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同居生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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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一样,我再次把自己龟缩到一个壳里,一个只有穆子谦进得来的壳里。
我开始养花,兰花、茉莉、月季……好养的不好养的,我都养。养得最多的,是一盆盆雏菊,因为穆子谦喜欢,我也喜欢。其实在深圳,雏菊并不好养,夏天太热,时间又长,容易长蚜虫,红蜘蛛。我在这花上面花的心力,比其他的花上都要多。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有时候,矫情、犹疑、贪心、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但是,这不妨碍我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肯努力的人,所以,养了一段时间花,我竟也对各种花的属性了如指掌。我几乎收纳了一年四季各个花期的花,在客厅的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花盆,穆子谦一起床,就习惯去看看,然后叫我:“子秋,你来看,月季今天又开了两朵。”或者感叹:“这三角梅怎么一年四季都这么艳啊。”
他是喜欢我养花的。一个安静的呆在家里的穆子秋,做饭、养花、看小说,哪怕他不在身边,也能打发时间,他喜欢我有事可做。
有一回,他带我去海边玩,我们沿着那长长的海岸线,骑了很久很久的自行车,天高云淡,空气里有湿润的海风,那天,我心情很好,笑得很欢,回来的路上,竟在车上睡着了。
穆子谦没有叫醒我,他背我上楼。虽然我刚伏到他背上,就已经醒过来了,但是,因为心情轻松,身子又累,便由着他背。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安心,我在那有节奏的脚步声里,居然又睡了过去。
待再睁开眼,却是被厨房里饭菜的香味挑逗的饿醒来的。我犹带着点朦胧的睡意,走到餐桌旁,看到桌上是西红柿蛋汤,红黄相间,煞是好看,便拿起汤勺尝了一口,然后冲着厨房里的人喊道:“小乔,你的汤又淡了。”
厨房里的人儿正端了一盘茄子出来,听到我这样喊,怔在了原地,他就那样看着我,几乎是一种悲凉的眼神。
我终于反应过来,惶恐的站起,差点带倒了椅子,我走到他面前,拖着他的一只手,几乎是语无伦次的解释:“子谦,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刚刚没有睡醒。哦,不,我是一时没注意。不,不,不,子谦,你别误会,我,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喊出他的名字。”
几乎是越解释越乱,越解释越无法说得清楚。
本来就是说不清楚的。
穆子谦大概也回过神来了,他微微笑着,笑得像平常那样好看,说:“傻瓜,快吃饭了,睡这么死,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扭头看一下壁钟,晚上九点多了,便摇着他的手,娇嗔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现在醒来不更好,吃现成的。”他笑狐扩得更大。
“那好,以后晚上你要是回来得早,我都要吃现成的。”我霸道的说。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味道淡,呃,不嫌味道不好。”穆子谦简直是从善如流。
而且,何止从善如流,他还言出必行。在后来的日子里,晚餐只要他没有应酬,都会早早归来下厨房,虽然他的手艺从来没见长过,但只要热情高涨就行了。他还是从前的那个穆子谦,又开始鼓捣各种各样的所谓大菜。我说我爱吃东坡肉,也爱喝黑鱼汤,他便总是做了我吃,当我守着那满满一盘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肉时,吃得直想流泪。
花椒放太多了的缘故。
就像当初分离时我们如此艰辛的隐忍,现在,我们能在一起了,便也如此用力的相爱,否则,便是辜负了这么多年等待的时光。
我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闪神,我以一种近乎变态的手法来惩罚这种闪神。比如那次,脱口而出小乔的名字,我便于第二天穆子谦上班之后,在自己的大腿内侧狠狠的扎了一针,扎得很深,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像一粒红色的珍珠。接着,那粒红色的珍珠破裂了,变成一道血痕,血痕越来越大,越来越长,终于是成了让人恶心的一大滩。
我看着那一大滩血迹,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待血终于凝固了,我又把那血痂擦掉,于是,会有一粒新的红色的珍珠冒出来,会有一道新的血痕,会有一滩新的血迹,会结成一个新的血痂。
有时,我会把这个动作,重复好几次。
我本是一个死板又无趣的人,可这样做的时候,我竟有种兴致盎然的感觉。
一个动摇了爱的信仰的穆子秋,是不是很该死!
真的该死!
