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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坐在一起,舅舅说,林子的弟弟离结了这么多年,现又结婚了,离了婚就不是林子弟弟的老婆了,小雪也有她的自由,这事不能干涉。
亲戚们也觉得舅舅说得很有道理,你离了婚,你就无权干涉小雪她要嫁给谁,虽然林子是哥哥,怎么就不可以呢。
再说,林子娶回前弟弟媳妇,也是好事情,对于你孙子来说,就是叔伯,总比小雪找一个外结婚,喊一个外人叫爸爸要好,不管怎么说,他是有血缘关系的。
母亲听大家都很赞成,说得也很理,母亲没有再坚持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可心里一个疙瘩解除了。
母亲疙瘩解除了,林子心里好过多了,他不愿意娶了一个老婆掉了一娘,没有娘那有他呢,养儿防老不能变为一句空话,养儿防老并不是只是在物质上,精神上也是很重要的。
在这里插一句:中国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而“孝”又是“仁”的基础,于是“孝”便提到很高很重要的地位上来了。
“孝”通常是和“顺”相关联的,于是有了“孝顺”一词。小时候,听父母说得最多,就是“听话”,于是,知道了好孩子的定义。二十岁前,做的事情全部是有关父母的好孩子的事情。
二十岁以后,在渐变。
首先,思想意识上开始做坏孩子的白日梦:别人对我使坏时,我会想到回击,哪怕是偷偷地报复;没能说服自己或者没有胆量在现实中也同样使坏时,就会在思想上把使坏的过程溜一圈,享受享受它在意念中带来的快感。
得承认,使坏确实是能给人带来快感的,这是成为一个坏人的开始。
其次,行动上开始不听父母的安排,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学业和生活。为了避免冲突,尽量减少回家的次数和时间,而去享受独处的安逸和自在。
大学毕业后,更是违背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背着行囊去了西南边陲,一走就是十年。回来后,每天仍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小家和事情,并没有和父母的大家融在一起……我想我已经完全背离了中国文化的传统理念,尽管我的专业就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
传统里,中国的父母一般都会对孩子强调“孝顺”,也寄希望于孩子长大后对他们的“孝敬”。
如果说“孝顺”是在思想言行上对父母的顺从,那么“孝敬”就有恭敬供奉的意味了,是对父母养育之恩在物质层面上的精神报答;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是以子女是否孝顺孝敬来作为评判个人好坏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带给子女的是责任是义务,也是负担是包袱。这样的观念下,父母对子女的专业、职业以致儿媳、女婿的选择都有决定权;因为,子女未来的收入是父母的一部分,也即子女的一部分就是父母的产权,是父母对未来依靠的投资。
在这里,生儿育女,变相地成为了一种利益诉求,是一种父母养老避险的工具;而不是因为父母自己热爱生命、热爱孩子才要怀子育女。于是,子女在出生前就毫无选择地被动地被父母赋予了众多的责任,出生后更是担当了诸多的不愿意……这样的从出生到成长都是被动而为的行为,对后代公平吗?
所以,“养儿防老”的行为很难说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更难说是一种道德的行为。
但是,孩子长大后,是不是就不应该关照父母呢?那也不是!子女对父母的关照甚至抚养应该是自己的自由选择,是出于一种自觉自愿的情感需要,而不是一种无选择权的责任和义务,也不是一种对父母要求被孝顺孝敬的被动回应。中国传统所强调的孝顺孝敬是一种强加的责任和义务,它的存在淹没了子女的自由选择权;这种强制是父母自私的利益驱动所导致的。
如果父母是出于喜欢孩子、热爱孩子而把子女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那就必须为这种爱的选择付出代价,对子女的养育负有完全的责任,并使他们享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人生,大之后成为他们自己!
