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越变越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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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依旧在长胖中度过,转眼就到了六月,考试在陆陆续续的进行着,课程已经越来越少。我和小乔,几乎是一天到晚都呆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一起散步。跟在我们身后的流言,已经变了一个版本,说小乔挖墙角成功,说我移情别恋,还说我打算做未婚妈妈。不过,尽管流言依旧在肆虐着,那些鄙夷的目光,竟渐渐的变成了羡慕。因为小乔对我实在是太好了,他已经成了女生楼下的一道风景线,早上等,晚上送,打开水、买宵夜,几乎是无微不至的服务。
我很享受这种服务。尤其是在我现在形象实在不过尔尔的情况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女人或许都是这样的,总希望喜欢自己的人,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内在美而非一张皮囊。因为再美丽的容颜,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去,美人迟暮的时候,最怕曾经爱你的人嫌弃。而今,在我外表最不堪时,小乔依旧守在我的身边,所以,我私下里觉得,他看重的是我的人而非我的颜。
其实当时这样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我一个性格乖戾的女孩,有什么内在美值得他人留恋?人和人之间最初的吸引,靠的大概还是那张脸,只不过时间长了,对胖瘦美丑已经不再敏感,相守成了一种习惯,爱情也变成了亲情。
在这段时间里,我身上有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只要哪里受了点小伤,常常十天半月好不了。比如蚊子咬一口,我轻轻一挠,就皮破血流,总是无法结痂,而且因为天热的缘故,发炎了,溃烂一片。
于是,除了脸上的痘痘,我手上腿上也有了密密麻麻的伤口。小乔紧张得要死,陪我去看皮肤科,可医生只是说我皮肤薄,容易挠破,加上现在温度高,所以发炎,其它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开了一些洗的涂的药,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
但那些药显然没什么效果,我的伤口还在呈增长之势,小乔在这种情况下,迅速成长起来,成了半个防蚊专家。他的书包里,装的不再只是书,还有花露水风油精防蚊膏,甚至是蚊烟。他会不停提醒我涂药膏,以至于我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儿。
真是讨厌的味。
我对自己的形象,打心眼里的厌恶起来。这已经不再是丑,而是病态的恶心。一个健康的丑女,我还是能接受的,一个恶心的丑女,我却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小乔看出我的不爽,于是对我更加体贴,打饭、洗碗、背书包,所有的苦力活他都干了,而且还搜罗出各色笑话讲给我听,就为博我一笑。
他这样的良苦用心,按理我是应该领情的。可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别扭得紧。哪怕他和我的亲密,已经到了吃饭时我可以随时把自己不爱吃的菜夹到他饭盒里,喝水时我喝过的杯子他拿起来就继续喝的地步,却还是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一直到有一个晚上,我们肩并肩走在校园的小径上,看到前面一对情侣十指相扣,我才蓦然醒悟过来。原来,我们之间的不对,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过亲密接触,别说接吻,就连牵手,都是没有过的。甚至,连句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都没有过。
或许,我一直都会错了小乔的意。
他对我的好,也许只是把我当作好朋友而已。亦或,看我现在不堪的样子,有着许多同情。
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起杂志上那张明艳动人的明星脸,想起小乔指尖抚过那张脸时的深情,心酸酸胀胀的,有点刺痛的感觉。
自作多情就是我这样子吧。
明明人家一开始就申明过的,明明人家说了好几次“我对你没别的意思”,可还偏偏在这意淫着。穆子秋,难道在你的世界里,除了男女之情,就没有别的情感形式了吗?我在心里警告自己:放安分点,穆子秋,一份纯粹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别亵渎了它!
