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小说网 www.zhuzhu.la,[快穿]躺枪炮灰逆袭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也是因为爷爷奶奶死了,离婚了,情感无所依托。
这大概是现代社会中所常说的一种心理疾病吧,四月是古代人,她原本以为这种事情稀松平常,女人本来就是弱者,丝萝本该依托乔木,但全身心的信赖,就落到这样的后果吗,女人难道就活该吗?经历过现代世界之后她也稍微理解了现代人的思想,原来她从前她所认为的三从四德,是病态的,是不道德的,是对女性的压迫,人*权,是第一哒!男女,是平等哒!四月觉得自己脑子突然开阔了一下,但仔细想想,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暂且放下了。
她伸了伸腿,这次任务语气说是任务,还不如说是她的一次旅行。
如果只是改变余锦的生活,那么再简单不过了。除过撇去程家人,余锦还需要找到自己的人生,找到自己的终身职业。
四月觉得这个任务自己可以慢慢来,本来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就是要循序渐进。而且她现在有了肉身,不吃一顿怎么对的起自己!
伸了伸腿儿,四月从床上爬下来。已经大四,宿舍基本没人了,程青昨晚和男朋友出去,一晚上没回来。
她照了照镜子,余锦的脸还是不错的,肉嘟嘟,有点婴儿肥,胖是胖点,但还蛮精致的。她心情不错梳头发,人的身体和纳米身体区别最大的就是感触,她松松的给自己绾了个简单的发髻,没有簪子,就用一支笔固定着。从衣柜里挑了一件藏青色的裙子,宽松,能藏肉,而且还显得她更有气质了。
“余锦”,程青回来了,她打开宿舍门,先是惊艳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买的裙子了,你不是把钱都给我哥了吗?”
余锦从前因为自卑,老是驼背,自然没气质可言,四月就不同了。她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举举手投足都是风范,余锦皮肤又白,那件裙子穿着,人面桃花,相得益彰。
“这是去年的裙子,我拉着出来穿一下”,四月对着镜子臭美,“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好看什么呀。”丑人多作怪,程青有些嫉妒,她虽然会化妆,但却养不来余锦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因为小时候在家种地,她的皮肤晒得黑黑黄黄的,估计是白不过来了,“哎呀,余锦,你太胖了,穿这像发霉的包子,这颜色也土不拉几的,快脱掉扔了吧,别给我哥丢人了。”余锦在她哥面前和个奴才一样,程青早不把她和自己放在同一个台面上。
“我觉得挺好看的。”四月笑笑,从抽屉里拿出瓶瓶罐罐,开始在脸上拍拍打打。
“好看什么。”程青嘟囔了一句,发现这次余锦没听她的话,有些不开心,“哎,给我倒杯水,我有点渴了。”
四月没理她。
程青瞪大了眼睛,故作娇声,“余锦,你怎么不理我呀。我让你给我倒水你听见没有!“
四月放下眉笔,扫了她一眼,勾好的眼线微微上挑,“我听见了,可是,你没长手吗?你要没长手我就给你倒。”
四月本身的气质偏向清冷,但无论何时她都喜欢妩媚的妆容,看上去十分清艳,窈窕中带着一种学究般的冷肃,程青愣了愣,“不就让你倒杯水,至于么?手又不会断,你们城里人真矫情。”程青给自己找了个台阶。
四月懒得搭理她,她收拾好了自己,又从鞋柜里拿了一双余锦束之高阁的高跟鞋。她一米六五,不算矮,穿上鞋之后更匀称了,与时下那种骨感美不同,浑身肉感的四月别具风情。
程青知道余锦长得还行,但却不会打扮。她没想过打扮之后的余锦会这么漂亮,第一反应就是有情况,“你穿成这样出去干什么?要是出去跟我哥约会,干嘛穿高跟鞋啊,我哥不喜欢你穿高跟鞋”。程城一米七,余锦穿上高跟鞋之后比他还高。“你要不是跟我哥约会,那我可就得管管你了,嫂子!你可是有妇之夫,打扮成这样,除非你带着我,否则不让你出去!”