我厌恶至极。
时候一样,我再次把自己龟缩到一个壳里,一个只有穆子谦进得来的壳里。
我开始养花,兰花、茉莉、月季……好养的不好养的,我都养。养得最多的,是一盆盆雏菊,因为穆子谦喜欢,我也喜欢。其实在深圳,雏菊并不好养,夏天太热,时间又长,容易长蚜虫,红蜘蛛。我在这花上面花的心力,比其他的花上都要多。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有时候,矫情、犹疑、贪心、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但是,这不妨碍我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肯努力的人,所以,养了一段时间花,我竟也对各种花的属性了如指掌。我几乎收纳了一年四季各个花期的花,在客厅的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花盆,穆子谦一起床,就习惯去看看,然后叫我:“子秋,你来看,月季今天又开了两朵。”或者感叹:“这三角梅怎么一年四季都这么艳啊。”
他是喜欢我养花的。一个安静的呆在家里的穆子秋,做饭、养花、看小说,哪怕他不在身边,也能打发时间,他喜欢我有事可做。
有一回,他带我去海边玩,我们沿着那长长的海岸线,骑了很久很久的自行车,天高云淡,空气里有湿润的海风,那天,我心情很好,笑得很欢,回来的路上,竟在车上睡着了。
穆子谦没有叫醒我,他背我上楼。虽然我刚伏到他背上,就已经醒过来了,但是,因为心情轻松,身子又累,便由着他背。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安心,我在那有节奏的脚步声里,居然又睡了过去。
待再睁开眼,却是被厨房里饭菜的香味挑逗的饿醒来的。我犹带着点朦胧的睡意,走到餐桌旁,看到桌上是西红柿蛋汤,红黄相间,煞是好看,便拿起汤勺尝了一口,然后冲着厨房里的人喊道:“小乔,你的汤又淡了。”
厨房里的人儿正端了一盘茄子出来,听到我这样喊,怔在了原地,他就那样看着我,几乎是一种悲凉的眼神。
我终于反应过来,惶恐的站起,差点带倒了椅子,我走到他面前,拖着他的一只手,几乎是语无伦次的解释:“子谦,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刚刚没有睡醒。哦,不,我是一时没注意。不,不,不,子谦,你别误会,我,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喊出他的名字。”
几乎是越解释越乱,越解释越无法说得清楚。
本来就是说不清楚的。
穆子谦大概也回过神来了,他微微笑着,笑得像平常那样好看,说:“傻瓜,快吃饭了,睡这么死,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扭头看一下壁钟,晚上九点多了,便摇着他的手,娇嗔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现在醒来不更好,吃现成的。”他笑狐扩得更大。
“那好,以后晚上你要是回来得早,我都要吃现成的。”我霸道的说。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味道淡,呃,不嫌味道不好。”穆子谦简直是从善如流。
而且,何止从善如流,他还言出必行。在后来的日子里,晚餐只要他没有应酬,都会早早归来下厨房,虽然他的手艺从来没见长过,但只要热情高涨就行了。他还是从前的那个穆子谦,又开始鼓捣各种各样的所谓大菜。我说我爱吃东坡肉,也爱喝黑鱼汤,他便总是做了我吃,当我守着那满满一盘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肉时,吃得直想流泪。
花椒放太多了的缘故。
就像当初分离时我们如此艰辛的隐忍,现在,我们能在一起了,便也如此用力的相爱,否则,便是辜负了这么多年等待的时光。
我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闪神,我以一种近乎变态的手法来惩罚这种闪神。比如那次,脱口而出小乔的名字,我便于第二天穆子谦上班之后,在自己的大腿内侧狠狠的扎了一针,扎得很深,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像一粒红色的珍珠。接着,那粒红色的珍珠破裂了,变成一道血痕,血痕越来越大,越来越长,终于是成了让人恶心的一大滩。
我看着那一大滩血迹,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待血终于凝固了,我又把那血痂擦掉,于是,会有一粒新的红色的珍珠冒出来,会有一道新的血痕,会有一滩新的血迹,会结成一个新的血痂。
有时,我会把这个动作,重复好几次。
我本是一个死板又无趣的人,可这样做的时候,我竟有种兴致盎然的感觉。
一个动摇了爱的信仰的穆子秋,是不是很该死!
真的该死!
我厌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