其实,林子的母亲不是不喜这个小雪,只是有些感觉不妥,现大家都认同,她自然满意,她不是从内心里反对林子与小雪结婚,她很清楚,这样以来自己的孙子,还是自己的孙子,可以说她心里明镜一样。
林子母亲心里是巴不得这样做,只是一时面子磨不开,这回有亲友都说这是好事,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等亲友们吃完饭离开了以后,林子母亲对林子说:“你们真心相爱,为娘的没有意见,不能像你弟弟样,人搞得不样,鬼不像鬼,你别看他回来好像比你还风光,可你弟弟的情况,我是知道的。”>
一家人坐在一起,舅舅说,林子的弟弟离结了这么多年,现又结婚了,离了婚就不是林子弟弟的老婆了,小雪也有她的自由,这事不能干涉。
亲戚们也觉得舅舅说得很有道理,你离了婚,你就无权干涉小雪她要嫁给谁,虽然林子是哥哥,怎么就不可以呢。
再说,林子娶回前弟弟媳妇,也是好事情,对于你孙子来说,就是叔伯,总比小雪找一个外结婚,喊一个外人叫爸爸要好,不管怎么说,他是有血缘关系的。
母亲听大家都很赞成,说得也很理,母亲没有再坚持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可心里一个疙瘩解除了。
母亲疙瘩解除了,林子心里好过多了,他不愿意娶了一个老婆掉了一娘,没有娘那有他呢,养儿防老不能变为一句空话,养儿防老并不是只是在物质上,精神上也是很重要的。
在这里插一句:中国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而“孝”又是“仁”的基础,于是“孝”便提到很高很重要的地位上来了。
“孝”通常是和“顺”相关联的,于是有了“孝顺”一词。小时候,听父母说得最多,就是“听话”,于是,知道了好孩子的定义。二十岁前,做的事情全部是有关父母的好孩子的事情。
二十岁以后,在渐变。
首先,思想意识上开始做坏孩子的白日梦:别人对我使坏时,我会想到回击,哪怕是偷偷地报复;没能说服自己或者没有胆量在现实中也同样使坏时,就会在思想上把使坏的过程溜一圈,享受享受它在意念中带来的快感。
得承认,使坏确实是能给人带来快感的,这是成为一个坏人的开始。
其次,行动上开始不听父母的安排,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学业和生活。为了避免冲突,尽量减少回家的次数和时间,而去享受独处的安逸和自在。
大学毕业后,更是违背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背着行囊去了西南边陲,一走就是十年。回来后,每天仍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小家和事情,并没有和父母的大家融在一起……我想我已经完全背离了中国文化的传统理念,尽管我的专业就是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
传统里,中国的父母一般都会对孩子强调“孝顺”,也寄希望于孩子长大后对他们的“孝敬”。
如果说“孝顺”是在思想言行上对父母的顺从,那么“孝敬”就有恭敬供奉的意味了,是对父母养育之恩在物质层面上的精神报答;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是以子女是否孝顺孝敬来作为评判个人好坏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带给子女的是责任是义务,也是负担是包袱。这样的观念下,父母对子女的专业、职业以致儿媳、女婿的选择都有决定权;因为,子女未来的收入是父母的一部分,也即子女的一部分就是父母的产权,是父母对未来依靠的投资。
在这里,生儿育女,变相地成为了一种利益诉求,是一种父母养老避险的工具;而不是因为父母自己热爱生命、热爱孩子才要怀子育女。于是,子女在出生前就毫无选择地被动地被父母赋予了众多的责任,出生后更是担当了诸多的不愿意……这样的从出生到成长都是被动而为的行为,对后代公平吗?
所以,“养儿防老”的行为很难说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更难说是一种道德的行为。
但是,孩子长大后,是不是就不应该关照父母呢?那也不是!子女对父母的关照甚至抚养应该是自己的自由选择,是出于一种自觉自愿的情感需要,而不是一种无选择权的责任和义务,也不是一种对父母要求被孝顺孝敬的被动回应。中国传统所强调的孝顺孝敬是一种强加的责任和义务,它的存在淹没了子女的自由选择权;这种强制是父母自私的利益驱动所导致的。
如果父母是出于喜欢孩子、热爱孩子而把子女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那就必须为这种爱的选择付出代价,对子女的养育负有完全的责任,并使他们享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人生,大之后成为他们自己!
其实,林子的母亲不是不喜这个小雪,只是有些感觉不妥,现大家都认同,她自然满意,她不是从内心里反对林子与小雪结婚,她很清楚,这样以来自己的孙子,还是自己的孙子,可以说她心里明镜一样。
林子母亲心里是巴不得这样做,只是一时面子磨不开,这回有亲友都说这是好事,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等亲友们吃完饭离开了以后,林子母亲对林子说:“你们真心相爱,为娘的没有意见,不能像你弟弟样,人搞得不样,鬼不像鬼,你别看他回来好像比你还风光,可你弟弟的情况,我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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