四月转身,懒懒的答了一句,“出去吃饭。”
程青摸了摸肚子,“正好我也饿了,跟你一起吧,我想吃龙虾。”她穿上鞋,也没拿包,一副蹭饭的样子。
也是因为爷爷奶奶死了,离婚了,情感无所依托。
这大概是现代社会中所常说的一种心理疾病吧,四月是古代人,她原本以为这种事情稀松平常,女人本来就是弱者,丝萝本该依托乔木,但全身心的信赖,就落到这样的后果吗,女人难道就活该吗?经历过现代世界之后她也稍微理解了现代人的思想,原来她从前她所认为的三从四德,是病态的,是不道德的,是对女性的压迫,人*权,是第一哒!男女,是平等哒!四月觉得自己脑子突然开阔了一下,但仔细想想,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暂且放下了。
她伸了伸腿,这次任务语气说是任务,还不如说是她的一次旅行。
如果只是改变余锦的生活,那么再简单不过了。除过撇去程家人,余锦还需要找到自己的人生,找到自己的终身职业。
四月觉得这个任务自己可以慢慢来,本来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就是要循序渐进。而且她现在有了肉身,不吃一顿怎么对的起自己!
伸了伸腿儿,四月从床上爬下来。已经大四,宿舍基本没人了,程青昨晚和男朋友出去,一晚上没回来。
她照了照镜子,余锦的脸还是不错的,肉嘟嘟,有点婴儿肥,胖是胖点,但还蛮精致的。她心情不错梳头发,人的身体和纳米身体区别最大的就是感触,她松松的给自己绾了个简单的发髻,没有簪子,就用一支笔固定着。从衣柜里挑了一件藏青色的裙子,宽松,能藏肉,而且还显得她更有气质了。
“余锦”,程青回来了,她打开宿舍门,先是惊艳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买的裙子了,你不是把钱都给我哥了吗?”
余锦从前因为自卑,老是驼背,自然没气质可言,四月就不同了。她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举举手投足都是风范,余锦皮肤又白,那件裙子穿着,人面桃花,相得益彰。
“这是去年的裙子,我拉着出来穿一下”,四月对着镜子臭美,“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好看什么呀。”丑人多作怪,程青有些嫉妒,她虽然会化妆,但却养不来余锦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因为小时候在家种地,她的皮肤晒得黑黑黄黄的,估计是白不过来了,“哎呀,余锦,你太胖了,穿这像发霉的包子,这颜色也土不拉几的,快脱掉扔了吧,别给我哥丢人了。”余锦在她哥面前和个奴才一样,程青早不把她和自己放在同一个台面上。
“我觉得挺好看的。”四月笑笑,从抽屉里拿出瓶瓶罐罐,开始在脸上拍拍打打。
“好看什么。”程青嘟囔了一句,发现这次余锦没听她的话,有些不开心,“哎,给我倒杯水,我有点渴了。”
四月没理她。
程青瞪大了眼睛,故作娇声,“余锦,你怎么不理我呀。我让你给我倒水你听见没有!“
四月放下眉笔,扫了她一眼,勾好的眼线微微上挑,“我听见了,可是,你没长手吗?你要没长手我就给你倒。”
四月本身的气质偏向清冷,但无论何时她都喜欢妩媚的妆容,看上去十分清艳,窈窕中带着一种学究般的冷肃,程青愣了愣,“不就让你倒杯水,至于么?手又不会断,你们城里人真矫情。”程青给自己找了个台阶。
四月懒得搭理她,她收拾好了自己,又从鞋柜里拿了一双余锦束之高阁的高跟鞋。她一米六五,不算矮,穿上鞋之后更匀称了,与时下那种骨感美不同,浑身肉感的四月别具风情。
程青知道余锦长得还行,但却不会打扮。她没想过打扮之后的余锦会这么漂亮,第一反应就是有情况,“你穿成这样出去干什么?要是出去跟我哥约会,干嘛穿高跟鞋啊,我哥不喜欢你穿高跟鞋”。程城一米七,余锦穿上高跟鞋之后比他还高。“你要不是跟我哥约会,那我可就得管管你了,嫂子!你可是有妇之夫,打扮成这样,除非你带着我,否则不让你出去!”
四月转身,懒懒的答了一句,“出去吃饭。”
程青摸了摸肚子,“正好我也饿了,跟你一起吧,我想吃龙虾。”她穿上鞋,也没拿包,一副蹭饭的样子。