可还是有点点难过啊。
“子秋,你看,有萤火虫。”小乔忽然惊喜的叫我。
我循着他手指指点的方向,果然看到一点荧荧的灯火。
“我去捉了给你。”小乔往萤火虫的方向快步追去。
不过一刹那的功夫,那小小的家伙就到了他的掌心。
“给你。”他捧着它走过来,献宝似的在我面前摊开。
小虫子在他掌心爬啊爬。
我伸手去接,手指要触到他掌心的刹那,忽然想起刚刚的自我警告,又缩了回来,讪讪的笑着:“我不敢捉,怕过敏,等下又起包。”
我似乎看到有丝失落从小乔眼里一闪而过,不过,很可能是我看岔了,因为接下来,他咧嘴一笑,说:“我倒忘了,你皮肤太敏感,最好还是不要碰这些东西。”微弱的路灯下,他的笑容几乎称得上璀璨,一个笑起来太过迷人的男生。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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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依旧在长胖中度过,转眼就到了六月,考试在陆陆续续的进行着,课程已经越来越少。我和小乔,几乎是一天到晚都呆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一起散步。跟在我们身后的流言,已经变了一个版本,说小乔挖墙角成功,说我移情别恋,还说我打算做未婚妈妈。不过,尽管流言依旧在肆虐着,那些鄙夷的目光,竟渐渐的变成了羡慕。因为小乔对我实在是太好了,他已经成了女生楼下的一道风景线,早上等,晚上送,打开水、买宵夜,几乎是无微不至的服务。
我很享受这种服务。尤其是在我现在形象实在不过尔尔的情况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女人或许都是这样的,总希望喜欢自己的人,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内在美而非一张皮囊。因为再美丽的容颜,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去,美人迟暮的时候,最怕曾经爱你的人嫌弃。而今,在我外表最不堪时,小乔依旧守在我的身边,所以,我私下里觉得,他看重的是我的人而非我的颜。
其实当时这样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我一个性格乖戾的女孩,有什么内在美值得他人留恋?人和人之间最初的吸引,靠的大概还是那张脸,只不过时间长了,对胖瘦美丑已经不再敏感,相守成了一种习惯,爱情也变成了亲情。
在这段时间里,我身上有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只要哪里受了点小伤,常常十天半月好不了。比如蚊子咬一口,我轻轻一挠,就皮破血流,总是无法结痂,而且因为天热的缘故,发炎了,溃烂一片。
于是,除了脸上的痘痘,我手上腿上也有了密密麻麻的伤口。小乔紧张得要死,陪我去看皮肤科,可医生只是说我皮肤薄,容易挠破,加上现在温度高,所以发炎,其它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开了一些洗的涂的药,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
但那些药显然没什么效果,我的伤口还在呈增长之势,小乔在这种情况下,迅速成长起来,成了半个防蚊专家。他的书包里,装的不再只是书,还有花露水风油精防蚊膏,甚至是蚊烟。他会不停提醒我涂药膏,以至于我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儿。
真是讨厌的味。
我对自己的形象,打心眼里的厌恶起来。这已经不再是丑,而是病态的恶心。一个健康的丑女,我还是能接受的,一个恶心的丑女,我却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小乔看出我的不爽,于是对我更加体贴,打饭、洗碗、背书包,所有的苦力活他都干了,而且还搜罗出各色笑话讲给我听,就为博我一笑。
他这样的良苦用心,按理我是应该领情的。可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别扭得紧。哪怕他和我的亲密,已经到了吃饭时我可以随时把自己不爱吃的菜夹到他饭盒里,喝水时我喝过的杯子他拿起来就继续喝的地步,却还是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一直到有一个晚上,我们肩并肩走在校园的小径上,看到前面一对情侣十指相扣,我才蓦然醒悟过来。原来,我们之间的不对,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过亲密接触,别说接吻,就连牵手,都是没有过的。甚至,连句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都没有过。
或许,我一直都会错了小乔的意。
他对我的好,也许只是把我当作好朋友而已。亦或,看我现在不堪的样子,有着许多同情。
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起杂志上那张明艳动人的明星脸,想起小乔指尖抚过那张脸时的深情,心酸酸胀胀的,有点刺痛的感觉。
自作多情就是我这样子吧。
明明人家一开始就申明过的,明明人家说了好几次“我对你没别的意思”,可还偏偏在这意淫着。穆子秋,难道在你的世界里,除了男女之情,就没有别的情感形式了吗?我在心里警告自己:放安分点,穆子秋,一份纯粹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别亵渎了它!
可还是有点点难过啊。
“子秋,你看,有萤火虫。”小乔忽然惊喜的叫我。
我循着他手指指点的方向,果然看到一点荧荧的灯火。
“我去捉了给你。”小乔往萤火虫的方向快步追去。
不过一刹那的功夫,那小小的家伙就到了他的掌心。
“给你。”他捧着它走过来,献宝似的在我面前摊开。
小虫子在他掌心爬啊爬。
我伸手去接,手指要触到他掌心的刹那,忽然想起刚刚的自我警告,又缩了回来,讪讪的笑着:“我不敢捉,怕过敏,等下又起包。”
我似乎看到有丝失落从小乔眼里一闪而过,不过,很可能是我看岔了,因为接下来,他咧嘴一笑,说:“我倒忘了,你皮肤太敏感,最好还是不要碰这些东西。”微弱的路灯下,他的笑容几乎称得上璀璨,一个笑起来太过迷人的男生。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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