饿了’都不会说!下山了,走入城里,周围全是人,自然要注意影响——当然,你要愿意被人当成神经病我也没话说,毕竟是你自己的名誉,毁便毁了,关我甚事?”
“呃,好吧......”
“哼,你也是笨,这点用意都看不清楚。唉,可悲可叹,想我堂堂的‘逍遥子’李尔竟是教出了一个如此蠢笨的徒弟......”
“哎哎,是的是的,师父您学究天人、博贯古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堪破大道、通晓天机,实在是千古唯一辉耀天地的大贤哲大圣人,就是我太蠢了,苦学十年都学不到您的万一,辱没师门了啊......”
“知道就好......咳咳,差点被你带了节奏。臭小子!你的马屁最好省着点用,用过的,下次的效果就没那么好啦!好啦!别再废话也别再傻站啦——傻站在城门外很好玩是么?天色已晚,你再不赶紧去找家客栈落脚,今晚可就要睡街啦!”
“啊?喔!”
......
......
毫无疑问,纳于布中的长剑就是李尔,青年便是十年前在深山中把他捡到的小孩,十年过去了,小孩长成了青年,也习得了他悉心传授的一身本领。
对于成为别人的随身老爷爷这样的荒诞事情,李尔并不反感,以前不都已经做过很多回了嘛!——虽然全给忘了,记忆里再没有半点痕迹。反正,再次做来,他是轻易便宽心接受,没有太多抵触,以至,还有几分驾轻就熟的感觉。
不过,总还一定会感到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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